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酋长到球长 第103章

作者:茅屋秋雨

陈健接过弓箭一看,弓弦似乎是马尾或者马鬃,的确比麻绳要好。陪葬的那柄石斧不是打孔的,旁边还有一支短矛。

将短矛捏在手里,重心很好,看起来应该是投矛或者标枪,是骑在马上使用的。

看了看这个死者,很确定这不是自己种族的人,不论肤色发色,还是下巴上浓密的胡子,都不是自己族人的特征。

陈健的心里不由有点紧张,自己部族的位置现在来看算是个四战之地。

和自己之前的猜测相差不多,自己的部族应该是东南方某个种群迁徙到西北最远的一支,可能东南方的那些亲族已经有了聚落,但因为老祖母等人迁徙的时间太早,也可能是迁徙途中一些掌管着秘密的族人忽然死亡,导致部族的发展有些畸形。

这里可能原本是一片无主之地,东南西北的几个族群逐渐扩散到了这里。不管是那个画着红鱼的部族,还是这些异种的游牧,甚至那个已经被游牧消灭到的半地下结构房屋的部族,都不是一个族群。

现在还没有完全区分的农耕游牧概念,占据了好地方,自然会农耕,地方不好,想耕也不行。

但陈健估计再向北一些距离应该就是草原了,否则没法解释这群养马的异种族群是怎么跑到这里来的。或许只有三四百里的距离,也可能更近。

也就是说,自己的族群如果就准备定居在草河岸边,那么自己的族群很可能成为对抗将来游牧民族的第一线。

从农耕出现之时,草原游牧就是最大的敌人,在热兵器出现之前,完全无解。

诸如移民过去占领之类的办法,并不实际。

移民过去,用不了多久就会游牧化。

因为你就算再有民族气节、再有文化向心性,这两种东西不是神,不能让草原荒漠适宜耕种,移民过去的人只能适应游牧的规则。

喊两句民族大义的口号,就指望迁徙过去的人一心向外扩展,绝不向往温暖的花花世界,那除非有心灵控制器。

陈健想了一下,在火枪出现前,似乎真没有什么好的制度能够完全遏制。

号称游牧粉碎机的哥萨克,那也是在火枪列装之后,而且也就是一种变相的府兵制,用服役血税代替赋税。不过问题同样很多,府兵节度有安史之乱,哥萨克有斯捷潘拉辛,都靠不住。

再说能在前世世界上最适应耕种黑土带上,弄出一个半独立的族群,委实没什么值得学习的地方。

就好比把黄河以北分给一群人,让他们只需要服役打仗,不需要纳税,自己退到黄河以南,然后就可以说我的北面没有游牧民族。然而这毫无意义,历史证明在火枪出现之前,他们不会往北打,只会往南打。

思考了一阵,陈健小声道:“咱们回去吧。”

“我想把弓弦拿走。”

“拿走吧,反正这里留下脚印了。”

“我想抢几只他们骑乘的动物。”

“不行,回去还得在树上走,远处不能留下脚印。”

“咱们干嘛要怕他们?他们也未必打得过咱们。再说咱们还有城墙。”

“因为咱们要收麦豆,在麦豆成熟之前,他们不需要打下咱们的村落,只要一把火烧掉,或是偷偷射箭不准我们收割,咱们这几个月就白忙了。带上那串头皮,回去告诉族人。”

狼皮背着那柄殉葬的弓,拿着那柄适宜投掷的短矛,踩着雪回到了山顶。

叫上族人,趁着夜晚走了一段路,准备尽快回去。

夜里休息的时候,陈健琢磨着族人将来的路。

不仅仅是这一世的问题,而是将来可能的发展。

理性点想,收获了麦豆之后,带着全族沿着草河迁徙到下游,要是有大江的话,就渡江去南岸。

把这将来的四战之地让给别的部族,自己埋头在江河的南岸种田发展,吞并那个些自己说着同样语言的族群,发展壮大,等到有机会了再打回来,这是最优的选择。

感性点想,就是占据这里,挡住那些异种的游牧民,始终让族人处在战争的第一线,向北扩展,将这几百里适宜耕种的河谷地带全都种上地,向南寻找同族结成联盟,向北扩展防御提防游牧,也挡住这群棕发白皮异种的南侵。

自己的族群就像是一块还未打磨的青石。

是做长城上的垛口方砖,在凛冽寒风中挡住那些异种的族群?

还是做宫殿中的石雕砖刻,在柳岸春风中享受歌舞繁华?

看惯了风华歌舞,真会有心再打回来吗?

第三十九章 硬起来不痿

陈健站在山顶,看着傍晚远处的火光沉思。

狼皮在把玩着那一串头皮,随手扔给别人,拍了一下陈健道:“弟,等我下,我去尿泡尿。”

陈健一愣,奇道:“你在村里宁可背石头都到处乱来,怎么到了这反倒不好意思了?”

“我想在山下那块石头上尿一道,你又不让我抢那种能骑的动物,心里憋得慌。你去不去?”

几个人哄笑一声道:“同去,同去。”

陈健也笑着跟着他们下了山,二十几个人围成一圈,无视那具已经被叼啄残破的身体,放松着自己的身体。

在解开衣裳掏出那东西后,狼皮瞅了一眼,笑道:“你这玩意儿是不是除了上厕所还没用过呢?”

陈健有些尴尬地嘿嘿笑了一声,旁边的男人也都发出善意的笑声。

事实上,他从来到这个世界后,还真的没用过。

在族人们穿上衣服之前,自己是没有任何兴致的。毛倒是已经没了,整体也和人差不多,但是实在是接受不能。

在穿上衣服遮蔽了一部分躯体后,他晚上才开始做一些了无痕的梦了。

但是,最先洗干净的,最先穿上衣服的,都是自己的姐妹姨妈。

在族里的女人学会了打扮后,每一次陈健觉得心里毛茸茸乱动的时候,就会找个没人的地方撸一发,以便战胜自己的荷尔蒙。

被激素冲昏头脑的时候是没办法理性的,这是一种很好用的方法,每每撸完都会生出不过如此的感慨,对女人也会在几天内没什么冲动。

他看着自己的东西,忽然想到,自己不是硬不起来的赵构,为什么要想着南迁呢?

自己没找女人,不是因为痿,而是因为暂时接受不了。可要是自己带着族人南迁了,那可真就是痿了。

这玩意是心理性的,痿过一次只怕心里就再也硬不起来了。如今遇到这些人就想着南迁,那将来呢?迁到不能迁的地方怎么办?学陆秀夫跳海?

都说狂热和冲动就像那东西,动不动就硬起来,狂热而不持久,是理性的最大敌人。

可再一想,要是连狂热和冲动都没有了,硬都硬不起来,又算什么呢?自己还年轻,总要发发少年狂的。

浑身打了个冷颤,觉得还是让狂热和冲动战胜一次理性吧。

狼皮还在那嘟囔着什么,随手那那个死人的兽皮上擦了擦手道:“走吧。”

陈健停住,跟身后的几个人说道:“等等再走。”

狼皮奇道:“你要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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