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风起于渊
离开之前,江尘的目光落在站在最后面的沈砚秋身上。
扯了扯嘴角,露出一个有些勉强的笑容。
随后就被江田半扶半搀着往家走。
江家人匆匆离开,可围在拒马旁的众人却还愣在原地,目光又落回了被扔在道旁的狼王尸体上。
体型如牛犊的狼王趴在雪地里,灰白色的毛发被风吹得微微颤动。
一双黄瞳依旧怒目圆睁,可以相见生前该是多么凶厉和残忍。
可它的额头正中央,一支箭矢破颅而入。
外边只留下半截箭身和彩色尾羽,显得格外扎眼。
直面这种山君级别的凶兽,还能搭弓射箭、一箭穿颅。
这得有多大的勇气和魄力?
在场的猎户,哪怕上山打猎几十年,也没人敢说能在正面面对这种凶兽时,淡定拉弓射箭,还能破骨穿肉。
众人看了许久,似是觉得眼前的一切发生在梦中才合理。
“这小子,还真把狼王给猎了……”
过了好一会儿,张本善才喃喃开口,打破了沉默。
顾金山也长出一口气,语气里满是佩服:“了不得,是真了不得!”
之前他还和陈新豪商量,想带着江尘进二黑山。
但那时候,只是想借借他的 “运气”。
现在才明白。
什么运气,只是自谦而已。
亏他们打了这么多年猎,竟然还信了,现在顾金山想起自己说的话都有些脸红。
第102章 沈朗的决定
单枪匹马猎杀狼王。
别说三山村,就是附近十里八乡,也没几个猎户能做到吧。
“这狼尸…… 怎么办?” 有人小声问。
山君虽死,威势仍在。
特别是那双圆睁的黄瞳,寻常人根本不敢靠近。
顾金山看了一眼趴在地上的狼尸,狠淬了一口:“这玩意儿生前再狠,还不是被人杀了,怕个鸟。”
“来两个人,帮忙抬到江家门口。”
这张狼王皮拆下来,比寻常兽皮大了一倍不止。
虽说有不少损伤,可物以稀为贵,这皮子说不得能卖近百两。
足够置上十几亩上好的水田了。
可这么大一笔横财摆在眼前,却没一个人敢动歪心思。
之前说江尘找死、活该的的几人,此刻也凑了上来。
满脸堆笑:“我来帮忙!”
“我也搭把手!”
“算我一个!”
墙倒众人推,势高百客迎,
江尘由死转生,还将山中肆虐的狼王杀了。
此前冷嘲热讽的众人,又再次成了乐于助人的乡里乡亲。
人群外侧,沈砚秋眼眶里的水汽终于化泪落下。
她就知道,她就知道!
“爹,我就说他不会死!”
“不仅没死,还把狼王猎下来了!”
她到现在还觉得一切像幻梦。
明明爹爹说的是,江尘上山一夜未归,和张三坡一样,成了狼王的猎物。
可现在看到的,却是江尘扛着狼尸进村,狼王成了他的猎物。
喊了一声没得到回应,沈砚秋转头看向身旁的沈朗。
却发现他额头渗着冷汗,眼里满是惊慌,刻意避着被众人抬起来的狼王尸体。
猛虎,豺狼。
沈朗常在书中见,甚至不时用来骂人。
可心底还是想着,猛虎不过大猫,豺狼不过恶犬
可今天亲眼见到狼王尸体后,他才明白什么叫 “猛兽”
别说那壮如小牛的体型,单是那双残留凶光的黄瞳,就让他浑身发毛,大冬天惊出一身冷汗,连腿都有些软。
可这还只是具死物啊!
这种凶兽,真的是一个人、一张弓能猎杀的?
江尘才不过十八岁吧?
而他自己,活了快四十岁,见了具狼尸都吓得腿软,说出去都觉得丢人。
看着江尘离去的方向,沈朗不由心里自语:“此子,真有英雄气在身啊……”
“爹,我们回去吧?”
沈砚秋本来还很兴奋,可转头见父亲脸色发白、额头冒汗,还以为他之前的风寒没好透,又受了风雪,病情加重了。
沈朗的声音有些干涩,伸手搭在沈砚秋的手臂上,慢慢转身。
沈砚秋扶着父亲,察觉他两腿发软,才明白缘由。
没想到,爹这么大个人见到狼尸会害怕成这样。
她刚才光顾着看江尘,倒没仔细看狼王。
现在回想起来,那狼王是真的大、真的凶,比书中写的妖怪还吓人。
真的是江尘猎到的吗?
这么说,他还是很厉害的啊。
“有什么可笑......” 沈朗见女儿笑,脸颊不由有些发热:“为父也是第一次见这种凶物,一时间有些心神失守。”
“是是是,女儿晓得。”
沈砚秋连忙应声,但嘴角的笑意,却仍旧压不住。
回家后,沈朗仍觉得脑袋昏昏沉沉,索性躺下休息,一口气睡到了天色近黑。
原本还觉得有几分好笑的沈砚秋,也多了几分担忧,怕爹爹真被吓失了神。
好在天色将暗时,沈朗终于从床上坐起,拿起桌上的茶壶,将里面温热的茶水直接灌了大半壶。
喝完后,他长舒了口气,只觉得身体轻快了不少。
“爹,你没事了?”
沈砚秋走进来,见父亲气色好了许多,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
沈朗点点头,语气里带着几分意外:“出了一身汗,又睡了一觉,这缠了我近半个冬天的风寒,好像是全好了。”
他也没想到,这次被狼尸吓到。
反倒是因祸得福,缠了他半个冬天的风寒,竟然终于痊愈了。
“真的,那太好了!”沈砚秋脸上瞬间绽开笑容,眉眼都亮了起来。
今日还真是好事连连。
“砚秋,你坐这儿。” 沈朗指了指书桌前的凳子。
沈砚秋虽不懂父亲要说什么,还是乖乖坐下。
沈朗这才轻声开口:“砚秋,你真的对江尘有意吗?”
沈砚秋本来还带着笑意,一听这话,脸颊顿红,嗔道:“爹爹,你怎么说这种话?”
“我是认真的,你也认真回我就是。”
沈朗语气严肃,“若是你对他无意,等开了春我们就搬走,免得他再纠缠你。”
“若是愿意,那开春就让他来下聘。”
沈砚秋猝然抬头,瞪着无辜的大眼睛:“啊?为何?”
之前沈朗为了不让她跟江尘接触,可是大发雷霆的。
怎么这就突然变了主意?
沈朗沉默了许久,直到沈砚秋快要忍不住开口,才缓缓说道:“我觉得你上次说的有道理,我们,可能这辈子都回不到都城了。”
他顿了顿,目光渐渐郑重,“江尘身上有英雄气,或许是个值得托付的人。”
“原来是因为他猎狼的事啊。” 沈砚秋在心里嘀咕。
确实,能把那么大的狼王猎回来,在书中肯定算有英雄气。
可英雄气和值得托付又有什么关系?
她读的书中,英雄都是三妻四妾,身边美女如云......
若是可以,她倒希望丈夫只是个普通人,能和她一起相夫教子就好。
第103章 陈玉坤回乡:杀了了事
沈朗静静等着沈砚秋的回话,目光渐渐看向窗外。
那日听完沈砚秋的话后,他也觉得终兴业一朝,他可能都回不到京都,更别说重建家族了。
但逃难这一路,从南走到北。
一直走到这最偏远的地方,他最大的感触就是,世道要乱了。
这种感触,不是坐在京都的酒楼中可以感觉到的。
而.....乱世出英雄。
英雄,也可终结乱世。
在看到江尘猎狼而归之后,他刚刚做了一个梦。
不算是噩梦,但也不算是好梦。
醒来后,他心中就有了别样的心思。
只不过这种心思,终究只是书生的一梦之言,他自然不可能跟女儿说。
若是没有机会,他也一辈子不会将这点心思说出来。
仅仅是能力,江尘也确实是他从能走到没见过的最值得托付的人。
收回目光,沈朗再次发问:“砚秋,你愿意吗?”
沈砚秋讷讷不言,脸颊的绯红蔓延到耳根。
最终细若蚊蝇地哼出几个字:“女儿…… 愿意。”
听到这话,沈朗终于露出笑容:“那好,等过几日他身体养好了,请他来家里做客,我还得好好考教考教他。”
“要是入不了我的眼,我照样把他扫地出门!”
“好。” 沈砚秋点点头,又起身开口,“爹爹,我给你换杯热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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