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一口鸟
周煜文隨便敷衍兩句,直接掛了電話,周母在那邊滿是抱怨,說了周煜文一句臭小子。
然後過了一會兒,卻又給周煜文發來信息:你在京城多注意安全,一個人在外地少和不認識的人說話,錢不夠用和我說,我給你匯過去。
周煜文看了這消息忍不住好笑,回了一句好的。
周煜文是下午四點到的京城,和母親打完電話已經將近六點,天色逐漸暗淡下來。
周煜文去酒店外面簡單的喫了一碗蘭州拉麪,然後回酒店也沒別的事情,就繼續碼字,眼下這版權要賣出去了,周煜文也考慮着完結。
主要是實在不能再水了。
女主在牀上躺了三個月起來,男主散盡家財成了窮小子。
而這個時候,女主又覺得自己喜歡的是霸道總裁的男二,對男主可能只是感激。
評論區早已經吵成一鍋粥。
不得不說,周先生還是很會調動讀者情緒的。
現在這本小說的主題已經變了,那就是愛情和麪包哪個更重要?
男主是小鮮肉,有愛情。
但是帥大叔也不錯啊,而且還有錢。
評論區天天在那邊吵,從開始的支持自己的男主開始,到後面互相攻擊,說選男二的書友都是一羣勢利眼,看誰有錢就跟誰,男主爲女主付出那麼多,難道女主就這麼白眼狼?
而喜歡男二的書友則表示,男主爲女主付出那麼多是不假,但是那也不能說明女主愛男主,那只是感激而已。
貧賤夫妻百日恩!男主只是一個富家小子,什麼都不會,怎麼可能給女主幸福?
肯定要選男二啊!
就是!
支持男二轉正!
不得不說,看小說的女書友們也是很會代入的,把自己代入女主,選男主就是過苦日子,選男二就是當少奶奶。
主要是她們都都喜歡男二那種奢華的寵溺。
這個時候就很考驗周煜文的文筆了。
完結的兩章,周煜文很會調動情緒。
首先要讓女主恍然大悟。
對,沒錯,女主喜歡的其實一直都是男二!
女主終於弄明白了。
她對男主的感情是感激之情。
只有對男二纔是真愛。
於是她決定去和男二表明心跡。
而男二聽了以後,直接愣住了。
“你不能喜歡我。”男二坐在自己五百平的豪華辦公室裏,穿着奢侈的西裝,面無表情的說。
“爲什麼?”傻白甜女主問。
“因爲我是你同母異父的哥哥。”
嘩的一下,女主直接懵了?
啥,啥玩意?
原來女主的母親在和父親結婚之前,曾經是個貧民窟的女人,因爲虛榮,和女主的父親走到了一起。
這給年幼的男二很大的心理陰影,男二暗自發誓,一定要報仇!
於是暗中發憤圖強,十幾歲漂洋過海,二十歲縱橫華爾街,三十歲富甲一方。
在看到女主的第一眼,男主就知道她是自己的妹妹。
“女人!你成功的吸引了我的注意力!”這是男二第一眼見到女主說的話,他有着讓女人着迷的雙瞳。
在接下來的劇情裏,男二一直是冷漠,無情,甚至讓女主父親的公司破產,各種虐待女主。
但是在最後女主受欺負,感情不順的時候,又突然出現,保護女主。
女主一直覺得,男二是喜歡自己的。
但是其實,男二已經從最初的復仇,到了對妹妹的關心。
真想大白,女主有點接受不了。
“爲?爲什麼?你既然不喜歡我,爲什麼一直保護我?”
男二淡淡回答,因爲現在他已經沒有別的親人了,就只有女主一個妹妹。
本來男二覺得自己足夠絕情,但是現在他才發現,女主是無辜的。
所以往後,男二會一直寵着女主,讓她成爲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話雖然這麼說。
但是女主覺得自己要崩潰了,她想,難道自己對男主的感情是假的?
不,原來這不是愛情。
這是親情。
是血脈裏的吸引力。
原來,這是親情?
所以她喜歡的還是男主。
一切真想大白。
男主女主在男二的幫助下過上了幸福的生活,往後的生活裏,女主不僅有男主的寵愛,還有男二的疼愛。
大團圓結局。
因爲之前的存稿已經在軍訓時間發的差不多了,所以在最近也的確要完結了,周煜文就把結局直接一口氣全部發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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