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開局請朱元璋退位 第296章

作者:姜阿山小树

  然而,一般而言,刑部並不直接去抓捕犯人。

  這一職責是由地方府、州、縣各級衙門來完成的。

  他們抓捕完成後,重要的犯人會移交刑部關押,由刑部審理,或者三法司聯合會審。

  當然,也有例外。

  諸如皇帝要抓某個官員,也可能直接令刑部抓人。

  但這種實際上也只是簡單的收押,與緝拿盜伲ゲ短臃覆豢赏斩Z。

  姚廣孝和楊士奇對望了一眼,似乎都有些錢詫異。

  楊士奇道:“此前小王爺的稅務司在全國各地清剿匪寇,做得很是不錯,各地的盜寇山俅蟠鬁p少。殿下卻突然召小王爺回京,莫不是想讓他主管刑部,負責清匪一事?”

  朱允熥輕輕點頭:“我確有此意。”

  雖然稅務司在清匪上面做得不錯。

  但這畢竟不是稅務司的主業,讓稅務司一直做這些事,多少顯得有點不倫不類。

  他給稅務司佈置一定數量的兵力,主要還是爲了對付那些抗稅不交的大戶。

  這樣稅務司自己便可直接捉拿,不用麻煩別的衙門相助,以免誤事。

  卻不是讓稅務司去專門剿匪的。

  術業有專攻。

  如果是城市裏的地痞、流氓,黑社會等,稅務司收拾他們還算名正言順。

  因爲他們都沒有合法交稅。

  但山俦I匪……稅務司若真要整天去對付他們,那就是不務正業了。

  說起來,山俦I匪的事,亦是千年頑疾。

  一直到新中國成立後,從一九四九年到一九五三年,花了整整四年時間剿匪,共計剿滅近三百萬匪寇,才讓山俦I匪徹底退出歷史的舞臺。

  剿匪三百萬,這在後世人的看來,多少有點不可思議。

  其中固然有不少實際上敵軍的殘軍敗寇,潛藏下來成了土匪,但也足見匪寇的數量之多。

  而湖南湘西的剿匪更是一直持續到了一九六五年。

  老朱治下的大明,當然不可能有數百萬計的匪寇。

  但若說山俦I匪都清理乾淨了,那顯然也並非如此。

  大明境內的小股山俜丝埽匀徊簧佟�

  武俠小說的江湖當然是虛構的。

  但現實裏的綠林強盜,卻是一直存在,綿延不絕。

  無非是治世的時候會相對少一些。

  亂世的時候,便如雨後春筍般都冒出來了。

  再比如說,老朱下令嚴禁的白蓮教,到現在仍在各地活躍。

  

  甚至時不時發動造反。

  只是每次都很快被鎮壓,沒有形成氣候。

  歷史上,有明一代,這些勢力始終都沒有被徹底清除。

  一直到永樂、天啓年間,他們仍然活躍。

  從稅務司的剿匪的奏摺,及各地官府的態度來看,朱允熥覺得要徹底剷除大明的匪寇,不能依仗地方官府衙門。

  因爲它們或多或少,都會有一些地方保護主義色彩。

  許多匪寇在地方官府衙門有非常複雜的關係,牽一髮而動全身。

  即便是朝廷將當地主官撤職,調任新的官員前往,也仍然會受到制約,有心無力。

  這種情況下,由朝廷中樞直接成立專門的機構,直接進行打擊,纔是最好的方法。

  楊士奇沉聲問道:“大明疆域遼闊,若刑部要直接辦案,恐怕能管的事還是不多且不便,殿下對此有何規劃?”

  對於新成立的部門,素來都是朱允熥做出規劃,楊士奇只需要負責具體執行。

  在這方面,太孫殿下往往都有他完全想不到的好主意,令楊士奇每每驚歎不已。

  大明各州、府、縣衙都有捕快衙役,但他們的職責,並沒有什麼不同。

  “刑部不管一般的案子,只管大案要案。”

  “對於地方上報的重大案件,刑部可根據需要,進行提級管理,直接過問,這是其一。”

  “對於流串各地作案的強盜、匪寇,或白蓮教匪首,由刑部直接派人追捕,以免地方官府地域範圍限制,束手束腳。”

  “刑部再自行派出人馬,對全國治安進行監察,對江湖上有名的綠林強盜,立案查辦。”

  “其四,調撥兵馬,成立專門的緝盜司,清剿相對龐大的江湖勢力。以後如無必要,剿匪之事皆由刑部主管,地方官府衙門配合,軍方除非獲得請求批准,否則一律不準介入。”

  “其五,凡是兇犯逃出一省之地,以往地方官府只能發海捕文書,請求協助,效果不佳,這些事日後皆由刑部負責。”

  “其六,對監獄進行改革。在全國範圍設置幾十座監獄,由刑部直屬。監獄內開墾農場,服苦役,流放,充軍之犯人,從此皆在這類監獄內服刑。”

  “其七,如今地方官府衙門的差役已經進行改革,皆爲領朝廷薪俸人員,日後大明所有縣皆設置縣尉,捕快併入縣尉麾下,由縣尉統一管轄。”

  “縣尉對縣令負責,同時亦受都按察使司轄制,即爲雙重管理。都按察使司則受刑部轄制,以加強刑部的職權,方便行事。”

  “其八……”

  “其九……”

  ……

  朱允熥將自己心中的想法,一條條和盤托出。

  主要是偵辦大案要案,跨省跨州的案件,其次是剿匪,以及管理下面的都按察使司,乃至縣尉。

  其他還有,不準軍隊隨意介入地方的治安案件,包括緝盜剿匪。

  沒錯,軍隊剿匪的戰力當然強,威懾力十足,但弊端也很大。

  “匪過如梳,兵過如篦”,這句話可不是隨便說的,而是老百姓長期生活經驗的總結。

  地方衙役行事,雖然兇悍,卻多少還有些顧忌。

  大頭兵們可不管那麼多。

  且不說搶劫之類的問題,他們抓人的準確性,就很值得懷疑。

  軍隊剿匪可以不經審訊,直接砍頭。

  但殺的是不是真正的盜匪,甚或是善良無辜的百姓,恐怕只有天知道。

  反正每次朝廷派人去驗收人頭,總會發現不少小孩,老人,婦女的人頭。

  但人家振振有詞,這些都是匪寇的家人。

  雖然明知道那些匪寇不可能這麼多的家人……可這事又怎麼查得清呢?

  最後往往只能不了了之。

  另一方面是,如果匪寇與軍隊將領認識,甚至有特殊關係,將領有意庇護匪寇,或相互勾結,狼狽爲奸,事情就更難辦了。

  類似的例子,並非沒有。

  故而,朱允熥乾脆讓軍隊徹底退出,不再插手任何剿匪之事。

  當然,如果真遇到大股匪寇,刑部和地方官府衙門都對付不了,仍然可以請求軍隊出馬。

  那種情況下,也無所謂殺錯不殺錯。

  但平時日常的剿匪,就不勞軍隊的大駕了。

  讓軍隊隨意介入地方日常管理,必定會造成混亂。

  在此之前,各地駐軍是可以主動以剿匪的名義抓人乃至殺人的。

  試想一下,軍隊可以隨便派兵出來,抓一個人,說對方是盜匪,也不審訊,當場斬殺!

  老百姓豈有不怕之理?

  有這樣的權力在手,又如何能不被濫用呢?

  以後這項權力直接剝奪掉,軍隊只能老老實實呆在駐地,沒有刑部或地方官府衙門發公文請求,不得自行出來剿匪。

  說白了,軍營外面就算有匪寇,那也不歸軍隊管,軍隊也無權力去管。

  這纔是正常的。

  畢竟,軍隊的作用不在於此。

  但這個時代,這方面往往是模糊不清的。

  由於通訊和交通條件的限制,朝廷要維持統治穩定,需要軍隊對地方的適時介入,才造成了這樣的問題。

  朱允熥早就有心,要將這些全部理清楚。

  沒有朝廷的命令,或是刑部,或是地方官府衙門正式公文請求。

  軍營外面就算翻天了,軍隊也不能隨意介入。

  設立大型監獄,則是另一項重大舉措。

  在此之前,大明律中對犯人的懲罰措施,有充軍,流放等等。

  隨着朱允熥的軍隊改革不斷推進,日後新軍將全面取代原來的軍隊。

  士兵不再是奴隸一般的存在,而是待遇高,榮譽感強的好職業。

  犯罪充軍自然也不復存在。

  至於流放之類,最大的問題是,成本太高了!

  派兩個衙役押管一名犯人,長途跋涉幾千裏……以這個時代的交通條件,這個成本,實際上高得可怕。

  監獄就不一樣了。

  讓犯人們進行勞動改造,這是能盈利的。

  朱允熥將改革措施說完,又講了一遍這樣做的原因和作用。

  楊士奇和姚廣孝皆不斷點頭。

  太孫殿下果然深诌h慮。

  這些舉措,可不是一般人能想出來的。

  不過,楊士奇心中還疑惑。

  “如此一來,刑部的權力,是不是太大了一些?”

  部門權力太大,缺少制約,本身又會產生新的問題。

  朱允熥微微一笑:“所以,還有一項至關重要的改革,將刑部一分爲二。”

  “在刑部之外,另設法部。”

  ……

  PS:大家中秋節快樂!

第241章 朝廷大調整!鋒利的刀!

  楊士奇和姚廣孝皆微微錯愕。

  明初國家新建不久,各項規章制度皆還在探索階段,各部門的權力調整也非常普遍。

  不瞭解歷史的人,很容易先入爲主,以爲六部都有固定的職權範圍,各司其職,互不干擾。

  而這個權力範圍,看他們的名字就知道了。

  事實上,這種想法無疑是錯誤的。

  同爲刑部,朝代不同,職權範圍相差很大。

  隋唐時期,大理寺審判犯人,刑部複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