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贞观,科学破案 第214章

作者:大理寺一哥

  长孙平安仔细观察了半天,皱眉摇头道:“看来还是不行。”

  “如果凶手会穿着这件衣服,那我们实在不行挨家挨户搜查,或许还有机会……可凶手如此狡诈多端,绝不可能给自己留下如此大的破绽,所以这衣服他要么扔了,要么毁掉了,要么藏起来了,就算他站在我们面前,我们也没法根据这布匹发现他。”

  他叹息的看向林枫,道:“林寺正,看来想要找到这个真凶,还是任重道远啊。”

  林枫盯着那块布,却是道:“长孙县令,能让我仔细看看这块布吗?”

  长孙平安连忙点头:“当然。”

  说着,他将衣服碎片递给了林枫。

  林枫接过衣服碎片,刚要轻轻捻动衣服,忽然间,林枫眸光一闪。

  “这是?”

  他突然发现自己的指尖上,竟然有着一些金色的东西。

  看起来有些像是十分细腻的沙子。

  “金沙?”

  林枫眉毛一挑:“哪来的金沙?”

  他仔细看了一眼衣服碎片,衣服碎片上没有附着任何金沙,那是哪来的?

  林枫想了想,忽然间,他想起一件事。

  自己刚刚触碰过一个东西。

  他猛的低下头,视线重新看向树下的那个脚印。

  自己刚刚就在这里,为了验证凶手是如何留下的脚印,将手指放到了脚印里测量了一下深度。

  难道……金沙是在脚印里沾上的?

  他说道:“灯笼!”

  孔锋连忙将灯笼递给林枫。

  便见林枫蹲下身来,将灯笼靠近脚印,然后仔细的观察着脚印里的情况。

  这时,林枫眸光一闪:“果然如此。”

  长孙平安见林枫这毫无预兆的奇怪行为,不由道:“林寺正,这脚印还有什么问题吗?”

  “长孙县令请看。”

  林枫指着脚印,道:“在那脚印的最里面,有着些许的金色细沙。”

  “金色细沙?”

  长孙平安闻言,连忙凑近了脑袋,这一次仔细看过后,他意外道:“真的有。”

  “刚刚本官竟然没发现。”

  林枫道:“因为金沙数量不多,夜深光线不好,确实很容易忽视……”

  说着,他又拿起灯笼向其他地方照去。

  找了半天后,他说道:“其他地方都没有金沙,只有这里有。”

  长孙平安只觉得牙疼,他见林枫对金沙如此在意,太想知道这代表着什么了,可他身为堂堂万宁县县令,也不能一直开口询问,弄得自己好像很无知一样。

  想了半天,他只能给孔锋一个眼神,让孔锋去当这个无知的人。

  孔锋眼皮一跳,硬着头皮道:“林寺正,这意味着什么吗?”

  长孙平安连忙看向林枫。

  只见林枫眸光微闪,道:“其他地方都没有,只有这个脚印里有,说明这些金沙应该是只有少量的嵌在凶手鞋底的缝隙里,在凶手从树上向下跳时,因为震动的力量比较大,才将这些金沙给震了出来。”

  孔锋想了想,旋即连忙点头:“林寺正太厉害了,我怎么一开始没想到。”

  “然后呢?这对我们找到真凶有帮助吗?”

  林枫道:“有一些帮助……至少证明,凶手在今夜动手之前的某个时间段,去过一个有着细腻的金沙的地方。”

  “这种沙子本官见所未见,想来就算在整个长安城内,拥有金沙的地方也不多吧?”

  听着林枫的话,孔锋皱了下眉头。

  可他想了半天,也没想到哪里有这种沙子。

  “子德,我看看那金沙。”这时,孙伏伽的声音突然响起。

  林枫一听,眼眸顿时一亮,对啊,他怎么将大唐百科全书的孙伏伽忘了。

  到了炫耀知识储备的时候了,只有孙伏伽才行。

  他忙将金沙递给孙伏伽。

  孙伏伽指尖在上面捻动片刻,想了想,道:“这种沙子不是长安城附近能够采到的,本官曾经去过沧州,在那里的海洋附近,发现过十分细腻的沙子,虽然那里的沙子没有这些沙子颜色深,但细腻程度接近。”

  “所以不出意外,这些沙子应该来源于沿海地区,至于颜色,本官觉得天然沙子不会有如此亮的金色,这应该是被人用金色的漆给涂抹了一遍。”

  见孙伏伽对其似乎很有研究,林枫忙追问道:“那孙郎中可知都有什么地方,会用这种沙子?”

  孙伏伽想了想,旋即道:“豪门大族、富商豪绅之类的地方吧,有的时候会用这些金沙展现自己身份的特殊……反正,普通人家是绝对没有的,这造价就不是普通人能承受的。”

  林枫听着孙伏伽的话,眸光闪了闪,道:“官员家里会有吗?”

  孙伏伽道:“可能有人也有,但绝对很少,毕竟这太张扬了,似乎恨不得让所有人知道自己有钱,很多时候官员有钱可不是什么好事。”

  林枫明白孙伏伽的意思,点了点头。

  长孙平安蹙眉道:“若是根据金沙的线索,那就能锁定豪门大族和富商豪绅了……可这些人,也不是轻易能动的。”

  他看向林枫:“如果我们有足够的证据还好说,可现在我们一缺少确切的证据,二连嫌疑人的身份都没确定,根本没法轻易去他们府里搜查。”

  林枫自然明白这些。

  他说道:“至少已经有了范围了。”

  说着,他重新看向手中的衣服碎片。

  衣服碎片上沾了一些灰,可除此之外,的确没什么特别的地方。

  上面没有任何图案能够证明主人的身份,颜色就是单纯的黑色。

  林枫想了想,旋即将衣服碎片放在鼻下轻轻闻了闻。

  而这时,林枫眸光一动。

  他说道:“你们闻闻,这衣服上是不是有些什么味道。”

  “味道?”

  长孙平安一听,连忙接过衣服碎片。

  他闻了一下,旋即蹙眉道:“有些胭脂的味道。”

  林枫纠正道:“应该说多种胭脂的混杂味道,绝不是一种胭脂的味道。”

  “这……”

  长孙平安愣了一下,连忙又仔细闻了闻,道:“的确,至少有三种以上的胭脂味了。”

  县尉孔锋疑惑道:“凶手的衣服上,怎么会沾着这么多胭脂的味道?难道他是卖胭脂的商人?”

  林枫笑道:“卖胭脂的商人,也不至于在身上沾这么多香味吧?这可不是香气弥漫自然沾上的,必然是与胭脂有着近距离的接触才能沾上。”

  孔锋想了想,旋即点头:“倒也是……那凶手如果不是卖胭脂的商人,他还能怎么沾上这些胭脂味?”

  林枫眯了眯眼睛,眸中精芒闪烁,道:“你们觉得……青楼如何?”

  “青楼!?”

  众人听着林枫的话,先是一愣,继而都瞪大眼睛,惊呼出声。

  林枫看着众人那意外的表情,道:“不信?”

  他看向长孙平安,道:“长孙县令不妨再仔细闻闻,在这衣服碎片上,还有另一种味道——那就是酒!”

  “酒?”

  长孙平安闻言,连忙重新更认真的闻了一遍。

  一开始他神色还比较茫然,可渐渐地,眉头皱起,脸上的惊色开始浮现。

  片刻后。

  他猛的抬起头看向林枫,道:“竟然真的有酒味……只是那酒味很淡,胭脂味又比较浓烈,如果不是林寺正提醒本官,本官可能都不会发现酒的味道。”

  林枫说道:“酒这种东西容易挥发,味道会随着时间的延长而越来越淡,现在我们还能闻到,可若是再过一段时间,哪怕半个时辰,可能酒的味道都会彻底消失了。”

  “当然,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块衣服碎片上,既有多种胭脂,又有浓烈的酒……”

  林枫看向众人,笑道:“再结合凶手杀人前后,肯定需要一个地方来隐藏自己,那诸位觉得,还有什么地方比混乱的青楼更适合呢?”

  “他只需要选一个姑娘,然后带着姑娘进入房间,再想办法将姑娘弄晕,那之后他做任何事,姑娘也都不会发现,青楼的人更不会去房间里打扰他,他这就是不仅有一个好的藏身之地,更是连不在场证明的人证都有了。”

  “而且更重要的是……”

  林枫视线从他们惊愕的脸上一一扫过,道:“万宁县青楼聚集的地方在平康坊,而平康坊距离这里只有三条街的距离……这路程可不算遥远啊,想要躲着人赶路,难度也不会太高。”

  刷的一下!

  在听到林枫一口气说出了足足三条理由后。

  在场所有人的眼睛都猛的瞪大了。

  这一刻,哪怕是一开始有所怀疑的长孙平安,都觉得林枫说的就是真相了!

  毕竟满足一个条件,可以说是巧合。

  两个条件,可以算很巧。

  但三个条件都满足了,再说是巧合,那就是对自己脑子的不尊重了。

  他双目灼灼的盯着林枫,呼吸在这一刻都炽热了起来。

  “青楼,没错,一定是青楼!”

  长孙平安激动道:“那个真凶,一定就藏在平康坊的青楼之内!”

  见长孙平安这般激动,孔锋等一众衙役们,此时内心对林枫的敬佩,简直是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他们真的怎么都没想到,在那第五人如此谨慎狡诈的情况下,在他们几乎绝望的时候。

  林枫竟然只凭那么一小块布,就能推测出真凶藏匿的地方!

  林枫真的是人吗?

  这就是神探的真正本事吗?

  孙伏伽笑呵呵的捋着胡子,果然可以永远相信林枫。

  长孙平安道:“孔县尉,立即带人去平康坊,包围那些青楼,我们一个青楼一个青楼的搜!”

  孔锋一听,刚要点头答应,却见林枫道:“不急,我再给你们提供一些思路,按照这些思路来找,会更准备,更节省时间。”

  众人一听,都忙看向林枫。

  林枫看向孙伏伽,道:“孙郎中,你刚刚说金沙一般会在大户人家中有……那青楼这种有的时候也需要讲究排场的地方,是否也会有金沙?”

  “这……”

  孙伏伽先是一怔,继而瞳孔猛然一跳,他一拍手掌,道:“很有可能!”

  “平康坊是青楼汇聚之地,各家青楼想要脱颖而出,占据优势,必须得有一些区别于别家青楼的东西,这么一看,以金沙铺就地面,制造排场……就很有可能!”

  林枫闻言,又看向长孙平安,笑道:“长孙县令,平康坊是你管辖的地方,你有办法以最短的时间确认哪家青楼有金沙吗?”

  长孙平安内心不由一震,他没想到林枫竟然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又把范围缩小了。

  他连忙点头:“这个不难。”

  “好!”

  林枫道:“那凶手藏匿的大致区域,也就能确定了。”

  “接下来,我们说一说凶手的情况。”

  众人忙看向林枫,孔锋不由道:“林寺正对那凶手的情况也知道?”

  林枫笑了笑;“至少能推断出几点来。”

  “第一,凶手与曹员外郎必然相识。”

上一篇:曹操穿越武大郎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