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刹车很及时
怎麼說呢。
這個陸瑞明這十年的生活,就是一個小混混翻身記。
靠着一張俊臉,還有一些討女人歡心的花招,騙了十幾個女人。
但是,這傢伙牛逼的地方就是,最後都和平分手了。
人特麼睡了,錢也賺了,結果還能和平分手。
是個人物。
“昨天下午一直到今天早上的行蹤,確定了沒有?”
張朝陽點點頭:“確定了。”
“初步來看,這個陸瑞明沒有作案時間。”
“昨天下午從酒店出來後,這個陸瑞明沒有回家,而是直接跑到租車行,還了跑車。”
“然後就開始處理這次行騙的其他事情。”
陸瑞明,真的挺厲害的。
這傢伙被拆穿後,一點都沒有氣餒或者沮喪。
轉過身,該退租退租,該解散公司解散公司。
“用他的話說,這就是一次失敗的衝鋒。”
“衝鋒失敗了沒什麼,關鍵是要總結經驗,吸收教訓,再接再厲,再創輝煌。”
審訊室。
陳言再次見到了陸瑞明。
只是,現在的陸瑞明,和昨天想比,就像完全換了一個人一樣。
吊兒郎當的坐在椅子上,眼睛時不時的亂瞟。
小腿不停的抖動,雙手也在無意識的動作。
用四個字形容最貼切:流裏流氣。
這混蛋,不去當演員可惜了。
“陸瑞明,我們又見面了。”
看着坐在自己對面的陳言,陸瑞明眼神依舊,沒有絲毫緊張或者重視:“陳警官,我經常聽雲舒說過你。”
“他說你是偵緝隊隊長,還說你辦案如神。”
“我原本是不信的。”
呵呵。
冷笑兩聲的陸瑞明身體微微前傾,看向陳言:“什麼辦案如神,不就是一幫酒囊飯袋裏,出了一個不那麼酒囊飯袋的酒囊飯袋?”
“不過,昨天我信了。”
“你到底是怎麼發現我的?”
“你總不會是每個人都要查一查老底吧?”
陳言搖了搖頭:“紋身。”
紋身?
陸瑞明有些茫然的抬起了自己的手腕:“你說這個?”
“是,就是這個。”
“別逗了,我這紋身在十年前就洗掉了。”
“你看看,”陸瑞明挽起衣袖:“這都結疤了,你怎麼能看出來!”
陳言搖搖頭,對陸瑞明的話不置可否。
“說說你昨天晚上在哪裏,午飯結束後,你見沒見過沈雲舒?”
看陳言沒有回答自己的疑問,陸瑞明靠在椅子後,伸了個懶腰。
“關於我昨天的行蹤,剛剛那個張警官都已經瞭解過了。”
“我再說一遍也是那麼回事。”
“下午,我去退租車輛,處理商貿公司的事情去了。”
“我跟雲舒的好事被你攪和了,我傍不上沈家這可大樹,自然要及時止損。”
“弄完這些之後,我就回家了。”
“沒有人證,不過我們小區門口有攝像頭。”
“我們小區,回家都要刷臉纔行,所以那個能證明我昨天晚上一直在家。”
“我說陳警官,你們總問我昨天幹什麼去了,是不是……沈雲舒……是不是出什麼事了?”
“陳警官,這個你們可要好好查,我對沈雲舒其實是真心的。”
“她家那麼有錢,我要真的跟她結婚,下輩子都不愁了,肯定不會害她。”
“我以前也交過不少女朋友,但我們都是和平分手。”
“犯法的事情,莪可從來都不幹……”
陳言沒有回答陸瑞明的話,
剛剛陳言已經開啓了微表情分析技能。
陸瑞明說話的時候,陳言一直在仔細觀察。
相比昨天,今天陸瑞明纔是真正的陸瑞明。
吊兒郎當的小混混,表情真實自然。
不像昨天,臉上只有禮貌的微笑,而沒有其他情緒流露。
結果,陳言認爲陸瑞明說的話,大多應該都是真的。
但是,真話不代表真相。
有的時候,選擇性的說真話,雖然每一句都沒問題。
但是組合起來後,是不是真的就不好說了。
“你跟雲舒相處這麼久,知不知道她有什麼特別要好朋友?”
“黎曼!”
“黎曼?”
陸瑞明點點頭:“就是黎曼,雲舒在公司的一個同事。”
同事?
“雲舒是在連城長大的,這邊有不少同學和閨蜜。”
“你爲什麼說她最好的朋友是……黎曼……一個她公司的同事?”
“嘿嘿,”陸瑞明嘿嘿一笑:“你根本不知道。”
“雲舒剛剛上班的時候,他們物資採購公司根本不知道雲舒的身份。”
“有幾個女的,可能是嫉妒雲舒長的漂亮,總給她穿小鞋。”
“那個黎曼,比雲舒入職早兩年,經常護着雲舒,兩人關係特別好。”
“雲舒跟我說,她有什麼不開心的事,都找黎曼說。”
黎曼!
關於陸瑞明,雖然依然有嫌疑,但是正如張朝陽所說,他沒有作案時間。
陸瑞明的小區,張朝陽已經親自過去調查過。
只有一個行人出入口。
昨天晚上8點09分,陸瑞明刷臉回家後,就再也沒出來。
直到今天上午,張朝陽去他家,將他帶到二分隊。
而且,張朝陽已經檢查過陸瑞明的手機。
昨天分手後,陸瑞明和沈雲舒之間沒有通話記錄。
微信好友也已經拉黑。
那麼,陸瑞明作案的可能性確實不大。
而且,陸瑞明之所以納入重大嫌疑人,主要是因爲作案動機。
但是,從陳言現在瞭解的情況看,陸瑞明的作案動機其實並不大。
第一,他根本不愛沈雲舒,和沈雲舒在一起,所有的一切都是策劃出來的,根本目的就爲了錢。
和綁架勒索相比,如果能夠和沈雲舒結婚,那帶來的好處顯然要多的多。
喫一輩子軟飯,顯然要愜意的多。
第二,從陸瑞明以往的行騙經歷來看,他把欺騙女人感情,當成了一個工作。
成,uu看書就有錢賺,財色兼收。
不成,就撤退,尋找下一個目標。
玩的都是技術活。
或許,在陸瑞明看來,他這些年的經歷,全都是引以爲傲的。
綁架殺人……
就像陸瑞明自己說的,他不犯法。
確實,除了搞點假證,詐騙之外,好像確實沒犯什麼法。
錢都是女人自願給的,犯什麼法……
第298章 意外發現(求票)
而就在陳言離開審訊室,剛要調查那個黎曼的時候。
沈雲懿的電話打了進來。
“一億現金?”
“是的,對方給二叔打了電話,要一個億不連號的舊鈔,今天晚上天黑前準備好,到時候,他會再聯繫我們。”
“能不能確認雲舒的情況?”
“可以,剛剛我們和雲舒通了電話,她沒受傷。”
果然是綁架!
陳言吐出一口氣。
是綁架就好,那就說明,人起碼沒死。
一個億,對於一般人來講是天文數字,但是對於沈家來說,根本就不算什麼。
說是九牛一毛都算不上。
“電話是打給二叔的,我已經讓二叔答應了對方,錢很快就能準備好。”
“陳言,接下來我們該怎麼辦?”
怎麼辦?
陳言想都沒想:“如果對方還有其他任何要求,都答應他們。”
“我們現在最重要的事情,是確保雲舒的安全。”
“把對方打電話的手機號發給我,你們那邊把錢準備好就行。”
綁架案,最怕什麼,最怕的就是綁匪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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