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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頭朝下,被卡在下水道里,看起來她死得非常的痛苦。
順便說一句,她溺斃的過程中,她流產了,很自然的現象。
聽着總管和一些人描述整件事,替身國王突然站了起來。
他把身邊一切的東西都狠狠的摔在了地上,踢翻了一切可以被他踢翻的東西!
他突然間意識到,大公主的死,是因爲懷孕。
他不知道自己此時是怎樣的一個狀態,只想着破壞,毀滅!
他把自己的房間徹底的砸了,如果不是王宮侍衛們來得及時,他可能已經把這座宮殿給點着了。
最終,他一個人躺在牀上,捲縮着,沒有讓任何人陪伴的度過了一夜。
第二天一大早他找到了聯邦的聯絡員,提出了他的要求,“我要離開這,我要帶着我的家人去聯邦,我們之前說好的。”
聯邦的聯絡員很公式化的看着他,一點也不擔心這個暴怒的“國王”會傷害到他,“我們說的是一切都結束之後……”
“現在已經結束了!”,替身國王打斷了聯絡員的話,他指了指腳下,又指了指外面,“這裏已經變成你們想要的模樣了,這如果都不是結束,那麼什麼纔是真正的結束?”
“你們要權力,我給你們了,你們要王室成爲擺設,我也照做了,你們要淘汰掉君王制度,現在這裏只有議員沒有國王!”
“你們到底還想怎麼樣,你們到底要我怎麼樣,纔算是結束!”
他大聲的咆哮着,對着聯絡員,兩人站得很近,幾乎貼在一起。
聯絡員退後了一步,看了一眼門衛,隨後後者把這間房子的門關了起來。
替身國王還沒有反應過來時,聯絡員一拳就打在了他的臉上!
打的他向後踉蹌了幾句跌坐在地上,突然遭受的重擊破壞了他的平衡感,緊接着他坐在地上捂着自己的腮幫大聲的痛呼着。
而聯絡員,則脫掉了外套,放在了一邊,然後解開了領口和袖口的扣子,朝着他走去。
替身國王想要說點什麼,但很顯然聯絡員不打算給他這個機會。
他就被聯絡員按在地上狠狠的爆錘,每一拳都打的很實在,就像是一圈圈打在沙袋上那樣,噗噗響。
打了好一會,痛呼變成了求饒,聯絡員喘息着站了起來,他低頭看了一眼自己襯衫上飛濺的血跡,抬起腳用厚厚的皮鞋跟在替身國王的胸口踩了一腳。
“注意你的語氣……”
“你只是一個替身,別把自己真的當成了這個國家的國王!”
他拿起身邊的什麼東西,隨手找了一塊能擦手的,擦拭着拳峯上的鮮血。
替身國王還躺在地上,臉已經被打腫了,如果不是考慮到他不太適宜破相,也許他會更慘一些。
他連哀嚎都沒有什麼力氣,在整個短暫又漫長的過程中,只能去接受所有的攻擊。
聯絡員的話,讓他整個人都愣了一下。
他已經太久,太久沒有想起這件事了!
他其實不是什麼國王,他只是大王子的替身,他只是一個替身!
而這……也預示着聯邦人實際上知道他的身份?
他有些驚恐的看向了聯絡員,嘴脣動了動,但什麼都沒有說。
聯絡員抖着肩膀把外套穿上,他的拳峯破了兩個口子,剛纔一拳打在了替身國王的牙上,破了皮,還有些流血。
“我們知道誰是真的大王子,也知道你是誰,從什麼地方來,爲什麼會在那。”
“對於你兩年所做的一切我們都可以當作沒看見,那是因爲你積極的配合了我們的工作,所以這些……”
他微微側身露出身後更多的範圍,“無論是王宮,還是那些公主,都是我們給你的獎勵。”
“但是你得搞清楚,在這裏,誰纔是真正的主人!”
“我們說沒有結束!”,他稍稍加重了一些語氣,“那就是沒有結束!”
“如果再有下一次,跳下去的那個人,就可能是你!”
重新整理好自己的着裝之後聯絡員看着地上彷彿整個人都失去了精神的替身國王,臉上閃過一抹譏諷,“順便說一句,你父親昨天出意外死了,這幾天就要安葬了。”
“如果你有什麼想要的,比如說什麼小掛墜或者相片什麼的做紀念,我可以幫你弄來。”
替身國王又愣了一下,一個有些蒼老的形象出現在他的腦海中。
他原來的父親,一個普通的人呢。
其實也不能算太普通,因爲他的關係,他的家人其實在當地生活的還不錯,算是特權階級。
他已經很久很久沒有見過他的父親了,真正意義上的父親。
以至於那個人留在他心底的東西,已經有些模糊了。
他甚至都無法想象出他的樣貌,總有一些地方是模糊的,然而此時噩耗傳來,這就是第二重打擊。
聯絡員離開了房間,替身國王再也不用支撐自己的身體,徹底的躺在了地面上。
他輕聲的嘆了一口氣……唉——
像是在感嘆大公主的命撸袷窃诟袊@自己的命撸窒袷窃诟袊@他父親的命摺�
被打了一頓,他終於冷靜了下來。
他其實早就輸了。
早在他揹着大王子的外衣在外老老實實求學的時候,他就輸了。
他從一開始就只是一個替身,現在也是,不會因爲他住在了這裏,他就真的成爲了大王子,成爲了這個國家身份地位最高的那個人!
他所擁有的,都不是他的。
在這一刻,他真的冷靜了下來,不再想着“逃跑”,因爲他早就沒有地方可以逃了。
替身國王正在思考着自己的人生,思考着哲學的問題。
聯邦的專家團隊已經開始接受修法的工作,當他們打開納加利爾的雙法典時候,不由得被這個國家曾經的統治者們都笑了。
“看這裏,哪怕那些統治者殺了人,也只需要繳納不多的錢就能脫罪,這些法律簡直就是爲了讓他們做任何他們想做的事情而制定的!”
很多專家都笑着搖頭,對他們來說,這裏的法律與其說是約束人們道德行爲的規範,還不如說是統治者爲自己的行爲制定的脫罪方法。
“看起來,我們的工作量比我們想象中的要大多,那麼我們就從目前一些正在發生的事情入手吧。”
“這裏需要儘快的穩定下來,我在來之前,已經委託聯合開發公司,對目前社會上最常見的犯罪列了一個清單。”
“我們第一階段的工作,就是從上到下,儘快把這些最常見的犯罪行爲的新法規拿出來。”
“我們負責我們自己理解的,感興趣的,最後在一起討論。”
有助手開始散發材料,這些東西不需要他們自己收集,就已經準備好了。
這一次修法之後納加利爾會徹底的穩定下來,之前並不太具備修法的機會。
在政治改革和特權階級大洗牌下突然去改變法律,很容易引發人們的恐慌,從而造成一些不可預計的後果。
現在這些問題已經不存在了,國家制度的改革到現在沒有遇到什麼太大的問題,說明民袀円呀涢_始接受。
人們對聯邦的嚮往與認可加深,聯邦人這個時候再來干涉一下和普通民泄ぷ魃铌P係十分緊密的東西,納加利爾人就不會那麼的敏感了。
材料一份份發下去,有一名專家拿着材料看了幾行就提出了一個問題,“各位,關於量刑,有什麼標準嗎?”
有一名終身大法官輕聲笑了起來,“我們有一次談論起關於量刑的問題,在不同的時期,不同的地區,對待不同的情況,應該有更多的選擇。”
“這就像搶劫案件。”
“在聯邦它的確是重罪,但我們可以給第一次搶劫的犯人一個改正自己錯誤的機會。”
“大多數人第一次犯罪都是激情犯罪,突發的,腦子裏突然蹦出了一個想法,然後他們就那麼做了。”
“他們沒有考慮過後果,但好在我們的社會是穩定安全的社會,人們的自律性很強,對法律也很敬畏。”
“所以我們可以放寬量刑的標準。”
“但是這裏……”
大法官笑了笑,“我們要做的是立刻阻止犯罪行爲的重複發生,而不是給他們改正的機會。”
“先把犯罪的成本提上去。”
“我個人的建議是……只要量刑標準達到十五年以上,直接論死……”
第1321章 零元大酬賓
在聯邦,如果一個罪犯被判入獄十年以上,這就代表着他是重刑犯。
要關押在特殊的,專門關押重刑犯的監獄裏。
如果有人超過五十年,那麼這輩子都沒有再出去的希望了,他們會在監獄裏度過一輩子。
在聯邦的司法體系中,監禁是沒有上限的,它沒有一個準確地可以達到的上限。
比如說一百年,明明這個人應該判一百二十年,最後也只判一百年,因爲這是上限。
沒有。
沒有這種說法,所以在聯邦有些人的刑期可能會有幾百年甚至是幾千年那麼久。
至於爲什麼他們沒有背叛死刑,可能是因爲陪審團或者法官們認爲他們的罪行雖然嚴重,但不至於要了他們的命,所以就會給他們一個很誇張的刑期。
當然如果他們有錢也是可以的,明明是死刑,判了一個長期監禁,然後轉到有單獨房間,有浴缸,有電視,可以點餐,每週四還可以打電話應招的私人監獄裏服刑。
十年,和十五年,其實也沒差多少。
從現在納加利爾正在發生的情況來看,有不少人都符合了執行死刑的標準。
有人在沉默之後輕聲問道,“會不會太重了,我們會因此結束很多人的生命。”
大法官的反駁很快,也很有力量,“但是因此我們拯救了更多人的生命安全和他們的財產安全,在混亂的社會里,我們應該主張使用嚴苛的量刑標準。”
“只有提高了犯罪成本,才能從根源上,減少犯罪事情的發生!”
這個說法的確沒有問題,有人曾經用猴子做過一場社會性實驗,制定了非常嚴格的執行標準。
很快在一些猴子受到懲罰之後,其他沒有受過懲罰的猴子也開始遵守這一標準,並且始終沒有人觸犯。
哪怕有新猴子進入這個社會里,他們也會被其他猴子警告,從而減少“犯罪”概率的發生。
人類的社會也是一樣,甚至進化程度更高。
當人們發現搶一塊錢有可能會判死刑,但是工作只需要一天就能賺到一塊錢時。
他們會儘可能的工作賺錢,而不是用自己的命去換一塊錢。
一名法官接着說道,“這麼說來我們需要很有彈性的量刑標準,從簡單的處罰,到死刑。”
另外一名法官已經開始工作,他笑說道,“這就是我們在這裏的原因,我們擅長這些。”
從這天開始,每天王宮都會向外公佈有關於新編修的法律的進度,非常的快。
因爲先編修出來的是一部臨時的法典,它只是一個大的框架,更細節的內容還需要更細緻的工作,這可能需要幾年的時間才能慢慢的完成。
注意,是完成,而不是完善。
法律永遠都不可能是“完善”的,因爲社會始終在進步,它就永遠會慢社會一步,就還有修改的餘地。
一百年前在聯邦盜竊一塊錢的下場是被吊死,但是現在……在一些地區盜竊不足十塊錢的東西甚至都不算犯罪!
只要你能說明你需要這些東西,那麼就不算是犯罪!
好吧,有時候有些地方的政客爲了迎合當地的民校娴囊稽c下限都不要了,但這也說明了法律的彈性問題。
每天,都有新的法案被確定,聯邦的司法工作者們憑藉着出色的“經驗”快速的完成了各類的工作。
或許,這就是納加利爾人需要聯邦人幫忙的原因吧!
但是社會上的一些問題,卻並沒有隨着納加利爾新聯邦第一部法典即將誕生,而穩定下來。
這裏的人們已經習慣了犯錯,犯小罪不受懲罰,犯大罪不怎麼受懲罰的習慣。
可能對他們來說犯罪就像是一種生活的方式,就好像內爾剛到這邊來,他們的營地就被本地人洗劫一空,連一塊鐵皮都沒有給他們留下。
所有能賣錢,或者有一丁點價值的東西,都被搶走了。
這是犯罪嗎?
這顯然是犯罪,但是沒有人認爲它是犯罪。
不過是“路邊撿了一點東西”沒有還回去,這也能算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