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魔法小櫻櫻
在這種合約模式下,
唱片公司全權負責專輯的錄製、製作、宣傳及發行,並永久持有母帶版權。
藝人只是按照公司規劃完成錄音的工具人,公司根據市場反響決定後續的預算投入和風格方向。
讓你唱什麼你就唱什麼,讓你什麼時候發你就什麼時候發。
創作者拿的分成少得可憐,還會處處受人制衡,收益完全不透明,沒有任何話語權。
這是最典型的乙方合約,簽了就等於是把自己賣給了公司。
可隨著國內全面進入網際網路時代,網民數量激增至十億級別。
藝人的商業價值可以通過直播、短影片、社交媒體等多種渠道直接變現。
整個行業正式進入數字音樂時代!
傳統的唱片約早就被淘汰了。
不管是單幹的獨立藝人,還是其原有的經紀公司,現在都會選擇牢牢保留製作權和母帶版權。
僅僅委託唱片公司負責後續的渠道分發和宣傳推廣。
拿得更多,自主權也更大,不用看任何人的臉色。
如果這些巨頭公司不願意接受這種新的合作模式,那也無所謂,大不了一拍兩散。
藝人可以直接跟國內的流媒體平臺對接,在網上賣數字專輯,
十幾塊錢一張,照樣能賺得盆滿缽滿。
這是全球範圍內僅屬於華語地區特有的高額待遇。
只有這裡的藝人,無論大牌小牌,都能做到。
這是擁有獨立網際網路主權的好處。
而在外網,
只有最頂流的歐美明星才有跟唱片巨頭叫板議價的資格。
其他歌手根本無法抗爭,完全沒有這個實力。
原因很簡單:
全球擁有兩個成熟獨立網際網路體系的國家,就他們兩家。
你不玩這兩家的網際網路,你根本沒得玩了。
這就是為什麼:
華納、環球,包括早就成為鷹醬形狀的索尼,能夠輕鬆制裁所有外網歌手的原因。
在版權代理、全球分發及法律合規這些領域,
所有遊戲規則都是它們當年親手製定的。
莊家下場跟你玩遊戲,手裡還攥著壟斷的優勢,你怎麼可能贏?
……
“老闆,華納的情況跟另外兩家不太一樣。”
許偉的語氣緩和下來,重新翻開資料夾,找出了華納發來的那份合作方案。
這份方案的排版和措辭明顯比索尼和環球的意向書更用心,條款也更靈活。
“華納大中華地區的負責人叫陳澤衫,是土生土長的國人,
態度比起另外兩家來說不算傲慢,給出的待遇也算蠻合理的。
我跟他們來回談了好幾輪,把大多數核心條款都磨到了對我們最有利的位置。”
許偉翻開方案的第一頁,用手指著上面的關鍵條款逐條講解:
“首先是合約方面,國內歌曲的製作權和母帶版權,華納完全不插手。
而像渠道發行、宣傳推廣和物流分發這些,他們都願意給出最高規格的找猓M全力在國內幫我們做宣傳。”
這位陳澤衫倒跟陳澤斌沒有任何關係。
他算是當年的灣省音樂教父,捧出過一眾天后:
張惠梅、冷門歌手孫燕梓、鄭秀紋、永遠25的蕭亞炫……
2008年出任華納大中華區總裁後,簽約蕭雨王、吳克裙、潘瑋伯、李榮豪。
並將蕭雨王推至金曲歌王地位,同時主導林JJ專輯的《學不會》。
行走的cd,這個稱號就是他一手策劃的。
職業生涯的履歷,簡直是異常的豪華。
不過,
陳澤衫的黑點也有,甚至還很重,矢稱:“憂鬱症打法第一人”。
他跟周董有著血仇。
不管是雙J戀的緋聞、暗戳戳黑周董劈腿之類,
還是通過買榜,製造出蔡天后以及小豬在灣灣地區尬出天際的年冠。
也就是從他以後,
灣灣的唱片榜基本上廢了,權威性大打折扣。
本人直接被周董在媒體面前點名批判,指控操作榜單,在當年鬧得沸沸揚揚。
事後,
陳澤衫假裝要辭職,說得了憂鬱症什麼的博取同情,然後光速加入華納復出。
……
“這位陳總想要我的海外版權?”
顧清聽完許偉的介紹,面色如常,直截了當地問出了最核心的問題。
“對,華納想要海外發行權。”
許偉微微一愣,他沒想到顧清猜得這麼快。
“他們願意放棄國內的全部版權權益作為交換,只要求在海外市場,獨家代理老闆你的音樂發行。
我覺得這個條件是可以接受的,讓華納用他們的全球渠道幫我們擴充套件海外市場,打響國際知名度。
捨棄一點海外利益,換來一個世界級唱片巨頭的全力推廣,這是一筆很划算的買賣。”
“偉哥,先專注國內市場。找企鵝、網易、酷狗、咪咕,跟這四家平臺去談。”
顧清搖了搖頭,語氣平靜,
“不搞獨家授權,搞全面發行,華納那邊,暫時不合作,海外版權先不動。”
顧清完全能夠理解許偉的想法。
許偉看到的是華納的全球渠道。
如果能借著華納的發行網路把顧清的音樂推到東南亞、推到歐美、推到全世界。
那他的藝人就不再只是“中國頂流”,而是“國際藝人”。
這種誘惑力對於任何一支團隊來說,都是最頂級的誘惑。
可顧清站的是上帝視角。
他現在是阿抖的股東。
未來阿抖出海變成TikTok,用他自己的版權音樂做背景音、做短影片配樂、做各種內容創作的素材。
如果到那個時候,
他的海外版權卻在華納手裡,這筆賬該怎麼算?
萬一TikTok跟華納產生版權糾紛,他作為阿抖股東,音樂版權卻握在別人手裡,他到底是站在哪一邊?
人家總統都帶頭要搶TikTok,
華納作為鷹國資本的代表,跟隨總統的腳步,愛國致敬,搶一下顧清的音樂版權,不過分吧?
要哪天,
顧清開個全球巡演,跑到國外自己唱自己歌都得付版權費,華納又不是幹不出這種事。
人邁天王當年的遭遇還歷歷在目。
人活著的時候,造謠黑料滿天飛,被潑了一身髒水。
人一走,音樂版權全歸索尼。
顧清也是有一顆全球巨星的心。
人要太火了,在國外不小心背後中幾槍,被判定為自殺,步了MJ的後塵,該怎麼辦?
雖然這個想法聽起來像是被害妄想症。
但在國際商業戰場上,永遠不要低估資本的無恥程度。
當然,
這種上帝視角,顧清肯定不能跟許偉說,說了他也不會相信。
而是換了一套說辭,
“偉哥,海外市場太遙遠了。我們現在連國內的音樂市場都還沒完全吃透,
貿然往海外衝,戰線拉得太長反而容易兩頭不討好。”
顧清輕聲道:“而且,出這張專輯,我們大機率會被罵吃相難看。
你想想看,裡面全是已經公開發行過的老歌,把這些歌合訂成一張專輯賣給粉絲。
在路人看來割韭菜的意味太明顯了,到時候路人緣一跌,得不償失。”
“老闆,可是不做專輯,未免也太虧了。”
許偉雙手按在資料夾上,語氣裡帶著幾分真實的苦惱,“粉絲也等不及了呀。
老闆你是不知道,每天有多少粉絲在我們工作室的官博底下私信催專輯,天天罵我們不做事。
眼下天時地利人和都有,
春晚熱度還在,網友好感度正高,製作專輯的訊息一公佈,等於自帶流量,能省下大筆的宣傳費。”
“專輯可以做。方案調整一下。”
顧清將許偉那份歌單表格往自己面前拉了拉,手指在表上點了兩下,
“把《心如止水》和《從你的全世界路過》這兩首去了。
加一首《涼涼》進去,這是新歌,歌迷們沒聽過的,最起碼給粉絲一點找夂腕@喜。”
“再者《三生三世》也快上映了,專輯可以配合新劇的宣發節奏一起推,互相借力。”
想了想,顧清又問道,“定價方面,圈內同行出專輯普遍賣多少錢一張?”
“老闆,像當紅藝人的專輯價格,數字專輯的目前定價是5~15元,實體平裝版是70~90元,
典藏版的溢價最高,這是賣給粉絲的,普遍是150~300之間。”
許偉對價格方面顯然有過調研,了熟於心,直接道:“像陸寒的典藏專輯,賣粉絲277一張,還專門搞了全球限量。”
“克里斯吳數字專輯賣16元一張,實體專輯沒出,他的歌基本都是英文歌,賣不動不出圈。”
說到這,許偉試探問道:“老闆,數字專輯是無本買賣,這是純收益,沒有任何製作成本,很多藝人都喜歡這麼幹。
而實體專輯需要保證銷量,才能多賺多點,專輯製作成本價格普遍在8塊到12塊之間,貴的主要是宣發費用。”
顧清思索幾秒後,道:
“專輯裡就一首新歌,數字專輯定價三塊。”
“三…三塊?”
許偉的筆停在半空中,嘴巴微微張開。
“實體專輯不搞平裝和典藏的區分。所有版本統一一個定價——六十九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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