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奥利给给给给给
不知道過了多久。
郝澤言終於開口,“他,會怎麼,對付那些人呢?”
沒有人回答他。
半晌,前面的代駕司機開口,“應該,會殺了他們……我們,得報警!”
楊雪猛然抬頭,一雙淚眼中,依舊驚魂未定。
“不能報警!他不是壞人!那些人才是!”
“可是……”郝澤言,也猶豫了。
這件事情,至少對他們來說,已經徹底結束了。
他們會回到家裏,慢慢安撫自己受驚的靈魂。
但是……
那個人會怎麼對付倉庫中的那五個人?
而一旦。
到時候發生了重大的案子。
現代社會科技這麼發達,各種監控在各個路段很齊全的。
警方一定會順藤摸瓜,找到他們。
到時候,就是知情不報。
瞞報案情,也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他,馬上就要和楊雪結婚了。
他們以後,需要有一個平靜、幸福的平凡生活。
“不報警?你瘋了嗎?!”前面的代駕司機大叫道,“你們不報警我就舉報你們!!”
“但是他救了我們!”楊雪突然喊了起來,使勁兒拍着前面的靠背,“我們報警讓警察去抓他嗎?!我們怎麼可以這樣做?!我們連他是個什麼樣的人都不知道!我們怎麼能這樣對他……”
楊雪傷心地哭喊着,旁邊的郝澤言緊緊抱着她想要安慰她激動的情緒,但她在拼命掙扎哭喊,郝澤言從沒見過她這樣失態過,他都快抱不住她了……
前面的代駕司機,已經拿出了手機開始報警。
楊雪終於精疲力竭,她趴在郝澤言的肩頭嚎啕大哭了起來……
……
莫河的警方。
接到報警電話,趕赴現場,終於找到那個荒蕪農場中大倉庫的時候。
已經是第二天下午了。
倉庫門打開之後,在場的警方。
沒有人說話了.
166.這個世界上,不存在無證之罪
華平是在當天晚上。
從東海直飛的莫河城。
這件事情,因爲涉及到南境邊界地區的金三角地帶。
所以,北境的警方在收到雲省的通報之後,其實一直都很警惕。
但是,他們沒有想到,居然會這麼快。
就來到了現場。.
現場已經被全部封閉了起來。
因爲涉及到南境方面,所以莫河警方也不敢輕舉妄動,畢竟他們對南境一直在追蹤的線索並不瞭解,而南境,距離北境,實在是太過遙遠。
一直等到晚上,華平帶着來自雲省的那個小團隊。
來到了現場。
現場距離旁邊的301國道三十多公里。
一片荒蕪的廢棄農場。
整個倉庫已經被黃色的警戒線攔了起來。
旁邊停着的三輛黑色轎車也被封鎖了起來。
不少警車,停在外圍。
儘管已經到了晚上十點半。
但是現場依舊有很多莫河的警方人員。
見面之後,當地警方人員一邊帶路,一邊向華平介紹了一些基本的情況。
現場還有黑省警廳的相關負責人,一直在和雲省那邊保持着溝通。
而云省省廳那邊,則已將一切權力下發了華平本人。
同時,也已經通報了東省省廳,也和部裏進行了簡單的彙報。
但詳情,還得等華平他們現場勘探過後才能進一步明確。
華平站在倉庫的門口。
倉庫裏面此時沒有警方人員。
現場的燈還未來得及拉上。
裏面黑魆魆一片,什麼都看不到。
華平戴上白色手套,拉了拉大衣領子,接過旁邊人遞來的警用手電筒,走了進去。
一旁,莫河當地警方陪同:
“在手槍和刀上都採集到了指紋。”
“另外還有兇器上的血痕。”
“下午都已經送去進行檢驗,午夜之前應該能出結果。”
華平點了點頭。
走進了倉庫。
手電光所及之處。
首先看到了兩具屍體,旁邊五六米遠,又有三具。
一共五具屍體。
“其中三個人死於槍傷。”
“剩下兩個是刀傷。”
“其中一個,還斷了手。”
旁邊人說着,華平皺着眉。
彎下腰,仔細查看着。
“在旁邊的車裏,搜到了D品和部分現金。”
“應該——是D販?”
華平點了點頭,“追查了很久的D販——的確該判死刑,但是,他們應該被法律制裁。”
“看樣子,應該是起了內訌,子彈是從同一把手槍中射出來的,手槍上的指紋檢驗快要出來了。”
華平用手電筒照着其中一個人的斷腕。
切口很整齊。
一刀的結果。
旁邊有一個人,手中握着刀。
刀的尺寸不算太長,但也不斷,雖然用這種刀一刀就將一個手切下來是有難度的,但不是不能完成。
“切口位置的情況如何?”華平道。
“是類似那種刀的利器,所以應該就是這把刀所爲。”
華平點點頭。
但根據他的經驗,在這種表面的事上,並不需要浪費太多的時間。
甚至,包括指紋、學血漬之類。
如果這是D販之間互相火併,那麼指紋、血漬自然是毫無疑問的。
但如果不是。
而是另有人所爲。
那麼,能精心佈置成火併現場,指紋、血漬上自然也會被僞裝掩蓋,不會留下漏洞的。
但是。
華平知道的,還有一些其他的事情。
他知道。
這夥人北上,來莫河,應該是爲了尋找一個人。
那個名叫拾光的主播,寧晨。
爲什麼卻出現在了這片荒地的倉庫之中?
互相之間火併?
這聽起來,很不可能。
畢竟,按照華平目前掌握到的信息。
巴頌北上,是爲了執行海灣家族的血契任務。
他的目標是寧晨,而剩餘四個人,是他的手下。
火併,即使互相之間存在再大的矛盾,也說不過去的。
但寧晨的直播,在昨晚他唱完那首歌之後,就下播了。
這之後再也沒有開播。
過了一會兒。
市裏的檢驗科來了消息。
果然和華平設想的一樣。
槍上的指紋,是兩個人的,和現場的兩具屍體完全吻合。
刀上的血漬和指紋也是現場屍體的。
從這幾個證據看來,基本就坐實了團伙內部火併的事實。
華平又在倉庫中勘探了一會兒,沒有發現別的新東西了。
他走出了倉庫,朝附近那三輛轎車方向走去。
然後,開始在轎車中搜查起來。
按照之前莫河警方的勘探,裏面有塑料包裝的D品,不知道是自用還是用來販賣的,量不少,這種量,死刑免不了的。
但就如華平所言。
即使是死刑,也應該由法律來裁決。
華平從車裏爬出來。
手中,拿着一疊百元現金。
看上去應該有三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