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半吃半宅
娜拉一听,双颊微微发红,但最终也没有说什么。
——
很快!
一顿早餐就吃完了。
而娜拉和孟思晨两人,已经在昏睡的状态之中,被林正义送回了各自的房间休息了
林正义则是去上班了。
而今天一天下来,也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情,所以林正义正常处理完文件后,就直接下班了。
下班之后!
林正义一如往常一般,准备开车回家,忽然就看到了车子的雨刷器上,被人夹着一张广告。
是一家酒吧的广告传单。
顿时!
林正义就忍不住笑了。
来警署发广告,这他喵的是脑子有病吧?
不怕被抓吗?
虽然随意的发广告,不算是什么太大的罪过,但一旦惹怒了差佬,随便找个理由,关他个三五七天的完全没有问题啊!
更重要的是,广告这种东西,如果正常发放也就算了,但直接放人车上,夹人车雨刷上,不仅发放的人惹人厌恶,更重要的是,广告的内容,也容易因此惹人厌恶。
而在警署这里,不管你是开什么店的,一旦真就惹到了差佬厌恶,那回头差佬直接上门查你个十天八天的,你看你死不死?
特别是酒吧这种地方,差佬查都甚至不需要找理由的。
想查就查。
真要让差佬厌恶,查个一个半月的,那酒吧还怎么开下去?
所以!
来警署发广告,不是纯纯的脑子有病嘛?
正想着呢!
“臭小子,走,给我进去,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还敢发广告传单?还偷偷潜入进来?还每辆车上都给我夹个广告?”
却是看,不远处,一个差佬压着一个染着金色头发,有点流里流气的青年,便踢便压着朝着警署内走去。
也在这时候!
这个中年差佬看到了林正义。
还看到他手中的传单。
当即,他便满是歉意道,“林sir,对不起啊,一个不小心,让这混小子混进来发传单了,对不起啊!”
闻言,林正义笑了笑,摆了摆手,道,“没关系,小事情,以后注意点就行了!”
这种事情,林正义自然不会去计较。
本身也不是什么太大的事情。
真要计较,反而让人觉得他斤斤计较。
“嗯,我这就把这家伙处理了,然后来清理这些传单!”中年差佬这么说了一句后,就压着金发青年走进了警署。
而看着这一幕,林正义摇了摇头后,就准备开车走人。
但临走的死后,忽然想到了手中的传单。
准备将其扔到垃圾桶的时候,林正义下意识的看了一眼酒吧的传单。
一个叫夜魅的新酒吧开业,就在附近不远处。
但只是看了一眼后,林正义就不在意的丢到了垃圾桶。
然后!
转身他就开着车,往家里赶回去。
只是,路上他忽然发现,路边的各种广告牌子上,竟然都有着夜魅酒吧的广告。
“这新开的酒吧搞的挺声势浩大的啊!”
林正义心中这么想着。
忽然就对着酒吧,感觉到了好奇了。
不如
去看看?
林正义脑中闪过了这么一个念头后,当即就转动了方向盘,朝着酒吧而去。
很快!
他来到了酒吧。
在将车子找了个停车位停下后,林正义走进了酒吧。
刚进入,林正义就不由的皱起了眉头。
怎么说呢
酒吧装饰一般,里面放着的音乐设备里面传出来的音乐声,很嘈杂,显然设备也一般,服务员,工作人员什么的,就单形象,也很一般。
就这种酒吧,需要这么大规模宣传吗?
自己一路上都看到了他们酒吧的广告了,声势浩大的,就这种力度的广告宣传,本身耗费就不小。
如果不是真的顶级酒吧什么的,完全没有必要这种规模的宣传。
所以!
林正义一开始来的时候,也是带着这样的念头,觉得自己会到个顶级酒吧。
但这里的酒吧,说是撑死了就是那种二三流的酒吧。
完全配不上广告的力度啊!
心中这么想着,但来都来了,总不能转身就离开吧?
所以!
林正义来到了前台,直接让酒保来一杯拿手的鸡尾酒。
很快,酒保就给林正义送上了一杯蓝色的鸡尾酒。
林正义品尝了一口。
怎么说呢
和酒吧一样,很一般。
但好在,不是不能入口。
所以,林正义也勉强喝着,准备喝完就离开。
也在这时候。
一个穿着黑色细带高跟鞋,细白的脚趾上涂抹着红色的指甲油,穿着紧身短裙,上身是开了个大V的女士西装,西装将一片雪白给衬托了起来,涂抹着诱人的红色口红,披肩长发,浑身上下散发着魅意的美女,就朝着林正义走了过来。
“请这帅哥再喝一杯,算我的!”美女来到了林正义面前,坐在他的旁边,笑盈盈的朝着酒保这么说道。
艳遇?
林正义脑中下意识的闪过了这么个念头。
第1156章 贼王
眼下这一幕,再加上这个场景,很难让人不联想到艳遇这种事情。
但看着美女那熟悉的脸庞,林正义反而很快重新冷静了下来。
美女长的跟关绣媚一样。
对方绝对是某一部电影之中的女主或者女配。
这种情况下,对方这么过来,就绝对有目的了。
因为电影之中的正派,一般不会干这种事情,除非有什么目的,而反派干这种事情,要么不干,要么也是有目的的。
因此!
林正义心中推测对方朝着自己过来,那也是别有目的的。
当然!
具体什么目的,目前他肯定是不知道的。
也在这时候,长的跟关绣媚一样的美女,笑盈盈的开口道,“帅哥,不介意的话,能认识一下嘛?”
闻言,林正义心中暗自提高了警惕,表面上却和一般男人看到美女一样,笑呵呵的说道,“好啊,我叫林正义,你叫什么?”
“安!”
安笑盈盈的说了这么一句。
安?
听到了这个名字之后,林正义脑中灵光一闪。
迅速的想到了一部电影。
贼王!
讲述的事,头脑精密,充满智慧的贼王任家华得到任职护卫公司的女友Ann也就是安,提供线报,与一班不法之徒利用高科技手法,成功洗劫解款车内的巨款。
警方对此事大表紧张,遂成立专案小组负责调查。
而重案组总督察李铁坚面对这宗香港开埠有史以来最轰动的巨案,最初一筹莫展,只管与探员周健等人日以继夜地侦查。
经过现场线索与蛛丝马迹,李Sir怀疑安与此案有关。
但却苦无证据,惟有将安及男友华挽留四十八小时,以便盘问。
然而,他俩冷静的表现令李Sir大为震惊。
最后,李不得不利用多种残酷方式来迫问,最终让安吐出了真相,也成功了抓捕了两人。
而安,就是里面贼王的女友。
想到这,林正义心中隐约对于安到来的目的,有所猜测了。
电影之中,她和男朋友打配合,为的是钱。
而对方接近自己,如果说别有目的的话,那大概也是为的钱。
林正义有钱,警署内部的差佬们都知道,而且这事情也上过新闻,只要稍稍留意一点的人,也都会知道,这种情况下,对方查到这信息,不难。
只是!
如果对方真是为了钱来的,那会是用什么手段呢?
仙人跳?
还是绑架他呢?
林正义心中思索着,表面上却依旧笑呵呵的说道,“安,很好听的名字!”
“多谢林先生夸奖哦!”
安继续笑盈盈的说着。
但此时此刻,林正义却是感觉到了不对劲了。
自己的的腿上似乎有什么摩擦着。
稍稍低头一看,看到了涂抹着红色指甲油的脚。
顿时!
他就明白了。
忍不住的,他抬头,看向了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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