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又来的核桃
尖叫聲此起彼伏。
爲首的壯漢向天花板開了幾槍:“安靜!都他媽給我安靜!”
這下子,所有人都不敢出聲了。
他們都按照匪徒的指示蹲雙手抱頭,蹲了下來。
匪徒一共五人,手裏全都拿着衝鋒槍。
看樣子是搶銀行的老手。
在控制住場面後,一個匪徒去將銀行的捲簾門放了下來。
另一個人則一槍打爆了想要偷偷按下警報器的工作人員的頭。
匪首望向櫃檯裏的工作人員。
“錢是國家的,命是自己的,你們最好想清楚了再做事!”
張珏站在角落,捂着額頭,有些無奈。
自己最近大概是流年不利,走到哪都會遇到這種狗屁倒竈臺的事。
晚上回去一定要擺個香堂燒些紙錢,把黴呓y統趕走。
他正想這些有的沒的,一個匪徒發現他竟然還站着,用槍指着他說道:“你!幹什麼呢!蹲下!”
那名他扶過的老大爺拽了拽他的褲腳,示意他蹲下,不要和那羣劫匪硬碰硬。
張珏對他笑了笑,搖了搖頭。
“最煩你們這些搶劫的,一點技術含量都沒有。”
他咕噥了一句,然後走向劫匪。
“你想幹什麼?!”見勢頭不對,那劫匪警惕道,“再過來我就開槍了!”
“想開槍你就開啊,哪有開槍之前還告訴別人的,你是個娘兒們啊,害怕了嗎?”張珏一邊說着,一邊向他走近。
其他幾位劫匪聽到這句話,非但沒有做出應對,反而笑了起來。
匪首皺眉道:“不要節外生枝。”
那個劫匪惱羞成怒,盯着張珏的眼睛,陰沉道:“我殺了你!”
隨後,他便要扣動扳機。
然後他便發現,自己竟然不能動了。
那個該死的年輕人眼睛裏似乎有一種魔力。
看着他一步步向自己走來,自己卻連手指都動彈不了。
其他的同伴還在哈哈大笑。
他卻陷入了恐慌之中。
甚至連向同伴求救都做不到。
在所有人的注視下,張珏就那樣閒庭信步,一步步走到了那個劫匪的面前。
那劫匪非但沒有開槍,反而保持姿勢一動不動,似乎是嚇住了。
這時,劫匪們終於意識到問題,所有人都將槍口對準張珏。
看着他們,張珏嘆了口氣。
“大美麗賤的治安真的很成問題啊。”
……
半個小時後,警察姍姍來遲。
當他們用暴力打開銀行的捲簾門時,五名劫匪已經全部被制服,他們雙手雙腳被捆着,套着頭套,被銀行的工作人員押在大廳裏。
警察們立刻接手。
看着這詭異的情況,爲首的隊長詫異道:“誰能告訴我,這是怎麼回事?”
這年頭,工作已經這麼好乾了嗎?
一個膽子大的銀行工作人員回答道:“這些人來搶銀行,一個年輕人將他們制服,並且打了報警電話。”
“一個人,將所有歹徒制服?”隊長似乎有些難以置信。
另外一名工作人員也說道:“就是一個人,但是具體過程,我們沒看清。”
隊長環視四周:“他人呢?”
“就在那啊。”那名工作人員向大廳的角落裏望去,但發現那個地方已經空空如也,“誒?剛纔還在這裏的,什麼時候走了?”
……
此時此刻,張珏正哼着歌,走在一處小巷裏。
寒風呼嘯,他口中的調調有些老。
“我家住在黃土高坡~,大風從坡上刮過,不管是李宇春還是曾軼可,都是我滴哥我滴哥——不論是信春哥還是拜曾哥,保佑我及格,不掛科——”
他在小巷的拐角處停了下來,歌也不唱了,似乎在等待着什麼。
果然,兩分鐘後,一位跛腳的老人從另一個方向走了過來。
正是在銀行門口,張珏扶過的那一位。
看到張珏,他微微一愣。
“你好。”張珏笑道,“我是該叫你老大爺呢,還是威爾史密斯?”
我在SCP當倉管
第一百六十一章 酣戰
米內塔街三十四號民宿。
張珏和已經恢復了正常打扮的威爾史密斯對面而坐。
史密斯警惕地望着他。
張珏卻肆無忌憚地打量着他落腳的地方。
這裏是一棟五層高的小樓,剛剛上來的時候他便仔細偵查過了,下面都沒有住人,不知道史密斯是怎麼找到這裏的。
“你怎麼知道是我?”
對視片刻,史密斯問道,他自認自己的僞裝技術並不差。
然而張珏卻並不這麼想。
“你喬裝的水平太次,你想用跛腳來掩蓋自己腿上的傷勢,又企圖用酒氣遮蓋住自己身上的血腥味,這都是很失敗的做法,對於專業人士來說,血液的味道實在是……嗯~太獨特了,就算你把全身塗滿了屎,我也能夠分辨出來。”
……
威爾史密斯很想說,我就算死,也不會那麼做。
張珏笑了笑:“而且警察一來,你便立刻離開,因爲你不想錄口供,那樣會暴露你的身份,至於你爲什麼會冒險去那個銀行,應該是想要去取你留給西蒙斯的東西——如果我沒猜錯,是錢對不對?”
張珏說了很多,基本都是事實,但更讓史密斯在意的是,張珏提到了他的朋友。
“你認識西蒙斯?”史密斯問道。
“對,我叫張珏,是西蒙斯的同事,也是很好的朋友。”張珏說道,“所以也約等於你朋友,不是嗎?”
史密斯皺眉:“你來找我幹什麼,你應該知道,我現在的處境很危險。”
張珏靠在椅背上,翹起二郎腿,好整以暇。
“如果我說,我就是爲了幫你擺脫危險的,你信嗎?”
張珏的樣子神祕莫測,史密斯看不出他的深湣�
但史密斯知道,這個年輕人絕非等閒之輩。
在銀行裏,他三下五除二,徒手將幾個劫匪全部解決。
手法乾淨利落,就算是巔峯時期的史密斯,也無法做到。
當然,如果是在叢林裏,則另當別論。
“所以,和我走吧,我保證把你帶到一個安全的地方,絕對不會有人傷害你。”張珏循循善誘。
史密斯呵了一聲:“就算我相信你,可你有這個能力嗎?”
史密斯知道,那些追殺他的人,背景深厚,一般人根本遭不住,就算是杜邦,也無法保全他。
或者說,整個梅國,都沒有他的容身之地。
張珏剛想說什麼,卻忽然停住。
史密斯看到,他的耳朵動了動。
“有人上來了,前面兩個,後面四個。”張珏說道,“我想,他們應該不是你的朋友吧。”
這說的廢話。
史密斯微微皺眉。
一定是那些人又找上門來了,真是陰魂不散。
他現在右腳受傷,根本使不上力。
他一瘸一拐走到自己的牀頭,拿出那把跟隨了他多年的手槍,走到窗子側面,從窗簾的縫隙望向下面的街道。
“你現在走還來得及,那羣劫匪和這些人相比,根本不是一個等級,如果你不想死,最好馬上離開這裏——”
史密斯的話音還沒落,只聽砰砰兩聲,張珏已經將兩個人扔在了他的面前。
史密斯愣了片刻。
無法理解發生了什麼。
張珏拍了拍手:“只抓到兩個,那四個跑得太快了,這種人對危險的嗅覺太靈敏,扮豬喫老虎根本不管用,下次找個人女裝試試,說不定可以勾引到他們。”
???
史密斯滿臉問號。
他就拿個槍的功夫,對方竟然已經將人給抓來了?
他驚恐地看着張珏。
這他|媽是什麼人?
張珏擺手:“別用這種眼神看着我,女裝只有零次和無數次,我是不會出賣自己的身|體的。”
張珏說的話,史密斯不太懂。
他只是看着張珏。
下一秒,張珏一腳將他踹向一邊。
窗戶碎裂。
他原本站立的地方多了一個彈孔。
張珏從破碎的窗口望向遠處。
史密斯驚魂未定,聽張珏喃喃說道:“至少一千米的距離,好準的槍。”
神槍手!
此時此刻,張珏就站在窗前,完全暴露在敵人的視野之下。
史密斯想要開口提醒,然而接下來的一幕,大概他這輩子都忘不了。
只見張珏的手中憑空出現了一根標槍。
他在屋中後退幾步,來了個助跑,然後以非常極限的姿勢,將標槍執了出去。
標槍穿透玻璃,在空中劃出一道完美的弧線,最後消失在視野中。
張珏望着標槍飛出去的方向,一分鐘後,才拍了拍手:“練習之後,這次果然準了一些,搞定。”
聽他的意思,是將標槍執出了1000米遠,命中了那名狙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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