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微微的薇
雨中的半大小子猛的抬起頭,憤恨的望著餘令。
這法子好毒啊,今後再去找那娘子,豈不是亂倫?
奇了怪了,他越看越覺得這小子熟悉,好像在哪裡見過。
他醒悟了過來,指著餘令道:
“是你小子?”
餘令聞言轉過頭,而在廠子的裡的小老虎也開始在轉動著腦袋。
“小子,睜開吧,死不了了!”
在宮城邊上的一間屋舍裡,小老虎從暈眩中醒來。
沒有焦距的眼睛打量著陌生的一切,他想不起這是哪裡。
望著眼前一個帶著笑臉的漢子,小老虎趕緊道:
“是你救了我麼?”
這幾日他一直髮燒,直到今日燒才退。
燒退了,也就代表著最危險的第一關扛過去了,剩下的就是調養。
“醒了,來人,快去稟告乾爹去!”
一個小小的身影快步離開。
“這幾日少喝水,記住少喝水。
如果實在憋不住想尿,就去後面,後面菜地裡有蔥,找一段合適的……”
小老虎死死地記著這一切,生怕錯一個字。
“記住了麼?”
“記住了!”
“聰明的小子,這個法子是唐朝孫神仙發明的。
叫蔥管導尿法,這也是我們的活命法,好了之後記得去拜會哦!”
“嗯,敢問大哥名諱,小子好了後好來拜謝!”
“咱家李進忠,和你一樣,咱們都是乾爹的孩子,今後是一家人!”
李進忠拍了拍小老虎的肩膀,笑著離開。
他對這孩子極有好感,因為他和自己一樣,都是自閹入宮。
之所以說那麼多,或許同是天涯淪落人吧。
就在小老虎想著接下來要做什麼的時候,一個跟他年歲差不多的小子走了進來,手裡端著一碗糙米飯。
小老虎忍不住嚥了咽口水。
這是他這些年見過的第一碗飯。
小老虎狼吞虎嚥,糙米飯雖然寡淡,但小老虎卻吃出人間美味。
“謝謝小哥,我叫王承恩!”
“謝什麼謝,都是這麼過來的,我叫方正化!”
兩個年歲相仿的孩子,在這破舊的瓦房裡第一次相見。
可能因為年歲相仿,兩個人聊得格外的開心。
“真的,我沒騙你,我真的有一個弟弟,他叫餘令,可聰明了,我好幾次險些病死都是他救的我!”
“多大?”
“五歲!”
“我不信!”
“真的,他真的特別厲害,比那算命的半仙還會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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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書的書友,如果你們也想留名字,如文老六,孫書墨,玩火藥的寇夫子等,你們換個名字。
不是這本書不能加,而是加了容易出戲,我容易把餘令寫成顏白。)
第 10章 查賬
陳大喜是通州人。
通州隸屬京城,是大明的漕吆蛡}儲重地,宮裡的用度基本都是從這裡邅淼摹�
在通州之下有三河、寶坻、武清、漷縣四個縣。
自打從南京遷都到京城以後。
這四個縣,在京城周圍的二十四個州縣,是能排在前十的富饒縣。
哪怕到現在這四個縣也是富饒縣。
但這四個富饒縣已經沒有百姓的土地了,土地全部集中在那一小部分的人手裡。
第一部分就是太監。
因為離京城比較近,很多從宮裡出來的太監就會選擇在這裡買地養老。
幻想著有一天宮裡突然傳來訊息再度復出,聽詔待用。
第二部分是官員的。
第三部分就是讀書人的。
自從明太祖朱元璋說:若賢人君子既貴其身,而復役其家,則君子、野人無所分別,非勸士待賢之道......
自那以後,秀才,舉人這樣的讀書人就不用交稅。
秀才享有四十畝免稅賦,而舉人享有四百畝免稅賦。
明太祖朱元璋的本意其實是好的。
讓讀書人更好的讀書,國家有更多的人才可以用。
結果被下面的人玩壞了。
村裡出來了個舉人,大家都不想繳稅。
於是乎大家都把自己家的地以“學田”得名義贈給村裡的舉人。
等收成以後給點好處皆大歡喜。
雖然成了佃戶,但不用交稅了,種多少收多少就是自己的。
而且這舉人還是自己村裡的,算是知根知底。
俗稱掛靠。
所以,到最後一個村的田都在一個人名下。
所有人都是舉人的佃戶,田稅是免了,可人心也易變。
陳大喜家原來就有十畝土地,掛在自己村裡的一個老舉人的名下。
可隨著近幾年天災不斷,糧食減產……
老舉人忽然就不認賬了。
這些自願捐獻土地的百姓突然就沒了土地。
就算有青天大老爺給你做主,白紙黑字加畫押。
包拯來了都要說句抱歉。
陳大喜他爹不服,以死來要挾,想要回自己的土地。
結果他是死了,土地依舊跟他沒有任何關係。
聽陳大喜講完他為什麼成為流民,餘令長吐一口氣。
聽陳大喜講,餘令覺得比看范進中舉還刺激。
“老舉人不是不認賬吧!”
陳大喜點了點頭,繼續道:“他種不了這麼多地。
所以,他就把這些地賣給了那些宮裡出來養老的太監,還有官員,半賣半送,給他的兒子買官!”
“好好活著!”
“我會好好地活著,等我長大,我一定會去殺了他!”
餘令想些說什麼安慰他,可發現自己什麼都說不出來。
仇恨的種子已經埋下,一旦有人振臂一呼……
月光下,兩個人坐在門檻上。
個子矮的想著這世道怎麼這麼難,個子高的想著快些長大,回去給父親報仇。
家裡多了兩口人,突然就熱鬧了起來。
餘令也在這個時候“失寵了”,廚娘現在有了新的傾訴物件。
接下來的日子餘員外就真的忙了起來。
大清早出門,天黑透了才回來,連洗漱都懶得洗,倒頭就睡。
每當這個時候,餘令就會進正房。
親自幫餘員外洗臉,洗腳,給他蓋好被子後才吹燈悄聲的離開。
天亮的時候,餘員外望著那一顆都不少的一袋子碎銀嘴角露出了滿意的微笑。
他越發覺得滿意。
他不是在試探餘令。
而是他打小就聽說過一句話,“從小偷針,長大偷金”。
他知道餘令的過往,他怕餘令會改不掉這個習慣。
只要餘令伸手拿了錢,他就會把餘令吊起來打,直到他改變這個習慣。
現在看來是他想多了。
餘令的日子突然變得有規律了起來。
早晨跟著王秀才讀書識字,完成先生安排的課業後餘令就會去鋪子裡。
“直接落筆後是筆尖在上,要用筆腹使毛筆挫著寫,這叫側鋒行筆。
如果你一上來就這麼寫,那麼你寫的字就會長毛。”
餘令點了點頭。
他終於知道自己的毛筆字長刺的原因了。
“所以,你要記著,要用中鋒行筆,落筆後筆尖不動,手腕向前,向上,筆鋒就會頂起,然後換面,再下壓!”
王秀才望著餘令落筆滿意的點了點頭,繼續道:
“觀察你的筆,當你發現每一個筆毫和行筆方向一致的時候就可以寫了!”
見餘令真的領悟了,王秀才看向餘令的眼神就像在看一塊美玉。
得英才而育之,實乃人間樂事也。
“逆鋒行筆,藏而不露,中鋒用筆,不偏不倚。
記住這十六個字,什麼時候徹底明白了,你的字就算登堂入室了!”
“知道了先生!”
望著秀才離開,餘令頭一次覺得這人挺可愛的。
字練完了,下午的時間就獨屬於餘令了。
餘令每日的下午安排就是揹著悶悶去外面走走,多見人,多見人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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