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万界:神功自动满级 第1164章

作者:李诸天

回想到过去的遭遇。

易小川仍然是不可避免的身子颤了颤。

再想想如今项羽的修为造化。

他震撼、惊怖之余!

也是倍感匪夷所思:

“那丁凌,是神仙吗?”

他如是问小月。

小月摇了摇头,恍惚中带着三分崇拜、七分敬畏:

“我问过项大哥。他也不知道呢。不过他说,如果这世界上真的有神仙的话,那神门之主大概率就是神仙了。”

“……”

易小川无言以对。

连忠厚、耿直的项羽都这么说。

那大概率是没错了。

丁凌说不定跟他不一样。

那位丁凌搞不好是神仙,是把他弄到这个‘平行位面’来的神仙?

也只有神仙才有这等鬼神莫测的神通能耐了。

换做以前。

有人跟他说什么鬼神。

易小川肯定会嗤之以鼻。

但经历过穿越,看到过五六岁的童子都能一巴掌把人拍飞百米远,再亲眼从小月这听闻了项羽的大致事迹。

易小川信了鬼神之事。

换做现代,谁会信穿越?

谁又会信一个孩子能把一个大人拍飞一百米?!

“呼!”

易小川深吸口气,强行按捺住心中滔天的波澜,定定的看了眼小月,等看得小月面色微红时,他才意识到不妥,赶忙移开视线,道:

“除了项大哥之外,能跟我说说其他将军的事迹吗?我这些年东奔西走的,虽然听说了不少人的传奇事迹,但了解的不是很详细。”

“当然可以。”

小月欣然同意,随后,开始给易小川说起来彭越、周勃、萧何、曹参、夏侯婴等人的事迹来。

毫无疑问。

这些人也都是‘名留青史’的传奇人物。

对于他们。

易小川很熟悉。

但从小月嘴里说出来的萧何、周勃故事,却跟他知道的史记完全不同。

他心中慨叹,想到:

“这些人,连萧何曹参这样的文臣,都变得能以一敌百甚至敌千、敌万了!这个世界,看来真的是平行世界。”

思及至此。

易小川愈发悔恨。

只是一个平行世界而已。

他竟然那么认真的对待刘邦那个痞子,为了那个痞子,竟然跟丁凌这位神仙成了敌手,他还不自量力的四处拱火。

现在想来。

丁凌那位神仙没有杀他,想来也是根本没有把他放在眼里。

他想到这里,又是庆幸、又是难过、更多的还是沮丧。

但很快、沮丧、难过消磨。只剩下庆幸了。

也幸而丁凌没有把他放在眼里。

若是不然,他焉有命在?

怕不是早就被杀死了。

想要讨好丁凌的人有多少?

易小川之前没有直观的感觉,他从小月这里知道了不少秘辛后,不由悚然。

可以这么说。

这世界但凡有点认知度的人,都对丁凌崇拜,且想讨好丁凌。

若是丁凌下令杀他。

他就算逃到天涯海角,怕不是都会被人给追杀而死,然后这追杀者,提着他的脑袋去讨好丁凌,这是绝对会发生的事情。

易小川想的明白,不由擦了把额头上的冷汗。

“……易公子,你这是怎么了?”

小月看得惊愕无比。

只是聊谈一些大臣名将们的传奇事迹而已,不至于这样吧?

“没事。突然觉得有点热。”

易小川干笑。

“可是……”

小月本来想说这二楼的装修很是雅致、精美、清凉,根本不可能热。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继续笑盈盈的说起将军们的传奇故事来。

易小川却是愈发尴尬。

他是个聪明人,自然看出来了小月看出来了什么,只是小月为了照顾他,没有点破而已。

他不由再次慨叹:

“比起那位泼辣刁蛮的高岚。这小月也太温柔了些吧。只是,不久后,她就要成为项羽的妻子了。”

易小川心中有一种莫名的失落感。

就好像自己的宝物被人抢走一样。

他强颜欢笑,附和着跟小月聊了起来。

越聊。

对小月的好感越是上涨。

这小月明明是上将军项羽的未婚妻,却甘愿在这饭馆之中给高要继续端盘子、洗碗,一点架子都没有,让人如沐春风。

如此贤妻。

可不正是他的梦想吗?

易小川越想越痛苦。不知觉的又想到了在21世纪女友高岚的好来,看着小月,却是越看越是恍惚,就似有那么一刻,高岚跟眼前的小月融合成了一个人!

“来了来了。番茄炒鸡蛋、红烧排骨、清蒸鲤鱼、北都烤鸭……”

高要的声音突然响起,打断了易小川的思绪。

他循声看去。

只见高要端着一个大大的盘子,小心翼翼的上楼,正朝着他的方位走来,盘子上,放了六七个菜。

小月见了,赶紧起身去帮忙,跟高要,两个人一起把大盘子放到了桌子上,然后把一碟一碟的菜放在桌子上。

高要笑呵呵的看着易小川:

“都是你爱吃的。因为有些比较难做。让你久等了。”

“没事。”

易小川惭愧道:

“应该是伱辛苦了。”

高要听得双目微亮,哎哟了声,笑道:

“小川,你还会跟我客气了。看来你真的成熟了。且稍候,我再去把我那一坛珍藏的老酒拿出来。”

高要又蹬蹬蹬下楼去了,不多时上楼,坐在了易小川对面,拍了拍酒坛子,笑呵呵打开,亲自起身,半弯腰,给易小川的碗倒满了,然后再给自己倒满,接着给小月倒了一点,最后,他放下酒坛子,举杯,豪气道:

“来,干一碗!”

“干!”

小月、易小川对视了眼,纷纷举起碗。

彭!

三个碗轻轻碰了一下,然后三人举碗一饮而尽!

“痛快!”

高要大笑:

“好久没有这么喝酒了。今天咱哥俩必须好好喝。不醉不归!”

“好。”

一碗酒下肚。

易小川感觉浑身都热了起来,胆量也壮了三分,那些沮丧、不幸,都似在这一刻被他丢到了九霄云外。

他开始跟高要聊谈、喝酒、吃菜。

聊谈中。

易小川发现高要比之过去,更为豪爽、大气、明智、懂礼……甚至于,高要都似变得更为聪明了,不再似过去那般‘愚昧憨痴’,虽然还是很忠厚,但到底是精明了很多。

越聊。

易小川越是酸涩。

高要,一个他看不起的人,一个他并没有太过在乎的人,如今混的比他好,心态比他好,连进步速度都胜过他很多!

他易小川却越混越回去不说,遭受的凌辱简直不堪回首!

易小川酒到半酣时,心中甚至于升起了对高要的嫉妒。

偶尔看着小月那娇俏、美丽的面庞时,他心中又多了几分不甘、苦恨!

古语有言:

‘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

这句话现在正符合易小川的心境。

小月这样漂亮、英气的女孩,在整个咸阳也不多见,在未来也少见,若不是高岚足够美丽,也不可能成为易小川这位风浏浪荡子的正牌女友!

而如今小月,却要嫁给他人做人妇了!

他易小川,这辈子都不可能得到小月,跟小月彻底绝缘了!

他得不到,又思及过去高岚的好,想想小月的温柔、甜美、英气,自然是倍加不甘、苦涩。

“……”

高要在寸土寸金的咸阳地界,买下了这么一间饭馆,成了饭馆主人,且经常跟咸阳的高官、其他国度的使者、天才打交道,见识、眼力劲早已经今非昔比!

正所谓‘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高要在咸阳待了七八年。早已经不是那个铁憨憨了。

想想电视剧里,短短几年,他就混成了那个高高在上的赵高!

便可知高要的潜质有多高!

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