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法神弟子,開局成為最大反派! 第184章

作者:存葉

  換一句話來說……

  此人如今也不過才三十歲左右!

  這是何等的可怕?!

  要知道,哪怕是成為聖域,至少也需要數百年!

  而這樣的人,放眼整個寰宇之內都是一等一的天才。

  而若是能在五千年內,成為法神,那更是絕代天驕!

  而三十年成為法神……這簡直就是絕無僅有!

  他以前根本連想都不敢想!

  若是在此之前有人跟他說,他見過一位三十歲的法神,薩斯必然會把這當成一個笑話,甚至覺得對方是在消遣自己。

  可此刻,當這一切都擺在自己面前之時,他徹底的懵了!

  只覺得自己的三觀都已經崩塌!

  完全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心中更是一團亂麻。

  對比眼前這位年輕的存在,他修行了上萬年才成為法神,此後又是上萬年,才到這地步,真是活到狗身上了!

  林恩並不知道薩斯心裡想的什麼。

  而就在薩斯心亂如麻的時候,林恩也在觀察著此人。

  他發現此人身上的魔法修煉方法雖然與神聖大陸大相徑庭,不過大體還是相差無幾。

  都是以魔法元素作為根基,此外領悟法則之力,從普通魔法師到聖域再到法神境界。

  “如此說來……整個寰宇之中應該都是流行魔法?”

  林恩心中暗暗想道。

  觀察了一陣,隨後林恩便開口說話了。

  “你是何人?從哪裡來?此次來我這裡是要做什麼?”

  聲音輕朗,毫無起伏。

  話語之中也未曾有絲毫態度的展現,因此讓人難以捉摸。

  而聽了林恩的詢問,薩斯不敢怠慢,連忙回答道:“閣下,我之所以闖入這裡,實在是不知道此處乃是閣下您的道場,還請閣下千萬不要介意!”

  “至於我……我叫做673薩斯,如今是星辰境中期修為,來自於萊昂界域中的達爾西大陸。”

  “此次前來沒有別的意思,主要是臨近突破,想要尋找一處適合的星辰作為突破的道場!”

  說到這裡,薩斯連忙行禮,同時語氣有些惶恐的說道:“這位大人,我真的不知道這裡是你的道場,如果我知道的話,我絕對不會來到這裡!”

  “畢竟,您也知道法神之間的生存慣例……如果不是非不得已的話,任何一個法神都不會去見另外一個法神!”

  聽著這話,林恩暗暗點了點頭。

  薩斯在說話之時,林恩心神沉浸在系統核心之中,將自己的法則全部散佈出去,將整個星辰都化為自己的領域。

  只要他說謊林就能有所察覺,屆時他將毫不猶豫的將此人擊殺。

  而如今毫無動靜,也就說明這人說的都是實話。

  倒可暫且留他一條性命。

  只不,過他還需要向此人詢問一些星域寰宇之中的事情,因此林恩不動聲色,又是問道:“既然你也知道法神之間的生存慣例,如今你已經落到了我的手中,想必該怎麼做,你應該明白吧?”

  “明白明白,在下明白!”

  薩斯苦著臉連連點頭,栈陶恐的說道。

  雖然說得爽快,只是心中卻泛起一絲苦意。

  兩個法神之間相遇,一旦其中一人被對方所控制,那麼若是對方不想殺你的話,你若想活命必須付出一定的代價。

  而這個代價則是法神所有的身家!

  當然,這主要看對方看不看的上你的身家。

  如果看不上的話,對方也不會非要把你的身價都拿走。

  此外,還有一點,也就是法神之間的生存慣例之中,最為重要的一點——

  簽訂從屬契約!

  當然不是奴僕般的契約,而是從屬契約。

  簡單的來說,就是簽訂這個契約之後,你將成為此人的從屬。

  若是對方身隕,你的實力也會遭到一定程度的削弱。

  而對方也可以主動的驅使契約,將你的實力削弱。

  也就是說,你可以聽從此人的安排,當然也可以反悔。

  但反悔的話就需要接受實力的下降。

  若是將對方當做奴僕,從屬的法神自然不堪受辱,哪怕是實力受到削弱,也絕不會甘願受其驅使!

  有些類似於國王和貴族之間的關係。

  ……

  …….

第209章 規則法則,新的想法,構建主神空間!

  薩斯自然是知道這一點。

  於是他只能哭喪著臉,和林恩簽訂了從屬契約。

  伴隨著林恩也在契約上落下自己的氣機,頓時,一股法則道韻附著其上。

  冥冥之中,林恩似乎能夠感覺到天地降下來一道意志,落在這個契約上。

  這便是天地的監督了!

  簽訂之後,如果薩斯以後想要違反的話,那麼便必須要接受反噬,也就是實力被削弱的代價。

  “原來如此……”

  默默感受著這股天地的意志,林恩又看了看從屬契約上所瀰漫的法則道韻,頓時又有一股新的感悟從心中生出。

  此前他也曾聽自己的老師維諾說過從屬契約,只是畢竟從未見過,此刻看到這契約,只覺得頗為新鮮,而且十分的玄妙。

  令他忍不住想要參悟一番。

  畢竟這契約能夠勾連兩個人的契機,確定從屬關係,自然有著自己的核心執行方式,換到魔法裡面,便是有著自己的法則規律。

  人們將其稱之為:法。

  但實際上,此為:規則。

  正如凡人的國度有著種種法律限制,因此人們才能夠各司其職,農民種地,商戶經營等等等等。

  這是凡人的規則。

  而這種規則,自然不適用於魔法師,尤其是成就法神的魔法師。

  他們已經跳脫於天地之外,成為一個個獨立的個體,生命得到了昇華,普通的規則已經無法再束縛他們。

  因此便有了新的規則——

  天地的規則。

  這是天地制定的規則和法理,主要便是為了用來約束法神。

  畢竟,法神擁有著超凡脫俗的力量,若是不加以約束和控制的話,這個世界豈不是就亂套了?

  天地固然可以容納法神,但因為法神吸取魔法元素參悟天地本源,若是不加以節制,那他們很容易便會成為一隻只寄生蟲,寄生在天地之間,吸取著天地的養分。

  這自然是天地所不能容許的。

  因此便制定了一些用來約束和控制法神的規則。

  如此一來,他們便能夠和平共處,不至於相互之間仇視與敵對。

  合則兩利,分則兩害。

  雖然天地並沒有主觀的意識,但畢竟有著趨利避害的念頭,因此規則也就應叨觥�

  而這種規則……

  林恩細細感悟了一番,他從這些規則之上發現了一種全新的法則氣息。

  這種規則似乎也是一種法則!

  不同於地、水、風、火、光、暗、雷以及諸如造物、生命、時間、空間這等於實體上所產生的法則——魔法師所參悟的法則,無論是什麼種類,都是有的參照。

  比如地、水、風、火,比如光明、黑暗,雷霆等等。

  哪怕是時間、空間,也都是有著流動的概念。

  但規則,卻是憑空而出。

  無處著落。

  換句話來說。

  這是一種為了約束法神而出現的法則。

  這種規則,只適用於法神。

  這就讓林恩來了興趣。

  這種規則只適用於法神,那是不是說……

  如果他能將這種規則法則參悟的話,便能夠對法神進行約束?!

  打個比方。

  如果林恩和一位法神在鬥戰,此時他掌握這種規則法則的話,只需要一句話便能夠使對方的實力被剝奪削弱。

  就好像是言出法隨般。

  如此一來的話,應對法神,豈不是無往而不利?

  若是能夠參悟得更深一些,甚至能不能用規則法則來約束乃至是控制神明呢?

  念及此處,林恩心中忽然生出一股極大的興趣。

  他知道,若想參悟這種規則法則的話,必然十分艱難。

  畢竟他可以相信這種法則絕對還沒有人參悟透,哪怕是神明也不可能掌握。

  所以,這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法則。

  但正是如此,卻是越發激起了林恩的好奇心。

  越是無人能夠參悟,就越代表著這種法則的強大。

  只是林恩雖然心中生出了這樣的念頭,同時心中也生出了好奇心,但具體該如何參悟這種規則法則,卻是一個難點。

  規則法則只有在簽訂從屬契約之時才會出現。

  而且其上所蘊含的規則氣息十分的淡薄,根本不足以讓他參悟。

  更遑論支撐著林恩將這規則法則領悟到法神境界。

  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只不過,就在林恩心中剛剛生出這個念頭的時候。

  他卻忽然想到了自己當初隨手所建立的那一方聊天平臺,緊接著又想起了自己的系統核心。

  系統核心原本是一處主神空間,其內包含著無數的輪迴者,他們在各個世界裡進行的任務。

  輪迴空間……

  林恩忽然心中生出了一個念頭。

  規則法則只對法神有約束力,也只有在法神與法神之間簽訂從屬契約時才能出現,那麼……

  “若是我拿起一個輪迴空間的話,將那些輪迴怎麼培養起來,只要他們到了法神的境界,那麼是不是就一直屬於被我控制々」?”

  “而這種從屬的關係是不是就會產生規則法則?”

  想到這裡,林恩忽然眼前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