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伴读小牧童
而下頭那兩個老哥,他們怎麼樣也想不到,自己居然被富婆眷顧了!
看着擺在面前的燒雞和羊腿,他們眼珠子都直了,此刻天下的詩與遠方都不如眼前的苟且來的簡單直接有吸引力。
可就在小弟要接過東西時,方之唯卻伸手阻攔道:“替我多謝你家小姐,她許是有些誤會,我與愚弟只是在此尋求文章罷了,並不飢餓。”
“求文章?求什麼文章?”他那小弟愕然的抬起頭:“哥,燒雞啊!咱們多久沒喫肉了!”
方之唯咬牙切齒道:“不過是幾日清修你便如此姿態!往日山珍海味喫了許多,你連這幾日的苦修都忍不下來?”
他的態度堅決,那女官卻也不可能把東西帶回去的,那可是陛下……
所以她只好將東西放在旁邊的臺階上,轉身便離開了。
“去,把這東西給扔了。”方之唯大聲命令弟弟,似乎專門說給那女官聽一般:“莫要讓酒肉葷腥污糟了我的眼。”
第727章、七年2月20日 雨
金陵城的夜市本來就是秦淮河上的風景之一,白天時熱鬧,晚上時候更加熱鬧。
遼新都比不得,金上都比不得,唯一能比的只有西北長安的朱雀夜市,沿着貢院街一路走過,整個秦淮風景盡收眼底,河上有船、船下人影如梭、燈火通明。白日販賣珠寶首飾、綾羅綢緞、胭脂水粉的小販撤換了下來,換成了買小喫的、賣寵物的、賣各國珍奇的、賣字畫古董的等等,換了一個風格但是熱鬧依舊。
秦淮河上的畫舫中傳來悠揚絲竹,清風慢扶柳,綾羅有洞天。和風細雨之中的秦淮河別有一番奇景,置身其中便是如同走入了迷離之境,倒是個美不勝收。
“哥哥,你不是不喫麼?”
“別廢話,趕緊喫完它。”
兄弟二人躲在小巷的陰影之中,方之唯撕下一個雞腿三兩口便喫了個乾淨,就連那根腿骨都讓他咀嚼了一番,細品其味。而那旁邊的肉塊更是讓他二人包着白麪饃饃早已喫了個乾淨。
扔?這東西若是扔了,那可是要天打雷劈的,這些日子年景不好,雞鴨羊豬狗都漲了許多,普通人家月餘能喫上一次便已是不易,更別提他們這樣的落魄子弟。
喫飽喝足之後,兄弟二人不約而同的打了個飽嗝,小弟拍着肚子說道:“那家小姐真是人美心善。”
“還有錢。”方之唯非常認真地說道:“不是一般的有錢。”
“對,還有錢。”
不說廢話,方之唯最擅長的能耐便是觀察入微,從送來的那些肉食可以看出來,上頭那位小姐一定不是本地人,她點的這些都是這醉春樓的名菜。
一個女孩子家家能喫多少呢?但既是喫不了多少卻有點了那麼許多,這說明什麼?這說明人家壓根就只是爲了嚐嚐這金陵城的滋味。
這醉春樓的東西可不便宜,一隻燒雞五百文,這還是去年沒鬧旱災之前方之唯跟一位小姐去喫飯時的價碼,如今的話怕是得漲到了一貫錢還多。
而那一大盤子燒羊恐怕也是昂貴的很,全都是羔羊的羊排,外頭買來生肉都得三四百文錢一斤,這再加上草原廚子的手藝和這寸土寸金的貢院街,少說一斤在醉春樓得賣上個七八百文錢,剛纔那一根羊排便是一斤有餘,人家小姐一給便是十根。
這出手可不是一般的闊綽了,哪怕是金陵城那些個有數的富戶都不敢這麼糟踐錢呢。
“哥哥,這盤子裏還有些汁水,等我再去討要個饃饃來,咱兄弟將它蘸蘸喫了罷。”
“沒出息的東西。”方之唯斜眼瞪了自己這蠢蛋小弟一眼:“等會子你一句話都別給我說,差點讓你給攪合了。”
“我曉得……”
方之唯嘆了口氣,看了一眼憨包似的兄弟,見他這頭在答應那頭居然在舔盤子,便是沒好氣的搖了搖頭,掏出一張絲質手絹擦了擦嘴,整理了一番儀容:“等會子咱們在街上便去巧遇那位女菩薩,今夜保她開心愉悅。”
“怎的個開心法?”
“到時你便是知道了。”方之唯在手中一拍扇子:“走!”
兩人趁着夜色走入了秦淮夜市之中,而佛寶奴此刻正站在一處柳樹旁,對面正有一個畫匠在對她的進行臨摹,現在這種畫像的生意可是火爆,大姑娘小嫂子都愛在這裏讓匠人畫上一手,擺在家中亦或送人。
佛寶奴自然不能免俗,她穿上男裝時就再也看不到自己這樣的姿態了,所以她想給自己最美的樣子留下紀念,即便是要在這裏站半個時辰也在所不惜。
“這位姑娘,看你的模樣,應該還不到雙十吧?”畫師爲了避免顧客無聊,一般會邊畫邊和人家聊天,所以一般都會想到什麼說什麼:“年輕真好啊。”
佛寶奴噗嗤一笑:“你說笑了,我已快三十了。”
認識宋北雲的時候,她便已經二十三了,如今快五年過去,孩子都已經三歲有餘,還二十呢……這老闆可是真會說話。
“看不出來看不出來,夫人可是真出少啊。”
佛寶奴聽慣了“吾皇聖明”“陛下英明”之類的恭維,冷不丁聽到這樣一聲別具一格的誇讚,她笑得很是由衷,雖然知道這畫匠說這話是種拉攏顧客的話術,但不知怎麼的,聽到就很開心。
不多一會,畫卷完成。佛寶奴走上前看了一眼,覺得這人的手藝相當可以,將自己畫得是嬌柔美麗,十分養眼。
“夫人稍等,我這便給您裝裱一番。”
在等待畫匠裝裱時,佛寶奴撐着傘眺望着秦淮河上的風光,兩岸燈火映入眼簾就如繁星點點,置身其中彷彿置身銀河。
上過戰場見過殺戮和殘檐斷壁的佛寶奴不由得心生感慨,感嘆一聲太平當真千金難求,再轉念一想一手締造這一切的人居然是那個會抱着自己叫自己寶寶的壞人,她就不由得笑出了聲音。
“夫人好了。”
一聲呼喚將佛寶奴從神遊太虛給拉了回來,她讓女官接下了畫卷給了錢便離開了。
她其實是有些怪癖的,比如一般不會直接接下別人遞上前的東西,這讓他看上去比較高冷,但殊不知她只是嫌髒罷了。
但說來也奇怪,自己明明那麼嫌棄他人,但偏偏在遇到那個狗東西時卻幹什麼都不嫌髒,甚至就連嚥下他的那個東西都……
“陛下,那兩個潑皮過來了。”
女官小聲提醒了佛寶奴一番,而阿奴卻只是笑了一聲:“無妨,你沒見宋少保都不把他二人當個物件麼?”
想到自家狗男人不光不把那兩個人當回事,甚至還騙了他們一百文錢就覺得有趣。
而宋北雲不當回事,難道佛寶奴就會當回事麼?作爲一個十五歲就遊歷四方、十七歲上戰場、二十三歲便揮師北上打到了陰山側的人來說,這種場面簡直就是玩笑罷了。
至於說什麼想勾搭佛寶奴,那也真的是個笑話,就憑這些人那也配?也不看看她男人是誰,宋北雲可不是五短身材靠賣燒餅爲生的市井小民,那可是個以縱橫之術馳騁三十六國從無敵手、以一己之力打造盛世王朝的人、是一國皇帝寧可用十六州縣換而不得的人。
所以宋北雲對這種事並不上心,佛寶奴自然也不會上心。
“對了,韓姬最近可還好?”
佛寶奴突然想到了那個在大西北修路的韓姬,這一晃都快兩年過去了,也不知道那邊的情況到底如何。
於是她開口問了一句。女官則立刻上前說:“韓大人有些日子未曾上報了,似是因爲工期很緊,她如今已隨工程隊進了山中。”
“也算辛苦了,你明日捎封信回去,給參與修路者以嘉獎,讓他們過個好年。具體事宜讓吏部斟酌。”
“是。”
說話間她已經來到了一處猜謎的攤位之前,攤主會將燈謎和獎勵都放入燈恢校ㄉ鲜腻X便能猜上一段,若是答對便能得來獎勵。
雖然都是一些不起眼的小物件,木頭髮簪、小荷包、手工的小虎頭鞋、布娃娃等等之類,但這個遊戲卻是很吸引人,不少年輕女子在情郎的陪同下在得到一些小禮物時會發出驚歎的歡呼,讓人尤其感嘆青春。
燈謎有很多,但簡單的很快就被他人給搶到了,剩下的一些比較難的都留在了那裏,裏頭的獎勵雖然是最好的,但卻始終無人能摘走。
佛寶奴走上前讓女官給了老闆錢,摘下了一個燈謎:胖娃娃,滑手腳,紅尖嘴,一身毛,肚裏紅。
佛寶奴端詳一陣,想了半天卻也沒想到個答案,剛要搖頭放棄時,身邊卻傳來了個聲音:“這不是正是桃麼。”
回頭看去,正是那兩個小混混之一,之前只是遠觀,這放進了一看倒也算是個俊俏的小男人,身上穿得也不差,手上拿着一柄扇子頗有些風度翩翩的模樣。
“姑娘好。”方之唯握着扇子朝佛寶奴拱了拱手:“方纔多謝姑娘相贈,但姑娘似乎有些誤會,我兄弟二人並非是在路邊乞食,而是因那文章寫得睏倦,便出來觀摩一番人間百態。等姑娘走了之後,此事一直在心中糾纏,若是不向姑娘解釋,怕是徹夜難眠。”
佛寶奴嗤笑一聲,沒有搭理他。只是她這冷若冰霜的模樣突然笑了起來,霎時間就如那含苞的茉莉剎那盛開一般,驚豔了方之唯一臉。
方之唯沒有太靠近,而是站在佛寶奴身邊,滿臉笑容的看着她道:“姑娘似乎不是本地人啊,不知姑娘從何處而來?”
“遼。”
佛寶奴冷冷的回答了一句,方之唯連連點頭:“那便對了,我觀姑娘身上之氣度,猶如萬頃遼河,恬靜而深邃。不似南方這小家碧玉一般,看來小生卻是沒有看錯。”
他的話術挺厲害的,不管是表達也好還是語氣也好都能給人一種文質彬彬的感覺,說不上喜歡但絕不討厭。
見佛寶奴不說話,他便將燈謎的答案寫給了攤位的老闆,老闆遞過來一個木雕的小掛件,他接下後順勢遞給了佛寶奴:“姑娘,請。”
第728章、七年2月21日 雨
作爲一個整日徘徊在女人之間遊走並以此爲生的人,他纔不介意什麼對方的態度冰冷,只因見過太多這樣的女子,只要自己不要臉、不計較,百鍊鋼也能化作繞指柔。
就他的經驗來說,越是剛開始看上去冰冷的女人,到後面就越癡纏就越沉迷,反倒是那種一開始歡欣鼓舞、躍躍欲試的女子,只要新鮮勁一過反倒是最會翻臉不認人。
佛寶奴往前走,他便走在旁邊,不管佛寶奴搭理不搭理他,只要遇到佛寶奴稍微留意的物件,他便會在旁邊小聲講解着來歷和典故。
從秦淮河說到夫子廟,從貢院說到木雕,話雖多但卻並不喧賓奪主,就像個導遊一般在介紹者,風土人情、奇聞軼事也都是信手拈來。
說實話,這種人不討厭的,佛寶奴雖然不願意跟他說話,更不可能從他手上接東西,但卻還是會很耐心的聽完他的介紹,比如那些秦淮河上的故事,花魁們的血淚、貧賤時的愛情,倒還真的是有幾番意思的。
這一點他比宋北雲強,宋北雲的孤高是很可怕的,那廝從不願意去打聽什麼民間趣聞,更不會給她細心的解釋什麼風土人情,雖然佛寶奴也不會問,但從對那傢伙的瞭解來看,即便是問了,他恐怕也只是會找個人來解釋。
“此處便是三娘泉。”
方之唯指着一處看似不起眼的井,小聲介紹道:“據說早些年金陵城內有這麼一樁事,那時大宋之都還在汴梁城,此處有戶陳姓人家,家中有個女兒年方二八,生的是貌美如花。但那戶人家夫婦二人皆嗜賭成性,有一日輸得沒了法子,便將女兒典當於人。殊不知那陳三娘早已與同鄉少年有了情愫,少年進京趕考,卻不知道心愛之人遭了凌辱,等功成名就回鄉之時卻發現三娘已投井自盡,他心中悔恨,便在三娘投井之地種下了一顆大槐樹,後此地便成了有名的三娘泉,據說有情人在七月初七井中投下一枚銅錢,便能與情郎廝守一生。”
佛寶奴看着面前的槐樹和樹旁石碑上的三娘泉,表情不屑,轉身就往前走。
“姑娘不試試麼?據說還是挺靈驗的。”
佛寶奴停住了腳步,轉頭看向這方之唯,戲謔地問道:“我爲何要靠一個投井自盡的傻女人保佑?她配嗎?”
一句話將方之唯給噎得一滯,半晌沒能說出話來,原本他以爲面前這女子要麼會想到從前而感懷,要麼會被那動人的故事給感化,卻是沒想到她張開嘴便是一句“她配嗎”。
這讓人如何回答?
“姑娘倒是巾幗不讓鬚眉。”方之唯乾巴巴的恭維道:“是小生……小生……”
“賞。”佛寶奴懶得看他尷尬,只是伸手一揮,旁邊的女官立刻上前掏出十貫的官鈔遞給方之唯。
“啊……這……”方之唯人都傻了,這還沒開始騙呢,咋就給上錢了?
拿着錢,他那小弟連忙上前觀摩:“哇哦!這娘子好有錢!上來便是十貫啊。”
方之唯這時也清醒了過來,看到前方的佛寶奴已經走遠,他也顧不得細想,便連忙追了過去。
他繼續當他的導遊在給佛寶奴介紹着這裏的風土人情、民間故事和風味小喫,但心中卻越來越虛,因爲他開始發現面前這位姐姐跟別家的不同了。
氣場真的太強了,面對別家的女子時,他總會想着下一步該如何進行,但面對這姐姐,他感覺自己在給上級官員彙報工作。
當有的地方人家不滿意,只要眉頭一皺,他就不敢再繼續往下說了。不是不想而是不敢,就是那種壓迫感讓他不由自主的停下來。
特別是說到什麼靈驗、保佑亦或是邪門的時候,對方的第一反應居然是不屑……
不屑懂麼?比如南京城最有名的凶宅,往常方之唯在這個地方無往不利,那些姑娘聽到那恐怖的故事即便是再矜持也會面露出驚恐。
但這姐姐聽到什麼滅門慘案、人肉包子和什麼鬼怪作亂時,臉上居然是不屑,甚至敢踏入陰森的凶宅之中溜達一圈。
這種姿態可不是誰都能有的,方之唯心中可不止是感嘆,簡直就是驚歎。
那些常用的話術根本無法打動面前這個女子,甜言蜜語說了、才華橫溢展示了,但卻沒有任何用處……
唯獨把她逗笑的事卻是在背誦宋北雲詩集時,但這種時候怎麼能笑啊?難道不應該是感動嗎?別人家的女子在聽到那些纏綿悱惻的詩時,無一不是滿心感觸的望向天際,亦或是輕柔嘆息。
“這詩是那個宋北雲寫的?”
“是啊,我大宋一等一的才子,詩文雙絕。”
佛寶奴再次不由得笑出了聲來,宋北雲什麼能耐她還能不知道?那些仿冒的粗製濫造的詩文,只能說是臨摹了他的形卻沒有裏頭的魂。
因爲宋北雲從來不會寫情詩,他寫的詞從來都是數風流人物還看今朝、從來都是三十功名塵與土,八千里路雲和月。怎會寫這種明月、美人、柔甜似水的矯情。
“行了,退下吧。”
佛寶奴一揮手:“賞。”
女官再次上前給了方之唯十貫錢,然後跟着佛寶奴轉過頭鑽入了路邊的一輛馬車。
馬車滾滾向前,方之唯被留在了原地愣愣發呆,而他那小弟湊了上來:“哥!咱們發財了!”
是啊,發財了。一晚上人家姐姐說了八次賞,自己就得了八十貫的賞錢,這是等閒人家兩年都賺不到的錢,但在那姐姐面前就像是給路邊的阿貓阿狗喂上一塊骨頭似的輕而易舉。
這種反差讓他透着一股子難以描述的難受,非常非常難受的那種,但光是難受還是輕的,最關鍵的是那種小心翼翼讓他不得不時時刻刻都注意言辭,別說開一些帶顏色的玩笑了,便遣詞造句都仔細思考,讓他恍惚回到了當年進考場的時候。
“明日咱們還能再見到她麼?”小弟上前問道:“多來幾次咱們就能金盆洗手了。”
“不……”方之唯用力搖頭:“我不想再見到她了。”
而佛寶奴在回到住處之後,來到了宋北雲那邊,看到小宋正在啃着雞爪子泡腳,她眉頭一挑:“回來了呀?”
“嗯,玩的還開心?”小宋把面前的雞爪往她面前推了推:“味道不錯,我晚上滷的。”
“你滷的啊?”佛寶奴湊過去:“餵我。”
宋北雲給她餵了一個雞爪子,然後笑道:“明天打算去哪裏玩?”
“明日啊,打算去新城轉轉,看看你這邊的新城怎樣。”
宋北雲點了點頭:“我可能沒空,你又的自己去了。”
“我找到嚮導了。”佛寶奴笑着說道:“那個小潑皮還挺好使喚的。”
“也行,那種地頭蛇都挺好使喚。”
佛寶奴將今日的所見所聞都原原本本的告訴給了宋北雲聽來,他一聽就知道那個潑皮的目的,估計佛寶奴也知道,但不是宋北雲看不起他,就他那個層次,佛寶奴這樣的人他喫不住的,甚至都不用佛寶奴說什麼,光那個氣場就已經不是那等人能喫得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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