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開局請朱元璋退位 第319章

作者:姜阿山小树

  而要一步步試探。

  看看下面的人有什麼反應,再做進一步的打算和決定。

  如果反應很激烈,那原來的方案就要修改,要麼撤回,要麼想辦法協調迂迴,分解成很多步,慢慢來實現。

  反之,如果下面的人不反對,那就可以拋出全部方案了。

  最忌諱的,則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強硬下令,胡亂下令。

  那樣做的結果,必然是激起滿朝反對,啥事也幹不成。

  以爲自己大權在握,想幹啥就幹啥的,基本屬於幻想。

  權力當然很有用,但實際操作中,權力要更多的用在事情的醞釀階段。

  靠的是“春風化雨潤無聲”的手段。

  不管一切的強硬下令,這只能在特定情況下,偶爾爲之。

  見到他們都不反對,朱允熥才拋出自己早就準備好的方案。

  一、耕地地租額不能超過農作物年產量的三分之一,以前約定地租不到的三分之一,按原約定執行,不得提高;原約定地租超過三分之一的,一律降至三分之一。

  二、令戶部制定租約範本,各省、府、縣成立專門的機構,管理租佃事宜,並由當地主官負責,朝廷對此實行問責制。

  三、凡耕地租佃期,最低爲六年。地主不得一年一租,一年一改,今年租給東家、明年租給西家,以此來要脅租戶。

  四、朝廷鼓勵永佃制,凡官田一律實行永佃。在官府衙門備案,上呈戶部。入檔案存妥後,便永世不改。地主願意主動實行永佃制的,朝廷給予表彰。

  五、地主不得以任何理由預收租金或收取租地押金,也不得逼迫租戶承擔任何除交租之外的其他義務。除交租外,地主與租戶雙方地位平等。

  六、耕地租約未到期前,地主不得提前終止租約。遇極特殊情況,確需終止的,要上報官府衙門批准,並賠償租戶的損失。

  七、耕地因災害或其它不可抗力導致農作物歉收時,地主應對佃戶進行減租。由當地官府租佃管理機構議定減租額度,上報朝廷批准。耕地因災害而導致農作物收成不及正常年份的四成時,當年應予免租。

  八、朝廷鼓勵地主將出租田地上交官府統一管理,按年領取租金。凡願意主動上交田地的,除了獲得正常的田租收入外,朝廷額外給出補貼。

  九、有願意將田地出售的,由當地官府按公允的價格,予以收購。收購的田地,由租佃管理機構管理,作爲永佃田出租。

  十、凡永佃田,必須自耕,不得再轉租給他人。名下永佃田數量過多,而不得不轉租他人的,應予收回,由原地主租給別戶。原地主找不到人承租的,轉由租佃管理機構處理。永佃田佃戶不願意再租種時,亦收回公中,由租佃管理機構處理。

  ……

  

  這些條款,目的有幾個。

  一是禁止地主亂收租,亂加租,保障佃農的利益。

  二是朝廷能用贖買的方式,慢慢將土地收歸國有。

  如果地主手中的田,都轉成了由所謂的“租佃管理機構”在管,那就在實際上實現了田地國有。

  相當於全國全部重新分配土地了。

  這樣做的好處,是在不傷筯不動骨的情況下,完成土地改革。

  如果天下人全部租種的都是國家的土地,那就等於種地人只要上交國家的賦稅即可。

  至於如今國家發放給地主每年的地租所得,正好作爲民間資本的啓動資金。

  讓他們拿着這筆錢去辦工廠,辦企業,去前往海外開拓市場。

  資本雖然是血淋淋的,從頭到尾都透着罪惡。

  但這也要看和誰比較。

  和封建惡霸,農奴主相比,能讓工人自由工作,自由跳槽,不限制人身自由,按時發放薪水的資本,簡直都是大善人了。

  兩害相權取其輕。

  國家的政策亦是如此。

  沒有絕對的好政策,只有比較好,比原來好的政策。

  還有一點,那就是資本在原始積累的階段,是最困難,也最血腥。

  國家發放這筆錢,等於讓這些人完成了最初的原始積累。

  將土地賣給國家的地主,有資本直接前往海外。

  朝廷不可能出很高的價格去收地。

  但只有這一條開啓,就總有地主會賣地的。

  有不孝子孫胡亂敗家,有賭博輸錢的,還有遇上天災人禍,不得不賣田求生的。

  再或者是想做大生意,賣田地籌集錢財資本的。

  土地畢竟是流動性很低的資產。

  看着很值錢,可真正要賣的時候,不一定有人願意買。

  往往是有價無市。

  這時候,朝廷託底收購,賣地人自然求之不得。

  天長日久,隨着時間推移,田地就會慢慢都轉到朝廷手中來了。

  永佃的租戶,不能轉租,這也是一條極爲關鍵的措施。

  事實上,尋常地主家的佃戶,租到田地都是不會轉租的。

  轉租行爲,主要發生在皇田或者王田的租戶,以及一些大官、勳貴或是大富商家中。

  因爲他們持有的土地面積大,不方便直接管理,便往往通過轉租給自家奴僕或管租人的形式,由他們去管理。

  比如說,晉王府有三十萬畝田地,晉王當然不可能一畝田一畝田去收租。

  晉王將其分成十個田莊,租給十位田莊主。

  這些田莊主再將田地轉租給下面的人。

  通過層層轉租,晉王只收了不到一成的地租,但最後實際耕種田地農民,則可能上交了五成乃至更多的田租。

  這些田租,都被中間人喫掉了。

  這種現象在如今的大明非常普遍!

  百姓們罵晉王是吸血的魔王,殺人不見血。

  晉王則覺得自己很冤啊,我就收了一成不到的地租,難道還不夠心善,不夠體恤百姓嗎?

  這就是朱允熥要限制永佃田轉租的關鍵了。

  那些田莊主自身不是地主,不是土地的所有者。

  但他們吸起血來,可比地主還狠得多!

  朱允熥將自己的所有措施詳細說完,夏原吉已是撲通一聲,跪拜了下去。

  “太孫殿下這些措施,條條皆切中弊害,一旦實施,則天下百姓必將受益無窮。”

  “夏原吉先替天下百姓,謝太孫殿下之恩了!”

  說完,他重重磕了幾個頭。

  朱允熥連忙將他扶起,卻見他早已是淚流滿面。

  轉而望向楊士奇和姚廣孝。

  老和尚倒還神色鎮定,只是不斷撫須含笑。

  楊士奇的臉上,亦難掩激動之情。

  “這些措施,能貫徹施行嗎?”朱允熥說出了自己心中的疑惑。

  在他的預料中,要讓地主減租,並限制他們各方面的權力,恐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畢竟,這個社會,還是地主階級統治的社會。

  他們又怎麼會放棄自己的權力呢?

  不料。

  楊士奇卻是斬釘截鐵道:“能!”

  “若是以前,或許還會擔心推行不易,管理困難。”

  “但如今,形勢已變。”

  “請太孫殿下放心,太孫殿下制定的善政,必定能在全國推行。”

  朱允熥有些好奇了,笑問道:“朝廷大臣不少人可都是大地主,他們難道不會反對嗎?”

  ……

第257章 儒家的兩面性,勳貴的不滿!

  土地在華夏的傳統觀念中,是許多人的命根子。

  故而,朱允熥對任何涉及土地的改革,都十分慎重。

  它們與商稅改革不一樣。

  因爲幾千年形成的傳統,經商在那些地主眼中,是一件不體面的事情。

  雖然大家都在做,卻是命令家僕,或者經由別人的手去經營。

  賺了錢還得罵上幾句,以體現自己的清高。

  但土地不一樣。

  土地是根本。

  對土地的經營不用藏着掖着。

  耕讀傳家是一件非常值得自豪的事情。

  故而,在朱允熥看來,朝廷限制地租,是一件驚天動地的大事。

  卻沒有想到,楊士奇等人表現得竟如此輕鬆,讓他極爲不解。

  “天下地,天下人耕種!”楊士奇道:“朝廷公卿還是要點臉的,我不相信他們有誰敢收取超過三成的田租。”

  “太孫殿下的規定,還真影響不到他們。”

  “相反,他們也恨不得將那些收重租,盤剝佃戶的惡人都揪出來。”

  楊士奇和他細細解釋其中的原因。

  地方鄉紳的名聲是十分重要的。

  儒家讀書人,不管背地裏怎麼男盜女娼,做什麼傷天害理的事情。

  面子上一定要好看。

  要讓十里八鄉的百姓,都認爲自己是一個“大善人”。

  收地租這件事,便是如此。

  朝廷高官家裏都有田地,少則幾千畝,多則數萬畝。

  如果是勳貴功臣之家,田地就更多了。

  這可不是北方的黃土地,而是南方肥沃的水田。

  他們的田地出租出去,收取的地租,一般要比小地主家都要稍微低一些。

  這才體現自己與人爲善,對百姓存仁義之心,不愧爲儒家讀書人。

  至於私底下,再通過管家,奴僕或者其他人,從佃戶那裏撈取更多的錢糧,則是另一回事了。

  真鬧得大了,那與自己無關。

  都是底下人的使壞。

  將管事之人打一頓,向百姓說明情況,百姓還會讚揚他到底是讀書人,家風好,人品好。

  所以,如今朝廷要限制地租,只允許收取最高三分之一的租金,這是朝廷的德政,仁政,他們又怎麼敢公開反對呢?

  就好像放貸高利貸的,都是有錢有勢的大戶人家。

  然而,不管哪個朝代,朝堂上議論要限制高利貸,打擊高利貸的時候,官員們的態度還是十分堅決的,支持從嚴管理,打擊放高利貸的行爲。

  說白了,就是這種事情,在這些官宦地主家是不能上臺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