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6:我在大英當文豪 第177章

作者:小颗栗子

  名聲,或者說青史留名纔是他所追求的。

  想想看,以後一提到米歇爾就必然提到他威廉四世的慧眼識才……

  正是他威廉四世將米歇爾這位大英帝國幾百年一遇的天才挖掘出來的。

  這感覺簡直不要太好。

  “我倒要看看,誰敢反對我嘉獎一個爲大英帶來榮譽的天才。”

  這個消息,如同一陣風,很快就在倫敦的上流社會悄悄流傳開來。

  米歇爾對此卻一無所知。

  隨着《四簽名》的連載接近尾聲,他終於有了屬於自己的時間。

  蘇格蘭場的工作已經步入正軌,他只需要偶爾過去看看卷宗,提供一些方向性的建議即可。

  他將更多的心思,放在了自己下一部作品的構思上。

  偵探小說雖然大獲成功,但他並不想被這個標籤束縛。

  米歇爾正準備着一部全新的作品。

  一部關於藝術、關於命呖範幍墓适隆�

? 第177章 《約翰.克里斯朵夫》

  福爾摩斯故事帶來的巨大成功和聲望,並沒有讓米歇爾感到滿足。

  “福爾摩斯之父”這個標籤既是巨大的榮譽,同時也是一種無形的束縛、

  歷史上,福爾摩斯的作者,我們的阿瑟.柯南.道爾爵士也是這樣想的。

  他擔心人們只知道他創造了福爾摩斯,不知道他的其他作品。

  事實上,阿瑟一直有這個想法。

  他甚至在和母親交流的信件中提起過這點,但都被勸阻了。

  原因是阿瑟的母親也喜歡看福爾摩斯.....

  所以,感謝阿瑟的母親吧,不然福爾摩斯的死亡可能還要來得更早一些.......

  都怪該死的福爾摩斯,耽誤了我其他作品的創作!

  於是阿瑟靈機一動,在福爾摩斯短篇小說《最後一案》中,有意地讓福爾摩斯墜崖身亡。

  和反派同歸於盡。

  福爾摩斯死了,阿瑟也終於可以開始創作他的真愛,歷史小說......

  毫無疑問,在阿瑟自己看來,歷史小說纔是他的真愛,也遠遠比偵探小說有意義的多。

  事實上,阿瑟最開始的創作也正是歷史小說的題材。

  雖然撲街到姥姥家了.......

  可惜,對阿瑟.柯南.道爾的想法,讀者並不買賬。

  他們很快就用腳投票了,這也讓出版商血虧......

  拿捏不了你,那我們還拿捏不了你的出版商嗎?

  至於出版商和你,那就是你們自己的事情了。

  最後在出版商的壓力下,也是生活所迫,阿瑟不得不將福爾摩斯安排復活。

  隨後又創作了不少福爾摩斯的精彩故事。

  可以說,阿瑟.柯南.道爾的一生都嘗試着通過創作其他暢銷作品來擺脫福爾摩斯,但始終未能如願,收效甚微。

  他本人已經和福爾摩斯這個人物緊緊地捆綁在一起了。

  

  (圖爲漫畫家創作的諷刺漫畫,漫畫中阿瑟被描繪成被鎖鏈禁錮的形象,鎖鏈的另外一端正是其筆下最著名的角色福爾摩斯。)

  好在,和可憐的阿瑟不同。

  米歇爾腦中可有着人類兩個世紀的精神財富。

  福爾摩斯只會成爲他作品的一行,而不是全部。

  在聖詹姆斯宮的那晚,與透納關於崇高感的短暫交流,在他心裏埋下了一顆種子。

  加上前段時間在透納畫室中的奇遇。

  那顆種子,在最近這段時間裏,悄然生根發芽。

  米歇爾想要寫一部全新的作品。

  一部關於藝術,關於天才,關於與命卟磺範幍墓适隆�

  一部真正能夠展現那種震撼靈魂的崇高之美的作品。

  這個世界太爛了,需要英雄主義與理想主義!

  而這部作品,在他的腦海中,早已有了清晰的輪廓。

  正是羅曼.羅蘭的《約翰.克里斯朵夫》。

  一部講述一個音樂天才的故事。

  一部在時代的洪流中,追求真理與藝術的英雄史詩。

  毫無疑問,這是一項極爲艱鉅的挑戰。

  和《基督山伯爵》這種幾乎不太用改動的作品不同。

  這部洋洋灑灑上百萬字的鉅著,想要完美地移植到這個時代,難度極大。

  原著中涉及了不少十九世紀末到二十世紀初的歐洲大陸的社會思潮與歷史背景,這些都需要米歇爾進行精心的改編和替換。

  好在,故事的人物原型,那位偉大的音樂家貝多芬,已於十年前的維也納與世長辭。

  這也爲米歇爾的“創作”掃清了一些障礙,讓他可以更加大膽地去塑造故事。

  事實上,這部作品的主角正是貝多芬與作者羅曼羅蘭性格的混合......

  再加上了一些音樂家的影子。

  《約翰.克里斯朵夫》這篇作品,也成功地幫助羅曼羅蘭,奪下了1915年的諾貝爾文學獎。

  說起來,這部小說在法國和中國之間的地位差異,也是蠻有意思的。

  在某些法國評論家眼裏。

  《約翰.克里斯朵夫》只是一部二流的小說作品。

  不過以法國文學的高度來看,二流的作品也很牛了好吧......

  畢竟那些一流的作品個個都是神中神。

  不過在米歇爾個人看來,這絕對算是一流的作品。

  但在中國,這部書的名氣可是如雷貫耳。

  自從五四邉右詠恚鸵恢笔菃櫭晌膶W經典。

  柳鳴九甚至稱其爲“有教養者無人不曉”。

  甚至在米歇爾前世的八九十年代以前,流傳也頗爲廣泛......

  這其中一大半功勞要歸功於傅雷先生的翻譯。

  傅雷先生翻譯的《約翰.克利斯朵夫》,可以說是中國翻譯史上的巔峯之作。

  它好就好在,不僅僅是翻譯得準,更是譯出了靈魂。

  以至於讀起來完全不像翻譯小說,而是一部自帶磅礴氣勢的中文史詩。

  《約翰.克利斯朵夫》本身寫的是一個藝術家與世界對抗、在痛苦中昇華的靈魂史詩。

  而傅雷的譯文雄渾激昂、深沉有力,和主角那種倔強熾熱、不甘平庸的氣質高度契合。

  不只是翻譯情節,更是把那種作品中的理想主義、激情與悲壯感完整傳達過來了。

  在閱讀過程中,讀着讀着就會被一股強大的精神力量帶着走。

  如同一條奔流的江河,體驗主角的一生......

  另外,傅雷的文筆是公認的一流。

  他筆下的長句舒展流暢,短句鏗鏘有力,節奏感極強,讀起來朗朗上口。

  完全沒有像“我要用靴子狠狠踢你的屁股”這樣所謂的翻譯腔。

  可以說典雅中又不晦澀,厚重中又不沉悶。

  翻譯的心理描寫、抒情段落尤其出色。

  細膩飽滿、富有層次,能把人物內心的掙扎、狂喜和痛苦寫得直擊人心。

  這是因爲傅雷翻譯講究神似。

  他從不逐字死摳字眼,而是會轉換成符合中文表達習慣的句子。

  更是保留了原作的情感與思想深度,以及語言如同音樂般的流動感。

  另外有一點也很重要,那就是譯者與作者精神的高度相通。

  換句話說,就是人書合一了......

  傅雷本人正直剛烈、追求藝術的極致,和克里斯朵夫的人格非常接近。

  友人是這麼評價傅雷的:

  “性格像硬米粒,僵硬、乾爽,絕無軟與懦。”

  至於有多剛烈呢......

  舉個例子就可見一斑了。

  在1954年翻譯工作會議上,傅雷直接開大。

  書面意見裏大量列舉同行譯文錯誤,當惺拘。

  這無疑是引發了信踔劣欣戏g家被氣得大哭。

  錢鍾書都寫信勸他“與人爲善”,但他依然不改。

  哎,要不是這麼剛烈。

  傅雷也不會和夫人在那個年代選擇那樣的結局......

  寧死也不願意受辱求生,選擇硬剛,更是直接選擇以死明志......

  傅雷死後,骨灰無人認領。還是一位熱血女青年冒死領取的。

  他墓碑上刻着羅曼.羅蘭的話:

  “赤子孤獨了,會創造一個世界。”

  所以說,傅雷的翻譯不只是翻譯,更是用自己的生命體驗去共鳴了原作。

  他何嘗不是一個克里斯朵夫呢?

  所以在傅雷的譯文裏,有一種特別真摯滾燙的情感,這是普通譯者很難達到的。

  有人這麼說,少年讀克里斯朵夫,熱血沸騰,中年讀克里斯朵夫,看懂孤獨與堅守。

  很大程度上,正是傅雷的譯文把這種力量托住並放大了。

  簡單來說,傅雷的《約翰·克利斯朵夫》,是用中文重寫了一部法國史詩。

  這既是翻譯,也是偉大的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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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歇爾將自己完全關在了公寓裏。

  他推掉了所有的沙龍邀請,甚至連每週雷打不動的桌遊局都暫停了。

  狄更斯對此居然沒有絲毫抱怨,這倒是讓米歇爾頗有些意外。

  這位好友最近也變得神神祕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