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代名师 第69章

作者:相思洗红豆

  说实话,这幅画真棒,而且还是自己的第一幅名画,很有纪念意义,送出去,还真是舍不得呢,但是面对着自己的死忠粉,孙默绝对割爱。

  郑清方是什么人?

  致仕高官,见过的青年才俊不知凡几,可是给出好感度却是30,算是满值了,这说明人家对自己相当欣赏。

  还有刚才那一千两银子,二话不说就送了,只为让自己没有后顾之忧写完《西游记》。

  这是什么人?这就是知己呀!

  孙默本来就不是小气的人,遇到这种情况,肯定不会要钱的。

  “那怎么行?这可是名画,价值万金!”

  郑清方摇头,以他的地位,家里也有不少书画收藏品,但是达到了妙笔生花境界的只有三幅。

  没办法,这种名画,一旦出现在市面上,可是会引起疯抢的,因为它真的可以感染赏画者的心境。

  就像这一幅三藏西行图,一旦某个人生活艰苦,工作烦心,没了心气,看一看,就能立刻充满斗志和激情。

  这就是名画的魅力!

  “郑叔,你瞧得起我,就别再说这话了。”

  孙默坐回了桌子前:“来,喝酒!”

  郑清方迟疑了一下,便侧头吩咐老仆:“去,把我的追云匕首拿来!”

  “老爷!”

  老仆显然猜到了郑清方的想法,赶紧劝了一句。

  “去拿!”

  郑清方呵斥,然后便坐回了席间,满饮了一杯,然后又不舍得起身,再次站在了书桌前,欣赏这幅三藏西行图。

  这幅画上,三藏法师那股执着,那股誓要取得真经的大气魄,大毅力,着实感染人。

  很快,老仆人取来了一个木盒。

  “孙小友,一点小礼物,送你了。”

  郑清方接过盒子,打开,拿出了里面的匕首:“这是早年间,唐王赏赐给我的。”

  唐王就是唐国的皇帝。

  这把匕首,华丽异常,比起杀人利器,它更像是一件艺术品,刀柄镶嵌数颗名贵的宝石,刀身雕刻着精美的图案,一串璎珞垂下。

  听着郑清方的介绍,孙默凝视匕首,神之洞察术激活。

  “追云,匕首,长约半尺二,柳叶状,灵器上品,此匕首,拥有召唤效果,念动咒文,可以召唤一匹灵魂兽。”

  郑清方抚摸着匕首,感慨万千。

  “这把匕首,曾经救过我的命!”郑清方露出了缅怀的神色:“当年我在边境,被吴国的大军包围,是用这把匕首召唤的神驹才逃出来的。”

  “用这把匕首割破手指,默念咒文,便可以召唤出一匹名为追云的神驹,日行千里而不累。”

  老仆人解释了一句,看着老爷要送出这把陪伴了他三十多载的匕首,很是不舍。

  所谓灵魂兽,就是开启了灵智,身体中蕴含天地灵气的野兽死后,神识还在对这个世界恋恋不舍,再加上机缘巧合,便转化为了灵魂兽。

  灵魂兽的诞生率太低了,因此每一只都价值连城,孙默那张名画,可没办法和人家比拟。

  神驹追云,是一匹汗血宝马,为上一代唐王的坐骑,深受其喜爱,追云死后,因为和唐王的深厚羁绊,转化为灵魂兽,依旧陪伴在他身边。

  这匹追云,因为是灵魂兽的关系,不累不倦,不饿不渴,身轻如燕,奔跑起来,能追上天上的转瞬即逝的流云,因此得名追云。

  “这把匕首之所以是灵器上品,没有达到圣器的等级,是因为它的攻击太差了,但是要说逃命一项,这绝对是极品。”

  郑清方将匕首递给了孙默:“只要骑上它,天上的白云,地上的轻风,都追不上你!”

第71章 满载而归

  鹿芷若睁大了眼睛,盯着匕首。

  “我不能要!”

  孙默赶紧拒绝:“这也太贵重了!”

  “诶,此言差矣,千金难买心头好,致仕这几年,今天无疑是我最快乐的日子,读到了一本名作,看到了一幅名画的诞生,真是快哉!”

  郑清方说着,又满饮了一杯,然后咳嗽了起来。

  “老爷,您喝的太多了。”

  老仆人劝说,很担心郑清方的身体。

  “咳咳,无妨!”

  郑清方示意老仆不要多事。

  他在朝中做了这么多年大官,妙笔生花这种奇景,自然是见过几次的,可那几位画师都已是垂暮之年。

  毕竟绘画这种技艺,是需要时间来积淀的,可是孙默,他才多大?二十岁便达到这种境界,简直太可怕了。

  再说小说,虽然文采差了一些,但是故事却是写的极好,郑清方现在闭上眼睛,桀骜不逊的美猴王,坚毅执着的三藏法师,好色贪婪的猪八戒,还有一个没有存在感但依旧可以记住的沙和尚,俱都历历在目……

  这本书,郑清方不敢说是传世名作,但是数年后,蜚声中土九州,绝对没有任何问题。

  郑清方赠送给孙默追云匕首,就是纯粹的欣赏他的才华,因为这位笑起来很阳光的青年,就是书画双绝呀!

  “拿着吧,反正我老了,也没有骑马的机会了。”

  郑清方看到孙默还要推辞,便板起了脸:“你再拒绝,是不把我当知己了?”

  老仆无语,老爷,您是骑不了马,但是你的后辈们骑的了呀,尤其是您的孙子,可是觊觎这把匕首好久了,您都没有给他,现在给了孙默,您孙子不找他麻烦才怪。

  “真的是太贵重了!”

  孙默不知道该说什么!

  “老师好厉害!”

  看到郑清方硬要把这么珍贵的灵器送给孙默,鹿芷若满心都是对老师的佩服。

  叮!

  来自鹿芷若的好感度+20.

  与鹿芷若的声望关系,友善(233/1000)。

  “拿着,是男人,就不要婆婆麻麻!”

  郑清方一把把匕首派给孙默之后,又满饮一杯,然后忍不住笑了起来。

  “真是没想到,我竟然看到了一幅名画的诞生,之前我还在想,你要是画的还过得去,就一幅画十两,买你的,可笑呀,可笑!”

  郑清方心说幸亏我没有开价,不然就丢死人了。

  鹿芷若和老仆也笑了,十两?翻一百倍都买不下那副三藏西行图。

  孙默能说什么?把匕首递给鹿芷若,然后保持谦虚的笑容就好了。

  看着孙默忍住了好奇心,没有立刻欣赏这把匕首,老仆人对孙默又高看了一眼,要知道很多人见到这种级别的珍宝,可都是会迫不及待把玩一番的。

  郑清方喝着酒,越看孙默,越是欣赏,孙默不仅长相帅气,还才华横溢,对了,要不要把孙女嫁给他呢?这样就可以第一时间看到他今后的作品了呀!

  酒菜凉了,郑清方又让仆人撤下,换了一桌,继续和孙默推杯换盏,他今天实在太开心了。

  喝一会儿,郑清方就忍不住拿起《西游记》的手稿看几眼,然后又会起身,去欣赏三藏西行图。

  其他的角色肖像图,也是极好的,但是和这张一比,还是要稍差一些。

  “诶?总感觉少些什么?”

  郑清方终于发现了盲点。

  孙默不解,倒是鹿芷若小手掩着嘴巴,小声提醒:“是落款!”

  “对,是落款,名画名作,怎么可以没有落款?”

  郑清方恍然大悟,赶紧让孙默补上。

  “啊?”

  孙默有些不好意思。

  “快写呀,你不署名,谁知道这是你的作品?”郑清方催促着,突然反应了过来:“你不会以前没有写过落款吧?等等,这难道是你创作出的第一幅名画?”

  孙默点头。

  “太好了!”

  郑清方激动的也不用酒盅了,拿起酒壶就往嘴里灌。

  “老爷!”

  老仆人吓了一跳。

  郑清方哈哈大笑,如果孙默以后成名,那么他的第一幅画,就太有纪念价值了,于是他赶紧叮嘱:“你一定要把今天的时间写上呀!”

  孙默无所谓。

  “还有,如果出书的话,一般都是用笔名,你打算叫什么?”

  郑清方示意鹿芷若吃菜,不要拘谨。

  “哥布林?”

  孙默倒是想叫吴承恩,让人知道《西游记》的原作者,不过想到书是自己写的,除了内容一样,文字并不同,就连人物形象,也加上了自己的想法,做了些许修改,比如猪八戒更惹人厌了,沙悟净是个腹黑,所以他放弃了。

  万一人们看过后要骂,骂的也是自己,就不给吴承恩招黑了。

  “哥……哥什么?”

  对于这种陌生的词汇,郑清方根本无法在脑海内形成一个固有形象。

  “哥布林,一种怪物!”

  孙默看似漫不经意的说着,其实在试探郑清方,这种大官,见过的市面肯定多,如果连他都不知道,那就说明没有这种东西。

  “你构想出来了吧?是《西游记》下半部中要出现的妖怪吗?”

  郑清方好奇。

  “不是。”

  孙默是个求知欲很旺盛的人,他想知道中土九州以外,还有什么地方,比如有没有西国,有没有龙与剑与魔法。

  目前看来,是没有的。

  “难道是另一部书里的?”

  郑清方目光灼灼地盯着孙默,恨不得他立刻给介绍一下。

  “我想好了,笔名就叫甘道夫!”

  孙默岔开了话题:“没有什么涵义,就是随便叫的。”

  “这个随你!”

  郑清方因为身体的原因,平日里睡得很早,可是今天却拉着孙默畅谈,直到深夜。

  天色太晚,校门都关了,再加上郑清方的盛情款待,孙默和鹿芷若在客房里住了下来。

  第二天早上,郑清方愣是忍着宿醉后的头疼,早起陪着孙默吃了一顿早餐后,送他离开。

  “老爷,他又不是名师,不过是小说写的好看,画画的不错,至于对他这么好吗?”

  老仆人想不明白,老爷竟然把追云匕首都赠送给了他。

  “我在朝堂屹立了四十七年而不倒,靠的就是这双识人的眼睛,那个孙默,有一种我说不出来的气质!”

  郑清方站在书店门口,望着马车远去的身影。

  “气质?我承认他长得挺俊秀!”

  老仆人没发现什么气质。

  “你不懂!”

  郑清方不想解释了,能画出三藏西行图的人,胸中也必然藏着丘壑,那副画的意境,可是做不了假的。

  “以后孙默再来,以贵客之礼招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