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地噬洋蔥
“我有一個辦法。”荷亞茲舔了舔嘴唇。
其餘兩人湊過來:“什麼辦法?”
“籌錢!”荷亞茲捶了下手心:“這禮物是送給父親大人的,跟其它同學們籌錢,肯定能籌到。”
班克斯眼前一亮。
這一次競技大會,由於班克斯的眼光相對精準,很多孤兒都抱著嘗試心態跟班克斯下了幾輪注,手中的錢應該有一些。
可問題在於,怎麼才能讓他們心甘情願地掏錢、怎麼才能讓人相信這不是他們藉機斂財的手段呢?
荷亞茲也想到了這個問題,並且已經做好了應對方式:“設計圖拿出去給他們看——還有,前段時間不是有商人來推銷‘同學紀念冊’這種東西嗎,他應該還沒走,咱們買兩本,把捐款的人名都寫上,到時候一本連同禮物交給父親大人,一本留下來。”
“這個主意好啊!”列儂拍了下巴掌:“就按照捐款金額排名,咱們三個一定在前頭,一眼就能讓父親大人看到!”
班克斯心思一轉,就知道列儂想岔了:“不是這樣,捐款的名冊上不能寫金額。”
列儂一臉不解。
班克斯繼續解釋道:“別人手裡,肯定沒咱們三個錢多,要是寫明金額,也許很多人直接就不捐了——畢竟捐款人那麼多,要是父親大人看不到他們的名字,好處不就讓咱們全佔了?”
“可這畢竟是咱們策劃的啊!”列儂面露不滿:“憑啥和他們一樣的待遇。”
“別急。”荷亞茲笑了:“不記金額又怎麼樣?籌款的人是咱們,把咱們三個的名字寫在最前頭,誰還能搶過去改了不成?”
列儂撓了撓耳朵,半天才憋出來一句:“還是你們兩個壞啊!”
雖然是這麼說,但列儂的幹勁兒也最足,直接出門去找那個商人,不過一個小時,就抱了兩個厚厚的牛皮封面本子跑了回來。
荷亞茲和班克斯先是分別在兩個本子上寫上了三人名字,隨後兵分兩路開始募捐。
班克斯貴族出身,口才最好,再加上那鍍金的金絲眼鏡賣相十足,專門負責在女生那邊籌款;荷亞茲看起來人畜無害,有沒有欺凌別人的前科,所以專門負責男生一邊。
事情進展得相當順利,短短5天時間,基本上所有孤兒就都參與了捐款,多一點的1、2枚金幣,少一些的也有十幾、幾十枚銀幣,200多孤兒總計捐出了297.63枚金幣,再加上他們手上的,就足有568.58枚金幣了!
“太好了!”列儂興奮地差點跳起來:“這下子,除了劍,還能單獨配一把好劍鞘了!”
當天晚上,三人為了保險,一起行動,將250金幣的定金送到了博偉爾手裡。
最多20天就能交貨,當這個訊息傳開,所有孤兒們都開始期待起來。
過程並不那麼順利,博偉爾偶爾會命同族的灰矮人過來訴苦,說定金用光了,要他們提前支付一點,一開始幾人給了30金幣過去。
第2次來的時候,荷亞茲和班克斯將信將疑,但在列儂的意見下,還是給出了20金幣。
到了第三次,就連列儂都覺出不對來了,拒絕再給錢。
不出意外的,交貨當天,博偉爾瞪圓了眼睛,拒不承認收到了前兩次的50金幣,三人不得不把250金幣尾款全交了上去。
不過好在,定製的長劍按時交貨,荷亞茲把劍拿回來讓孤兒們看了,一個個全都表示物有所值。
當天中午,荷亞茲、班克斯和列儂帶著劍來到了雄鷹堡中。
這時候雷文剛剛從軍營回來不久,正和伏拉夫聊著天,見這三人過來,頓時有些好奇:“怎麼,孤兒院裡出事了?”
三人對視一眼,齊齊單膝跪地,荷亞茲捧著一隻長條匣子高聲道:“父親大人,這是我們為您送上的禮物!”
伏拉夫上前接過長匣,送到雷文面前。
三個孤兒緊張地看著雷文抬手開啟了匣子。
雷文目光掃過,眉毛就是一挑。
這是一柄大約4尺長的劍,拔出劍鞘時候嗡鳴不休,顯然是精心打造過的。
劍身通體漆黑,造型就是經典的貴族佩劍,特點是整體纖細、優雅,比刺劍粗一些有限。
劍柄上鐫刻著三個字:
“慈父劍”
在劍鍔之下、劍身部分,是雕刻之後又以金漆填充的一行文字:
“獻給我們親愛的父親。”
雷文露出笑容,旁邊伏拉夫道:“男爵大人,您種下的種子,終於長出了果實啊。”
“是啊。”雷文歸劍入鞘,將其掛在自己的腰帶上:“這黑鐵礦石的劍不便宜,你們哪來那麼多錢?”
“是我們在競技大會上押注賺出來的!”荷亞茲捧起一個本子:“而且不止是我們三個,這是我們所有孤兒給您的心意!”
本子經由伏拉夫轉到雷文手上,翻開一看,一個個熟悉的名字赫然在列。
唯獨翻到總金額的時候,雷文微微一怔,旁邊的伏拉夫直接叫出聲來:“568金幣!?”
“其實沒花那麼多,一共是550金幣。”荷亞茲實話實說。
雷文瞥了伏拉夫一眼:“心意我收到了,不過之後可不要再買這種貴重的禮物了。”
“你們吃飯了沒有?”
“吃過了!”班克斯道。
“沒有!”幾乎同時,列儂開口。
忍俊不禁地一笑,雷文道:“那就和我一起吃點吧。”
午飯很是豐盛,但三個少年的心思都不在飯上——能和父親大人一起用餐,實在是太讓人激動了!
雷文吃著飯,也會問他們一些日常情況,雖然有荷亞茲和班克斯兩人眼神壓著,列儂還是說了不少平時孤兒們私下說的笑話,但雷文也並沒有多麼在意,只是一笑而過。
畢竟在他在孤兒院的時代,說話做事兒,可比這些孩子髒多了。
一餐飯吃完,三個少年離開雄鷹堡。
列儂滿面春風,走路都是用跳的,結果回頭一看,荷亞茲面色平靜,班克斯更是眉頭緊鎖。
“你們兩個這是怎麼了,吃壞肚子了?”列儂道。
搖了搖頭,班克斯回想著伏拉夫的表情和反應,咬牙切齒:
“……咱們被博偉爾坑了!”
第260章 終不似,少年遊
灰矮人博偉爾今天心情不錯,確切地說,是這段時間都很不錯。
畢竟能有什麼,比以550金幣,賣出一件價格在120金幣左右的貨物更讓人開心的呢?
而更讓他開心的是,那些咩咩叫的肥羊似乎上當成癮,竟然聯絡他,要他再定製一塊盾牌。
一想到那燦爛金幣即將流進自己的口袋,博偉爾就忍不住多喝了半杯天使之淚。
往常,這可是他一星期的量呢!
從工廠裡出來,兩邊工人們恭敬地向他打招呼,門口守衛更是一口一個“博偉爾大人”,就是這些細節,讓他越來越喜歡這裡的生活了。
也能讓他忘掉,珠寶行經營不善的不爽。
也不知道這諾德行省的貴族是怎麼回事,博偉爾製作的首飾,明明既有灰矮人端莊大氣的風格、又有精靈的自然優雅、還有著諾德行省冬天那粗糲豪放的風格,怎麼就一件都賣不出去呢!?
來到作為約定地點的河邊,博偉爾坐在河沿上,看著波光粼粼的河面,就好像一層層金子似的那麼可人。
在河邊坐了一會兒,博偉爾覺得有些發冷:“怎麼回事,還不來啊?”
“已經來啦!”一聲暴喝響起,沒等博偉爾反應過來是怎麼回事兒,眼前景色忽然就顛倒過來,地面也在迅速縮小。
抬頭一看,博偉爾臉色一變,卻是一隻半成年的風王正拽著他褲腳往天上飛。
“誰、想幹什麼?放開我!”
可回應他的只有一聲口哨,緊接著一陣失重感傳來。
那風王真把他放開了。
“啊——”
尖叫聲劃破長空,就在他的臉要與地面來一場親密接觸時,又一隻風王飛來,將他倒提在了半空,然後再度升高。
博偉爾的心都在顫抖:“不是吧,還來!?”
他判斷得沒錯,的確是故技重施,而且不是1次,而是連著3次!
一共4次自由落體下來,博偉爾腦袋都充血了,胯下發涼,口水都順著嘴唇流了出來。
恍惚之中,他看到了三個少年的身影,含含糊糊地道:“你們……到底想幹什麼?”
“我們已經打聽清楚了。”荷亞茲上前道:“一把黑鐵礦長劍,最多也就150金幣,你至少黑了我們400金幣,給我們吐出來!”
“沒有這樣的道理!”一提起錢,博偉爾立即精神了:“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你們自己見識湥y道還怪我嗎?”
“閉嘴,小矮子。”列儂捏著拳頭走上前來:“受的罪還不夠多是吧?”
“別對我們的灰矮人朋友這麼粗魯。”班克斯推著金絲眼鏡上前一步:“博偉爾先生,你可能不瞭解我這位兄弟。”
“他名叫列儂,出身於刑訊世家,在進入孤兒院前,手上就有6條人命,最擅長給人帶來痛苦的同時,而不傷害他的性命,我想您應該不希望自己的後半生,因為一點身外之物,就一直纏綿病榻吧?”
“畢竟,灰矮人的壽命,可比我們長多了!”
列儂被說得心裡發虛,他可不是什麼刑訊世家。
雖然是有點敲詐勒索、溜門撬鎖的惡劣前科,但殺人還真沒幹過,不過這並不妨礙他做出一副凶神惡煞的姿態,揉捏著自己的拳頭。
“吃屎去吧!”博偉爾尖叫著:“我絕不會拿出屬於我的錢!”
談判攻勢沒有生效,班克斯臉色一紅:“列儂,上!”
然後列儂揮舞著拳頭就走了上去。
砰,啪,啊——
10分鐘後。
列儂打得都有點累了,博偉爾也是鼻青臉腫,面上沾滿了鮮血。
“把我們的錢交出來!”荷亞茲沉聲道。
“呸!”博偉爾表現出了英雄級別的堅韌不屈:“有本事,你們就殺了我!”
“要錢,沒有,要命,一條!!”
這副姿態讓三個少年麻了爪,他們畢竟年輕,想不出其它辦法,而且也不能真把博偉爾殺了。
眼看天色要黑了,三人交換了一下眼神,荷亞茲道:“今天先放過你,但是下次你必須把錢準備好,不然的話,見你一次、打你一次!”
說完轉身就走。
等到他們離開好遠,一聲呼哨傳來,博偉爾才身子一鬆,啪一聲摔在了地上,過了好久才慢慢站起身來:“這幾個小混蛋,差點真的把我打死!”
“衣服也髒了,褲子也破了……誒喲,損失大了呀!”
他哀嘆著向回走去,突然眼前一亮,發現了一灘風王留下來的鳥糞。
四處張望幾下,博偉爾抓了幾把河邊蒲草下來,把這攤鳥糞包起來塞進口袋:“嘿,還有點賺頭,拿回去養花!”
如果博偉爾能夠先知先覺,那麼一定不會作出這種選擇,因為這是他唯一一身還算體面的衣服。
而偏偏就在1天后,位於流晶河與金沙河交匯處的新城堡正式宣告建成,所有為格里菲斯家族效力的人都受邀前往觀摩。
當另一位灰矮人首領索黑出發的時候,博偉爾還在漿洗自己的衣服。
時值11月7日,初雪降臨,城堡上最後一副腳手架被拆除,雷文一行浩浩蕩蕩來到了新城堡之外。
隨著步伐臨近,城堡的輪廓越發清晰,風捲著雪不斷在耳邊呼嘯,隔河來到了那高有7米的城牆之下。
“放橋,開城門——”
嘎啦啦鋼索聲音響起,那長達15米、寬達7米的厚重吊橋緩緩降下,雖然速度極慢,但落地之時還是轟的一聲吹開了河邊積雪,露出了內裡硃紅色的大門。
兩扇大門緩緩開啟,展現出平坦街道,目光向前探去,能夠見到一排高聳石階,石階之上,才是城堡本身。
它是純粹由花崗理石築造,整體呈現深黑色,莊重而威嚴。
石階本身就有5米高,那之後是一片寬廣平臺,而新城堡就建立在這平臺之上,7層建築、42米高,巍峨雄壯,最高的塔樓足有49米,抬頭看去,就好像遠古時候的巨人盤踞於此,讓人無由想到了厚重的號角聲!
雷文的馬蹄踩踏在吊橋之上,慢慢駛入城牆之內,在階梯前下馬停步,與南茜攜手向內走去。
“喜歡嗎?”
“嗯!”南茜用力點頭,眉開眼笑:“這可比火狐堡還要壯觀。”
她並沒有說謊,因為即便是福克斯家族的城堡,也不過只有6層,而且年代已經久遠,看起來頗為滄桑。
而這座新城堡不僅更加宏大,也更加年輕,看起來就和雷文以及格里菲斯家族一樣生機勃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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