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爱吃鱼的叮当猫
“如果被告律師如此質疑我們銀行,那你就是在污衊!要求你承擔法律責任!”
張一凡沒有多想,站了起來。
張一凡開口:“尊敬的審判長,我在此鄭重聲明,瑞茂銀行一直秉承客戶至上的原則,對客戶資產的管理和保護始終遵循最高標準。我們銀行在客戶資產的保護上擁有無可挑剔的記錄,從未發生過客戶資產的損失。
然而,被告律師的不當言論已經對我們銀行的聲譽造成了嚴重損害,這種行爲構成了名譽侵權。我們要求被告律師對其誹謗行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希望通過法律程序,恢復瑞茂銀行的商業聲譽和合法權益。”
法庭上,張一凡和顧晨互不相讓!
張一凡抓住機會,直接就要讓顧晨來承擔責任。
這就是瑞茂銀行的法務部,比很多專業的律師都要厲害很多。
顧晨:“審判長,我抗議,在我發言沒有結束時,原告律師惡意打斷我當庭陳述。”
審判長王忠:“抗議有效,警告原告律師一次,請在被告律師陳述結束後,你再進行發言。”
顧晨說道:“瑞茂銀行說,我侵犯了他們的名譽權?我的言論不當?”
“但是,我說的是事實!”
“瑞茂銀行,什麼時候對客戶的損失負責過?”
“我手裏就有案子!”
薛清清在一旁拿出了法院的卷宗。
顧晨說道:“這是瑞茂銀行五年來打的所有官司!”
“第一起官司,五年前,客戶張麗紅在銀行取錢,原本是取錢10000元,但是張麗紅拿到錢沒有看,直接裝進了包裏,走到銀行門口的時候,張麗紅決定數一下錢,結果數了一下錢,發現只有9800元,少了200元。”
“瑞茂銀行寫了一句話——離櫃概不負責,他們說錢款當面點清,他們還說,張麗紅已經走到了銀行門口,誰知道張麗紅把錢偷偷藏到了哪裏?銀行工作人員拒絕索賠!”
“趙麗紅要求看監控,被銀行拒絕,銀行以【離櫃概不負責】,拒絕張麗紅的索賠請求。”
顧晨接着說道:“第二起官司,三年前,瑞茂銀行發生一起搶劫案,客戶在銀行裏取錢三十萬元,結果搶劫案發生後,客戶的三十萬元全部被搶劫犯搶走了。”
“搶劫犯落網後,錢已經全部花光了,並且搶劫犯沒有任何財產,無力償還。”
“客戶把瑞茂銀行告上了法庭,結果瑞茂銀行說離櫃概不負責,是搶劫犯搶走的錢,和銀行沒有關係,離櫃後銀行沒有幫客戶保管好錢的義務,客戶敗訴,客戶至今都沒有拿到三十萬元。”
顧晨拿着手裏的兩個案子,開口道:“像這樣的案子,我這裏還有十幾起官司,需要我一個一個念出來嗎?”
“需要嗎?”
顧晨說話,擲地有聲。
法庭上,所有人都是沉默了。
顧晨把十幾個案子的卷宗都交了上去。
顧晨接着說道:“就不說那麼多案子了,說一下這次的搶劫案吧。”
“這次案件,搶劫犯一共搶走了120萬元,其中客戶損失50萬元,瑞茂銀行一共損失70萬元。”
“搶劫犯落網的時候,手裏只有40萬元了。”
“於是,銀行把這四十萬全部據爲己有。”
“從道理上講,銀行損失了,搶劫犯搶走的贓款必須要退回去。”
“但是瑞茂銀行將四十萬全部據爲己有,沒有分給被搶劫的客戶一分錢。”
第181章 雙標是吧,來!上證人!
顧晨看向瑞茂銀行的律師張一凡。
顧晨說道:“這就是瑞茂銀行的【顧客至上】?這就是瑞茂銀行的保護客戶的資產?這就是瑞茂銀行的對客戶的金錢的管理和保護?瑞茂銀行會對客戶的損失進行負責?請問負責到哪裏去了?”
張一凡啞口無言。
顧晨接着說道:“瑞茂銀行對客戶的損失負責過嗎?就在這兩天,發生了兩起案子!兩個人全部都來找我了。”
“那我來讓所有人看看,瑞茂銀行是一個什麼樣子的銀行!”
“首先就是我的當事人趙一山,去銀行取錢,被銀行要求證明【我爸是我爸】如此無理的要求,然後最後以【臨時工】這樣的決定開除員工,撇清責任,是不是臨時工,你瑞茂銀行心裏沒有數嗎?你所謂的【臨時工】在瑞茂銀行上班時間已經超過三年,這也是臨時工?這也是不懂銀行存款取款的規則?”
“是不是上班三年,可以調一下瑞茂銀行的監控錄像,看看監控錄像的員工是不是三年前就在了。”
顧晨接着說道:“其次,就是我手裏的這兩個案子了!”
“審判長,我請求上證人!”
審判長王忠點頭。
兩個證人,到了法庭上。
張一凡有一種不祥的預感。
這.這是要完了啊。
顧晨說道:“這個男子叫做羅浩,羅浩前後在銀行一共取過兩次錢,交給我的證人來陳述吧。”
羅浩站了出來,看向了瑞茂銀行律師張一凡的方向。
羅浩說道:“瑞茂銀行,我cnm!”
“我之前在瑞茂銀行取錢,一共取錢一萬塊,我也沒看,瑞茂銀行說多給了我一百塊,讓我送回去,我也不知道究竟有沒有多給一百塊,都過了好幾天了,我是真沒數銀行給我多少錢。”
“結果銀行說他們查監控了,發現就是多給了我一百塊,讓我馬上送回去,不然他們就報警!還要起訴我!”
“我他媽的距離銀行幾十公里,銀行因爲他們自己的工作失誤,讓我給他們送回去?幾十公里的油費,誤工費,憑什麼讓我來承擔?”
“銀行不是總是說離櫃概不負責?怎麼少了100,非要問我要,你們的失誤讓我來承擔?”
羅浩接着說道:“就在這段時間,我又去銀行取錢,我取了10000,我也一樣沒看,我剛走到銀行門口,我說千萬別和上次一樣多出了100,還要我大老遠的給送回去。”
“結果我數了一下,發現只有9800!少了200!”
“從頭到尾,銀行都是有監控的,我就在銀行門口,銀行門口也是有監控的,錢在我手裏就沒有動過!”
“我出於對瑞茂銀行的信任,我沒有一開始就看有多少錢,這是我的失誤。”
“可是等我回去的時候,伱們知道瑞茂銀行說什麼嗎?”
“他們說離櫃概不負責!他們說讓我證明銀行少給了我200!”
“我去哪兒證明?我說看監控!查監控,因爲監控可以看到我拿着一萬,我手都沒動一下!我從拿到這筆錢到門口,我的手一直拿着錢,沒有放到包裏。”
“結果呢?銀行說,我沒有資格查銀行的監控。”
“我說我沒有監控,怎麼證明銀行少給了我200?”
“銀行說不管,他們說離櫃概不負責,不服氣就讓我去告,反正我沒有查監控的資格。”
“我很不爽!”
“瑞茂銀行多給我一百塊,他們就反覆查監控對比,讓我大雨天冒着幾十公里非要給他們送回去!!我他媽的誤工費,油費,他們管都不管!”
“結果少給我兩百塊,就是離櫃概不負責!”
“老子操你媽的瑞茂銀行!”
審判長王忠敲響了法槌。
“肅靜!”
“維護法庭紀律,法庭上嚴禁人身攻擊和不文明用語。”
羅浩說道:“對不起,但是我要說一句,瑞茂銀行,雙標狗!幾百塊無所謂!我就當餵狗了!但是你這麼噁心,我就是要所有人都知道瑞茂銀行是個什麼樣子的!”
審判長王忠又敲響了法槌。
“警告第二次,法庭上嚴禁人身攻擊和不文明用語。”
羅浩說道:“和大家道個歉,沒有控制好我的情緒,是我的問題,尊敬的審判長,我的陳述完畢。”
顧晨說道:“申請讓我的第二個證人發言。”
審判長王忠點頭。
第二個證人,是一個女人,叫做周晶晶。
周晶晶說道:“審判長,銀行欺負我!瑞茂銀行欺負我!”
而這個時候,張一凡再也坐不住了。
這樣下去,別說官司了,瑞茂銀行的聲譽徹底完蛋了!
張一凡說道:“你想清楚,不要隨便說話,更不要沒有證據的情況下隨便污衊瑞茂銀行,這是誹謗,更是污衊,已經嚴重影響到了瑞茂銀行的名譽,否則瑞茂銀行法務部將採取必要的法律行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顧晨舉手發言,“審判長,我抗議!原告律師威脅我方證人!”
審判長王忠開口:“異議成立,對原告律師進行第二次正式警告。原告律師應注意,若再次發生此類威脅證人的行爲,將面臨被驅逐出庭的處罰。”
張一凡咬牙切齒。
他不服。
但是沒有什麼辦法。
周晶晶呵呵一笑。
威脅我?
有用嗎?
周晶晶說道:“我說的一切,都是有證據的!我手裏都有證據!”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瑞茂銀行的ATM機器上取錢,結果瑞茂銀行的機器出現了故障。”
“我原本只想取一萬塊錢,但是ATM機器吐出了兩萬塊錢。”
“機器的問題,和我有什麼關係?我當時就打電話給了銀行,說明了情況,然後我還要去上班,我就拿走了我的一萬塊錢,留下了一萬塊錢在ATM機器的攝像頭前邊。”
“過了一天,銀行給我打電話,要求我把一萬塊錢退回去,我問爲什麼?”
“瑞茂銀行說,我手裏拿的一萬塊錢是銀行的一萬塊錢,還說我的一萬塊錢被我留在了ATM機器旁邊。”
“那一萬塊錢已經被蒙面人拿走了,讓我去報警追回我的一萬塊錢。”
“這是多麼可笑!”
“我手裏拿的一萬塊錢,就是我的一萬塊錢,銀行自己沒有保管好,讓我把錢還回去?憑什麼?”
“結果銀行的工作人員是這樣回覆我的。”
“他們說一切解釋權歸銀行所有!”
第182章 抗議無效,即將判決!
說到這裏,周晶晶已經相當憤怒了。
一切解釋權歸銀行所有?
銀行自己ATM機器出現了問題!
她本來就是去銀行取一萬塊的,她從ATM機器裏拿走了一萬塊,結果銀行說這是銀行的一萬塊,她的一萬塊被蒙面人拿走了,讓她去報警。
瑞茂銀行這種行爲也太噁心了!
關鍵是這種事情瑞茂銀行還真幹出來了!
這誰能忍得住?
周晶晶說道:“我就想問一句,憑什麼?瑞茂銀行說他們不是保障客戶的財產安全嗎?自己的ATM出現了問題!多吐出來錢,然後把責任甩到我們老百姓的身上!”
“瑞茂銀行居然能說出來我取出來的一萬塊是銀行的錢,哈哈哈哈”
“你們看我手裏的這是什麼?是銀行法務部給我的律師函!瑞茂銀行仗勢欺人,還要給我律師函,還要起訴我!”周晶晶開口道。
“還好,我找了顧晨律師,你們瑞茂銀行在這裏道貌岸然的說保護客戶資產,你們是怎麼保護的?伱們是怎麼爲客戶服務的?你們只顧着自己的利益!!!”
張一凡:“.”
瑞茂銀行的律師張一凡,現在是真的不知道要怎麼辯護了。
顧晨一個個讓證人出來.
有完沒完了啊?
關鍵是瑞茂銀行還沒辦法辯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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