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奉义天涯
陸令看這個人扭頭看他,就示意這個人起來。
“他剛剛說的對嗎?”曲增敏問了一句。
“唔……”這位支支吾吾不說話。
“警官”,老闆此時接過話:“我受傷也不重,要我說,這個事就算了吧。”
“算了?”陸令有些不理解,一般遇到這種事不都是往死裏訛嗎?
“昂,算了算了,都是一羣小孩,下手也不重,我們能解決。”老闆明顯想和氣生財,不想把這些人惹了。
“那哪行,這玩意是你想說算了就能算了的?”陸令道:“對方這是聚恤Y毆,刑事案件,先跟我們回去解決。”
曲增敏聽到老闆說算了的時候,其實也就不太想管了,這邊自己和解,豈不美哉?但是聽陸令看樣子非要搞成案子,就有一點點頭疼,但是也沒法說啥,只能不說話。
很多普法欄目都是錯的,現在百度去查查,很多都說聚恤Y毆構成輕微傷可以調解,這小編可能只看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實際上,只要是聚恤Y毆,都是刑事犯罪,不能調解。
陸令肯定不願意放棄這個案子,他還想繼續去查查。
第96章 取保候審
曲增敏是有些不樂意的,這個案子倒是不復雜,但是非常浪費時間。
商店老闆明顯是不想惹事的,顯然動手打人的這個在這邊有點影響力,老闆是生意人,被人打了一次就有點怕了。
在被打的人只有輕微傷、不願意追究,而聚恤Y毆的首要分子剛剛成年、積極參與者大部分未成年的情況下,這個案子到了檢察院,估計也會做出不起訴決定。
曲增敏知道忙到最後可能也沒啥大用處,所以能在這裏直接和解了是最好的,但這顯然不符合規定,所以他也不能反駁陸令的話。
而陸令則主要考慮倆問題,第一是這些人即便最終沒啥事,也能給他們記上一筆,如果再犯錯,可就不會從輕了,教育一番,總是以後少一波惹禍精。如果在這就這麼和解了,以後豈不是變本加厲?第二就是想拓展一些其他線索。
冬季,這邊成年人的娛樂方式是真的不多,如果不愛玩遊戲,也就是出來打打牌,一打牌就愛玩點錢。這種現象在哪都有,陸令是渝州人,打麻將玩點錢的見得太多太多了。
幾個朋友在家少玩點,別太擾民,一般也沒人管,但是在鎮上開局,那就是另外一回事。
……
把雙方都帶回了派出所,老闆是一直有些無奈的,早知道就不讓小夥計報警了。他這會兒已經忘了自己被打的多慘了。
陸令知道,這老闆這種人,就不值得幫,但打人這幫臭小子,還是不能輕而易舉地算了。
帶到派出所,蘇亮臣聽了聽這個事情的始末,也沒說啥,點了點頭:“叫家長吧。”
幾個小孩本來還乖乖蹲在那,一聽這個,全都看着這個老民警,這咋一上來就出大招了呢!
聚恤Y毆說起來也挺好處理,只處理首要分子和積極參與者,這裏面也沒啥積極參與者,就這個頭頭能處理,其他的都是治安處罰。
但根據《治安……》12/21條,14-16歲的,不拘留;16-18歲的,首次不拘留。
一堆小孩都是第一次被帶到派出所,取筆錄都需要家長陪同,雖然說不會挨處罰,但是也有了案底,而且回去肯定捱揍。
這個主事的,現在也有點慌了,他是成年人,聽說自己這是聚恤Y毆,刑事案件,也是嚇壞了,他原本覺得叫一堆人,把人揍一頓,只要不打壞了就沒啥大事,但今天遇到較真的警察了。
不過,他還是有點穩的,因爲他成年了,不用叫監護人來了……呼,不幸中的萬幸!
跑掉的那些,一個也沒找回來,主要也是因爲這五個人就夠了,其他四個,取完筆錄,不予處罰,直接放了。
被打的老闆,讓他自己開車去縣裏看病去了,回頭還得配合傷情鑑定。雖然大家都知道是輕微傷,但是還是得處理。
這個首要分子,今天也不用拘留,和法制部門打電話商量了一下,辦個取保候審就行。這小孩的父親,在鎮上還是個人物,不然這小子號召力也不會這麼強,聽說能辦取保候審,還是千恩萬謝的。
“叔,我一會兒能放出去是嗎?”辦案區裏這位“頭目”,名叫李海龍,19歲,初中畢業就沒念過書。
“能”,陸令點了點頭:“我保證你能出去,但是,你還是要把牌局的事情告訴我。”
取保候審也不是派出所批,這是縣局法制部門批的,陸令這會兒已經知道批准了,就可以過來聊聊了。
“啊?”李海龍有些頭疼。
他不敢說,他怕說了被打!
小鎮的牌局,年前被端了一次了,新的地方更隱蔽,而且有些變本加厲,玩的東西更猛了。
“你放心,我跟你保證,你說了之後,短時間內我不會去動那裏的”,陸令道:“說完了你就可以走了。”
“說話算話!”
“算話。”
“在商店後面的院裏。”李海龍說道。
“是商店老闆組的局嗎?”陸令問道。
“不是,他哪有這個本事,那個院也不是他的,他的店也都是租的。”
“嗯,行,知道了,你可以走了。”陸令道。
“啊?”李海龍有些慌,生怕警察騙他。
“你爸在外面等你呢。”陸令指了指外面。
“我爸來了!”李海龍嚇了一跳,他突然覺得在這待着還挺好……
……
李海龍這麼一說,陸令也就相信了。
鎮裏有不少類似於國土資源所那樣的院子,都有三十年的歷史,有些地理位置好一點的,就被租出去了,不好的就只能閒置。
陸令經常在鎮上喫飯,從來沒見過一些可疑的地方有人進出,聽李海龍這麼一說,就明白了。有商店做個掩護,人進進出出確實不顯眼。
他也理解爲啥商店老闆不想說了。這些可都是他的好客人啊!
暫時肯定是不能動的,今天這麼多人在商店門口被抓,這牌局肯定都基本上散了,過幾天再去就是。
這忙活了一天,基本上也沒啥收穫,曲增敏就過來找了陸令:“你看,啥也沒有,這忙一天。”
這要是陸令剛參加工作的時候,曲增敏就自己做決定了,現在也只能這麼說一說。
“唉,是我太年輕。”陸令嘆了口氣:“我還以爲能拘留一個呢。”
“沒事,倒也應該抓”,曲增敏聽陸令放低了姿態,也就不說啥:“好在是人保,要是財保,明天還得去一趟縣裏銀行。”
“嗯嗯,幸好他爸有穩定工作,不是個二混子,可以做人保。不過這小子,今天被打一頓,起碼能老實好一陣子。”陸令道。
取保候審分爲財保和人保,財保需要把錢交到銀行裏,是真的挺麻煩。而陸令的言外之意,也是說處理一頓這小子,鎮上能清淨許久,曲增敏也聽了出來。
“總歸還算順利”,曲增敏面色緩和了不少:“有啥事叫我,我去休息了。”
“嗯。”陸令點了點頭。
這屬於最簡單的聚恤Y毆案件了,商店老闆不打算追究,案子忙活一陣子,拿到輕微傷的鑑定報告,往檢察院一送,大概率就不起訴,案子也就結了。
本來,陸令覺得這個事也就這麼搞定了,但是他沒想到的是,第三天傍晚,事情出現了別的變化。
第97章 謠言
28號這天,陸令帶着梁材華在警務站待了一天,也就處理了一起簡單的求助案件。
傍晚,他回來的有點早,距離下班還有十幾分鍾就回來了,進了屋,他看到前臺坐着李靜靜和二組的王平。
王平看到陸令主動打了個招呼,陸令也招了招手,結果發現李靜靜看他的表情有些奇怪。
有一點點瞧不起的樣子。
這倒是個新鮮事,怎麼了這是?
陸令算不上心直口快,但這情況還是過去問了一下:“靜靜姐,這咋回事啊?看你這表情,是我哪裏做錯啦?”
他說話的方式是有點開玩笑的樣子,按說李靜靜也就和他開個玩笑就過去了,畢竟兩個人已經很熟了。
可李靜靜沒有開玩笑:“哪有,怎麼會,沒啥。”
陸令被噎了一下,只能點了點頭:“行,靜靜姐下班路上慢點開。”
回了樓上,陸令把衣服啥的脫了,收拾了一下,也就過了下班點了,下樓之後,李靜靜果然已經下班,他這才找王平問話。
“陸哥,也不是啥大事,今天來辦戶籍業務的,有個嚼舌根的,說前天有個案子,咱們所的警察收人錢了,把人放了什麼的,然後李姐一聽,就問我前天這個案子是誰辦的,我也不好意思不說,在前臺這邊網上看了看,是你主辦的,然後她就說你怎麼能這樣,我就說這有啥大不了的。”王平隨意地說道。
“……”陸令一腦門黑線,什麼叫這有啥大不了的!
“咋了陸哥,我是不是不該和李姐說?”王平看陸令表情有些奇怪。
“你叫她李姐?”陸令問道。
“昂,她比我大,我不叫李姐叫啥?”王平理所當然。
“好吧”,陸令搖了搖頭:“我倒不是刻意解釋,我不知道你辦案經驗多不多,昨天那個案子,確實直接就能取保候審。”
“我明白陸哥,你爲人我清楚,你肯定沒拿錢”,王平一臉的“我懂”、“不必多言”。
王平明白這裏面的道道,越是這種確定能取保的,越……
這事讓陸令有點彆扭,邏輯學的基礎就有一條:證有不證無。
即便是想證無,也要從“有”的基礎上證明。比如說證明不在場,你得證明你在別的地方。
他沒有辦法證明自己沒有拿錢,而這個事都傳到辦案老百姓耳朵裏了,可不是好事。
他首先去查了查前臺的監控,他得確定有沒有其他人收了錢。八倍速看了很久,這個案子昨天都沒人願意管,李海龍他爸在前臺一直坐了兩個多小時,只有陸令單獨把他叫走說過話,其他人都沒有這麼幹過。
這個事大概率也不是李海龍父子外傳的,沒有意義,那就是其他人刻意造謠?
這纔剛工作沒幾天,陸令這就沾惹了謠言,是真的難受。
謠言這個東西,他不需要講究邏輯,他就說有,讓你來證明“無”,異常困難!
這些年,因爲謠言倒下的明星、大佬都有很多,更別說他這樣的新警。他倒不是怕,即便監察部門來查,也不可能能查到。
一樣的道理,證有不證無,監察部門無法證明有,那就是“疑罪從無”,可是彆扭啊!
锌阼p金,積毀銷骨;人言可畏,三人成虎!
查!
反正自己現在也不忙,查tn的!
陸令先是調取了前臺的監控,根據王平說的時間,調取監控,看看是誰在嚼舌根。
今天前臺不太忙,來的人也不多,陸令很快就查到了這個人。
接着,他找了今天的值班所長孫國龍,要了戶籍的系統,進去看了一下,查到了今天辦理業務的人的身份。
造謠,也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42條的!
今天是二組值班,又是個週四,青山下了班也就沒回家,被陸令給喊了出來,開車直接去。
這事情如鯁在喉,實在是難受,陸令可不想等。
這大哥是個小商販,今天來鎮上,一方面是給孩子上戶口,另一方面也是在鎮上買點東西,結果晚上回到家,這就遇到查水錶的了。
看到兩個警察找上門,男子還是有點慌,很快地說了一下什麼情況。
今天去鎮上商店買東西,和店裏老闆聊天,聽老闆和別人聊的。
他也是做小生意的,有時候還在鎮上的大商店批發貨物,所以比較熟悉。今天聊天聊到這,他以爲是真的,就到處瞎聊。
這種謠言傳播的快,原因很簡單,大家信。
“我這問你的問題,都錄着像呢,你要對你說的話負責。”陸令認真地指了指執法記錄儀。
“負責,肯定負責,這絕對不是我瞎編的,我還是聽那個老張說的!”這位老婆剛剛生了兒子,可不想被警察抓走。
“好。”陸令關了執法記錄儀,帶着青山離開。
第二天,週五早上,陸令就把這個事跟王所彙報了。
這有了證據,其實也沒啥用,陸令是不能自己偵辦這個案子的,這個誹謗案件涉及到他本身,他必須迴避。
但是,如果沒有前期他去查的這個人,王所肯定會說“算了算了”。
這個案子得隔壁派出所進行迴避管轄,也就是沙頭鎮派出所處理。同理,沙頭鎮的民警如果被打被罵,就是陸令他們所處理。
王所看到了陸令的錄像,有些納悶:“外面瞎傳的事情,其實沒必要這麼較真,這事不會對你有什麼影響的,而且對方也沒有指名道姓說是給你行賄了。”
“那行吧”,陸令點了點頭:“您說沒事就沒事。”
王所倒是沒想到陸令這麼好勸,他原本以爲陸令是個很較真的人,其實有些時候,特別較真的真難辦,人至察則無徒,在哪都適用。
陸令就這麼走了,王所反倒是有話不知道該咋說了。本來還想聊點其他的……
然而,事情沒有這麼快就結束。
也就是週五這天,這件事被人發到了抖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