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汗水打溼豬腳飯
他走到帕米拉麵前,寫輪眼快速掃過她全身,檢查著帕米拉的身體。
“沒事。”
帕米拉的語氣跟平時在花房裡聊天差不多,但林恩注意到她的肩膀比平時繃得緊。
他一眼就看出來了,帕米拉似乎在...生氣?
發生了什麼?
“他們從十三層開始炸,炸了三層,大部分爆破點都選錯了位置,這樓太硬了,他們炸不開就卡在半截走廊裡,進不去出不來。然後就被我綁了。”
帕米拉目光冰冷地看著那幾個被綁著,然後被藤蔓進進出出的傢伙。
“而且...這群該死的傢伙還把我的花炸死了,他們必須死!!”
怪不得帕米拉這麼生氣,原來這幾個傢伙觸了黴頭啊。
林恩心中一定,旋即開口問道:
“那你現在有問出什麼了嗎?”
“還沒細問,我剛把他們捆好你就來了。”帕米拉頓了頓,“不過他們身上有軍用通訊裝置,短波加密,範圍不超過五公里,說明指揮的人沒走遠。
炸藥用粘性附著裝置貼在牆面上,引信是遙控的,型號是陸軍制式M21。
這東西黑市上買不到,要麼自己從軍隊退役時順出來的,要麼有人專門給他們供貨。”
林恩掃了一眼被藤蔓捆著的那幾個傢伙。
他們年紀看起來二十出頭,裝備廉價,但槍上的改裝件挺專業,戰術動作也有模有樣,不像街頭混混。
其中一個嘴唇發白,眼皮直往下掉,明顯是被麻痺毒素放倒了。
另外幾個還在硬撐,但眼神已經在慌了,尤其是看到林恩落下來的時候,有個人的槍都握不住了,手指在扳機護圈上直哆嗦。
畢竟。
在哥譚混的人,沒人不認識這個傢伙。
林恩走到最近那小子面前,居高臨下看著他。
“誰派你們來的?”
他的眼神跟平時審犯人一樣,平靜,沒什麼表情。
但他越平靜,被問的人心裡越沒底。
那小子咬著牙不說話,臉上肌肉一抽一抽的,不知道是麻痺毒素的後遺症還是純嚇得。
他不敢看林恩的眼睛,低頭盯著地板,又忍不住抬眼瞄林恩的表情。
林恩臉上沒有表情,就是平靜地等著,像是在等一個遲早會到的快遞。
“我們是......我們是拿錢辦事的。”
旁邊另一個受不了了,聲音發顫,牙齒直打架。
“有人出了大價錢讓我們來哥譚搞事,具體是誰我們真不知道。
中間人是個我們沒見過的傢伙,紫色風衣,西裝領帶,看起來像上流社會的。
他說只要炸了蝙蝠幫總部,每個人都有十根金條。”
聞言,林恩心中思緒當即活絡了起來。
正主沒露面,讓箇中間人用金條僱了一批愣頭青來炸蝙蝠幫總部。
這事怎麼想怎麼不對勁。
“中間人叫什麼?”
“他說他叫馬修。”
那小子趕緊補了一句。
“就一個名字,沒姓,兄弟幾個也覺得這名字怪得很,但金條是真的,我們就......就接了。”
請假條
讀者老爺們,今天請假一天。
構思一下後續c神奇女俠、露易絲、三個卡拉4p、以及超人老媽和犯罪辛迪加超女王的劇情。
還有漫威那邊也要開一個新副本,大c特c了。
有喜歡的女主可以評論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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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5章 MD!吃我終極膀胱劍口牙!!(7.6k,求追訂!)
馬修今年四十七歲。
兩年前他住在東區,有一套貸款還剩十五年的房子,一輛二手福特,以及一份在哥譚港貨吖井敃嫷姆定工作。
生活看上去似乎還不錯。
他清楚地記得,那會兒,哥譚的罪犯比老鼠還多。
他每週至少有三天能在下班路上聽見槍聲。
但他覺得自己邭膺行。
畢竟。
子彈從來沒落在他身上。
雖然房子在兩年前被小丑幫炸塌過一次,保險公司也不賠,但至少人沒事。
後來,老婆受不了哥譚,離婚回了大都會孃家,把兒子留給了他。
他也對兒子說,沒事,爸還能撐。
再後來。
兒子死了。
沒有死在罪犯的手下,反而死在了肺炎之下。
那年冬天,哥譚爆發了一場流行病,東區的运挪簧咸枴�
他抱著兒子在急允议T口等了一整夜,等到天亮的時候,兒子的燒已經退不下來了。
醫生說如果再早來半天也許有救。
早來半天。
他跪在急允议T口的地磚上,旁邊椅子上坐著一個手臂被鱷魚人咬斷的倒楣蛋。
護士們正往那個倒黴蛋的傷口上摁止血帶。
那個時候,沒有人看他,也沒有人看他懷裡已經凍得臉色發紫的孩子。
他覺得自己的胸口被什麼東西掏空了。
馬修能夠明顯地感覺到,那地方不是心臟,而像是...某種比心臟要更深的地方。
兩年前。
蝙蝠幫還沒接管哥譚,林恩也沒來得及建那麼多运�
哥譚還是那個哥譚。
他兒子死在一個冬天的凌晨,死因是肺炎。
但馬修覺得,真正的死因是哥譚,是美利堅。
這座城市、這個國家吃掉了他的孩子,就像吃掉無數其他人的孩子一樣,咀嚼完了把骨頭吐進下水道,然後繼續在黑暗裡蹲著等下一個。
然後蝙蝠幫來了,林恩來了,哥譚變了。
运瞬簧伲變簣@也比以前多,罪犯們都改行攤煎餅了。
甚至。
就連美食博主都把這座城市叫做煎餅之都。
這些,馬修都看在眼裡。
但哥譚的變化對他已經沒有任何意義了。
他兒子死的時候,蝙蝠幫還沒來,超能俠也沒有出現。
那些运⒂變簣@、乾淨的街道、安全的街區......
所有這些,他兒子一樣都沒享受到。
憑什麼別人的孩子可以在新建的幼兒園裡畫畫、得小紅花。
而他兒子只能埋在哥譚郊外的公墓裡,墓碑上連張像樣的照片都沒有?
馬修知道,他這麼想是不對的。
但他控制不住。
每天晚上,他躺在出租屋裡盯著天花板,腦子裡翻來覆去就是一句話——
憑什麼。
而那個穿紫色風衣、身材結實、和巨石強森很像並且光頭禿頂的男人,就是在這個時候找上門來的。
馬修不認識他。
而這個人是兩個月前找上他的,當時就站在馬修的出租屋外面,從口袋裡掏出一根金條放在門邊的鞋櫃上,讓他去對付蝙蝠幫。
他說他理解馬修的想法,明明一切都開始變好了,但自己的親人卻已經不在了。
他還說,他叫黑亞當,在幾千年前的時候,與馬修經歷過一樣的事情。
所以。
他理解馬修,理解馬修的憤怒。
黑亞當說,憤怒是一種很珍貴的東西,不應該被時間沖淡,而應該被用在刀刃上。
馬修問他,為什麼要搞蝙蝠幫。
黑亞當說,那不是馬修需要關心的事情,馬修只需要做一件事——
用這些金條僱幾個願意為了錢鋌而走險的年輕人,讓他們去蝙蝠幫總部放幾顆炸彈。
不需要炸死人,不需要造成多大破壞,只需要炸,後面的事就不用馬修管了。
馬修最開始不想答應的。
畢竟。
蝙蝠幫確實改變了哥譚許多,他也不想再看見以前那個操蛋的哥譚了。
但黑亞當給出了一個他無法拒絕的條件——
復活馬修兒子。
對馬修來說,兒子就是他的執念。
所以他答應了黑亞當。
他知道自己在幹什麼,僱人去炸蝙蝠幫總部,刑事罪,被抓到就要蹲大牢蹲到死。
但他不在乎了。
從兒子死在急允议T口的那一刻起,他對任何事都已經不在乎了。
他唯一覺得有點可笑的是,那些年輕人居然真的為了十根金條就敢去炸蝙蝠幫。
那幾個小子連蝙蝠幫老大長什麼樣都沒見過,只是聽說超能俠很厲害。
但“很厲害”這三個字對二十歲出頭的愣頭青來說從來不是警告。
這是廣告。
幹一票大的,然後跑路,以後在道上吹牛逼都有資本。
蠢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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