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暴走的骨頭怪
而且那小偷的手速快得不可思議,而且能在他毫無察覺的情況下劃破他的衣服——這不太像是凡人能做到的。
俄裡翁的眼睛眯了起來。
他想了想,心裡忽然湧起一股倔勁,剛好他也不是很想打聽訊息,乾脆跟那個小偷槓上了。
他轉身向城外走去,又回了一趟海洋,又拿了一袋金幣。
波塞冬看著他,眉頭皺得緊緊的。
“又丟了?”
俄裡翁點了點頭,沒有說話。
波塞冬看著他,沉默了片刻,然後說:“你確定是小偷?不是你自己弄丟了?”
“不是。”俄裡翁說:“是有人故意偷的。我懷疑那個人不是凡人。”
波塞冬的眼睛眯了起來:“不是凡人?那是誰?”
“我不知道。”俄裡翁說:“所以我想引他出來。”
波塞冬有些無語,但也沒說什麼:“去吧。小心點。”
俄裡翁拿著錢袋,又上了岸。
這一次,他故意不藏錢袋,而是把它掛在腰間,明晃晃的,老遠就能看到。
他走進城門,踏上街道,走得很大搖大擺,一副“我有錢,快來偷我”的樣子。
他的眼睛四處掃視,不放過任何一個靠近他的人。
他走了很久,久到他以為那個小偷不會來了,然後,他看到了一個人影。
那是一個穿著深藍色短袍的年輕人,身材瘦削,五官清秀,嘴角帶著一絲似笑非笑的笑意。他走得很慢,很不經意,像是在逛街,又像是在等人。
他的眼睛不時瞟向俄裡翁腰間的錢袋,然後又移開,假裝在看別的東西。
俄裡翁的心跳快了一拍。
他裝作什麼都沒發現,繼續往前走,腳步不急不慢。
那個年輕人跟在他身後,保持著幾步的距離,俄裡翁故意伸了個懶腰,走路拐角。
果然,那個年輕人也跟了過來。
他走進拐角,伸手去夠俄裡翁腰間的錢袋——
俄裡翁猛地伸出手,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腕。
“可算讓我抓到了。”俄裡翁冷笑一聲,正要說話——
一股神力從那個年輕人的手腕上傳來,像電流一樣擊中了俄裡翁的手。
俄裡翁的手指不由自主地鬆開了,像是被什麼東西撬開了一樣。
他愣了一下,再想抓住,那個年輕人已經像一條魚一樣滑了出去,轉眼就消失在拐角的另一頭。
俄裡翁追了幾步,卻發現根本追不上。
他站在巷子裡,大口喘著氣,臉上滿是憤怒和不甘。
他看著自己的手,那手上還殘留著那股神力的餘溫。
他確定了,那個年輕人是半神,而且不是普通的半神。
他的速度快得驚人,他的手上功夫巧得離譜。
俄裡翁站在那裡,看著空蕩蕩的巷子,心裡忽然湧起一股挫敗感。
他走出城,走進樹林,找到安泰俄斯。安泰俄斯看到他,站起來:“弟弟,查到了?”
俄裡翁搖了搖頭,沒有說話。
他靠在樹上,閉上眼睛,腦子裡全是那個年輕人的臉——
那張清秀的、帶著笑意的、讓他恨得牙癢癢的臉。
他在心中暗暗下定決心,要是以後還有機會遇到這個傢伙,一定要給他幾分顏色看看。
他不知道,那個年輕人此刻正坐在城外的另一片樹林裡,手裡掂著兩袋沉甸甸的金幣,嘴角掛著得意的笑容。
奧托裡庫斯靠在一棵大樹上,把兩袋金幣反覆拋起來又接住。
金幣在陽光下閃著金色的光,發出嘩啦嘩啦的聲響。
他的眼睛眯成一條縫,嘴角的弧度越來越大。
“這兩袋錢,夠我給小外孫買一份大禮了。”他喃喃地說,把金幣塞進懷裡,站起身,拍了拍衣袍上的灰塵。
他穿著一件深藍色的短袍,袍子上沒有任何裝飾,可那布料一看就是上等的。
他的身材瘦削,可很結實,五官清秀,甚至可以說是俊美,可那雙眼睛裡總帶著一種讓人不舒服的笑意,有點像狡猾的狐狸。
他是赫耳墨斯與凡間公主赫塞的兒子,是神使與凡人的後代。
他完美繼承了父親的天賦——
偷盜、欺詐、變形,樣樣精通。
他的父親赫耳墨斯不僅給了他神級血脈,還親自傳授了他獨家秘籍:如何悄無聲息地接近目標,如何用最快的速度拿走想要的東西,如何把偷來的東西改變形態,讓人認不出來。
他可以把偷來的牛塗成不同的顏色,讓牛的主人認不出自己的牛;他可以把偷來的金幣融了,鑄成別的形狀;他可以把偷來的珠寶換了包裝,變成全新的樣子。
他是希臘神話裡鼎鼎大名的盜竊大師,沒有人能在偷盜上勝過他。
他偷了一輩子,從未失手,今天也不例外。
他哼著小曲,走出樹林,向另一座城市走去。
他的女兒就住在那裡,嫁給了一個不錯的男人,最近剛生了一個孩子。
他要去看他的外孫,去給他的小外孫送見面禮。
走了半天,他終於到了女兒的家。
那是一座不大不小的院子,院牆上爬滿了藤蔓,院子裡種著幾棵果樹,樹下襬著一張石桌,幾張石凳。
一個年輕女人坐在石凳上,懷裡抱著一個嬰兒。
奧托裡庫斯推開門,走進去。
“父親!”那個年輕女人抬起頭,看到他,眼睛一下子亮了起來:“您怎麼來了?”
奧托裡庫斯笑了,那笑容很溫暖,和他偷東西時的表情完全不同。
“我來看我的外孫,聽說他出生了,我怎麼能不來?”
他走過去,在女兒身邊坐下,低下頭,看著那個嬰兒。
嬰兒此刻睡得正香,奧托裡庫斯看著那張小臉,心裡忽然湧起一股說不清的柔軟。
他伸手,小心翼翼地把嬰兒抱過來。
“他叫什麼名字?”奧托裡庫斯問。
女兒搖了搖頭:“還沒起呢。我想等您來,讓您給他起。”
奧托裡庫斯愣了一下:“我給他起?”
“對。”女兒說:“您是長輩,又是神的後代,您起的名字一定能保佑他。”
奧托裡庫斯低下頭,看著懷裡的嬰兒。
他想了很久。
他的腦子裡閃過很多名字,有高貴的,有典雅的,有寓意美好的。
可他覺得那些名字都不夠好,都不夠配這個孩子。
這個孩子是他的外孫,是赫爾墨斯的後代,他的名字,不能普通。
然後像是想到了什麼,他忽然笑了。
“奧德修斯。”他說,聲音很輕:“就叫奧德修斯好了。”
女兒愣住了:“奧德修斯?這個名字是什麼意思?”
奧托裡庫斯看著她,目光裡帶著一種說不清的深意:“在古希臘語裡,這個詞根的意思是‘憤怒者’,或者是‘仇恨之受害者’。”
女兒的臉色變了一下:“父親,這個名字……聽起來不太吉利。”
奧托裡庫斯搖了搖頭:“不,很吉利。”
“我這輩子樹敵無數,全靠惹人憤怒過日子,偷東西,騙人,耍詐,我做了一輩子壞事,也快活了一輩子。”
“這個孩子是我的外孫,他繼承了我的血脈,也繼承了我的命撸麑硪欢ㄒ彩莻惹事精,一定也會樹敵無數,一定也會被人恨、被人追、被人想殺。”
他頓了頓,低下頭,看著懷裡的嬰兒,嘴角的笑意更深了:“所以,就叫奧德修斯。”
“讓他記住,他生來就不是一個安分的人,他生來就是要惹事、要冒險、要經歷苦難的,可他會活下來,會活得很好,會成為一個了不起的人。”
女兒看著他,沉默了很久。然後她點了點頭,笑了:“好,就叫奧德修斯。”
奧托裡庫斯把嬰兒還給女兒,從懷裡掏出那兩袋金幣,放在石桌上。
金幣沉甸甸的,落在石桌上發出沉悶的響聲。
“這是給小奧德修斯的見面禮。”他說:“夠他吃好幾年的。”
女兒看著那兩袋金幣,眼睛瞪得老大:“父親,您從哪裡弄來這麼多錢?”
奧托裡庫斯笑了,那笑容裡帶著一絲狡黠:“偷來的。”
“這就當是小奧德修斯來到這個世界上的第一桶金,他啊,以後一定註定不凡。”
第266章 赫爾墨斯歷險記
奧托裡庫斯把兩袋金幣交給女兒後,心裡那叫一個痛快。
他坐在女兒家的院子裡,喝了幾杯酒,吃了幾塊烤肉,又逗了逗小外孫,覺得人生不過如此了。
可酒足飯飽之後,他摸了摸自己空蕩蕩的口袋,忽然意識到一個問題——
他沒錢了。
他又沒錢了。
從女兒家出來,走在路上,他心裡就盤算著該去哪裡再搞一筆。
他想了半天,忽然想起那個被他偷了三次的冤大頭,那是一頭肥羊,肥得流油的那種。
雖然已經偷了三次,但他總覺得那個人傻錢多的傢伙還會再來。
他決定再去那個城市附近轉轉,碰碰邭狻�
他哼著小曲,走在路上,陽光正好,路邊的小鳥噰喳喳地叫著。
然後他就看到了俄裡翁。
俄裡翁正站在城外的路邊,背靠著一棵大樹,閉著眼睛,像是在等人。
他的腰間又掛著一個錢袋,明晃晃的,老遠就能看到。
“嘿嘿。”奧托裡庫斯在心裡笑了一聲:“這不是給我送錢來了嗎?”
他整理了一下衣袍,又在臉上一陣搗鼓,換了個面容,露出一個謙卑的笑容,然後低著頭,向俄裡翁走去。
因為之前被逮到過一次,他這一次提起了十二分的精神,準備以自己的極速和反應硬搶。
他的眼睛盯著俄裡翁腰間的錢袋,手已經悄悄伸了出來。
結果就在這時,一隻巨大的手從旁邊伸出來,一把抓住了他的肩膀。
那隻手大得像蒲扇,力氣大到讓奧托裡庫斯的骨頭都在咯吱咯吱響。
“弟弟,我抓到他了。”安泰俄斯的聲音從頭頂傳來,震得奧托裡庫斯的耳朵嗡嗡響。
他被那隻手拎了起來,整個人懸在半空中,像一隻被老鷹抓住的兔子。
俄裡翁睜開眼睛,轉過身,看著被安泰俄斯拎在半空中的奧托裡庫斯。
他的臉上露出了一個又驚又喜的表情,然後那表情變成了憤怒。
“是你!”俄裡翁咬著牙,聲音從牙縫裡擠出來:“你居然還敢來!”
奧托裡庫斯的眼睛轉了轉,努力讓自己冷靜下來。
“大人,大人,誤會,誤會!”他急忙道:“我只是路過,路過!我什麼都沒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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