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神:開局點評熒妹,爺破防了 第487章

作者:不更新啊

  嘶~

  想到那畫面,聊天羣裏腥说纳袂轭D時精彩了起來。

  見到羣友的震驚,那維萊特無奈的解釋了起來。

  ……

  ps:原以爲是新眼鏡帶着要適應,但堅持了這麼久才發現壓根是眼鏡的問題。

  可憐了小作者這雙眼睛,難受了這麼多天。

  今天去重新配了一副,眼鏡明天拿。

  這一章用手機碼的,花費了好長時間。

  沒辦法,只能一更5000字了。

  抱歉了,各位讀者大大們……

  另外,僕人的鐮刀專武是真滴帥啊~!(p≧w≦q).

第237章 論扮演神明的痛苦!芙寧娜要對抗的是人性!

  【超凡聊天羣】

  【那維萊特:這些條文能夠被立法,自然也是有着理由的,我給各位簡單解釋一下。】

  【那維萊特:一、關於“楓丹月初前三天禁止放飛飛行物”。】

  【那維萊特:這是因爲月初前三天有重大事項,放飛飛行物對活動有所影響。】

  【那維萊特:二、關於“枯水期擱湹碾p殼貝類都屬於水神,螺貝則屬於民小薄!�

  【那維萊特:簡單來說,就是枯水期不可捕食雙殼貝類,可以捕食螺類,相當於休漁期。】

  【那維萊特:算是個另類的保護措施。】

  【那維萊特:三、關於“所有雜技團都應該遠離沫芒宮區域”。】

  【那維萊特:這是因爲曾經有雜技團在沫芒宮門前噴火,然後觸發了消防機關導致大量文件受損。】

  【那維萊特:四、關於“比如禁止在食堂與餐廳單喫番茄醬”。】

  【那維萊特:這是因爲番茄醬的顏色和血極爲相似。】

  【那維萊特:如果單喫的話,很容易被誤以爲是在喝血。】

  【那維萊特:嗯,芙寧娜女士曾經就被某些人給嚇到過。】

  【那維萊特:五、關於“禁止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觸摸美露莘,並進行觀察、記錄、投餵等一系列冒犯行爲”。】

  【那維萊特:這一條是我推動的,甚至還規定稱呼美露莘必須使用人格意味的“她”而不是“它”。】

  【那維萊特:美露莘雖然不是人類,但也絕不是動物、寵物!】

  【那維萊特:她們是楓丹的公民,理應平等享用公民權利!】

  【那維萊特:這是四百多年前那場鬥爭以及這四百年來所有人的努力換來的!必須得重視!】

  【那維萊特:當然,原本也沒有這麼嚴厲,只是曾經出了這麼一件事。】

  【那維萊特:曾經,有位叫做薩瑪爾的生論派學者來楓丹和科學院的人交流。】

  【那維萊特:期間,他在海露港逗留了一下。】

  【那維萊特:在某個場合中,他見到了一位美露莘,喜歡的不行。頓時用麻袋將她抗走了。】

  【那維萊特:然後帶回住處進行觀察、記錄、投餵等行爲。】

  【那維萊特:當然,這位學者很快就被逮捕了。】

  【那維萊特:27不過考慮27到其是外國人,不知道楓丹的情況。於是便讓他在公告板上公開道歉。】

  【那維萊特:最後再將其驅逐出境!】

  【那維萊特:自那以後,纔有了這項看上去比較特別的法律條文!】

  【那維萊特:六、關於“禁止給家養動物取名芙寧娜”。】

  【那維萊特:這點其實很好理解,畢竟神明是特殊的!】

  【那維萊特:不取同樣的名字,是對神明的尊重!】

  【那維萊特:以往我以爲民卸歼@麼想,直到出了這麼一件事。】

  【那維萊特:某天,芙寧娜女士正在餐廳喝咖啡。突然有一個人給家養狗叫“芙寧娜”,隨後芙寧娜和這條家養狗一起轉頭……】

  【那維萊特:最後,楓丹就多了這樣一條法律條文!】

  聊天羣裏的人原本正猜測着這些法律條文背後的原因。

  而在看到那維萊特發的一連串言論後,神色頓時古怪了起來。

  好傢伙!

  除了頭兩個稍稍正常外,後面幾個一個比一個離譜!

  真就印證了那句話,

  每個離譜的規定,背後或多或少都有一個離譜的故事!

  相比較於羣裏其他國家的人驚訝,須彌人則是一臉無奈了起來。

  本以爲是個喫瓜羣小�

  萬萬沒想到最後喫到了自己身上!

  誰能料到楓丹的奇葩法律,居然是因爲自己國家人的離譜行爲而導致的呢?

  太抽象了!

  【布耶爾:楓丹的諸位,這是我們須彌的過錯,實在抱歉!】

  【布耶爾:希格雯小姐,我代表那位學者,向你們美露莘一族表示由衷的歉意!@希格雯(歉意.jpg)】

  【納西妲:希格雯小姐,以前是我管教不嚴,在此,向你們美露莘一族表示由衷的歉意!@希格雯(歉意.jpg)】

  【提納裏:希格雯小姐,抱歉了,這是我們生論派成員的過失!我代表生論派向你們美露莘一族表示由衷的歉意!@希格雯(歉意.jpg)】

  希格雯見到這一幕,連忙回覆起來。

  【希格雯:不用啦,那個美露莘已經不在意了。】

  【希格雯:而且那位學者也是不知情,最後也受到了懲罰。】

  她倒是沒怎麼生氣。

  畢竟,不知者無罪嘛~

  當然,最重要的是那位學者並沒有心懷歹意。

  不然護士長大人可就真的要不開心了哦~

  而且相比起當時的教令院離譜行爲來說,這個叫“薩瑪爾”的學者已經很正常了!

  果然,凡事都靠對比!

  【希格雯:感謝那維萊特大人幫助我們美露莘一族定製的法律!(*^▽^*)】

  【那維萊特:不用客氣!這是你們應得的!(感慨.jpg)】

  【萊歐斯利:是啊,經過四百年的努力,美露莘早已經是楓丹的一份子,是我們的家人!自然不應、也不能用對待寵物的態度來對待!】

  【娜維婭:沒錯沒錯!若是發現了,我第一個就不放過他們!】

  【夏沃蕾:我也一樣!身爲現巡林隊隊長,自然也繼承起了保護美露莘的職責!】

  【克洛琳德:我也是!】

  【夏洛蒂:哼哼,如果有,到時候我一定要在《蒸汽鳥報》上狠狠的曝光這些傢伙!】

  【……】

  【希格雯:謝謝羣裏的大家!(開心.jpg)】

  見到這和諧的一幕,羣裏的人也是暗暗點頭。

  的確!

  現在的美露莘是楓丹公民,享有平等的權利。

  若是進行那種觀察、記錄、投餵、套麻袋的行爲,實在是太冒犯了!

  這條看似搞笑的法律條文背後,實則是種族與種族之間的碰撞!

  馬虎不得!

  不過其他的嘛~

  這時,

  【煙緋:果然哪,每個離譜的規定背後,都近乎有一個離譜的故事呢!(感嘆.jpg)】

  【熒妹:可不是嘛~不過相比較起這個,而是另外兩個更離譜一點!】

  【熒妹:一個是禁止在食堂和餐廳單喫番茄醬,另一個是禁止給家養動物取名芙寧娜!】

  【熒妹:已經能想象到芙芙被嚇到的場面,以及和家養狗一起回頭的場面了!(狗頭.jpg)】

  【派蒙:哈哈哈,那場面一定很滑稽!(狗頭.jpg)】

  【艾莉絲:我嚴重懷疑是芙芙受到欺負了,然後回去專門立法的!(壞笑.jpg)】

  【溫迪:誒嘿,有兩項和芙寧娜有關,我甚至懷疑其他的奇葩法律條文背後也有這位的影子!】

  【鍾離:以普遍理性而論,可能性很大!畢竟是正義之神嘛~(一本正經.jpg)】

  【影:懂了~關於那個撿貝殼的,除了休漁期考慮外,很可能是芙芙和自己的子民搶貝殼,然後沒搶到。最後氣的內心崩潰,嗚嗚嗚,好可憐哪~(壞笑.jpg)】

  【八重神子:厲害了,我的影,活學活用啊!(狗頭.jpg)】

  【真:(大拇指.jpg)】

  【芙寧娜:……】

  看着羣裏的打趣,芙芙人麻了。

  說好的正經點評呢?

  咋羣裏一個個討論起了她的黑歷史?

  不帶這樣在羣裏處刑鞭屍的啊喂!

  這時,

  【布耶爾:咳咳,相比起這個,我更好奇“禁止給家養動物取名芙寧娜”這條法律條文!】

  【布耶爾:雖然背後故事有些…有些特別,但總感覺這條文有漏洞啊!】

  【布耶爾:比如禁止家養的,那麼野外的呢?又或者機械的呢?】

  【納西妲:還有哦~萬一民薪o家養寵物取其他名字咋辦?】

  【納西妲:比如芙卡洛斯!(狗頭.jpg)】

  【特瓦林:咳咳,我覺得不如那維萊特!(狗頭.jpg)】

  【若陀龍王:不不不,我的評價是不如那維萊獺!(狗頭.jpg)】

  【芙卡洛斯:……】

  【那維萊特:……】

  兩人萬萬沒想到這事還能扯到他們身上來。

  不過羣裏諸位羣友說得對!

  的確有這個漏洞。

  看來後面得去立法補上!

  畢竟,永遠不要小瞧了人類這個物種的樂子興啊~

  ……

  別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