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年代:从国营饭店开始 第215章

作者:笋丁豆腐包

  像是马成功那样的人,却可以过得很滋润。

  苏清风突然有点不是滋味。

  他突然很希望,村里的养猪厂能够办成功。

  而不是仅仅只为了,给老爹找个正经营生。

  来时的路上,花婶这些婶子,还绷紧精神,生怕自己晕车呕吐,不过回去的路上,也不知道是不是太累的缘故,在这么颠簸的路上,居然没有人晕车,反而都低下头,一个个打起瞌睡来。

  等到苏家村的时候,还是车外面,许多小孩的惊呼声,把车内的人吵醒了。

  只不过还不待老支书板起来,把这些孩子给支开,这些小孩围拢了一会儿,就四散跑开去,跑到更稀罕的大货车那里去。

  大货车的后面,有一只躁动的母猪,以及几只四处逃窜的小猪。

  可以说,除了杀猪的时候,大家伙都没有一次性见过那么多的猪。

  瞬间,看着这些猪,村里的皮猴,一个个的,不管男孩女孩,都像是开了狂欢会一样,围着母猪打转,一个个,仿佛在看西洋景。

  苏清风一想到这个描述,再看看货车司机略有些惊疑不定的神情,莫名有种好笑的感觉。

  下车的时候,苏清风甚至还听到有些不着调的二流子在那感慨,“乖乖,这大母猪可真白啊……感觉比乔寡妇的皮肉还要白……”

  苏清风虽然对乔荷没啥感觉,甚至印象还不大好,但是听到这话,还是有一种忍不住想笑的感觉。

  正巧乔荷今天也跑出来看热闹,偏偏就站在说话的二流子不远处,她听到这话,脸色顿时铁青,想要说什么,但是和这种人计较,最后只会拉低自己的档次。

  没办法,只能转过头,当作没听见。

  苏清风也随着人流,眼睁睁看着村里的汉子,卸下这大货车上的白皮猪。

  白皮猪早在1900年的时候,就引入国内,因为生长速度快,长膘容易,所以很容易就取代了黑色的跑山猪。

  只不过后世随着经济水平提高,一部分已经开始对猪肉挑剔,不喜欢普通的白皮猪,转而开始专门购买黑猪肉。

  但是放在这个年代嘛……

  甭管是白皮猪还是黑色跑山猪,只要能长肉,那就是好猪!

  那边,花婶已经带着一大帮子人开始吹嘘起在省城的见闻。

  那可是省城啊!

  村里有多少人,一辈子县里都没去过,顶多去过镇上,就这……数目还是屈指可数的。

  而另一边,程默母子从车上缓缓下来。

  程默他娘,也就是吴丽娟,刚开始下车的时候,神情还有些瑟缩,只是她看了看四周。

  周围是和省城完全不一样的风光。

  没有筒子楼,没有供销社,也没有家属院,只有碧蓝的天,绿油油的麦田,一阵风过,那麦田就像是海浪一样,被一双无形的大手分拨开来,柔软的好似海底的水草。

  空气中盈满了清晰的山林自然气息。

  但是同样……这里也有散发着异味的茅厕,以及……黄泥坯子的房子。

  看着周围,富有乡土人情的一切,以及面色黝黑的村民,吴美娟的背,一点一点挺直。

  她眼神中,露出一丁点的嫌弃,随后就凑到程默身边,小声道:“儿子,你在这里可是技术员,到时候跟大队干部谈的时候,可得把价格说高点。”

  程默听到这话,当即就把眉头皱起来了,他看向吴美娟,因为生气,脸色都微微泛红:

  “娘!你把我当什么人了!要是没有清风哥,我这时候还不知道在哪呢?我怎么好意思说这话?”

  在程家人面前,像是软包子一样,任人揉捏的吴美娟,此刻却露出了强硬的一面,“娘都是为了你好!娘难道还能害了你不成!你爹走了,现在就剩下你了,要是连你也听娘的话了,娘还不如……”

  面对吴美娟软硬兼施的一面,程默却已经习惯了,压根就不吃这一套,他冷哼一声,“不如怎么样?不如跟我爹走吗?”

  程默像是没有看到吴美娟大变的脸色,继续道,“你要是真为我好,那当初就应该拦着程家那些人,把工作岗位给夺回来,不然咱们也不至于下乡。这后果都是您作出来的,没道理现在还要让别人为您做的事情负责。条件不好?忍忍不就行了?”

  “别人都行的事情,凭啥您就不行?人家村子里,好不容易搞出一个养猪厂,偏您又要捣乱,趁着人家还没有养成的时候,狮子大开口……有您这么做人的吗?这不瞎捣乱?”

  这死孩子!

  自己说一句话,他有七八句可以顶撞自己!

  真是大了,儿不由娘了!

  关键是还数落起自己来了,吴美娟一时之间,气得不行,但又想不到话反驳。

  正好这时候,老支书背着手,叼着他的宝贝烟杆子过来了,看见程默,小伙子眼神清澈明亮,有一种虎头虎脑的莽劲,一看就是个好后生。

  想到这个,老支书就在心中默默点头,笑着道,“程同志啊,关于你在村子里当技术员的待遇问题,我们已经商量过了……”

  话还没说完,吴美娟突然站了出来,死死掐了程默一把,趁他吃痛没有开口,急急忙忙道:

  “老支书,你也知道,我们是省城肉联厂出来的,不是一般镇上的那种小厂子可以相比的,所以这待遇问题,你们可不能欺负我儿子年纪小,忽悠他。”

  “要我说,首先得在村子里有一间院子,不能是那种黄泥坯子房,那种震一震,灰尘就簌簌掉下来,多埋汰人……”

  “还有,关于乡下的工分,你们也不能欺负人……”

第227章 婚前焦虑症

  吴美娟一张嘴,嘚啵嘚啵的,一通话说下来,只顾着自己舒服了,但是却没有看到,老支书和程默的脸色,都逐渐黑沉下来。

  等到她反应过来的时候,老支书的脸上已经没有了笑容。

  是,乡下条件是艰难困苦,是比不得城里,人家小程也的确是技术员,是村子里的宝贝疙瘩,应该好好对待。

  但是有的时候,别人主动给,和你自己主动要,那感觉,完全不一样。

  特别是吴美娟的这副嘴脸。

  在肉联厂,面对那里的领导和程家人,都是一副唯唯诺诺的样子,但是到了乡下,面对村里人,虽然她隐藏了情绪,但是以老支书的道行,还是一眼就看出,吴美娟眼底的轻视和鄙夷。

  这就是城里人,从大省会过来的优越感吗?

  老支书对于吴美娟的感官一下子就不好了。

  反倒是程默,他听到自己老娘这一通话,都懵了。

  是以一时半会,他都忘记阻拦,等看到老支书的脸色后,他心底咯噔一声,也顾不上儿子老娘的身份了,一把抓住老娘的手,朝老支书歉意地点点头,就把吴美娟拉到一边去。

  等离人群有了一定的距离,程默确定他们听不到自己这边的谈话后,程默才气急,“妈!你这又是干啥?刚刚在车上的时候,我们不是都已经说好待遇了吗?你现在你再说这些,有什么用?!不是平白招人嫌弃吗?”

  吴美娟见儿子为了旁人,这么急赤白脸地跟自己说话,心底也不好受。

  想到在肉联厂家属院的时候,儿子就多次跟自己对着干,吴美娟有一种白养了一个儿子的感觉。

  可程默却不说话,本来就是血气方刚的少年人,他又不是什么温吞的性子,见老娘倔着脾气,不说话,他烦躁了地挠了挠头发,直接开口了:

  “得!您也不说话,那就让我来说。我也不是小孩子了,现在也能赚钱,以后赚的工分,年底分钱了我上交一半,您爱干嘛干嘛,不管您是给程家那些打秋风的人,还是把钱往哪里打水漂,我都不管,您开心就好。横竖我也饿不死。”

  “还有,关于村子里给的待遇,我觉得已经够好了,一座三进红砖房,还有每天满工分的待遇,年底还能够分红。平时的工作就是坐办公室,才隔段时间就去看看几只猪的情况。”

  “这工作可比地里上工清闲多了。我已经想好了,到时候一边工作,一边还能自己学习。您是不知道,黎局长家的儿子,也在苏家村,还是小学老师,到时候我有不懂的地方,都可以请教他。”

  黎局长!

  这名头不可谓不大。

  公安嘛,老百姓都是心存敬畏的。

  听到这句话,吴美娟微微怔愣了一下,随后两只眼睛就睁大,俨然没有想到,黎景居然也会出现在乡下。

  以黎家的手段,难道还不能给黎景找一个工作岗位吗?

  吴美娟有点迷糊了。

  这些大领导……都在想什么啊!

  吴美娟因为这话,呆愣在原地。

  程默也不知道老娘有没有听进去,不过他也不管了。

  跟老娘单方面地交代完毕以后,他就来到老支书面前,先是有点歉意,“支书,对不住,我娘她、她有时候脑袋转不过弯来,不然我也不会被赶出来下乡……”

  老支书原本还有点生气,结果现在听到程默说出这话来,嘴角不由得抽了抽。

  这娃说话……不知道该说是委婉,还是说太直率。

  就比如说……

  老娘脑子转不过弯来,这不就是明摆着说老娘傻不楞登的吗?

  但是要说他不委婉吧,人家确实没有明说……

  老支书一时之间,都不知道该气还是该笑。

  很快,他又听到程默的声音,“您放心就好,这待遇水准,就按照咱们之前说好的,不变就好,我已经很满足了。对了,村子批下来的红砖房子在哪?我想打点家具,该去哪里打?”

  程默做事说话,干脆利落,比起吴美娟来,简直好的太多。

  老支书也知道肉联厂发生的事情,知道这娃是被老娘拖累了,吴美娟就是一个糊涂鬼,还没一个十五岁的男孩聪明。

  想到这里,老支书更加嫌弃站在一边,看起来呆愣的吴美娟了。

  ……

  另一边。

  苏清风一行人,一天之内赶到省城,匆匆吃了顿饭,此时回到家的时候,天色都已经擦黑了。

  这还是红岗镇离省城不远的原因。

  要是放在其它几个镇子或者其他县,只怕一天的时间,根本就来不及这么来来回回赶趟。

  苏清风回到家的时候,大姐因为快要结婚的原因,这段时间特地请了假,待在家里,好好绣嫁衣。

  说起来,老苏家的喜事,都赶着一块来了。

  大姐的喜事,就在这么几天。

  苏清风回去的时候,就看到锅灶都是热的,里面闷着饭菜,而苏映春则是待在房间里,绣着自己的嫁衣。

  有什么事情,是比奔波了一天以后,回到家,能看到热饭热菜还要高兴的事情?

  苏清风趁人没来,偷了根腌黄瓜,塞到嘴里,嘎吱嘎吱,声音清脆无比。

  腌菜是老太太的得意手艺,这腌黄瓜,不像是一般人家,加了老多盐,齁的不行,吃一段黄瓜,就能就着喝一碗粥。

  小老太太的黄瓜,咸味刚刚好,因为浸泡的时间不算很长,所以吃起来还保留着一种鲜嫩水灵的口感。

  夏天一碗温热的大碴子粥,再配上这样的腌菜,唏哩呼噜地吃下去,不仅肚子饱了,人也舒坦了。

  苏清风冲苏映春比了个拇指,笑着道,“姐,你这手艺可真是越来越好了!”

  苏映春心底高兴,面上却不好意思,“你一个饭店大厨,还跟我说这话。我都不好意思听。”

  “这有啥不好意思的?我姐本来就是心灵手巧,不仅长得漂亮,还会许多东西,绣花、做菜,那都不在话下!”

  苏映春看向苏清风,见这小子依旧是一副面容白皙俊秀的样子,她忍不住幽幽开口:

  “你这张嘴哟,难怪能骗小姑娘。”

  要不是苏清风是他弟,她估计也会被骗走。

  苏清风哈哈一笑,“姐,你可别冤枉人啊。我也快要有媳妇了。”

  苏映春顺着苏清风的思路,一秃噜嘴,话就说出来了,“那我也是快结婚的人了。”

  话刚说出口,苏映春的脸颊就爆红。

  她居然还真跟这倒霉弟弟学说嘴了,把这种话都讲出来了!

  话音刚落下,别说是屋子里的苏清风,就连屋外也传来一阵爆笑声。

  苏清风探出头去,就看到是老太太一群人回来了。

  老爷子之前不在家,苏清风还有些疑惑他跑哪去了,按理来说,这也不是上工的点。

  直到现在,看见跟在老太太身边,扶着老妻的苏正国,苏清风莫名感觉又被喂了一口狗粮。

  一家人都往老宅里走来,闹哄哄的,但是却没有那种,让人觉得脑瓜子疼的感觉。

  正巧这时候,大嫂向红英也出来了,臂弯里还抱着一个娃。

  这娃就是今年一月份,在医院生下的孩子,算是家里的第一个重孙辈,也是苏跃华的第一个孩子。

  苏跃华跟着老爹回来,看见自己的儿子,完全就是一副傻爹的模样。

  大步走上前,伸手就把孩子抱在怀里,嘴里一口一个“胖瓜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