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蒹葭
反正写稿子也不是他主业,他主业是赶山打猎,写稿子只是多搞点外快,挣点钱。
至少这几年,文艺吃香,小说更是被无数知青追捧,市场大。
有市场,就有人看!
反正只要发表了,就有稿费拿,一篇稿子的稿费,还是很可观的。
再过十几年,有个叫寞谚的作家,凭借一部《赤高粱》,红遍五湖四海,声名鹊起,成为文坛一颗耀眼的星星。
不过李浪不怎么喜欢这个作家后面的几部作品,包括这部《赤高粱》。
原因很简单,为揭露而写揭露,为批判而写批判。
说白了,屁股有点儿歪。
江超英听了李浪的话,一阵咂舌,
李队长,你当写稿子是种大白菜挖土豆呢!
哪有这么简单的!
一篇稿子,多则几万字,少则几千字,都是一个字一个字从脑子里抠出来,呕心沥血,
要花一个月,甚至好几个月的时间,才能写好一篇!
写小说哪有这么容易啊!
每天都要绞尽脑汁,坐书桌前,想啊想,好不容易想好了剧情,还要一个字一个字地写,写得不好,这个点写得不满意,就要全部删掉重写。
得,一天下来,书桌下全是被揉成一团团的废稿。
一天浪费的纸张,就有几十张!
写小说,一点儿都不容易!
这是一份文艺工作,是在搞创作,搞创作的,都很费脑子,每天浪费的脑细胞,都不知道有多少。
“干嘛,你怎么这么吃惊?”李浪奇怪地看了一眼江超英。
“没,没什么。”江超英摇头。
“李队长,你的稿子写好了?要是写好的话,能不能给我看看?”江超英试探性地问了一句。
“没呢。”李浪随口回道。
“我昨天忙着带小豹子去镇上看病,还帮兽医找骗子讨公道,忙一天了,哪有时间写稿子。”李浪摇头。
江超英“啊哦”一声,“也是也是,你看我着急了,这才过了一天,李队长你怎么可能能马上就写好稿子呢。”
江超英这个书呆子,不好意思地挠挠脑袋,尴尬一笑。
写稿子是个熬时间的活计,一两天时间,可写不出来。
少说也得关书房里,写个十天半个月,才有可能磨出来一篇。
而且,这玩意也不是说写就能写,需要一点……灵感!
“那行吧,李队长,不打扰你写稿子了,你忙你忙。”把杂志社投稿地址送到了,江超英任务也就完成了。
他和李浪打了声招呼,转头就走。
走了几步,他像是突然想起一件事,忙回过头,
“李队长,光顾着跟你聊稿子,我把这事儿给搞忘记了。”
“嗯?”李浪一脸疑惑。
“周春妍同志找你有事呢,让你去知青办一趟。”
第317章 女知青上门
周春妍找我?
李浪闻言一愣。
周春妍他记得,是吕安娜的同学,也是双水村知青办的。
人长着一般,谈不上好看也谈不上丑,就是个子高挑一点,显得腿长。
李浪和周春妍打过一次照面,还是前天他当向导,带着一群知青上山采菌子。
“她找我干啥?”李浪皱着眉头,问道。
他对周春妍没什么印象,俩人平常也没啥交集,这女知青突然找自己,着实有点儿古怪。
“那就不知道了,反正我今天出门,周春妍看到了,问我去哪,我说来找你,她就让我带个话,让你去知青办一趟,说找你有事。”江超英解释了一下。
“哦,这样啊……”李浪点头。
“那没事了,江同志,你回去吧。”
李浪打发了江超英这个书呆子,关上了院子大门。
他冷笑一声,这周春妍好大的谱啊,你让我去,我就去?
我不要面子的!
吕安娜长得比你好看,个头比你高,皮肤还比你白,家里还比你有钱,老子从来没有去知青办找过她!
那玩意还比你大!!!
都是她自个儿主动来我家!
你周春妍沟八谁啊?
经过这事,李浪对周春妍的印象就不怎么好了,他只当一个娘们在发疯。
另一边。
周春妍正在知青办门口走在走去。
“周春妍,你怎么在这儿?”
江超英看到周春妍站在知青办大门口,好奇问道。
一看到江超英,周春妍神色一喜,
“书呆子,你可算是回来了。”
说话时,周春妍一双眼,总是朝江超英身后看去。
见江超英后面没跟着人,她眼睛里的光黯淡了下去,肉眼可见的失落。
“李队长没跟你一起回来?”周春妍问。
“没。”江超英一回到知青办,就掏出书来看。
是一部小说——巴金的《家》。
“你没说?”周春妍看起来有点生气。
“说了啊。”正在看书的江超英连头都没抬,一双眼始终在小说上。
“那李队长他怎么不来?”周春妍纳闷道。
“那谁知道呢,也许李队长今天很忙呢。”江超英随口回道。
他心里却是在腹诽,“这个周春妍,做人也太自信了,你找李队长不自个儿过去,让李队长过来?这叫什么话!”
瞥了一眼周春妍,江超英摇摇头。
别看他们是一个知青办的同志,但都有自己的小心思。
俗话说得好,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在同一片屋檐下,住这么久了,江超英对他这几个知青同学,性子都摸清楚了。
就拿周春妍来说吧,人倒是不坏,也外向,就是性格差,为人比较自负,一副大小姐性格。
就拿今天周春妍让他给李队长带话这事,江超英原本是不愿意的。
知青办到李队长家也就几步路,你周春妍自己走过去不就行了?让我带话,这是把我当奴才使唤呢?
反正,这几个女同学,江超英喜欢和吕安娜童玉书这俩人来往,至于周春妍和王燕,他不怎么搭理,
一撞见了,就找个位置看书,图个清净。
至于跟自己睡一个房间的齐赶美,这家伙性子比较孤僻,人也比较冷,一天说不上几句话。
睡前唠嗑,那是没有的,齐赶美这家伙,一干完活洗了澡,进了寝室倒手就睡。
反正这样也挺好,江超英本来就喜欢安静,不怎么爱和人接触。
他就喜欢看书,看小说,中国的,外国的。
“还是李队长人好,聊着来,有共同话题。”正在看书的江超英感慨道。
“不知道李队长的小说,什么时候能写完……”
江超英期待地想道。
他放下书本,一回头,才发现原本还在知青办门口走来走去的周春妍,不知道什么时候人不见踪影了。
江超英看了一眼,又收回了目光,继续捧着书,津津有味看着……
……
李浪回了屋子,坐在火炕上。
他低着头,看着炕桌上的一张信纸。
信纸上,用铅笔写着几个杂志社的投稿地址。
都是东北这边的大型杂志社,很有名气,出过不少有名的大作家。
“投哪个呢……”
“算了,随便挑几个杂志社投稿。”
李浪懒得纠结,都是小说杂志,发哪儿不是发?
都是按照每千字给稿费的,每个杂志社,单价都差不多。
想了想,李浪就选择了《北方文学》《东北文学》《参花》这三个杂志社,准备写稿子投稿。
给杂志投稿子,一般有几种:
1,小说
2,散文
3,诗歌
4,报告文学
每个体裁不同,每千字价格也不一样。
按理说,李浪吸收了“顶级文豪天赋”,什么稿子都能写,无论是诗歌,还是报告文学,他都能信手拈来。
但是仔细考虑了一下,李浪还是决定写小说。
原因很简单,小说字数多,单价也还合适。
就是看钱!
哪个钱多写哪个!
就是这么简单!
敲定了投稿的杂志社,李浪从柜子里拿出来练习本和铅笔。
这个年代,杂志社对投稿的纸张是没啥要求的,只要能看,字迹清晰,都能投稿。
李浪除了有文豪天赋,还能写一手板正的楷体。
“写什么好呢……”李浪摊开纸张,咬着铅笔头思考。
虽然他有着顶级文豪天赋,但也不是想写就写。
小说这玩意,要有人生经验,也要有灵感。
天时地利人和,都不可缺。
海明威当初写《老人与海》,就是亲自听来的故事,以这个为灵感,才写出这篇著名的小说。
“有了,就写篇《打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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