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化身活死人,百日復仇殺瘋了 第177章

作者:葉難知秋

  江家出事後,沈江是少數幾個沒有落井下石的人。

  甚至……

  江燼不知道的是,江家滅門之後,沈江意識到事有蹊蹺。

  甚至還動用過自己的關係,私下查過江家的事,想要還朋友一個公道。

  只是,沈江的能力,終究有限,

  查到一半,隔天就收到了一組照片。

  照片裡,是幼兒園的操場。

  滑梯邊,四歲的沈風正蹲在地上玩沙子,渾然不覺鏡頭正對著他。

  沒有文字,沒有威脅,只有照片。

  但,沈江看懂了。

  於是,他刪掉了所有查到的線索,燒掉了筆記。

  那天夜裡,他一個人開車到江家舊宅的廢墟前。

  對著那片焦黑的殘骸,坐了大半夜。

  喝著酒,一句話也沒說。

  只是在天亮後,說了一句:“對不起,老哥我……沒能力幫你。”

  ……

  時間回到現在。

  此刻,這一家三口吃過晚飯,正悠閒的散著步。

  “爸爸,今晚的飯菜很好吃哎,比上次那家好。”沈風仰起小臉,聲音清脆。

  沈江低頭看他,眼底都是笑意:“好吃明天還吃?”

  “真的?”沈風眼睛亮了。

  “爸爸什麼時候騙過你?”沈江伸手揉了揉他的帽子。

  “爸!”沈風突然停下腳步,仰起頭,一臉認真的看著沈江。

  “嗯?怎麼了?”沈江也停下腳步。

  沈風鄭重的說:“我怎麼感覺,你比昨天帥了?”

  “哈哈!”沈江被逗得大笑:“你個臭小子,哪兒學的!”

  陳秋霞在旁邊笑:“老沈,別老慣著他,小心吃成小胖墩。”

  “胖點好,胖點結實。”沈江理直氣壯。

  沈風咯咯笑起來,掙開父母的手,往前跑了幾步,又回頭喊:“爸爸媽媽快一點!”

  “慢點跑,別摔著!”陳秋霞在後面追了兩步。

  沈風停住腳,等父母跟上來,又伸出兩隻小手,一手牽一個。

  一家三口,慢慢往前走。

  雪落在他們肩上,很快化開。

  “爸爸,”沈風忽然又開口,“今晚,姑姑為什麼不來呀?”

  他自顧自地說:“姑姑都回來這麼久了,我只見過她兩次。”

  他有點撅了撅嘴:“我想姑姑了。”

  其實,沈風今年才四歲,在這之前,他根本沒有見過姑姑。

  可不知道為什麼,第一次見面的時候,他就對這個漂亮姑姑十分有好感。

  總想著能和她一塊玩兒。

  沈江笑了笑,聲音溫和:“姑姑下午沒接電話,可能忙呢。”

  “她回了簡訊,”沈江補充,“說過段時間來看你。”

  “太好了!”沈風又蹦跳起來,“我要給姑姑看我畫的畫!”

  就和姑姑一樣,沈風從小,也很喜歡畫畫。

  陳秋霞笑道:“如果姑姑給你打低分,可別哭鼻子哦。”

  小沈風得意的笑道:“才不會呢,我又不是輸不起的人。”

  一家三口的笑聲,混著雪落的聲音,飄散在風裡。

  他們漸行漸遠,走向不遠處的停車場。

  ……

  江燼站在陰影裡,路燈照不到的地方。

  他就那麼站著,一動不動。

  手還提著那個吉他包,指節泛著不正常的蒼白。

  目光羨慕的看著那三道背影,看著那幸福的一家三口。

  “真……好啊……”

  江燼聲音沙啞。

  路燈下,一家三口的身影漸漸遠了。

  但仍舊能隱約聽到他們的笑聲。

  而黑暗中,江燼靜靜的站著。

  像一個被全世界遺棄的影子。

  他看著他們上車,車燈亮起,緩緩駛離。

  直到車尾燈消失在街角,再也看不見。

  良久。

  江燼收回目光。

  “你們……都要……好好的……生活。”

  江燼低下頭,看了一眼手裡的吉他包。

  然後,從陰影裡邁出一步。

  走入風雪中。

  走向相反的方向。

  走向那片即將被鮮血浸染的廢棄廠房。

  他的背影融入夜色,融入越來越密的雪。

  沒有回頭。

  ……

  與此同時。

  廢棄廠房。

  “小子,你咋來了?”

  王森頗為意外的,看著面前的“不速之客”。

  安田衝他笑了笑,說道:“總得做點什麼,一直躲在後面,也不是回事。”

  王森猶豫了片刻,問:“你行麼?”

  安田點點頭:“凡事總有第一次,我姐的仇,還沒結束呢。”

  “還有……曉婷姐。”

  王森看著這個只比兒子王澈大了五歲的年輕人,看了良久。

  四目相對,誰都沒有說話。

  但王森可以看見他目光裡的堅決。

  “行!”王森點點頭:“一會,我讓你做什麼,你就做什麼。”

  說著,他從懷中取出那兩把釘槍,遞給安田一把。

  “這玩意兒,會用吧?”

第186章 心裡有鬼,一個都不要放過

  公路上,荒無人煙。

  黑色賓士碾過積雪覆蓋的公路,車燈切開黑暗,照出前方簌簌飄落的雪。

  辛明龍靠在後排,面色陰沉。

  他的呼吸很平穩,卻讓人感覺渾身發冷——

  像毒蛇盤在陰影裡,慢條斯理地吐著信子。

  後排在他身旁,坐著一個黑衣保鏢。

  手裡握著槍,槍口朝下,保險已經開啟。

  電臺裡,聲音低沉的主持人,正講述著某些故事。

  但辛明龍無心去聽,只是緩緩閉上眼,不知道在想些什麼。

  ——

  辛明龍的人生,可謂是稱得上傳奇了。

  人們都說,古惑仔不用腦,一輩子都是古惑仔。

  而辛明龍,就是一個喜歡用腦的人。

  二十年前,他還只是碼頭扛貨的小混混,渾身上下最值錢的就是一條爛命。

  但他有一樣別人沒有的東西——心狠。

  別人砍人,最多砍腿;

  他砍人,直接剁手。

  別人要債,最多恐嚇;

  他要債,能讓對方家破人亡。

  靠著這股狠勁,他慢慢爬了上來。

  有了點勢力後,辛明龍不滿足於只混底層,或者說,不滿足於成為一個單純的混混。

  他想要往上爬。

  於是,他開始給有錢人辦事——那些見不得光的事。

  追債、談判、威脅、暗殺競爭對手……

  只要錢到位,他什麼都幹。

  後來,有錢人也不夠滿足他了。

  他開始幫有權人辦事。

  有些事,不方便出面的人需要一雙“看不見的手”。

  辛明龍就是那隻手,乾淨利落,從不留尾巴。

  有一次,一位類似徐偉民這樣的人,需要處理掉一個汙點證人。

  看到了機會的辛明龍,毅然決然接了這活。

  這件事辦得很漂亮。

  乾乾淨淨,沒人知道,查都沒法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