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风起于渊
卖完狗,汉子急忙收摊跑路,感觉是在怕江尘反悔
他本来带了四只狗,现在死的就剩这两只,能卖出去已是万幸。
这两只身上有没有病还不知道呢,能卖出二两多银子,实属侥幸了。
有卦象保底,江尘也不介意,低头看着怀里的两只细犬。
分别抬起脸,看着面相,又扒开双腿,确定公母。
略微思索后,额头带白斑。
轻声取名:“脸上带白斑,还是母的……以后叫墨雪吧。”
“四足踏白,是公狗,那你就叫追云。”
墨雪已经钻进江尘的皮袄里,听到名字,低声叫了两声;
差点被勒晕的追云,也 “汪汪” 叫了两声,只不过是威胁的低吼声。
被江尘拍了下脑袋,还是乖乖钻进了皮袄。
凶是凶了点,可怕冷也是真怕冷。
两只猎犬安分下来后,江尘才转身,去买其他东西。
现在还没化冻,坊市还没完全开市,能买的物件不多。
他只找到一家肉铺,先买了些鲜肉。
走出肉铺,江尘把皮袄掀开一角,墨雪瞬间从里面探出头。
江尘从腰间抽出猎刀,将肉切成条递进去,墨雪一张口,连他的手指一起咬住。
还好嘴上没用力,一口吞掉肉条后,还意犹未尽地舔了舔他的指头。
随后又切了一根,递给追云。
追云一双眼睛巴巴盯着那肉,却缩着脑袋,不肯上前。
“那你就饿着吧。”
好狗得训,他可不是养宠物,没那么好的耐心。
将切下来一条鲜肉,同样喂给墨雪。
墨雪吃完,还知道蹭蹭手掌以示感谢,属实惹人怜爱。
这两只猎犬虽是一奶同胞,性格却天差地别。
墨雪亲人,毫无戒心;
追云却没一点安全感,对谁都凶巴巴的,还需好好训一番才能养成。
之后,江尘又买了几包糕点小食、四块茶砖,另外添了些家中所需的杂物,林林总总花了五两银子。
其中最贵的就是茶砖和糕点,这在永年县都是稀罕物,自然价格极高,根本不是普通人能消费的起了。
不过,这些除了家中留一部分,给两个孩子尝尝鲜。
另外是给沈家的礼物,也不能省。
算下来,今日进城,卖掉鹿皮后身上只剩六两银钱。
加上此前存下的,江尘粗略一算,手中现在约莫还有三十八两银子。
这钱在三山村百姓家中已是一笔可观的财富,可他开春后计划买骡车,方便日后进城。
还要扩建家里的房子,建成陈丰田那样的高门大院,以后在院中练武也不怕被人窥探。
算下来,这点银子,显然不够用。
“还是穷啊!得想办法赚钱了。”
“野山参、野猪,还有山中麋鹿,这些都是银子啊……”
眼看就要开春,江尘早已手痒,眼下他最重要的收入来源,还是捕猎。
除此外,他也在想着其他的生财路,只是暂时还没确定要走哪一条。
最合适的,还是能和命星结合。
卜卦开路,未卜先知,自然万事大吉。
心中想着,江尘已经背着东西往家走。
出县城时,正见到一行人刚从城外回来,个个风尘仆仆,面相和衣着都不像本地人。
江尘只扫了一眼,便想到今日卜卦的第三枚卦签。
但很快就收回了目光,低头离开。
现在不论什么事,只要带凶的,他都不想沾染。
乱世将起,苟住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再说,有点实力了,再想其他的。
到家后,江尘把买的东西都放进屋后,转身就去了沈家。
戏本递出去了,总得跟沈朗知会一声。
他本来还想解释为什么没有酬银。
可沈朗听他说完经过,却淡然一笑:“这戏本,我本就没准备要酬银,不过是帮你扬名罢了。”
“但你既这么应下,看来对这戏本颇有自信。”
江尘顺势说道:“伯父文章一流,写戏本自然也能大火,等上演时,聚乐楼肯定座无虚席,到时候酬银肯定比现在多!”
沈家虽已落魄,靠当东西维持生活,可毕竟曾是高门大族,江尘带再多礼物,也难让沈朗有太大感触。
但夸他的文章,却正好搔到了痒处。
“戏本不过小道,算不得什么。”
沈朗嘴上这么说,脸上的笑意却藏不住,又问道:“之前给你的三本书,可都看了?”
江尘点头:“粗略看过一遍。”
“有何感觉?”
“世界之大,远超我的想象。以前的我,只能算是坐井观天了。” 江尘如实回答。
沈朗微微颔首:“你有这份感知,还算不错。那现在,可有什么想法?”
“想法?什么想法?” 江尘一头雾水。
想了想答道:“世道艰难,各地灾荒不断,我还需努力,让砚秋跟着我也能过上好日子。”
站在沈朗背后的沈砚秋脸色一红,嗔怪的看了他一眼。
沈朗呼吸一窒:“你就没有别的冲动或想法?”
“大丈夫生在世间,你难道就没有高远的抱负?”
“高远的抱负?” 江尘有些狐疑地看向沈朗。
老沈不会真想让他帮沈家夺回失去的荣耀吧?
他前世就是普通人,这世也只是升斗小民,权谋算计可不怎么懂。
当然,看过那么多称王称霸的历史故事,说他没有想成就一番大事的想法也是假的。
可现在说这些还太早了。
什么都没有,就张口抱负、闭口天下,那不是志向高远,而是志大才疏,说出来也只是惹人发笑而已。
第124章 胸无大志江尘
心中这么想着江尘也就这么说了:“自然是有的。不过,无论做什么,总要脚踏实地。”
“倒也有理。” 沈朗微微颔首,又问:“那你觉得,第一步该做什么?”
“今年是荒年,明年收成还不知道呢,现在最重要的,自然是用粮食和肉,把粮仓堆满!”
沈朗嘴角抽了抽。
江尘对着他眨了眨眼。
老岳丈一把年纪吗,比他还有雄心壮志,着实让他佩服。
不过,他现在可不急着掺和什么家族复仇大业!
沈砚秋看着也没这心思,所以先糊弄过去再说。
沈朗深吸一口气,开口喊:“砚秋。”
沈砚秋噙着笑应道:“女儿在。”
“把《十国英雄列传》拿过来。”
沈砚秋转身,不多时拿来一本书,封皮湛蓝,其上画着各种人物图案。
仅看封皮,倒是比之前几本要有趣的多。
“这本书记载了十国英雄的传记,你拿回去仔细研读,最好能有所体会。”
沈朗对江尘也没太多要求,只要他通读一遍就好。
只要通读一遍,他不信江尘心中能没有感觉。
“明白。” 江尘接过书,应了下来。
等沈砚秋把江尘送走,双目含雾,脸红红的进了屋。
沈朗不由轻哼一声:“徒有见识,胸无大志,空负八尺之躯,果然还是山野小民的眼界。”
沈砚秋撅了撅嘴:“我觉得这样挺好的啊,要那么大志向干什么?”
在这里,她觉得比住在都城自在多了,起码没有那么多繁文缛节。
城中的那些公子哥,张嘴天下,闭嘴苍生,她看还没有江尘有本事呢。
沈朗鼻中吐气,拿起桌上的茶喝了一口,缓缓睁开眼:“这茶不错,哪来的?”
“尘哥刚带过来的。”
沈朗听着女儿得意的语气,似是认命般,深深叹了口气。
........................................................
“来这,这边!这边!”
江尘回到家,还没进门,就听见 “嘬嘬嘬” 的唤狗声。
一推门,就见江能文、江晓芸正和墨雪玩。
两人各站一边,手里拿着干饼,把墨雪逗得来回跑;
追云则蹲在椅子旁,仍不时低吼,刚到陌生环境,明显没什么安全感。
见到江尘回来,江能文立马跑过来:“二叔!这哪来的两只狗啊?”
他带回来的两只猎犬还在幼年,看着格外可爱。
江晓芸和江能文这个年纪,根本抵挡不住。
“这是猎犬,等长大了,要跟我一起上山捕猎。”
“怎么可能?这么小怎么捕猎啊!” 江能文满脸不信。
“先养着,很快就长大了。”
现在两只细犬不过半尺长,也可能是之前吃得太差才显得瘦弱。
想让它们跟着上山帮忙,起码得再养两三个月。
要是想抓狍子这类中大型猎物,得等它们完全成年,起码要十个月左右。
江晓芸把跑累的墨雪抱起来,眼睛亮晶晶地问:“二叔二叔,你给它们起名字了吗?”
“你抱着的这个白脸的,叫墨雪。” 江尘指了指墨雪,又指向追云,“那边蹲着的,叫追云。”
江晓芸眼睛微亮:“墨雪!真好听!”
说完,就抱着墨雪不断喊名字:“墨雪!墨雪!”
墨雪适时的回应两声。
上一篇:1937延安来了个年轻人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