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朱棣,迎娶毀容郡主我樂麻了 第80章

作者:过节长肉肉

“有了這麼多積分,我就算是在明朝,也能過着未來的生活。”

這般想着,李逍心裏美滋滋的。

真是愛情事業雙豐收。

想到今日還沒開始購物,李逍躺在牀上,打開了積分商城。

“打開積分商城。”

【今日系統商城刷新物品:】

【一、玉米種子(一千顆)。消耗積分10000。】

【二、雜交水稻種子(一千顆)。消耗積分10000。】

【三、QSG92式手槍(附子彈一百枚)消耗積分35000分。】

“咦?”

李逍微微一愣。

今日刷出來的商品,有些東西啊!

這玉米種子就不說了,跨時代的產物。

等自己有了莊子之後,就可以開始種植。

以後還能整個玉米窩窩頭,玉米燉排骨呢。

聽朱高煦講,朱棣會給凝雲一個莊園當做嫁妝。

那不就等於是送給自己?

也就是說,自己是有土地種這些農作物的。

還有這雜家水稻,在明朝絕對是好東西。

李逍自己也是個種田的。

現在明朝一畝地年常量也就在500斤。

這還是稻穀的產量,碾成大米也就只剩下一半了。

而這個雜交水稻的畝產量是2000-3500斤。

是現在水稻產量的7倍!

在古代,什麼最重要?

銀兩?

不是。

絕對是糧食最重要!

所有的戰爭都是因爲土地,土地說到底就是爲了種糧食。

朝代的更替,絕對是因爲農民喫不飽飯。

但凡當初給朱元璋一口飽飯喫,他也絕不會擼着袖子去造反

因爲糧食產量太低,遇到荒年,災年的常有之事,高不要就要民變。

百姓們還要上稅,活着就已經很不容易了。

有口飯喫就謝天謝地。

一旦壓迫到極限,百姓都喫不飽飯,那麼這個王朝遲早是要崩塌的。

在未來,各行各業百花齊放。

大家都會尋找各種樂子享受生活。

其主要的原因,就是因爲袁隆平爺爺讓大家喫得太飽了。

雖然李逍現在應該是不愁喫穿的那種,不過這雜交水稻和玉米種子好東西,還是要買下來。

否則下次刷到,也不知道是猴年馬月了。

至於這QSG92式手槍,李逍還在猶豫之中。

這玩意,太超越時代了!

就算是抗日時期也沒有這傢伙啊。

放在明朝是個什麼概念?

自己怕不是要無敵了?

“三萬五千積分啊,有點小貴。”

“算了,還是買了吧,有備無患,這玩意可以不用,但要有。”

李逍猶豫了一番,最終還是清空了商城。

而且他的心裏,還是渴望有這個東西的

男人麼,喜歡武器。

東西進入了個人倉庫,李逍就忍不住將槍從倉庫中提取了出來。

光芒一閃,手上便多了一把漆黑手槍

散發着冰冷的氣息,不屬於這個時代的鋼鐵野獸!

李逍握在手心,愛不釋手,很想現在就來一發。

不過考慮到聲音也許會嚇着別人,還是作罷。

“姐夫,幹嘛呢——”

就在這時,朱高煦突然不告而來,直接推門而入,看到了李逍手中的黑色物件。

“姐夫,這是啥?你又發明了好東西?”

朱高煦幾步就竄了過去,想要摸一摸。

“這可不行。”

李逍急忙把槍收了回來,插在了腰間,認真道:“這東西不是小孩子玩的。”

朱高煦有些不樂意了,道:“姐夫,我是小孩?”

“在我眼裏沒成婚,都算小孩兒。”

李逍隨便胡扯了一句。

“.”朱高煦有些無語。

不過他也沒看清那是什麼玩意,沒那麼大的好奇心,要是讓他知道那是很厲害的火器,一定能煩死李逍。

他放棄了看手槍的想法,道:

“對了,姐夫,我是來報喜的!雙喜臨門!”

第86章 曬太陽的漁夫!

“雙喜臨門?”

李逍驚訝道:“什麼雙喜臨門,說來聽聽。”

“一件關於我的,一件關於你的。”朱高煦笑道。

李逍道:“快說來聽聽”

朱高煦昂頭挺胸,指了指自己腦袋,說道:“我,朱高煦,馬上就要被授塗金銀冊銀寶,封爲高陽郡王了!以後也能自稱一聲小王了!”

古人還是十分重視自己的榮耀的,郡王雖然比不上親王,但也算明朝頂尖人物的第三階梯了。

關於這點,李逍算是早就知道了。

根據明朝宗室的的規定,親王嫡長子外的諸子,都封爲郡王。

郡王俸祿每年是2000石,相當於30萬斤糧食。

這要多少農民,才能供出一個郡王出來啊。

就特麼離譜。

等於是大蛀蟲了!

李逍拱了拱手:“恭喜高煦了,以後還要多罩着我啊。”

嘴上這麼說,心裏卻吐槽,明朝後期郡王有接近一千人,比藩王的數量多多了。

因爲明朝藩王限制制度和未設置降等襲封制,因此各大王府的親王就拼命地生孩子,每一個孩子都能給王府帶來不菲的收入。

即便是二代郡王也是年俸祿一千石,一千個郡王就是一百萬石糧食,難怪明朝後期會被拖垮。

而且,每一朝的皇帝,也不敢剋扣這些皇親國戚的俸祿。

郡王是上層宗室,俸祿不像那些底層宗室那樣好剋扣,幾百個郡王鬧起來,朝廷也遭不住。

不過想了這麼多,李逍也覺得沒什麼,畢竟跟自己沒啥關係,這也是明朝後期的事情了,現在是洪武,遠着呢。

在說眼前這個朱高煦,郡王當不到頭。

他後面當了藩王都不滿足,要幹皇帝的位置。

最後.哦霍了

朱高煦揮了揮手道:“那必須的.咦姐夫,你爲何看我的眼神,有種憐憫的感覺?”

李逍也發現自己剛纔有些情不自禁剛想開口解釋。

朱高煦卻大聲嘆了口氣:“哎,姐夫,我明白的你意思。”

他雙手揉了把臉,道:“要怪就怪我不是第一個出生,我的確想跟我大哥一樣當世子,以後繼承燕王爵位,畢竟只有當燕王,才能掌控軍權,去上戰場叱吒.”

李逍愣了愣。

喂!我沒這個意思好不好,你哪隻眼睛看到了?

我是看你可憐,你未來要死了啊,還是被烤死的!

朱高煦一臉苦瓜,接着說道:“可我想通了,我是老二,這是老天爺決定,我也沒辦法,其實當郡王也沒什麼不好,安安分分的混喫混喝一輩子,你覺得呢?姐夫?”

洪武時期的藩王權利很大。

特別是朱棣這種坐鎮邊疆的藩王,直接節制兵馬,掌控兵權。

這也是爲什麼後來朱棣遷都的原因。

就是擔心再次發生靖難這樣的事情。

而遷都北平,自己防禦邊疆,就可以安心削弱藩王的權利了。

“你能有這樣的覺悟,太好了!”

聽到這話,李逍激動的握住了朱高煦的手:“高煦啊你一定要記住你今天說的話,牢牢記住,不要忘了!”

李逍說的是真心話。

他是真心希望這個小舅姥能夠安然無恙的過完這一輩子。

畢竟相處了這麼一段時間,也有些感情了。

說着,李逍拿起紙筆,寫了三句名人名言:

[世上無難事,只要肯放棄。

[一旦學會放棄,你會發現世界豁然開朗。

[人生不過百年,入土萬事皆休。

“高煦,這是姐夫我送給你的,你要時刻拿出來讀一讀,念一念,不忘初心。”

李逍將紙遞給了她。

聞言,朱高煦一喜,姐夫又給我寫裝逼語錄啦?

他拿過來一看,微微皺眉,看向李逍道:“姐夫,啥意思啊?”

李逍道:“就是字面上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