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教大隋 第41章

作者:叹伶仃

战还是逃?

一个艰难的抉择摆在了他的面前,战是一对三,虽然那个只有豆丁大的娃娃可以忽略不计,但秦风那神鬼莫测的手段却颇为让他忌惮。

逃,同样算不上什么好的选择,这里是荒郊野岭,别说城,连个村子都没有,找人救援是不可能的事。而且对方有骡车,虽说速度不快,但两条腿无论如何都跑不过四条腿,这里又是平原地带,连个能藏身的地方都没有。

心中一横,那男子径直朝秦风冲来,大声嘶吼道:“秦风,你今天死定了!”

“朗叔!”

秦风想故技重施,可那男子明显有了准备,早早闭上了眼睛,就这么不管不顾地向着秦风所在的方向狂冲而来,手中长刀乱舞,在手电筒的映照之下散发出森冷的寒芒。

秦风连忙拿起一旁的狙击枪,可说实话,虽然在仓库中练过不少次,但这东西近距离就和烧火棍没有任何的区别,至少对于秦风来说,没有区别。

因为他没有能够冷静到面对十步外狂冲而来的敌人时还可以冷静的进行瞄准,打开保险,扣动扳机这一系列的操作。

该死,快一点,再快一点!

秦风的心中在怒吼,可他的双手却在颤抖,平日里练习过无数次的动作在此刻无比笨拙,而那挥舞着长刀的男子已经来到了近前。

要死了吗?

秦风有些恨,如果自己不装逼,不带什么狙击枪,只带一把小手枪的话,此刻那张牙舞爪的敌人是不是已经成为了筛子?

“啊啊啊!”

就在秦风胡思乱想之际,一连串大吼突然响起。

魏徵浑身颤抖着,口中发出着毫无意义的音节,竟然从马车上一跃而下,手中举着秦风给他的电棍,双眼紧闭,但就这么无所畏惧的冲了上去。

秦朗惊呆了,因为这两个男子是从左右两边分别靠近马车的,距离虽然不算远,但也不近,他在斩杀一人之后想要回去需要不少的时间。可看着向敌人冲过去的魏徵和有些手足无措的秦风,他的双目顿时瞪得通红,双脚重重一踏地面,壮硕的身躯瞬间腾空而起,在车辕上略微一借力之后,仿佛一只翱翔在九天之上的雄鹰,恶狠狠地朝那男子狂扑而去。

长刀上还有殷红的血迹滴落,秦朗猛地一甩,锋利的刀刃就向那男子斩去。

我还不如自己的弟子,我还不如一个十岁的娃娃?

秦风勃然大怒,眼睛通红的他举起狙击枪,也不去管什么保险、扳机,就像拿着一杆烧火棍一般,狠狠向那男子砸去。

“滋滋滋!”

“噹!”

“去死!”

电流声,金属碰撞声,怒吼声交织在一起,响彻这片无名荒野。

魏徵身材矮小,他成功躲过了那胡乱挥舞的长刀,然后用秦风教授的办法,在电棍撞上敌人身躯的那一刻,用尽全力打开了开关。

蓝色的电弧在那男子的身上乱窜,本来一气呵成的动作顿时停了下来,身体不断痉挛、抽搐,而秦风的狙击枪和男子的长刀重重砸在一起。

最后赶来的秦朗长刀凌空斩过,又一颗人头腾空而起,滚烫的鲜血从断口处喷涌而出,淋了三人一头一脸。

“噗通。”

尸体倒地的声音有些沉闷,魏徵看着呆呆地看着眼前的一幕,身上都是黏稠的鲜血,浓重的血腥味无时无刻不往鼻子里钻。

“呕!”

魏徵趴在地上狂吐着,秦风的脸色也不好看,但有当初魏军的事打底,他终究没有吐出来。

强忍着喉咙的翻涌,秦风前去看了看那两具尸体,都是一刀斩首,断口整齐无比,这让秦风对秦朗的实力又有了新的认识。

要知道砍头可不光是力气活,如果技巧不够,没能找准地方的话,刀很容易被脊椎卡住,能够一刀斩首的,武力必定不差,这种人就算在军中也是凤毛麟角。

唯一可惜的是,尸体上没有任何能够证明身份的东西,长刀的铭文也已经被毁去,想来出发之前他们就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

等了片刻,在确定附近没有别的敌人后,秦风捏着鼻子道:“此地不宜久留,一起动手,把这两具尸体弄到山里去。”

这年头山间的野兽可不少,两具尸体对它们来说可能就是一顿宵夜,任何的痕迹都不会留下。

第三十八章毁尸灭迹

秦朗牵回两匹骏马,喜滋滋地对脸色苍白的秦风道:“少爷,找到两匹好马,应该是那两人带来的。”

好马?

借着朦胧的月色,秦风果然看到秦朗牵着两匹高头大马,一黑一白,浑身上下没有一根杂毛。个头和秦风差不多,体态修长,流线型的肌肉看起来十分漂亮。

这年头,好马就相当于后世的一辆好车,骑出去倍儿有面子,不像秦家的骡车,驶出去只有丢人现眼的份。

秦朗一看就是一个爱马之人,为秦风介绍道:“少爷,正儿八经的西域骏马,千金难求,这马要是放在大兴城中售卖,少说也得五百两银子一匹,最重要的是,它们还都在壮年,带回去能用好多年呢。”

对于秦朗的判断,秦风深信不疑,可就这么大咧咧的把马牵回去...看见一旁的魏徵若有所思,便开口道:“玄成,你可是想到了什么?”

魏徵开口道:“恩师,除非他们是真正的胡商,否则的话,这马上定然有印记,虽说派他们来的人应该能猜到是我们动的手,但弟子以为,还是不要留下证据的好。”

赞赏的看了自己弟子一眼,秦风心中暗暗点头,看不出来啊,历史上大名鼎鼎的魏徵竟然还有抢劫的天赋,不错。

“玄成说的没错。”秦风点头道:“朗叔,两匹马而已,秦家庄如今正是危急存亡之秋,小心谨慎些没大错。”

秦朗点点头,显然他能分得清轻重,虽说一开始没有想到,但听过魏徵的分析之后也没有再坚持,而是默默将两匹马系在了骡车的后面。

一片漆黑的深夜之中,一辆破旧不堪的骡车缓缓来到一座无名荒山的山脚下,配合秦朗、魏徵两人将尸体弄下马车,气喘吁吁道:“朗叔,你这砍人脑袋的习惯在哪学的?弄得血肉模糊的,还得费劲收拾。”

秦朗不好意思的笑笑,开口道:“习惯了,军中以首级记功,某当年嫌把人杀了再剁脑袋麻烦,便苦练这斩首的技巧,嘿嘿。”

得,你还能嫌自己的家丁太牛逼不成?

秦风无奈地摇摇头,然后对魏徵道:“今晚让你跟来已经是破例,下面的事你无需跟着,就留在山下看马车。”

终究是个孩子,秦风可不想这位大才因为这件事留下什么阴影,这年头可没地儿寻心理医生来给他辅导。

说实话,秦风自己心里都恐惧的不行,魏军虽然是他下令杀的,可终究没看到那血肉模糊的场景,可今天两颗人头在天上飘让他看了个清清楚楚,他两世为人尚且如此,更何况魏徵这个小豆丁?

魏徵没说话,可小短腿却没停,上前揪住一具尸体的衣衫就想往山上拖。

眼睛掠过那整齐断裂开来的脖颈时,瞳孔明显一缩,但脸上的倔强却没有消退半分。

秦风咧咧嘴,好嘛,原来害怕的就我一个?

不过这样也好,人变成尸体以后可会沉重不少,秦朗一个人抬具尸体不成问题,可秦风想要把另外一具弄上去可不是件简单的事,有魏徵帮忙,总算能轻省一些。

秦朗抗着一具尸体在前,手中还拎着两颗人头,随着他的动作,那两颗人头轻轻晃动,相撞,发出的声音在深夜里格外渗人。

秦风和魏徵两人拖着另一具尸体在外,耳边响起各种野兽的嘶吼,双腿都有些发软。

“少爷,听说这山里有狼群,还有大虫,咱们就丢在这?”

秦朗满不在乎的把尸体放下,然后回身询问,至于他口中的大虫,就是老虎,吃人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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