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暗黑茄子
林默無語,就問老哥你這是給我科普呢,還是搞笑呢。
還活死鬼。
就不如直接叫死鬼。
那邊門板已經要被瘋狂的死鬼們拆掉,林默和老哥商量,肯定還得動手。
“這些死鬼惡意滿滿,很兇殘,不太好對付。”
不太好對付的意思,就是還能對付。
林默和老哥商量了一下,一起來,儘快處理掉。
再次把死鬼們又殺了一遍。
這次依舊堆在了104室。
兄弟倆都沒走。
因爲他們懷疑這些死鬼還會再‘活’過來。
蹲點守着。
順便看看,這些東西究竟是怎麼活過來的,是由內而外,還是由外向內。
不到兩分鐘,地上的屍體們又不老實了。
而且還有癒合能力。
之前被撕破的身體,居然也在快速癒合。
“這玩意兒,比不死者詛咒還變態。”
林默點評了一句。
“怎麼辦?繼續殺?”
老哥見多識廣,這個事兒自然得問他。
後者搖頭,說沒用。
剛纔他們試過一些特殊的擊殺手法,但這些屍體依舊會復活,現在,在這個時間回溯裏,一般的殺招無法造成真正的死亡。
“先困住它們,好在這些東西數量不多,咱們還能壓得住。”
老哥暫時也想不出法子。
林默點頭,的確,這個事兒是得好好想想。
即便是把這些怪物弄到鏡子世界裏,它們也依舊存在,而且,這並不能解決根本問題。
難道以後遇到這種情況,都丟到鏡子世界裏麼?
那鏡子世界不成垃圾堆了。
到時候文君姐姐肯定得發火兒。
還是先封到104,想到法子處理再說。
封禁的手段老哥就有,幾道符篆圍困,再用特殊的紅線圍起來,說可以困一個小時,至少這一個小時內,這些東西出不來。
之前趁着屍體還沒復活,所以從這些屍體身上還真的搜到了幾包香菸,不過沒有老刀牌。
兩個人從屋子裏出來,林默讓老哥回房間照看老媽,他出門瞅瞅。
雖說不能離開這個興樺旅館十米範圍,不過這一點範圍,也想看看有什麼有價值的東西。或者,說不定邭夂茫驼娴哪苡龅劫u香菸的。
實在不行,就用手裏這幾包煙去302碰碰邭猓f一那個執念改變口味呢。
出了門,林默看到周圍街景極爲真實,但就和老哥說的一樣,超過十米範圍就過不去了。
顯然,這個記憶回溯所控制的範圍,就是在這個興樺旅館之內。
林默看到了興樺旅館的招牌。
這是一個三層小樓,從這個角度看上面的窗戶,大部分都熄着燈。
林默在二樓找了找,居然找到老哥。
老哥打開窗戶,正衝着自己招手。
林默也招手回應。
這時候林默注意到老哥指着一個位置,似乎是讓他過去看看。
說起來也怪,在外面,完全聽不到旅館內的聲音。
老哥明明在說話,可聽不到對方在說什麼。
彷彿整個興樺旅館都被一層無形的屏障隔離着。
外面雖然是一百年前城市街景,看着真實,但卻是看得見摸不着,就像是一副環繞三百六十度的畫。
畫再好,也是假的。
根據老哥的指引,林默繞到了旅館的一側。
然後他看到了地上的屍體。
之前,那個母子當中,小孩子的屍體。
不過那個旗袍女子不見了。
只有小孩子的屍體。
林默走過去,差了幾米,過不去,但已經能看清楚了。
這小孩子是腦門中彈,半個腦殼都沒了,場面那個慘烈勁兒就別提了,只要是個正常人看到,都會感覺到極度的不適。
小孩是死透了。
一點動靜都沒有。
旁邊有紅白相間的血。
那是旗袍女人的,記得,她是被倭兵用刺刀將腦袋刺穿,當場死亡。
可屍體去哪兒了?
莫非,也屍變,成死鬼了?
林默正想呢,感覺那邊有動靜。
扭頭一看,路邊一個破擋板後面似乎有東西。
那是賣糖葫蘆的攤位,記得那攤主也被倭兵殺了。
對了,攤主的屍體呢。
林默想往那邊走,但遇到空氣牆,根本過不去,只能是努力張望。
終於,他看清楚是怎麼回事了。
那邊有一個人,在啃另外一人。
林默喊了一聲,啃人的那個人影聽到了,立刻起身,朝着這邊慢慢走過來。
就看這人影的身段,挺不錯,婀娜,前凸後翹。
好像,就是那個旗袍女人。
等對方從陰影裏走出來,確認了,還真是她。
不過此刻旗袍女人除了身段之外,已經沒有什麼美好的東西了,表情猙獰可怖,嘴裏一直往外留着血,牙尖齒利,瞪着一雙惡意慢慢的眼睛。
此刻,她嘴裏還嚼着一塊肉。
還帶着毛髮。
林默大概明白了,後面被這女人啃食的,應該是賣糖葫蘆的老闆,也就是那個被打死的攤主。
女人屍變了。
可爲什麼她兒子和那個攤主沒有。
這就有點奇怪了。
林默眯着眼,這個時候女人朝着他走過來,顯然是打算圖植卉墶�
這黑燈瞎火,深更半夜,一個穿着旗袍的成熟女人目光灼熱的朝着一個年輕棒小夥兒走過去,一臉渴望,這很明顯,是想要發生點什麼刺激的事情。
林默伸手準備拔刀。
畢竟,腰刀他都用習慣了。
但下一刻,他突然意識到一件事。
他想到一種可能,爲什麼女人的兒子和攤主死的透透的,而女人卻屍變,變成了死鬼怪物。
是他們的死法不一樣。
女人是被倭兵用刺刀刺死的。
而她的兒子和攤主,是被開槍打死的。
也就是說,在這地方開槍打死的鬼,纔不會復活變成怪物。
當然這只是林默的一種猜測,是不是真的,還需要驗證一下。
正好,林默身上帶着之前收繳的一把手槍。
有子彈。
林默拿出來,上膛。
這種一百年前的老式手槍很粗糙,但功能性上還是可以的,能滿足射擊的基本要求。
這麼近的距離,甚至不需要瞄準,林默抬手就是一槍。
呯!
子彈爆射而出,打在女人的腦門上。
女人腦門立刻出現了一個血窟窿,而後腦直接破開一個拳頭大小的破洞,血肉碎骨噴了一地。
咣噹一聲,女人倒在地上,不動了。
林默蹲在地上讀秒。
一般這種怪物的復活時間在兩分鐘左右,所以只要兩分鐘內,或者再等一會兒對方不復活,站不起來,那就說明自己之前的推測是真的。
也就是說,在這個記憶回溯世界裏,槍械是最厲害的武器,因爲只有槍械殺死的鬼,纔不會屍變。
時間在一分一秒的過去。
林默等了足足五分鐘。
屍體都一動不動。
“看起來,是真的死了。”
林默心滿意足,心裏有些激動。
他發現,這個記憶回溯有點意思了,槍,是這個地方威力極大的武器,只有被搶殺死的鬼,纔不會發生屍變。
現在到底的屍體在林默的活動範圍之外,想給這母子兩個人收屍都做不到。
而且能感覺到另外一種危險正在靠近。
這邊的情況,估摸已經驚動了倭兵,或者說,在那個頂級執念的意識當中,倭兵必然會來。
到時候還得想法子應對。
林默看了一眼地上的屍體,嘆了口氣,然後快步跑回旅館之內。
先和老哥匯合。
旅館內其他的客人,包括老闆老蕭都嚇壞了,不過這也好,就讓他們躲在各自的屋子裏別出來。
這種時候出來也是添亂。
這麼一來,旅館之內就是兩兄弟的天下,想幹嘛幹嘛。
“我在上面喊話,你是不是聽不到?”老哥看到林默就問。
林默點頭。
然後將他的發現告訴了老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