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開局刺殺宋徽宗強搶李師師 第2001章

作者:戈壁里的熊猫

  趙淵說道,

  “否則就有那窮學究、書呆子,”

  “按照《禮記》不合情理的內容去做。”

  “”又或者後世學問變得死板,”

  “以《禮記》來嚴格約束女子,”

  “不準女子拋頭露面見人。”

  “禮發乎情,不合情便不合禮,”

  “更是不合天理!”

  胡安國欲言又止。

  趙淵說道:“這裏還有士大夫的規矩,”

  “先秦時候並不富庶,”

  “稀粥也是士大夫的飲品。”

  “你家裏來了貴客,”

  “會用稀粥做飲品招待客人嗎?”

  胡安國說:“不會。”

  趙淵又說:“一些禽畜的內臟,”

  “對人有害不能喫。”

  “那是先秦的烹飪之法不足,”

  “而今還不能喫嗎?”

  “比如雞肝、鴨腸,《禮記》就說不能喫,”

  “伱還拿這個去約束百姓?”

  胡安國道:“能喫。”

  趙淵繼續說:“先秦的士大夫,”

  “有脯就不能喫膾,”

  “有羹就不能喫胾,”

  “只能二選其一。”

  “既是合理搭配食物,也是在避免浪費,”

  “你若平時喫飯,會嚴格遵守此禮嗎?”

  “不會。”胡安國搖頭。

  趙淵說道:“對於士大夫的約束,”

  “讀書人知道權變。”

  “可對於女子等弱者的約束,”

  “有些讀書人卻會當真。”

  “嚴於待人、寬於律己,”

  “此人之常情也,”

  “不可述之文字而長此風氣。”

  在“子甚宜其妻,父母不說,出”這句後面,

  趙淵批註道:婦非犯七出之例,父母不可出。

  偶有言語頂撞,不算不順父母,

  人非草木哪能時時恭順?

  又在“子不宜其妻,

  父母曰:是善事我”後面批註:

  強扭之瓜不甜,可酌情判其和離。

  胡安國看着趙淵的種種批語,

  他很想把整篇正文內容,

  直接從《禮記》當中給刪掉,

  因爲已經被批註得面目全非。

  趙淵說:“我的批語全部保留,”

  “印刷之時加一句‘梁王曰’,”

  “有什麼罵名我可以擔着。”

  “是。”

  胡安國只能照辦,

  換成別人他還可以辯經,

  面對梁王這經實在沒法辯。

  胡安國心中感慨:

  元年春,王正月,果真是新朝新氣象啊。

  不僅是《禮記》和新朝禮儀,

  還有公文名稱和格式,

  全部都進行了統一.

第一千七百六十章 禮記

  就連大寫數字,

  以前用五花八門的同音字表示,

  現在也官方統一爲壹、貳、叄、肆、伍.....

  官員若敢亂寫,

  第一次給予警告,

  第二次就扣工資.

  .....

  胡安國捧着梁王增批的《禮記》,

  精神恍惚走到外邊,

  抬頭一看感覺太陽過於刺眼。

  孟昭見狀笑了笑,

  “先生何必如此,”

  “梁王增批的只是《內則》,”

  “又沒有強行增批《大傳》。”

  “一點小事,無傷大雅。”

  胡安國緩了一口氣,點頭說,

  “確實。”

  兩人又聊幾句,

  各自回去辦公。

  《禮記》是對先秦禮法的總結,

  進而引導確立後世兩千年來,

  中國人的宇宙觀、世界觀、人生觀、教育思想、政治思想、法律思想、美學思想等等。

  其中,《王制》講的是治國理念、學校教育、喪葬養老等等。

  《大傳》講的是宗法制度,

  這玩意兒也是有積極意義的,

  甚至可說能夠推動中華文明發展。

  《內則》講家庭內部的禮儀規則,

  同時還包含飲食制度。

  但它講得太細了,

  具體到個人行爲準則,

  近現代批判的喫人禮教,

  很多都可以在這篇找到影子。

  所以趙淵也對其頗不認可,

  非要增加批語不可。

  趙淵對於婚姻的增批,

  並非以男性視角搞雙標,

  它有着具體的社會道德背景。

  夫妻和睦,父母讓離婚,

  這種事情不會發生在底層貧苦家庭,

  因爲兒子討媳婦是要考慮經濟成本的。

  它肯定發生在具有一定經濟基礎的家庭,

  而女方的孃家也會有一定社會地位,

  趙淵的增批給女方孃家提供了火力。

  這樣保護婚姻,

  就算公婆日常刁難,

  也會礙於女方孃家和社會輿論壓力,

  不敢做得太過明目張膽。

  真被刁難得過不下去了,

  女方也可以提出和離,

  而不是遭到公婆命令休妻。

  和離與休妻,

  還是有區別的。

  而夫妻不睦,

  父母卻不讓離婚。

  在巨大的家庭壓力和道德壓力下,

  丈夫還要堅持離婚並鬧到官府的,

  要麼是對妻子不忠、對父母不孝的王八蛋,

  要麼就是夫妻倆確實矛盾重重過不下去。

  這種情況,趙淵讓判案官員酌情判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