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穿越武大郎 第434章

作者:神枪老飞侠

  方腊听闻,顿时色变,皱眉道:“二位前辈以为某乃见色起意之人么?在下家中自有妻子,感情甚笃,膝下儿女双全,我那女儿,比她也小不了几岁。”

  汪公老佛呵呵笑道:“我晓得了,你是嫌此女被人污了身子?”

  此言一出,余五婆娇躯一颤,顿时面如死灰。

  方腊厉声道:“咄!我受你相救之恩,尊你为江湖中的前辈,句句说话都恭敬有礼,你如何口出这等无礼言语!此女身心俱遭重创,稍有人心者,也不该如此胡言乱语,方才那等话,我只当尊驾一时失言,以后再莫提起。”

  汪公老佛斜睨着他道:“我便要提,你能怎地?身子脏了便是脏了,你若不服,来打我呀。”

  方腊怒道:“受你恩德,本不该同你动手,奈何你这厮忒也欺人!罢了,不打你一顿,消不得方某这口怒气,大不了打完了你,砍条膀子还你相助之恩!”

  说罢弃刀于地,挥拳便打。

  他拳风虎虎,招法不凡,已是江湖中难得的好手,但汪公老佛毫不在意,轻描淡写接了两招,不知怎么一格,方腊的拳头忽然倒转,重重打在自家鼻子上。

  方腊大怒,攻势愈急,汪公老佛却依旧风轻云淡,不时一拨一带,方腊的拳脚便要打回自己身上。

  打了十几招,方腊已是鼻青脸肿,陈箍桶忽然道:“你这般打法,如何能赢这恶人!我有一套功夫,你学不学?”

  方腊奇道:“你不是和他一起的?”

  陈箍桶笑道:“不过是恰逢其会,正好一起出手罢了,我堂堂好汉,岂和这个恶人做一道?你只说你学不学,你若不学,打死了自己,也难伤他毫毛。”

  方腊一口气激了上来,叫道:“既然你不是他一伙的,我当然学。”

  陈箍桶笑道:“好!汉子,且看你我有无这番缘法——陈某这套大九天手至阳至刚,天下除了丐帮的降龙掌、少林的大力金刚掌,再无可以在阳刚二字上媲美者!你细细看好了……”

  当下一招一式,把招法慢慢演示一遍,口中更是将运力诀窍、变化尽数说出。

  方腊凝神观看,许是这套大九天手合了他的脾性,只看了一遍,已记住掌法招式,再看一遍,诸般变化尽数在胸,又看一遍,种种发力诀窍,大多默会于心。

  随后自家操练两遍,便同汪公老佛动手,果然这一番打起来,出手便是凛冽罡风,对方再不能再轻易拨动他的拳脚。

作品相关

谈谈河北玉麒麟

  走笔至此,想到可能会有书友感到卢俊义被弱化了。

  在此稍加解释——

  武力上的设定,本书通过合理的逻辑,增强了武松的表现,武松略胜董平,但占不到卢俊义的上风,卢俊义的水准还是保持在应有状态的。

  至于心态、智力方面,为了写这一段,原著拐玉麒麟上梁山的部分,反复读了多遍,给我的感觉是,比李逵好点有限。

  极为天真,乃至可笑:所有人都看出吴用满嘴鬼话,只有小卢死活坚信;

  智力平平,随心所欲:带着一群普通伙计过梁山,忽然打出一套打油诗的旗子挑衅梁山,号称要一个人捉了满山强盗去献俘;

  自以为是,心性软弱:被梁山放回后,燕青等在城外拦住卢俊义,说媳妇和李固背叛了他,告他造反要拿他,卢俊义百般不信,一脚踹翻燕青,昂然回府被抓。

  石秀跳楼劫法场,“一只手拖住卢俊义,投南便走。原来这石秀不认得北京的路,更兼卢员外惊得呆了,越走不动。”

  简单概述:完完全全是一个被富裕环境养傻掉的学武奇才。

  他的蜕变,我以为是在随后几个月的死牢里完成的。

  说相声的经常念一定场诗,很适合阐述玉麒麟生平:

未曾清贫难成人,不经打击老天真。

自古英雄出炼狱,从来富贵入凡尘。

醉生梦死谁成器,拓马长枪定乾坤。

挥军千里山河在,立名扬威传后人。

题外话:天龙八部武学水准试探讨

  作家说字数有限,索性开个单章探讨下天龙八部和水浒传武功的差距——

  天龙乃是现代武侠,水浒乃是古典,其中对于武功的想象力、描述方式等等,自然大不相同,很难进行横行比较,但是不妨找一个参照物:职业士兵。

  那么我们先看天龙人物的表现——

  首先登场的是我个人非常喜欢的一位好汉,“非也非也”包三爷,包不同的本事,在武林中已是有数的好手,听香水榭一战,连兵器都不屑使用,便以一人之力,力压青城派、秦家寨四十余人,其中包括司马林、诸宝昆、姚伯当等成名好手。

  但是这么厉害的包不同,不是少林寺任何一位玄字辈的对手,书中明确指出——

【包不同胆大包天,明知少林群僧中高手极多,不论哪一个玄字辈的高僧,自己都不是敌手。】

  玄字辈二十余人,下限很高,能打的赢玄字辈的,都是赫赫有名的大高手了。

  我们主要观察一位叫做玄石的高僧。

  这个玄石和尚,曾被少林托付重任,与玄垢一起奉命跟踪萧峰,两人从少林寺一直跟到聚贤庄,完全未被萧峰发觉。

  同时在聚贤庄见识萧峰开着BGM大杀四方后,玄垢认为——

【“说来惭愧,见了乔峰的身手后,就算我二人与玄难师兄联手出击,也不过跟他打个平手,不见得能将他打败或擒获。”】

  三僧合力可平萧峰,由此可以认定,在江湖上玄石绝对堪称一流水准。

  接着再看一段原文——

  【萧峰……一瞥眼间,只见城墙边七八名契丹武士围住了两名少林老僧狠斗。一名少林僧手舞戒刀,口中喷血,显是身受重伤,萧峰凝神看去,认得他是玄鸣;另一名少林僧挥动禅仗拼命掩护,却是玄石。两名辽兵挥动长刀,砍向玄呜。玄鸣重伤之下,无力挡架。玄石倒持禅仗,仗尾反弹上来,将两柄长刀弹了回去。猛听得玄鸣“啊”的一声大叫,左肩中刀。玄石横杖过去,将那辽兵打得筋折骨裂,但这一来胸口门户大开,一名契丹武士举矛直进,刺入玄石小腹。玄石禅仗压将下来,那契丹武士登时头骨粉碎,竟还比他先死片刻。玄鸣戒刀乱舞,已是不成招数,眼泪直流,大叫:“师弟,师弟!”】

  面对七八名契丹士兵,江湖一流高手玄石并未表现出压倒性的优势。

  可以说,十个辽兵,是萧峰段誉虚竹等天花板之下,天龙高手的水平体现。

  对此原文中有清晰佐证——

  【只见西城方圆数里之间,东一堆、西一堆,中原豪杰被无数辽兵分开了围攻,几乎已成各自为战之局。群豪武功虽强,但每一人要抵敌七八人至十人,斗得久了,总不免寡不敌众。】

  顺便一提,在群战的局面下,女真人的杀法显得更为高效。

  【烟尘之中,一群群女真人或赤裸上身、或身披兽皮,乘马冲杀而来,弩箭嗤嗤射出,当者披靡。辽军后队千余人未及退入城中,都被女真人射死在城墙之下。女真蛮人剃光了前边头皮,脑后拖着一条辫子,个个面目狰狞,满向溅满鲜血,射死敌人之后,随即挥刀割下首级,挂在腰间,有些人腰间累累的竟挂了十余个首级。群豪在江湖上见过的凶杀着实不少,但如此凶悍残忍的蛮人却是第一次见到,无不骸然。】

  那么,卢俊义、武松、鲁智深这等好手,可以对付几个辽兵?

  【对阵的大队番军山倒也似踊跃将来,那里变的阵法?三军众将隔的七断八续,你我不能相救。只留卢俊义一骑马一条枪,倒杀过那边去了。天色傍晚,四个小将军却好回来,正迎着。卢俊义一骑马一条枪,力敌四个番将,并无半点惧怯。约斗了一个时辰,卢俊义得便处卖个破绽,耶律宗霖把刀砍将入来,被卢俊义大喝一声,那番将措手不及,着一枪刺下马去。那三个小将军各吃了一惊,皆有惧色,无心恋战,拍马去了。卢俊义下马,拔刀割了耶律宗霖首级,拴在马项下。翻身上马,望南而行。又撞见一伙辽兵,约有一千余人。被卢俊义又撞杀入去,辽兵四散奔走。】

  可以看出,在有趁手兵刃、盔甲、马匹的情况下,三神装的一流猛将,怕是远胜一般武林好手。

  而撇开盔甲马匹,卢俊义“河北三绝、棍棒天下无双”的定位,也足以媲美武林中真正大豪。

  再看两个世界中个人徒手武力巅峰的对比:武松和萧峰,这次我们以更加公平的老虎作为参照物。

  武松打虎——

  【那大虫咆哮,性发起来,翻身又只一扑,扑将来。武松又只一跳,却退了十步远。那大虫却好把两只前爪搭在武松面前。武松将半截棒丢在一边,两只手就势把大虫顶花皮肐搭地揪住,一按按将下来。那只大虫急要挣扎,早没有了气力。被武松尽气力纳定,那里肯放分半点儿松宽。武松把只脚望大虫面门上、眼睛里只顾乱踢。那大虫咆哮起来,把身底下扒起两堆黄泥,做了一个土炕。武松把那大虫嘴直按下黄泥坑里去。那大虫吃武松奈何得没了些气力。武松把左手紧紧地揪住顶花皮,偷出右手来,提起铁锤般大小拳头,尽平生之力,只顾打。打得五七十拳,那大虫眼里、口里、鼻子里、耳朵里都迸出鲜血来。那武松尽平昔神威,仗胸中武艺,半歇儿把大虫打做一堆,却似躺着一个锦布袋。】

  这里我们重点看三个要素:

  第一,敏捷,武松在此之前,轻松躲开了老虎扑、掀、剪三连击,足见身法极为出色!并且此处有具体数据支撑,“只一跳,退了十步远”,古人讲究迈一足为跬,两足为步,据《汉书》记载:“六尺为步”,汉尺23.75厘米,一步合142.5厘米,常人走路一步55-75厘米,按提足两次为步,正是这个长度。

  麻痹武松望后一跃14米啊!天龙里面有这等身手的怕也不多!

  就算我们用现代人理解的一步来计算,他这往后一跃,也有六七米——我特意查了立定跳远世界纪录:3.476米。

  而且人家武松是往后跳啊。

  第二,力量,武松的力量之大,把老虎按着头动弹不得,同时协调性也很惊人,俗话说力从地起,他偏能一边按头,一边把脚乱踢老虎眼睛面门。耐力也很出众,硬生生把老虎“奈何得没了些气力”。这才一手继续按着,提起一手来锤。

  第三,杀伤力!武松在和老虎角力至对方力气耗尽后,犹能单手攥拳,猛锤老虎头五七十拳,打得七窍流血而死。

  萧峰打虎——

  【萧峰叫道:“老兄,我来帮我打虎。”斜剌里冲将过去,拦住的两头猛虎的去路。那猎人见萧斗然冲出,吃了一惊,大声呼喝叫嚷,说的不是汉人语言。萧峰不他说些什么,当下也不理会,提起右手,对准头老虎额脑门便是一掌,砰的一声响,那头猛虎翻身摔了个斛斗,吼声如雷,又向萧峰扑来。

  萧峰适才这一掌使了七成力,纵是武艺高强之士,受在身上也非脑浆迸裂不可,但猛虎头坚骨粗,这一记裂石开碑的掌力打在头上,居然只不过摔了个斛,又即扑上。萧峰赞道:“好家伙,存储有你的!”侧身开,右手自上而下斜掠,擦的一声,斩在猛虎腰间。这一斩他加了一成力,那猛虎向前冲出几步,脚步蹒跚,瑚即没命价纵跃奔逃。萧峰抢上两步,右手一挽,已抓住了虎尾,大喝一声,左手也抓到了虎尾之上,奋力,双手使劲回拉,那猛虎正自发力前冲,被他这么一拉,两股劲力一迸,虎身直飞向半空。

  那猎人提着铁叉,正在和另一头猛厮斗,突见萧峰竟将猛虎摔向空中,这一惊当真非同小可。只见那猛虎在半空中张开大口,伸出利爪,从空扑落。萧峰一声断喝,双掌齐出,拍一声闷响,霹在猛虎的肚腹之上。虎腹是柔软之处,这一招“排云双掌”正是萧峰的得意功夫,那大虫登时五脏碎裂,在地下翻滚一会,倒在雪中死了。】

  有一说一,萧峰打虎,打得风轻云淡,比武松轻松得多。

  但是便以降龙掌冠绝天下的掌力,打在虎头上,也没造成太大伤害,可见的确“头坚骨粗”,随后八成力一记手刀斩在虎腰上,老虎负伤欲逃,被他扯住尾巴,导致老虎飞了起来,进而使出得意的“排云掌”,打在柔软虎腹,击碎了老虎的五脏。

  但是这里又有一个细节——

  武松打虎,是在喝醉之后,躺在大石头上正要睡野觉,精神、肉体都松懈无比之时,大老虎跳出来偷袭这个小伙子,可谓仓促应战,打得乃是防守反击。

  【只听得乱树背后扑地一声响,跳出一只吊睛白额大虫来。武松见了,叫声:“呵呀!”从青石头上翻将下来,便拿那条梢棒在手里,闪在青石边。】

  咱们有说不说的,凭武二郎的胆气,被吓得下意识惊叫出声,可见的确是受了大惊——

【武松被那一惊,酒都做冷汗出了。】

  这等情形之下,心大概都堵住嗓子眼了,还能够施展身法连连躲避、打断了棍子后赤手硬刚,真不愧是降魔主、太岁神!

  萧峰打虎,则是先听见虎啸,准备去搞一顿烧烤,然后碰见两只老虎被完颜阿骨打追着跑来,又复缠斗,这才主动上前帮忙,心态、身体都做好了充足的准备。

  而最终的结果都是徒手打死了老虎——一个发现老虎头铁,就施展本事,打了老虎柔软腹部致死,一个按着老虎,照着铁头硬锤,生生打碎了头铁老虎的铁头,实可谓各擅胜场。

  虽然萧峰体现出了更高深的武学修为和战斗能力,但是假若萧峰看见武松这般狂暴的打虎方式,怕是也要伸出大拇指,心甘情愿说一声“好汉子”!

  综上所述,虽然体系不同、描述不同,但是我们通过对辽兵、猛虎两个参照物的对比,大致可以认定——水浒中的高手,如打死老虎的武松,拔杨柳的鲁达,即使走进天龙世界,也绝对是一等一的高手!

  而在战阵之上,力敌千军的卢俊义、五虎将等,杀伤力更是足以和萧峰(装备长兵、甲、马)这等大高手媲美,这一点还可以参照北侠郭靖巅峰期在战阵中的表现——

  【郭靖手持长矛,纵马驰出,身后壮汉结成方阵,冲杀而前。这方阵甚是严整,片刻间已冲到城门口,郭靖回转马头,亲自殿后,长矛起处,接连七八名蒙古将官挑下马来,蒙古兵将一时不敢逼近。】

  【……又战良久,忽听得前军齐声呐喊,一队宋军急驰而至,直冲向小丘。大汗的护驾亲兵纷纷放箭阻挡。蒙哥居高临下,放眼望去,只见一名宋军将军手执双矛,骑了一匹高头大马,在战阵中左冲右突,威不可当,羽箭如雨点般向他射去,都被他一一拨开。蒙哥左手一挥,鼓声立止,回头问左右道:“此人如此勇猛,可知是谁么?”左首一个白发将军道:“启禀陛下,这人便是郭靖。当年成吉思汗封他为金刀驸马,远征西域,立功不小。”蒙哥失声道:“啊!原来是他!将军神勇,名不虚传!”】

  蒙哥这一叹,颇有当年曹操在土山上,望见赵子之龙的神韵也。

鲲鹏折却垂天翼,岂任时人笑敝裘

  关于王舜臣老将军的陨落,看见有些兄台觉得不大合理。

  首先申明:小弟不是杠啊,只是之所以这么写,的确有自己的思路,因此和兄台们作个汇报。

  这些想法,本来想设计在情节里去表达,后来想想着实有水文嫌疑,干脆开个单章吧。

  下面小弟聊聊自己的写作思路,感兴趣的哥哥们可以一起探讨。

  小弟曾看过一个观点,并且深以为然,记不得是哪个作家说的了,大意是:笔下的人物,有时写着写着,就会演绎自己的故事。

  我的理解是,性格决定命运,当书中的人物有了自己的性格,那么很大程度上,也就决定了自己的命运。

  这本小书,其实没有细纲,对于绝大多数人物的命运,并没有纲领性的设计,情节推动时,他们的性格,就会决定自己的命运。

  书里的人物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一类是水浒、说岳等著作中原有人物,他们的性格基本来自于原著,加上一些合理的增补完善;

  另一类是历史人物,他们的性格,是小弟以他们在真实历史中的表现为蓝本,加以揣摩,进而演绎。

  这里只说一个王舜臣。

  关于王舜臣的记载,只有《宋史·列传·卷九十四》中,关于种世衡的传记里,提及其孙种朴时,带及的一笔——

  【羌知朴来,伏以待。朴遇伏,首尾不相应,朴殊死战,为贼所杀,以马负其尸去。羌乘胜追北。师还遇隘,壅迮不得行。偏将王舜臣者善射,以弓卦臂,独立败军后。羌来可万骑,有七人介马而先。舜臣念此必羌酋之尤桀黠者,不先殪之,吾军必尽。乃宣言曰:“吾令最先行者眉间插花。”引弓三发,陨三人,皆中面;余四人反走,矢贯其背。万骑〈目咢〉眙莫敢前,舜臣因得整众。须臾,羌复来。舜臣自申及酉,抽矢千余发,无虚者。指裂,血流至肘。薄暮,乃得逾隘。将士气夺,无敢复言战。当是时,微舜臣则师歼矣。事闻,赠朴雄州防御使,官其后十人。】

  主将种朴被杀,羌人万骑,趁势追杀,偏将王舜臣是个懂射箭的,把弓挂在臂上,一个人走在最后。七个羌人奋勇当先,王舜臣觉得这必然是羌人中最悍勇的,不先干掉,我们肯定跑不掉了,于是放话:“我要让敢追在前面的眉间插花!”随后三箭射倒三个,都射在脸上,还有四个撒腿就跑,被射穿后背。吓得万余羌人不敢上前,王舜臣趁机整顿了兵马,待羌人杀上来时,他两个时辰射了一千多箭,箭无虚发,指头裂开,血流到肘子上,敌人士气为之夺,不敢继续再打,当时如果没有王舜臣,必然全军覆没,事后,朝廷追赠战死的钟朴雄州防御使,其后代十人都封了官职。

  王舜臣官至兰州知州,这是百度百科记载的,宋史中是否有,我没有找到。

  那么开始分析——

  种朴战死于宋元符二年,也就是1099年,王舜臣生卒年不详,设定他打出传奇一战时,四十岁,因为一个没有背景的普通士卒,一步步做到偏将,为时应该不会太短。

  二十一年后,童贯征方腊,推算王舜臣年纪,已过花甲。

  童贯很不喜欢姚平仲,但是征方腊还是带上了他,“功冠诸军”,这可以看出童贯有务实的一面。

  既然不喜欢的姚平仲,都因为其勇猛而带上了,再带个传奇射手王舜臣,也很合理吧。

  但是如果还是二十年前的王舜臣,这种变态箭法实在太过凶猛,所以结合史书中对他“指裂”的描述,补了一个设定,就是其实他是半废状态,残血浪全图,只有前三箭能保持最高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