水滸:開局刺殺宋徽宗強搶李師師 第2065章

作者:戈壁里的熊猫

  “什麼是八議制度?”

  趙淵對古代法律一竅不通。

  聞煥章解釋說:“就是八種類型的犯人,”

  “比如皇親國戚,比如特殊人才,”

  “比如德高望重者,”

  “比如立有大功者。”

  “對於這些犯人,官員可以審判但不能執行,”

  “必須上報給中央朝廷,”

  “由中樞重臣進行商議。”.

  “重臣商議出的判決結果,”

  “再呈交給皇帝進行裁決。”

  “這個還真不好決定。”趙淵嘀咕道。

  趙淵還保留着現代思維,

  但同時又融入古代社會,

  這就在對很多事物的認知上產生割裂感。

  仔細考慮之後,趙淵說道,

  “八議制度可以部分保留,”

  “但必須進行嚴格界定。”

  “比如德高望重者,根本無法客觀判定,”

  “是人是鬼都可以德高望重。”

  “還有皇親國戚,不能說沾親帶故就算。”

  “再者是重臣們商議的判決結果,”

  “如果涉及死罪法律,”

  “天王老子也不能免除。”

  “八議制度的寬恕條件,”

  “最多在流放罪以下,”

  “殺人者償命不得違背!”

  “也就是說,皇子殺人也得償命?”趙淵問道。

  “不錯,”

  聞煥章說道,

  “就算要特赦,也只能由皇帝特赦,”

  “重臣商議時無權免死!”

  君臣倆開始進行詳細討論,

  最終把魏晉以來就有的八議制度,

  直接縮減範圍成三議制度,

  且施行範圍和內容進行嚴格規定。

  首先是皇親國戚,

  只有皇帝五服內的血親纔行。

  太皇太后、太后和皇后的親屬,

  從八議之中取消!

  議故(皇家故舊和蒙恩日久者),取消!

  議賢(德高望重的賢人),取消!

  議賓(主要指前朝皇室以及孔家),取消!

  議勤(對國家有苦功者),取消!

  議才(有大才可安邦定國者),取消!

  有大功者和權貴(一品爵和三品官以上),保留。

  有些東西必須保留下來——

  譬如爲國開疆拓土的大功之人,

  他牽扯到的各方利害關係太多。

  一旦給予司法部門判決權,

  可能引發非常嚴重的後果,

  甚至是成爲政治鬥爭工具,

  必須由皇帝和中樞做出決策。

  又譬如一品爵和三品官以上,

  這些都屬於大員,

  必須中樞集體商議,

  再交給皇帝判定,

  否則會引起政治動盪。

  (官員犯罪還有更細化的規定,哪級部門能判決哪品官,必須進行嚴格規定。皇親國戚也多有官身,算在官員犯罪條例當中。)

  八議變三議,

  已具有歷史性的跨越式進步!

  事實上,趙淵取消太后、皇后的親屬犯罪議奏,

  看似讓法律變得更公正了,

  但實行起來有可能起到反效果。

  比如皇后的表弟犯罪,

  以前官員可以上奏,

  交給皇帝和重臣來處理。

  今後判案官員有決定權,

  不需要再上報,

  反而會被嚇得不敢判,

  甚至是幫着涉案者脫罪。

  有時候更公正的法律,

  實際哂脜s帶來不公正。

  這個版本的《大明律》,

  今後肯定還會修改,

  根據實際使用情況而調整。

  只有趙淵將來死了,

  《大明律》纔不可更改,

  今後的君臣會使用補充條例填補漏洞。

  歷朝歷代都是那樣,

  太祖、太宗定下祖宗之法,

  後續皇帝搞各種補充條例,

  沒有什麼法律是一成不變的。

  敲定了這個,趙淵又說,

  “還有就是贖罪,”

  “這個也是不斷收縮的。”

  “宋代就比唐代更嚴格,”

  “北宋後期也比北宋初年更嚴格,”

  “我認爲還要進行法律收縮。”

  “朱元璋的《大明律》可以借鑑,”

  “但也只是借鑑而已。”

  聞煥章說:“贖罪條例可以取消。”

  趙淵笑道:“朱元璋的《大明律》,”

  “對輕罪的贖罪條款,”

  “更像是一種變相的罰款和社區勞動改造。”

  “比如鞭刑和杖刑,”

  “有錢的出錢贖罪,”

  “沒錢的出力贖罪,”

  “幫官府咛堪岽u都可以抵罪。”

  “這個可以,其實就是小罪罰款。”聞煥章點頭道。

  “但我不同意重罪交贖金,”

  趙淵闡述自己的想法,

  “我認爲徒刑一年以下,”

  “可以交罰款贖罪,”

  “但一年徒刑以上必須坐牢!”

  “至於流放和死罪,”

  “就更不能交錢免罰!”.

第一千八百二十四章 官民同罪

  這些都是開創性的東西,

  只能由趙淵自己思索,

  無法交給大臣去制定。

  因爲歷朝歷代的罰銅贖罪條例,

  對於權貴和富人來說太寬仁了。

  當初趙淵觸怒宋徽宗,

  被下獄也一點不怕,

  就是仗着有贖罪條款。

  他沒犯十惡之罪,

  又擁有官身,.

  宋徽宗定再重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