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开局认李渊长孙皇后为爷娘 第123章

作者:如如萌新

  她立马挽起李念的胳膊,迎了进去。

  翠儿赶紧关上了门。

  “公子,坐!”

  “奴家已经略备薄酒,请公子共饮。”

  梅欢欢软糯的说道。

  李念望着桌上丰盛的佳肴,笑笑,坐下,伸出手指,挑了下她的下巴。

  “怎么知道我来长安?”他眯了下眼睛。

 (王王的) 自己在长安客栈住着,可从来没有给梅欢欢说过。

  她虽然是花魁,但是,眼线绝对不可能那么多。

  梅欢欢清澈的眼神没有任何变化:“不瞒公子,是有人给奴家传信。”

  “有人传信?”李念皱了下眉头:“谁?”

  梅欢欢从袖子里取出来了一张纸条,递给李念。

  李念接过来。

  这·······

  他有点发懵。

  是娘?

  卧槽!

  娘这么善解人意的么?!

  这是什么神仙老娘?帮着自己儿子········来平康坊?

  李念傻了。

  纸条上写的清清楚楚。

  署名······万年县郊李氏伸。

  这不就是娘么!

  ···········

  ps:多谢夊大佬的月票,跪谢跪谢!!!!!!.

一二九 梅欢欢的震撼!打造全民偶像

  李念着实是想不通,娘怎么知道自己来平康坊?

  爷爷!

  一定是爷爷给娘说了。

  不过,就算知道了,娘为何要给梅欢欢写信呐?

  “公子,来传信那人说,公子这么多天一直劳累水军事宜。”

  “所以,想让奴家帮着公子好好放松放松。”

  梅欢欢似乎看出了李念的疑惑,抿了下嘴唇,轻轻说道。

  她说的很小心,害怕自己有什么说的不对,惹得李念不高兴。

  李念叹了口气,放下纸条,拥她入怀。

  “为何不打茶围?”李念笑问道。

  “奴家,已是公子的人,奴家,不想再见其他人,奴家,想要此生当个丫鬟,只求侍奉公子身侧。”

  “奴家知道公子身份尊贵,奴家也不奢求能够嫁给公子,可是,公子······奴家只求公子不要忘了奴家,每次来长安,想着往奴家这里看看就好。”

  梅欢欢仰着雪白的脖颈,眼神汪汪的凝视着李念。

  “倒酒吧。”李念说道。

  梅欢欢赶紧起身,为两人斟酒。

  李念从袖子里掏出几片金叶子放在桌上:“今日我没带多少钱,这些,你先用着。”

  “公子,奴家不660用!”梅欢欢直接拒绝,她没有任何的犹豫。

  “你是摘星阁花魁,但是自从出阁之后就没有打过茶围,你,有钱?”李念含笑看着她。

  梅欢欢抿了下嘴唇:“奴家还有些首饰,而且,奴家会想办法挣钱的。”

  “公子,奴家已经想好了。”

  “今后,将以卖唱为生,绝对不会拖累公子,果腹足已。”

  梅欢欢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除了卖唱的钱,其他钱财,奴家一律不收。”

  “虽说卖唱仍旧是贱业,但,奴家已经很是满足了。”

  李念挑了下眉。

  卖唱?

  她说的意思,李念明白,这和那些唱戏的或者唱小曲的一样,算是靠手艺吃饭。

  当然,在大唐仍旧是轻贱行业。

  戏子嘛。

  下九流!

  李念望着梅欢欢,忽然有点可惜。

  这张脸,这身材,却没有生在后世,若是在后世,什么戏子不戏子,什么轻贱不轻贱?

  不用怀疑,梅欢欢绝对是一等一的天后级人物。

 (ccbc) 而且梅欢欢的声音,清脆无比,着实是有一副好嗓子。

  这尼玛·····就是天后候选人啊,不比什么菲什么的差。

  天后!

  卧槽!

  对啊!

  天后!

  后世能有天后,大唐,为何不能有?

  虽说戏子在大唐被人看不起,可是,人是一样的人。

  在大唐,只要合理的运作,梅欢欢相信定然能够俘获大批粉丝,成为大唐第一位天后!

  万人追捧。

  这不比当个普通戏子好得多?

  “给我唱个曲子。”李念饮了口酒,轻轻拍了下梅欢欢。

  梅欢欢眼神一亮。

  “公子,你想听什么曲子?”

  她有些激动。

  公子需要自己。

  自己并不是一无是处。

  李念的吩咐,让她能感觉自己对公子是有帮助的,这就已经让她无比开心了。

  其他的,并不所求。

  “你最擅长的吧。”李念笑道。

  梅欢欢取出来了古琴,盘膝坐下,轻轻哼唱了起来。

  这曲子,曲子大汉乐赋,嗓音无比优美,但是这内容嘛········

  李念扣了扣耳朵。

  有点差。

  “公子,怎么了?”

  “奴家唱的不好听么?”

  梅欢欢双手轻轻扶住了琴弦,有些失落的望着李念。

  她轻轻抽了下鼻子:“公子,奴家的曲调,不说其他,在整个长安,无人可以比肩。”

  “这不是奴家自吹自擂。”

  “没人可以比较。”

  梅欢欢注视着李念。

  李念看着她,摇摇头:“不是说你唱的不好,而是,这词······不行。”

  “来,过来,我教你另一种唱法。”

  李念心中已经有了乾坤。

  大唐的这些歌词,真的是,在他听来晦涩无比。

  唱起来磕磕绊绊,听起来也难受的厉害。

  和后世的流行歌曲,简直有着天差地别。

  完全没有能和流行歌曲想比的可能!

  简直就是被流行歌曲吊打。

  流行歌曲多好听?

  通俗易懂,那些大白话,老百姓都能听得清楚,听得明白,引起共鸣。

  而这些汉赋什么的,就算把歌词全都抄录下来,李念都有点不理解,更别想着让老百姓听懂喜欢了。

  这玩意,和百姓之间有着壁垒。

  不行!

  绝对不行!

  这是这种乐词很不好的地方。

  其实,这东西如果真的很好,真的很接地气,在后世也不会被淘汰,更不会直接失传。

  说实话,一个东西好不好,不是看多高雅,而是要通俗易懂,而是要雅俗共赏!

  这不是李念厚今薄古,而是实话。

  后世的文化,其实拿到历朝历代,包括小说,音乐,甚至电视剧漫画这些,百分百通杀!

  这是不用想就知道的。

  李念就是想要把梅欢欢打造成全大唐的天后!

  这就必须要走进百姓口中。

  这就必须要让百姓喜欢!

  所以,从头到尾,都得换一边。

  “啊?公子,你也懂得乐调?”梅欢欢一惊,显得有点不可思议。

  “我什么不懂?”

  “来来来,这首歌叫做晴天,我教你一遍,你先拿纸笔记一下。”

  梅欢欢赶紧取来笔墨纸砚。

  李念开始轻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