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巫师,愚痴佛祖 第246章

作者:达根之神力

  一位枯血领主告诉罗兰,这里南方人北方人都有。但大多都是外地人——那些不穿鞋的,或者扛着推着东西、又或者身上脏兮兮的才是本地人。

  或者说本地的凡人。

  罗兰叹了一口气:“这些人过的也算不错了,巫师带给了这里无尽的财富。瞧,街边的小孩子都有裤子穿。”

  凯瑟琳猛然回头看向了罗兰。她似乎非常震惊:“什么意思?你小时候.我是说世俗里的小麻瓜们都不穿裤子的吗?!”

  罗兰认真的说道:“凯瑟琳伯爵老爷,裤子可贵着呢。种地的哪舍得钱去买?我们家里那边还好,隔壁的村里,都是谁出远门买东西,谁才穿裤子的。下地打理庄稼的时候,谁穿那么多衣服呀,会弄坏的。”

  凯瑟琳呆滞了好半天,叹息道:“魔法应该普及了,这方面南方做的要好得多。”

  罗兰拉着她走向了一个看起来很不错的门店:“别废话了,咱们这身打扮走在这里像是古代人,来吧,咱也买几件新衣服。”

  说是买衣服,但实际上罗兰是打算看看样式,然后挑一件枯血法袍之类的修改一番。

  可进了门后,罗兰却生出了多买几套的想法。

  这随随便便进了一间店,里面的服装竟然都很上档次。而且各种款式都有,包括南方的各种服饰也都有。这些衣服在南方的时候作为常服来穿是非常合适的。

  罗兰认为随便进入一家店就很上档次--但这其实是一种幸存者偏差。

  或者说罗兰如今也算是见多识广了,眼界早已不是当年的小持剑侍从能比了。

  因此他感觉很不错的门店,那是真的很不错。

  所以他以为自己是随便进了一家店,但实际上他是挑了一家非常上档次的贵族商店。

  只是,这家店看起来像是新开的,所以没啥人这家店的确新开不久,但人少主要却是因为敢进来的人不多。

  罗兰看到了一些南方圣骑士们的服装。

  种类很多,一种是经典复古风的服装,有点贴近中世纪的感觉。让罗兰想起那些有红衣主教参与的重要节日中的骑士们。

  看来南方的骑士们与修士们,在某些场合中,也是穿戴这种经典复古风的衣服的,或者穿戴礼仪铠甲的。

  一种是华丽的大长排纽扣的骑士服,穿马裤与长靴。头顶可以戴‘双角帽'也可以佩戴高顶翎羽帽。适合佩剑,也适合配火枪。

  罗兰感觉这种骑士服的形状有点像是燕尾服。

  他的感觉没错,燕尾服是根据骑兵的服装演变而来,最初的目的是为了更方便骑马。

  由于长衣的前下摆向后卷起并别住,露出内里的花纹,意外地显得非常美观大方。所以燕尾服渐渐变成了一种时尚得体的绅士服装。而不再作为一种专业的骑兵马装存在了。

  不多时,店主便亲自过来了。

  这些客人明显是贵族,有老爷,有夫人,有侍女有骑士。

  这些人明显是大客户。

  店主直接将他们请到了里间。

  这里间挺别致的也挺宽敞的,沙发都是新的。

  罗兰与凯瑟琳坐在沙发上,随从或是站在后面,或是坐在旁边的沙发上。

  屋里有五六个店员,以及两位模特。这七八个人加上店主,专门服侍罗兰和凯瑟琳这么两个人。

  有人端茶倒水,有人拿着精致的画册给罗兰看,店主专门给罗兰他们讲,还有人专门去准备罗兰看上的衣服而那些美丽或英俊的专业模特们,会穿上样板给罗兰,凯瑟琳着看。

  搞的跟走秀似的。

  罗兰心中不由暗暗感叹:‘原来有钱人买衣服的时候,是这样的。幸亏刚刚在外面没让老板把衣服给我叉下来看。'

  这是一句自嘲,外面没有挂在墙上的衣服,甚至衣服都没有几件。看起来都不像是服装店,反而更像是沙龙。

  罗兰在这边暗暗为有钱人的生活震惊,店主也在那边也在暗暗为大贵族老爷感到震惊。

  因为这位老爷身上穿的服装他看不懂价值和材料。就连那位夫人刚刚给那位老爷擦脸的手绢,他也看不懂!

  他以前可是专业的裁缝!

  不说这位老爷和夫人,就是那些侍女和骑士,都不是一般的大贵族.她们的装扮、气质都非同一般,有意无意间散发着上位者的气度,一个个的像是女王!

  而这群优雅的女贵族,都是这对新婚夫妇的随从!

  这不是一般的大客户!

  听人劝,吃饱饭。店主原本是不想在这开这么一家店的,毕竟东西卖的太贵了。开在海港这种地方.好像不合适。

  但从这几天来的客户来看.北方的‘魔法师老爷’们是真踏马有钱!

  他们都是用宝石来当钱花的!

  听说老家那边最近打算用啥替代‘银便士’?

  纸!用纸替代!

  教会的老爷们,简直是吸血吸疯了!

  罗兰看了一会画册后,问道:“我刚刚在街上,看到一些带着高顶帽的绅士,戴着一种‘圆圆的黑黑的’的镜片。那东西叫什么?不是单目镜片,是双目的。”

  店主恍然哦了一声,赶紧让店员去外面买几套墨镜回来。

  罗兰挑了一个把玩了一番,感觉蛮新奇的。

  墨镜罗兰见得多了,但这种墨镜非常的复古,是那种小、⒃驳哪怠R豢淳拖衲侵宙拥堋�

  让罗兰想起了九品芝麻官里面的洋墨镜。

  罗兰问道:“我手里的这个,在南方要多少钱?”

  店主用询问的目光看向了刚刚那位去买东西的店员。

  店员含蓄的笑道:“大人,您手里的这副是比较贵的,用的是上好是石英。一般要8个先令。”

  罗兰掏出了八枚‘暮光银洋',店主看了一眼那银币,急忙说道:“大人,您这是银洋,而且是大银洋,一枚是4个银先令”

  店主知道罗兰不懂得南方的货币,于是给罗兰讲了一番。

  在南方,巫师与凡人混居。大家不用魔法石作为货币——他们的炼金技术不够先进,没有贤者之石这种东西,制作不了魔法石。

  所以用魔法石这种能量货币来来充当货币,对他们来说是一种非常非常奢侈的事情。

  他们将魔法石当做了一种战略物资。

  南方的货币主要是白银和铜,也有金币但很少流通。

  货币共分为金镑、银先令与铜便士。

  1金镑=20银先令=240铜便士。

  金镑最早能兑换一磅重的白银。但现在物价越发膨胀,1金镑远远不值那么多钱了。

  银先令也是,代表的是1g左右的白银。

  暮光的银洋质量非常好,4.5g左右重量,含银量92%。而且做的非常精致,所以暮光的一枚银洋值个4银先令。

  听完之后,凯瑟琳愣了半天,她问道:“这么好的石英,才卖两块银洋嘛?”

  上次她让人来南港买了一个玩,听女仆说那人向管家要了二十多块魔石。

  这一对账,差了一千多倍!

  凯瑟琳女老爷被下人哄了!

  不过领主被下人骗也是常有的事儿。大家都会睁只眼闭只眼。暗暗在领主身边捞油水,就算最忠诚的女官,有可能都是大贪污犯的!

  所以领主身边的人虽然对这些事儿都清楚,但却不会主动点破,毕竟太得罪人了,同时也会损害自己的利益这城堡里,宫廷里的水深着呢。

  罗兰听完凯瑟琳的话后,也傻了,他指着外面说道:“我的姐姐,这墨镜卖8个银先令已经够贵了,两块银洋呢!

  要知道外面的平民们身上穿着的衣服也就两块银洋.是这样嘛,先生?”

  罗兰看向了店主。

  店主笑着说道:“是的,大人。平民的服装,一般6-13先令——这是不算鞋子的价格。

  如果单买一双不错的靴子要10-12先令。鞋子比服装贵的。

  至于更高档的您在外面看到的那些体面人的绅士服饰,或者女装,一般在1-3金镑左右,马装要10金镑以上。比平民的服装贵了二十倍有余。”

  罗兰说道:“所以,凯瑟琳小姐,一件普通衣服就价值2-3块了,这个墨镜价值两块银洋,蛮贵的了。和靴子一样贵了。”

  凯瑟琳好奇的问道:“可是.墨镜是奢侈品,鞋也是吗?”

  罗兰沉默了片刻,认真的说道:“凯瑟琳,像是港口这样的地方,深受南方的影响,没有麻瓜与巫师的种族之分,人们都懂得一些魔法,工厂也在建立,生产力非常高。

  工人们一年的薪水可能有40-80金镑,女仆也一年也有三四十个金镑收入,大家花上十几个先令买一套体面的衣服,还是买得起的。

  小康家庭咬咬牙,夫妇会给花上个几个金镑的钱,买上两套体面的男装女装,用来在一些高档场合社交——再有点钱,可能还会多花个5镑的钱弄个二手的银怀表。

  所以,对于南方人来说,鞋子还真不算是奢侈品,甚至靴子都不算奢侈品,只能说是有点小贵的日常用品罢了。

  但对于我们东境内陆的很多地方来说,对于您治下的人民来说,鞋就是奢侈品!

  甚至连衣服,被褥都是奢侈品!

  因为大家一年能攒下几个银洋也就是一年攒下十几个银先令就不错了。

  乡下人就不说了,1/2先令就能买4磅重的面包了,一双靴子或一套衣服的钱,都够买80磅不错的面包了!

  而一般种麦子的庄家汉们,是吃不起面包的,黑面包那是富农们吃的,一般人吃的是糊糊。

  一双鞋的钱,能让这一家老小吃饱好久好久的饭了。

  而对于这个世界上大部分的人来说,能吃的上一顿饱饭,就是他们毕生的最求了。

  佣兵们算是一个很有钱的群体了,可他们也“穷”。鞋与衣服对他们来说也很值钱。

  我们以前去剿匪的时候,抓到俘虏了肯定是要把鞋子、衣服拿走再押送走换钱的。

  强盗们抓到人后,更是要扒光了衣服再杀。

  骑士老爷、领主老爷赏赐下人的时候,赏赐的也都是旧棉被、旧衣服、旧毛衣的。

  这些东西能穿,能保暖。让一家人过的体面。而且比金银实用。因为在咱们内陆,你有银洋,未必能买的找多少衣服生产力在那呢。麻瓜可不像是巫师,做一套衣服费劲着呢--家里得有人脱产。少一个人干活,家里的小孩可能会被饿死的。

  但事情却很矛盾,少一件衣服,大家就能吃饱饭,能多活下来一个人。

  可若多一件衣服,多一件棉被,这冬天家里的孩子,可能就死不了了。

  所以,领主若哪天赏赐了一套旧被褥,或者旧毛衣,那就是天恩!

  这类东西也不怕用旧,毕竟大家穿着衣服是为了活,不是为了体面。脏点旧点又能如何。

  因此,所有的棉织品,毛织品都是比金银更为实用的硬通货,是能穿能用的货币。

  若碰上灾年,将这毛衣、棉被一卖,那就能够一家人渡过这场灾了。”

  凯瑟琳听完后感叹了好久,然后她好奇的问道:“所以,为什么强盗们要把人的衣服脱光了再杀呢?”

  罗兰说道:“因为衣服上沾了血,就不值钱了.强盗们杀人的时候,是会放血的。活人好放血,这样杀的话,肉能卖。”

  凯瑟琳听傻了:“卖人肉?”

  罗兰说道:“是的,凯瑟琳小姐。内陆有很多地方都是这样的。

  确切的说,是把人肉当牛肉卖。

  因为要是会切的话,这人肉切完了的样子,和牛肉看起来是差不多的。

  而99%的人一辈子都没吃过牛肉,所以这牛肉和人肉吃起来大家吃进嘴里也分辨不出来。

  有那黑心的领主,专门用人肉当牛肉犒劳下面的人,毕竟这牛的价值可比人贵多了。

  一个健康的奴隶才4-6块银洋,比衣服都便宜。而且不挑食。奴隶用废了,宰了吃肉可以废物利用。

  而一头牛得20多块银洋嘞,而且挑食不好养活,得精心伺候。牛金贵着呢,可舍不得像奴隶那样往死里用。更舍不得杀。

  因此,市面上我是说世俗底层市面上的牛肉,其实大多都不是牛肉.是人肉。”

  这回店主也听傻了。

  这位老爷以前都干过啥买卖?做过奴隶贩子吗?不然怎么懂得这么多?

  他不知道这是罗兰听闻的事情。当然他在去稻城镇路上与佣兵们做任务事,也遇见过类似的事情。

  但更多的知识来自瓦莱里亚佣兵,他们去过全世界,知道好多好多故事。

  而在罗兰的印象里,也就瓦莱里亚人过的不错,周边都是穷的没裤子穿。

  各国都一样,这个时代就是这样的。

  在这中世纪的时代里,有的是黑心的领主们把人当羊养。

  对于罗兰所说的这些内陆的事情,凯瑟琳陷入了深深的震惊中。

  她以前从未关注过这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