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御綾御影
她很美,但她看不見,我想要成為她的支柱。
不久前,我看過一部那樣的電影,我想和她親近一些,所以拍了好多好多她的照片,但我總拍不好,無論拍多少,都拍不出比她本人更美的她。
是模特不好,我是有才能的,只要有好的模特,就能拍出好的照片,我讓她坐在椅子上,她卻想要逃跑,我沒辦法才捆住她的,繼續拍照。
她開始逐漸消瘦。
我沒有辦法,因為我覺得模特就要瘦一些才好看,而且我也沒吃飯,她卻吃了,這不奇怪嗎?這不合理啊?
因為我也沒吃飯,所以我不需要對她感到抱歉。
你知道芥川龍之介的《地獄變》吧?
我眼前浮現了好多次,她燃燒的樣子,確切來說,是她燃燒的照片。
她被火焰環繞的照片,人燃燒時迸發的顏色。
只要燃燒她就能夠得到。
這並非我的本源,我並不是為了點燃她才準備的蠟燭,那只是拍照的工具,但她卻在我的面前燒起來了。
我覺得那是我的才能促成的現象,然後工作室也被燒了,我也被燒了。
我很走撸_上的繩子被燒斷了,這樣一來,就變成了意外。
到現場檢查的傢伙們,沒有發現她腳上曾綁著繩子,我沒拍照,怎麼可能拍?怎麼來得及拍?那是個意外!
第二樁案件,小林百合子那次。
是她主動接近我的,畢竟我還蠻有魅力的。
世人都說我是她的跟蹤狂,開著我的那輛藍色轎車將她擄走,將她監禁在我的工作室裡。
但那不是真的。
檢察官,法官,陪審員,所有人都是一夥的,所有人都在搞小動作,讓我陷入死刑的境地。
她……是自願去死的。
她一直求我殺了她。
相信我,只要看到她的眼睛,你就知道,她在祈求我殺掉她。
那是個魔性的女人。
火不是我點的,我沒有監禁她,只是為了她的安全,從外側上了鎖。
後來我看呆了,動也不能動。
那是令我難忘的快樂,蝴蝶開始在我眼前飛舞,那是她放出的蝴蝶,為了干擾我,四處飛舞,佔據我的視線,請不要覺得這太過巧合,我也很痛苦,我沒來得及拍!
我被逮捕了,第二起案件顯然是殺人事件。
這時候他們就說,第二次是殺人,第一次顯然也是殺人。
這樣的話,我就是殺掉兩個人的殺人犯了。
但他們想過沒有?
我是天才啊!天才的身上發生些什麼奇怪的事情,不是很常見的嗎?
他們究竟在吵什麼啊!
煩死了!
我都已經拍下她們的照片了,就算她們死了又有什麼大不了的?
我不想死,之前一直希望快些執行,但現在我怕死了。
你去告訴媒體,拜託了,讓他們把我從死刑中拯救出來吧?
我能上訴,這樣的話,我就能夠無罪釋放,出去以後,我要拍出最好的照片,我是天才,這次不會再失敗了!
下次,我要拍出最棒的,女人燃燒時候的照片給世人看!
你也想看我的照片吧?
上次沒拍好,那只是失誤。
因為人在我眼前燃燒,原來的照片居然沒有任何的變化,這不合理!
你說要採訪我是假的對吧?
你不要丟下我!
是姐姐讓我去死的,不要,我不想死啊,我不想死,我不會放過你的,你得來救我,快來見我,求你了,快來見我!
不過,你是怎麼想的?平凡的女人死了,究竟算得了什麼?
————資料9
小林百合子。
喜歡讀書,看電影,還有購物,偶爾當一當兼職模特。
二月十一日。
十四點十二分:要去購物,可能會買包包。
十九點二分:打發時間ing。
十九點五十一分:今天的飯超好吃。
二月十二日。
一點四十六分:睡不著,但明天還得早起。
十六點一分:接到新工作了,對方是個知名攝影師!
二十三點八分:我會加油的。
二月十三日。
十四點十二分:現在正在和朋友吃遲來的早餐。
二月十七日。
十五點三分:說實話,和印象裡有些不同。
十五點五十一分:沒事的,我沒有失落哦。
十七點二十三分:松子真搞笑。
二月十八日。
十四點十二分:購物。
——
小林百合子的日記,日記本上從元旦到二月十七日之間全部寫滿了,二月十八日空白,二月二十五日重新恢復。
二月二十五日:保持笑容,只要保持笑容,就會沒事的。
二月二十六日:不能慌,絕對不能慌。
二月二十七日:孝之,對不起,我可能快要死了,我不會忘記孝之你的,我好怕,我好怕,救救我。
二月二十八日:我承受不住了,是我不好,對不起,我害怕了,不想要被打,好痛,是我不好,錯的是我,救我,救救我!
二月二十九日:救救我。
三月一日:救救我,救救我。
三月二日:救救我,不要啊,不要啊!
三月五日:我不想死在這裡,他把照片當做什麼?他把人命當做什麼?他把女人當做什麼?不想死在這裡,我想要見朋友,我想要去外面,我想要活下去,無論如何都想要活下去,即使再也見不到孝之,我也要活下去,我喜歡孝之。
三月六日:身體好重,好痛,好痛,救救我。
三月七日:(字型難以判斷)。
三月八日:(字型難以判讀)摺疊起來的紙條,(紙張與日記本一致)。
三月十八日:如果有人看到這張字條,請交給警察,我叫小林百合子,被監禁在這裡,綁架我的是攝影師木原坂雄大,拜託了,我快要被他殺了。(摺疊起來的紙條)。
三月二十九日:如果有人看到這張字條,請交給警察。
我叫小林百合子,家住179-0092練馬區加茂川町2-2-19阿爾代公寓的408,我被一名叫做木原坂雄大的攝影師監禁了,他將我的腳綁在柱子上,我好多天沒吃飯了。
我被監禁在一棟藍色的小屋裡,如果有人在稍遠的地方撿到這張字條,可能看不到這裡,他開著一輛藍色的轎車,犯人名叫木原坂雄大,男性,留著長髮,體型消瘦,臉頰上有一顆痣。
拜託,請交給警察,我將自己衣服上的扣子和毛髮一併夾在這裡,這件衣服是我最喜歡的,我朋友一定能認出來,我的頭髮在這裡已經幾乎被燒過了,所剩無幾了,他馬上就會殺了我,但我想要活下去,我想要活下去,拜託了,拜託了,拜託了。
(留下這張字條的第二天,她死了,窗下一共發現了十二張類似的字條,其中部分被淋溼,部分被燒焦。)
第612章 病名為愛
今日出海的額頭上浮出了一層虛汗,雖然舞城鏡介的這篇《去年冬天,與你分別》並非恐怖小說,但對於小林百合子這段絕望地求救,以及最終死亡的無力,還是讓今日出海感到有些難以接受的殘酷。
十二張,每一張都寫滿了對生還的希望,但這十二張紙條,卻沒有一張被人發現……
她如果知道是這樣的結局,會繼續寫嗎?
她有沒有想過,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勞的?
就算是徒勞的,也要寫吧?
那可能是她惟一能夠生還的希望啊!
“變格派推理”!這妥妥就是“變格派推理”!
這種令人不安的情景描寫,確實有如松本清張所言,充滿了文學性,但未免有些殘酷了些。
不過……今日出海有些疑惑的是,第一名被害人是盲女來的,第二名被害人則不是。
這其中有什麼分別嗎?
木原坂雄大是因為盲女和非盲女的原因,才使得其發瘋嗎?
總覺得這裡或許與故事的“謎底”相關。
暫且標記一下吧……
今日出海從襯衫口袋裡拿出了筆,在稿子上標記了一下,再次進入了《去年冬天,與你分別》的故事之中……
——
——資料10
小林百合子坐在木原坂雄大辦公室裡,傾斜的沙發上。
她害怕的摸著裙襬,看著面前的攝影機。
她害怕的撫摸著自己的頭髮,雖然房間裡提供了梳妝檯,但哥特風的梳妝檯還是太詭異了,所以她沒有化妝,眼神中透著恐懼。
大門開啟了,男人拖著行李箱走了進來,她更恐懼了。
男人看著取景器殘酷的笑著。
她說了好多的話,看起來像是在怒罵。
但這段影片沒有聲音。
男人蹲下,開啟了行李箱,裡面裝著一個女人,是木原坂朱裡。
小林百合子看到木原坂朱裡安下心來,她和男人把木原坂朱裡搬出來。
然後脫下了身上所有的衣服,給沒有衣服的朱裡穿上。
男人遞出了替換的衣服,小林百合子穿上了,然後將小林百合子的戒指,戴到了朱裡的手上。
二人將毛巾裹在朱裡的臉上,讓她橫躺在沙發上,再在她的身上搭上一塊布。
只有垂下的手腕露在布外。
潑油,但量很少,潑不潑都沒什麼意義,再澆上另一種類似藥品的東西。
小林百合子隨同男人走向門邊,從開著的窗戶離開了房間,男人點燃火柴,扔向朱裡,朱裡身上的布被點燃了……
男人站起身,踩上椅子,從視窗離開了,從外面關上了窗戶,房間裡只剩下慢慢燃燒的朱裡。
右手垂在沙發旁。
門開啟了,另一個男人走了進來,男人茫然地看著眼前的一切,開始身體痙攣,滿頭大汗起來。
火勢越來越旺,他突然跑向了相機,瘋狂按動快門,拍下了好多張照片,看他的嘴型,似乎在說小林百合子的名字,但這裡只有他的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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