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怪談:要求我張三遵守規則? 第167章

作者:罗修的罗

  “只是距離四號宿舍樓出現的日子,還有一段時間纔可以。”

  “請等我,雖然我們可能已經位於不同的時空,但我一定會走到你的面前,走到你的身邊。”

  ……

  張三和金月秀都知道,小圓臉是找到進入四號樓的辦法了,便開始往後翻。

  然而……

  “最近我的腦海之中,出現了很多奇怪的念頭。”

  “那教室裏地面上忽然出現的紅色粘稠液體,讓我不安。”

  “那游泳池裏的水花波動,我卻在水中看到了一雙充滿猙獰的眼。”

  “南面籃球場的風聲,似乎總是在我耳邊低語,讓我逃離校園。”

  “好幾次,當我回過神來的時候,我已經來到了學院院牆下。看着腳下泥土的潮溼,我似乎感受到有什麼東西正在攝住我的靈魂,將我拉扯,讓我忘記我來神聖學院的目的,讓我忘記我人生的意義。”

  “但我相信,我一定可以堅持到四號宿舍樓再次出現的時候。雖然,我來神聖學院的目的是學習,但我未來的意義裏,希望有你。”

  ……

  再往後的很多頁都是空白。

  張三已然知道,小圓臉對不存在的四號樓女生立下Flag,然後就是他被詭異的力量蠱惑,不斷迷失,最終在逃回來的時候摔死的悲慘故事。

  但至少可以確定,當初的小圓臉找到了進入四號宿舍樓的方法,只是需要等待。

  不過張三翻到日記的最後,發現在日記本後面,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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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小科普:

  這章的內容是張三和金月秀看了小圓臉男生的日記,那麼看別人的日記,犯法嗎?

  犯法的。

  日記屬於別人的隱私內容,偷看別人日記侵犯了隱私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就有提到: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一下罰款。

  所以,遇到自己的隱私遭到泄露的,報警吧!

第236章 關鍵日期——星期四

  張三和金月秀瞪大眼睛,看着日記本的最後面。

  那幾頁竟然被撕下來了!

  這一刻,金月秀有些失望。

  她原本覺得,進入四號宿舍樓的方法就在日記本的最後面。

  現在看,的確是在最後面那幾頁。

  只不過那幾頁呢!?

  張三也有點兒懵。

  之前根據之前看到的小圓臉日記裏的內容,是應該在最後有進入四號樓的方法的。

  可爲什麼會被撕掉了呢?

  小圓臉不可能自己將自己記錄的方法撕掉,那就一定是其他人撕掉的。

  可如果是其他人撕掉的,爲什麼不直接將日記本銷燬呢?

  張三眉頭微皺,正在思考着到底是誰做的。

  忽然,張三順着從窗臺照進來的月光,看向對面。

  對面的宿舍樓,距離五號宿舍樓有很長的一段距離。

  這個距離,中間蓋上三五棟宿舍樓都沒問題。

  正常來講,在兩棟樓中間足以再蓋起來一棟宿舍樓了,也就是傳說中的四號宿舍樓!

  所以,小圓臉應該是在這裏就能看到四號宿舍樓。

  忽然,張三腦海之中閃過了什麼。

  張三馬上從牀上跳下來,開始在小圓臉的書桌旁邊的櫃子裏翻找。

  裏面放着小圓臉當初的被褥,可能是因爲時間太久遠了,加上宿舍也一直都沒怎麼注意通風,被子和牀單等東西都發黴了。

  而張三將這些東西都找出來,最後在枕頭的枕套上的拉鎖拉開,發現裏面竟然有幾張紙。

  雖然紙張上滿是發黴的痕跡,甚至有些字體都看不太清了。

  但張三還是一眼就看出來,這些紙張就是日記本上的紙。

  顯然,是小圓臉當初自己從日記上撕下來,然後塞進自己的枕套裏,每天晚上都會看,然後想着進入四號宿舍樓,去見自己心心念唸的她。

  “這就是進入四號宿舍樓的方法嗎?”

  一旁的金月秀朝着幾張紙上面的內容看過去,不過張三並沒有用手電照着紙條,只是藉着月光在看,所以金月秀也不好意思用自己的手電照着看,只能在一旁看向張三。

  “字跡已經模糊不清了,我回去將上面的內容都還原,然後明天叫上大家,一起商量如何進入四號宿舍樓。”

  金月秀聽到是叫上大家一起,欣然點頭。

  第二天的中午,金月秀帶着大家來到了學院一處後勤維修部專門存放一些廢棄電器的庫房。

  張三拿出來昨天得到的那幾張紙,開始給大家講述如何進入四號宿舍樓。

  “進入四號宿舍樓的方法,既需要時間,也需要一定的準備。”

  “首先,必須是在週四的晚上10點24分,手持點燃的白色蠟燭,穿上白色的衣服,或者至少身上的衣服有比較大的區域是白色的。”

  “其次,在三號宿舍樓和五號宿舍樓中間的位置,等時間到了,才能看到四號宿舍樓的出現。”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四號宿舍樓出現的時間只有44分鐘。也就是說,如果我們想要進去的話,就要算好時間。否則至少會被困在裏面一週。而這一週裏在四號宿舍樓中會發生什麼,就都不好說了。”

  大家都知道,在一個一直都不存在的空間裏如果真的待上一週的話,恐怕生存難度會非常大。

  “最後因爲時間是週四,也就是明天晚上,所以我有一個計劃……”

  聽到張三這麼說,大家都不由得好奇起來,張三的計劃到底是什麼。

  “金月秀,你來負責將消息傳遞出去,讓更多人知道進入四號宿舍樓的辦法。”

  聽到這個計劃,在場的所有人都是一驚。

  大家不明白爲什麼張三要將好不容易纔得到的重要情報,散播出去。

  而金月秀則是不明白張三的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是真的讓自己散佈出去?

  還是想要趁機試探自己?

  見到大家一臉不解的表情,張三笑着解釋說:“大家不用緊張,雖然進入四號宿舍樓的時間很緊,但如果有人在後面想要撿便宜撿漏,也會很麻煩。畢竟我們不知道到時候會不會有人跟蹤我們,索性直接告訴他們。到時候多吸引一些昇華者來。”

  “他們既是探路的炮灰,也是殿後的護衛。那麼多人一起進入四號宿舍樓,這樣我們的安全係數,也會大大提升。”

  聽到張三這麼說,大家也都覺得都幾分道理。

  只有金月秀還在猶豫。

  畢竟,她本來就不是華夏的,讓她去散步消息,真的就沒有其他的用意嗎?

  “金月秀,你放心,我是百分之百信任你的。只不過你畢竟不是我們華夏的昇華者,所以你來假裝雙面間諜,想辦法趁機將消息傳遞出去,自然是最合適的。只不過……”

  “如果你就直接把消息給別人,肯定會引起懷疑。你記得趁機索要一些好處,最好是馬上就能拿到的。”

  “你要真的將自己帶入到雙面間諜的心態之中,想象着自己做的一切都是爲了給自己掷 �

  “唯有這樣,才能讓我們共同的敵人,深信不疑。”

  金月秀感覺張三說得有幾分道理,點了點頭,便將張三的安排答應下來。

  等到大家都起來開始準備回去的時候,李四抬起手做了一個噤聲的手勢,然後朝着耳朵的位置指了指。

  大家瞬間明白,是周圍有人在偷聽。

  接着,見到李四伸出兩根手指。

  顯然,是有兩個人。

  最後,李四朝着兩個方向一指,告知大家兩個偷聽着的方位。

  張三嘴角上揚,指了指自己和張三,然後指向其中一個人,點了點頭。

  接着再指向另一個人,朝着其他人做了一個搖頭的姿勢。

  大家明白,張三和李四去抓住一個;另一個也要抓,但一定要將對方放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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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小科普:

  我當初剛從北方到南方的時候,是第一次見到城中村的農民樓,也被稱爲握手樓。據說,兩棟樓之間的距離,可以讓兩棟樓的居民伸出手來進行握手。

  當然,我也的確見到過距離這麼近的建築。當時和一個長輩聊天的時候,對方提到一個採光權的問題。

  這一章正好也有涉及,就簡單說一下。

  我國的《物權法》第八十九條規定:建造建築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採光和日照。

  而在北方,因爲冬季寒冷,所以必須要保證建築之間的距離,這樣才能讓隔壁樓層較低的樓層在冬天也會有足夠的陽光照進去。

  因此,在動遷或者附近有新的樓盤蓋樓時,都會基於採光權有所補償。

  但在南方,可能是天氣炎熱,所以這方面並沒有太過於在意。或者可能是因爲南方的標準與北方不同。

  不過有人要買房子,或者附近蓋樓會影響到自己家的採光、通風和日照等等,還是要及時和對方溝通,達成一致獲得補償。

第237章 逃跑專家

  張三等六個人走出後勤部的倉庫,在門口就揮手告別。

  李四跟着張三朝着左邊走,林升旭帶着另外三個人朝着右邊走。

  金月秀不知道自己要跟着誰,張三朝着她揮了揮手,讓她往前走。

  金月秀知道,現在是中午,這個時間裏自己的幻靈除了融入自身之後能讓自己獲得一定的屬性加成之外,幾乎沒任何作用。

  這種情況下,讓自己應對其他國家的昇華者,風險的確比較大。

  而就在金月秀離開之後,李四朝着張三低聲問道:“那週四晚上我們需要準備什麼?”

  張三用更小的聲音回答道:“其實我有一個計劃,我想要……”

  李四的聲音就很小,在直播間裏的人勉強可以聽到。

  而此時張三的聲音更小,甚至小到連直播間的人將音量放到最大都聽不到。

  但此時聽不到的不僅僅是直播間裏的所有網友,同時還有躲在牆壁後面一個一身黑色衣服戴着帽子的男人。

  男人眉頭微皺,自己用能力兌換到了竊聽裝置,可以將半徑30米以內的所有聲音都聽到。

  甚至自己都能聽到張三和李四兩個人的腳步聲。

  可怎麼就聽不到張三後面說了什麼呢?

  就在他仔細聽的時候,忽然感覺到周圍似乎有什麼在逼近。

  自己扭頭一看,發現一道沒有腳步聲的身影已然逼近。

  是幻靈!

  嘭!

  ……

  另一側,林升旭用光腦之星偵察到潛伏在屋頂上的一名帶着棒球帽的少年,似乎還在偷聽。

  林升旭朝着那個方向一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