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地噬洋蔥
當初若有如此軍勢,艾沃爾公國一戰,根本不會打上足足1年!
“出發吧。”雷文道。
嗚——
低沉的號角聲響起。
原本凝滯如同烏雲的雄鷹軍,頓時如大河般流淌開來,腳步聲、馬蹄聲將大地喚醒。
第6軍團中,托爾躊躇滿志,昂首挺胸。
這是他第一次真正參與戰爭,呼吸之間,心臟都在蓬勃跳動。
他有一種感覺,在這樣的軍隊中,他必將獲得一場場勝利,滿載榮譽與財富歸來。
也許那一日,別人提起他時,將不再是“埃裡克的兒子”,而是“尊貴的托爾大人”!
同樣在第六軍團中的莫阿斯,心態就複雜得多。
雖然早已上過戰場,但敵人要麼是人族,要麼是呆板僵硬的亡靈。
而這一次,卻要面對傳聞中兇悍的獸人。
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著回來,也不知道,在戰場上是會斬獲功勳,還是成為獸人的戰利品。
不過倒也不是所有人都會像托爾和莫阿斯一樣想得那麼多。
“我去,3萬人原來這麼多呢?”雀斑低聲嘀咕著:“你說,要是有商人把咱們每天拉的都收集起來,是不是也能賣不少錢?”
旁邊的驢子臉耷拉著臉:“都是當支隊指揮的人了,還整天說點這有的沒的,怪不得別人都不愛和咱們一起待著。”
“我覺得這和我說什麼沒關係。”雀斑直白地道:“最主要的還是咱們倆長得不行。”
驢子臉直翻白眼:“你這沒心沒肺的脾氣,之後可得多小心點,別讓人賣了還幫人數錢。”
“嘿嘿。”雀斑揉了揉鼻子:“不還是有你呢嗎,驢子臉嬤嬤。”
驢子臉無奈,正要繼續嘮叨兩句,就忽然聽到有人喊他的名字:“保爾——”
轉頭一看,他的母親此刻就站在路邊,高聲呼喊著:“路上小心啊!”
“真是的,不是告訴你別來送嗎……”驢子臉的臉紅了,出於年輕人幼稚的固執低聲抱怨著。
但語氣,卻有些發虛。
前來送行的,不止是驢子臉的母親,還有許許多多雄鷹軍士兵的親人、朋友和愛人。
有人帶著殷切期待,希望自家孩子能出人頭地、斬獲戰功;有人懷揣著不捨的眷戀,期待自己的情人能如約歸來。
他們高聲呼喊著士兵們的名字,送上帶著美好願景的祝福,跟在隊伍旁邊挪動腳步。
慢慢的,祝福聲中夾雜起了哭泣。
這是一場不知結果的遠行,誰也無法確定,這些遠征士兵還能否回來,又什麼時候能回來。
西蒙回望著珍妮的身姿,目光在她微微隆起的小腹上稍稍停留,又與珍妮對視,微笑著做出了無聲的承諾。
“我會回來的。”
作為跟隨雷文最久的一批老兵,西蒙心中並無特殊波動。
戰爭是他的義務,也是他唯一擅長的事情。
接下來要做的,就是順著伯爵大人的意願,用自己的劍,為伯爵大人掃清障礙。
3萬餘人、6個軍團的雄鷹軍在清晨出發,用去了近3個小時,最後一批士兵才離開了雄鷹領。
而這時候,負責押呶镔Y的農夫和輔兵才將將出發。
大部隊的動員,總是很耗費時間。
一路向南。
雷文始終坐在車裡,維持著自己病弱的假象,但也並沒有刻意拖慢行軍的速度。
以每天大約60裡的進度,離開雪楓郡,穿過埃塞克斯郡、漢普郡、希賽德郡和伊琳郡。
終於在春日到來、凍土化開前,來到了莫利尼爾行省與諾德行省的邊境。
莫利尼爾,在帝國語中意為“高高的屋脊”,這恰如其分地表現出了這個行省的特點。
從諾德到莫利尼爾,需要攀登一條前後落差近9800呎、也就是3000餘米的山道,名為“霜雪之喉”。
地如其名。
作為莫利尼爾與諾德間唯一的通路,它雖然寬闊,但極為陡峭,兩旁山崖落滿冰雪。
行走其中,就像走在一條水晶走廊中,被冰壁散射的陽光絢麗迷人。
環境是美麗的,但行走其中的人卻很難欣賞。
寒冷的溫度倒在其次,諾德男人從不懼怕寒冷。
真正的問題在於雪盲症,哪怕紀律再好,面對突然間的暴盲,也總是會引起一陣混亂。
也因此,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減員。
冬日行軍從來都不是個好主意,雷文也知道這點,但他必須要這麼做。
這一切都是由莫利尼爾的特殊環境決定的。
莫利尼爾行省地處高原,冬季比北方的諾德還要漫長。
每年10月到次年4月,半年多時間都被大雪封蓋。
如果雷文選擇5月份登上莫利尼爾,那麼就會迎來化雪時節,只能在冰冷的泥漿中行軍,那種半冷不冷的環境,不但會拖慢行軍速度,造成的非戰鬥減員也會更加嚴重。
而6-9月,將是莫利尼爾的雨季,更不適合行軍;10月,那又是冬天了。
可以說趕在4月進入莫利尼爾,然後在雪化前離開,是最好的選擇。
“告訴士兵們,不會太久。”雷文學著望梅止渴的法子下令:“等過了‘蓋爾卓雅’,就會有當地貴族來迎接我們了。”
“蓋爾卓雅”,是在踏入霜雪之喉後,立即就能看到的一座雪山,高聳入雲,也是帝國第3高峰。
跨過它,就算正式進入了莫利尼爾的邊境。
之後哪怕山路難行,雄鷹軍每天還是會行進至少40裡,可就算是這樣,每天早晨和傍晚看到的蓋爾卓雅好像都沒什麼變化。
就連雷文,時間久了,都產生了一種自己是在帶隊原地轉圈的錯覺。
他第一次明白了“望山跑死馬”究竟是個什麼含義。
終於,在踏上霜雪之喉後的第6天,原本彷彿永遠無法觸及的高峰蓋爾卓雅,終於變得觸手可及。
陡峭的山道消失不見,取而代之的是一望無際的凜凜雪原!
一位早已等候在此、身上裹著皮袍的貴族找到雷文,送上了其家主的請帖:
“柯莫斯伯爵,請雷文大人賞光一敘!”
……
第463章 裂隙上的城堡
臨冬城,布羅德斯家族領地的核心,也是柯莫斯伯爵“劍堡”所在的城市。
劍堡正如其名,如同一柄利劍般佇立在城市中央,無論從哪個角落,都能看到它那高聳塔樓。
若是從高空俯瞰,就會發現劍堡的位置極其刁鑽,它位於一個天然的裂口之上,除了其所在地面還算穩固,周圍有一圈寬度15-30米不等的裂隙,只透過吊橋與外界相連。
只要吊橋一收,多少人也奈何不得這座城堡。
但雷文的注意力,卻並不在劍堡之上。
此時他正坐著輪椅,任由拉克絲推著,目光則落在道路兩旁的建築上。
雷文從來都以為諾德的建築已足夠注重保溫,但相比於大半年都處於雪季的莫利尼爾,就有些相形見絀了。
城外,都是極為厚重的帳篷,最少要兩層獸皮加上一層厚氈,一大家子少則六七口、多則十來口人全擠在裡頭,羶味兒重得哪怕從門前10米過都能打人一個跟頭。
城內房子,則是大塊石頭壘起來的,連房簷都沒有,活像是一塊塊黑麵包。
除了煙囪和門,大多數房子都只有一扇窗戶,用木板整個封著,中間有軸,只有在陽光最好時才會翹起來稍稍透透風。
街上走著的行人,無論大人孩子,都包得極為臃腫,大人身上像披了頭犛牛,孩子像是披了只羊,每個人臉上都紅撲撲的。
“我還以為這邊的人會比諾德人更耐凍。”胡廈抽搭著凍得發紅的鼻尖:“結果怎麼穿得比諾德那邊還厚實?”
“因為凡是覺得自己不怕冷的蠢貨,根本沒法在這高原上活下去啊。”雷文笑呵呵地回了一句。
被推著來到不遠處首飾攤子,雷文隨口問了一句:“這手鍊怎麼賣?”
攤主聞言,將那條手鍊拿起,又抓了把雪在上面仔細揉搓,搓得閃亮才捧到雷文面前。
高原上的首飾,倒不像常人想當然那般粗獷,反而精細得要命。
這手鍊上穿著的珠子,乍看上去好似珍珠,捏在手裡才發現是被磨得極圓潤的銀珠。
手鍊上還有一枚掛墜,指甲蓋大小,卻雕出了極形象的一隻雄鷹,爪子上的細節都纖毫畢現。
也許是漫長冬季,讓他們有太多時間可以用來打磨細節吧。
“怎麼賣?”雷文問道。
攤主看雷文裝束不凡,身邊跟著的人又氣質容貌俱佳,有心發財、又不想失了大主顧,微微琢磨道:“這手鍊正常是4枚銀幣,您既然喜歡,那就3枚銀幣拿走。”
雷文伸手,胡廈將錢袋遞了上來,雷文接過,從中數出5枚銀幣。
那攤主大喜過望,接過銀幣收好,挑選了一隻精緻木盒將手鍊放在裡頭,放在雷文輪椅把手上。
雷文倒沒關注手鍊,而是問道:“柯莫斯伯爵,平時施政可還好?”
那攤主本來笑盈盈的臉頓時僵住:“……這,我這種做小本生意的,哪能知道呢,您問錯人了……”
胡廈面露不愉:“老闆,吾主在問你話,你就實話實說,推三阻四幹什麼,難道沒給你錢嗎?”
老闆將剛到手還沒焐熱的五枚銀幣捧了出來:“這……這首飾算我免費送給諸位的,還不行嗎?”
胡廈一看更氣了,剛要開口,雷文就搖了搖頭:
“算了,何必為難他呢,走吧。”
一行人向劍堡行去,走了老遠,胡廈還是氣悶不過:“這柯莫斯伯爵就這麼嚇人,讓人連說兩句的膽子都沒有?”
“大人您的功績、聲望都比他強多了,也沒見咱們雄鷹領的人這樣啊!”
雷文看了一眼遠處枯樹上懸吊著的凍乾枯屍:“讓人誇不起來,罵又不敢罵,當然也就如此了。”
柯莫斯的統治向來以鐵腕著稱。
不同於小剝皮那種殘酷的刑虐,柯莫斯上位後在領地內製定了足稱嚴苛的律法,涉及到領民生活的方方面面。
煙囪朝哪個方向開,垃圾倒在屋子的哪個方向、什麼時間倒,甚至是做飯的時間都有嚴苛規定。
別說是外來者,便是本地人小心、小心再小心,也會有犯法的一天。
結果,是要麼參軍、要麼賠錢來贖罪,讓整個領地都苦不堪言。
雷文字來以為這是以訛傳訛、不斷放大誇張後的傳言,現在看來卻是實情。
“雷文伯爵,您總算來了!”劍堡門口,柯莫斯以熱情的語氣道:
“我還以為今天的酒要冷掉呢。”
“明明就在臨省,卻久疏拜訪,如今柯莫斯伯爵邀請,我當然要來的。”雷文露出了適宜的疲態,同時也在觀察這位伯爵。
他看上去十分年輕,面容英俊,油亮背頭幾乎能反射陽光,惹眼極了。
若是不知他已37歲,雷文都要以為這是一位20多歲的年輕人了。
“交給我來吧。”柯莫斯笑著上前,推著雷文的輪椅向內走去:“雷文伯爵,您在艾沃爾的功績我可是仰慕已久,今天您一定要和我說說,當時您到底是怎麼作戰的!”
雷文對於柯莫斯的舉動有些意外,但也沒什麼特別反應:
“只不過是僥倖罷了。”
“太客氣了。”柯莫斯盯著雷文蒼白的頭髮,心思卻有些發散開來。
很多人都以為,雷文殺了安東尼後還是平安無事,這意味著他在國王陛下心中的地位極為崇高。
然而柯莫斯卻知道,事實並非如此。
通常來說,加入一個派系,就意味著要得罪另外一個派系。
上一篇:都市继承动物园,系统硬说御兽宗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