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武大宋 第650章

作者:寂寞宇宙

曾弄会武。能够常年在长白山里采参的参客都有一身不弱的武功,这不仅仅是为了防备深山老林里的虎豹狼熊,还是避免他人抢夺人参的必备条件。

曾弄的武功很是不弱,定居在青州以后,曾有附近的盗匪多次前往他所居住的村落抢夺财物,都被他打退了。

有钱且有武功傍身,才是曾头市兴旺起来的前提。用武力打退不讲理的盗匪,用金钱收买当地的政府官员,在青州凌州地界上,曾头市逐渐发展成了黑白两道通吃的存在。

在最近的十年之中,随着宋朝越来越乱,山东境内各个山头的盗匪规模也在日渐壮大,曾头市就做起了贩卖军马的生意,女真人从来都不缺马匹,女真部落是辽国的养马地,辽国的军马都是女真人提供的。

贩卖军马当然是违禁行为,只不过曾头市上下打点的周全,所以地方政府的官员们对曾头市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缺钱的时候睁眼,收到贿赂的时候就闭上。

收茶叶卖给女真也是赚钱的,但是贩卖马匹给山东乃至全国的强盗匪徒就更增暴利,曾头市获得了空前的发展。

财富与保护财富的实力是成正比的关系,若只是财富增长而实力不增长那就不是盈利,那就是待宰的肥猪。所以曾弄养了几千兵马,并且重金聘请了武林中的两名绝顶高手,史文恭和苏定,一方面教他儿子学武功,另一方面训练曾头市的武士和兵卒。

到了去年秋天,完颜宗望代表金国皇帝完颜阿骨打来到曾头市,给曾弄下达了最新任务,那就是继续扩大规模,并随时准备响应不久之后的金国伐宋。

相比于金国人的老家北大荒,大宋的疆土实在是太肥了,凭什么让这些无能的南蛮长期占据?在灭掉辽国以前,完颜阿骨打父子就已经有了吞灭大宋的想法了。原因很简单,大宋太弱。

就如同一个怀抱价值千金的重宝、且独自走在大街上的儿童,没人去抢就没天理,辽国欺负够了西夏来欺负,西夏欺负完了,金国就开始打主意。

有了完颜宗望这道命令,曾头市再一次招兵,将兵马增至一万以上。

一万兵马是什么概念?即便是一个月以前的梁山也不过如此。梁山具有如此规模,已经被官军攻打过数次,若不是白胜出来将其收编招安,官军和梁山的战争到今天都结束不了。而曾头市虽然也有一万兵马,却并没有与官军发生过任何冲突,这当然要归功于曾弄勤而不辍的行贿。

如今的曾头市,地面方圆数百里,兵强马壮,按东南西北中五个方位扎下五个大寨,竟有虎踞龙盘之威,就连青州凌州两地的官军都不敢正视。

话说曾头市有七员猛将。

为首的一位自然是曾头市枪棒都教师史文恭。其人身高九尺,面色微白,三绺须髯,膀阔腰圆,约三十八九年纪。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有万夫不当之勇。

其次便是苏定。这人也很了得,被曾弄聘为曾头市的枪棒副教师。身长八尺六七,面色青黄,络腮胡须。是曾家五虎的第一个师父。武功来历不详,但能让曾弄不惜重金聘请的,自然不会徒有其名。

而后就是名震青凌二州的曾家五虎了。曾家五虎是曾弄的五个儿子。

长子曾涂,头戴金盔,身披铁铠,腰系绒绦,坐骑快马,体挂绯袍,脚踏宝镫,手捻钢枪。在另一时空中,曾经一人独战吕方郭盛而不败,只惜被花荣暗箭射中,因而死于吕、郭二人戟下。

次子曾密,武功较他大哥曾涂较差,另一时空里偷营不成,逃跑途中被两头蛇解珍一记钢叉戳于马下。

三子曾索,另一时空里同样是夜袭不成,撤退途中被美髯公朱仝一刀劈死。

四子曾魁,戴熟铜盔,披连环甲,使一条点钢枪,骑着匹冲阵马。后来劫寨失败后在乱军中马踏如泥。

五子曾升,武艺绝高,使两口飞刀,人莫敢近。

在没有穿越者白胜的那个时空里,曾头市的武装势力,不论是规模还是背景,都与如今这一世一般无二。

只不过在另一时空这个的时间段,曾头市并没有与官府公然叫板,曾头市之所以抗拒纳粮,是因为曾弄接到了完颜宗望的命令,要他准备好足够的粮草。

曾头市的确囤积了大批的粮草,但是这些粮草是给金国军队准备的,大宋的官员来征收,如何能给?不给却说不出理由来,所以就只有翻脸了。

征收军粮不是小事,一旦征收不力,便有一顶贻误战事的帽子被扣在脑袋上,这帽子任何官员都承受不起,若是战胜了还好说,可问题是除了最近的宋夏战争之外,大宋的军队出征基本没有胜绩。

所以,不论这些官员们往日收了曾头市多少贿赂,在这件事上也是无法通融,只是他们畏惧曾头市的实力,不敢直接派兵强征,就只能把问题上交到张叔夜那里。

白胜与张叔夜见面的时候,晁盖、宋江已经带着梁山六万兵马来到了曾头市。

同处在齐鲁大地,梁山对曾头市也是有所耳闻的,若不是招安之后扩军到了六万,宋江还真的不敢来曾头市抢这一功。

第886章 欲围歼

以己方的六万兵马对阵曾头市的一万兵马,宋江有着足够的把握打赢这场战役。

没错,来了就是打的,不打如何树立自己被白胜毁得已经支离破碎的威望?不打如何向朝廷证明梁山军是一支召之即来、来则能战,战之必胜的劲旅?

他想要通过这一战来证实的是——没有白胜,我梁山照样可以旗开得胜,马到成功!

可笑那何玄通还想阻止自己发兵,真当大宋朝廷是白胜家里开的?别说白胜已经死了,就算白胜还活着,他也不能违抗大宋枢密院下达的命令不是?

让梁山兵马押运粮草不是济州府张叔夜的命令,这命令来自于大宋枢密院,童大帅亲自下达的命令岂能违抗?只要圆满完成任务,将来就可以直接听令于童大帅,这是何等的荣耀?

可笑那何玄通还想阻挠梁山兵马出征,直接一碗蒙汗药酒灌进去,若不是看在他与公孙胜有旧的份上,直接就把这个白胜留下的余孽宰了,也让山上那几个喜欢吃人肉的尝尝道家的肉类是什么滋味。

留下尚需养伤的断臂武松和武松的师父灵兴禅师看守何玄通,他就和晁盖带着梁山人马听令出征了。

在济州府张叔夜那里主动请缨还不够,还邀请了太尉宿元景一并前来,要让宿太尉亲眼目睹这一战的全过程,而后也好让宿元景向皇帝汇报。

宋江还是有些自知之明的,他知道以他现在的身份,见童贯都不一定够格,更不要说直接面圣了。

所以他得拉拢住宿元景这个朝中的贵人。

宿元景本来是不愿意来的,稳居后方听取战况才是最安全的,怎奈宋江先是厚礼赠送,后有一通忽悠,说曾头市不过是一小撮民间武装,在梁山大军面前如同土鸡瓦狗,打起来绝对不会出现任何差池,宿太尉何妨亲临曾头市,胜利之时便是宿太尉指挥有方云云,愣是把宿元景给忽悠到了前线。

遇宿重重喜嘛,这是九天玄女送给宋江的偈言中的第一句,只有打赢了才是喜,若是打输了喜从何来?

宋江相信玄女娘娘绝对不会欺骗自己,带着宿太尉去打仗才是最保险的。不仅能够轻松获胜,而且还能让宿太尉在皇帝面前为自己美言,正是一举多得之事,何乐而不为?

大军一到曾头市,他就把六万大军分成四个部分,针对曾头市东南西北四座大营,将其包围起来。

既然打,就要斩草除根,围起来不放过一个活人。在东西北三个方向上,有三名五虎上将各率兵马一万实施包围。

东面有豹子头林冲率领急先锋索超和没遮拦穆弘两员骠骑将军以及十名梁山首领;西面有双枪将董平率领青面兽杨志、没羽箭张清两员骠骑将军以及十名梁山首领;北面是霹雳火秦明率领小李广花荣、九纹龙史进两位骠骑将军以及十名梁山首领。

此时梁山的八骠骑只聚齐了七员。除了上述六员骠骑将军和没有及时赶来的朱仝之外,尚有金枪将徐宁没有入伙,徐宁在宋夏之战之后就一直跟在童贯身边,宋江派鲁智深去找过徐宁,但是鲁大师没能说动徐宁。

徐宁是钻山鼠徐庆的后代,根正苗红,就连白胜都没法让他生出叛离大宋的心思,何况是宋江?另一时空里若非他的表弟汤隆出卖,徐宁也是不会入伙梁山泊的。

只说宋江派了三名五虎上将分别带领六员骠骑将军把住了东西北三个方向,自己和晁盖以及公孙胜陪着宿太尉,率领大刀关胜、双鞭呼延灼两员五虎将,和其余梁山首领一并统率三万大军攻打曾头市的南大营。

围住三面,强攻剩下的一面,宋江觉得自己的安排没有任何问题,虽然军师吴用并没有跟在身边,此时梁山上的智多星吴用尾随卢俊义去策划卢俊义的老婆红杏出墙去了,未及召回。

梁山的三万大军在曾头市南大营外扎住了阵脚,晁盖、宋江就一左一右护在宿太尉的左右,策马驰出军阵,来到阵列之前。旗手急忙跟随,一面写有替天行道四个大字的大旗迎风飘扬。

在梁山军队列阵的同时,曾头市也出来了两千人马,在辕门外一字排开,随即只听见大营中响起战鼓声声,梁山军队列阵尚未完毕,曾头市的人马已经列出了一个一字长蛇阵,其动作之迅速,步伐之整齐,阵型之标准,竟还在梁山军队之上。

看着盔明甲亮的曾头市士兵,宿太尉的脸色就有些不好看,虽然不会武功,且是行军布阵的外行,但是外行也能看出对方的气势来,转头看向宋江道:“看来曾头市早有准备啊,怎么样?这场仗好打不?”

看见曾头市的军容如此强盛,宋江心里也在打突,但是表面上却不能堕了己方的士气,就笑着回道:“这些都是表面上的功夫,真打起来谁管他整齐不整齐,乱战之中,活着的赢,死了的输,宿太尉尽可大放宽心,这几千人马还不够咱们三万大军塞牙缝的。”

曾头市的阵列前面将领不多,只有三骑战将,队列布成,战鼓即歇,三骑战将左边的那个跃马前出,来到两军阵列的中间,手中一杆钢枪往宿太尉这边一指,朗声道:“何方毛贼沐猴而冠,胆敢来我曾头市撒野?速速报上名来,爷爷钢枪之下不死无名之鬼!”

宋江道:“我乃梁山好汉宋公明是也,我和我的弟兄们本是聚义梁山、替天行道,如今已受朝廷招安,位属官军序列,你曾头市拒缴军粮,触犯朝廷律法,藐视大宋皇权,今天我梁山军就为大宋来除了你曾头市这个祸害!来将通名!”

阵间那头戴金盔的战将哈哈一笑,轻蔑道:“官军?就你们这些散兵游勇也配成为官军?难怪宋国与人交战十战九输,闹了半天,宋国的官军都是你们这样的腌臜货!都给爷爷听清楚了,爷爷我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姓曾名涂,待会儿你们去阎王爷那里告状时可别说错了!哈哈”

第887章 求死的李逵

古时战争,除了偷袭战之外,在绝大多数场合下,都讲究兵对兵,将对将的打法。

通常来说,将对将的战斗要优先于兵对兵,将与将之间的战斗,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鼓舞士气,若是能斩敌将于马下,则己方士兵的士气便会暴增,从而视对方士兵如草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