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岳父是李世民 第996章

作者:张围

  马周喝着茶水,目光看着眼前的人,如果岑文本真的在为骊山说话,他是看得出来的。

  “老夫没有为骊山开脱,张阳说过,愿意和朝中共同经营车站,不论是治理还是管制,都离不开朝中的支持,我等虽觊觎铁路也不能谋夺他人家业吧?”

  岑文本的话语顿了顿,他继续道:“给我们的路有两条,第一条朝中花重金买下骊山的铁路的制造技术,开价六千万万贯,这还不算是火车的价钱。”

  闻言,中书省众人纷纷商议了起来。

  岑文本接着道:“朝中的窘境大家都明白,一旦拿出去这么多的银钱,朝中各项开支不说,许多事宜都将被搁置,我们只能选另外一条路,与骊山共同经营。”

  马周再问道:“如何共同经营。”

  岑文本叹道:“说起来也简单,骊山会将铁路相关的项目分成数块,由朝中来承包,首当其冲的就是治安,可以由朝中兵马来管理铁路沿线的人群走动,让车站各处保持安全。”

  “其次便是经营,骊山可以将几个车站的经营权让出来,每个车站开价一年十万贯。”

  “再者是运输,不论是运输兵力,粮草或者是马匹,都可以拿出空间专门供给朝中,目前只有这些,诸位以为如何?”

  众人又是一阵议论。

  骊山又拿出了一个新奇的方略,这个方略便是承包。

  岑文本接着道:“三省六部皆可以参与,各部拿出自己的方略,递交骊山,而骊山会根据各部的方略好坏来选择,当然了承包下来的成本也都是朝堂的,不论谁先将车站拿下来,能给朝中带来的利益将是巨大的。”

  说罢,他看向马周,解释道:“这就是骊山往后十年与朝中的关系,御史觉得如何?”

  马周笑道:“这骊山也不用再出本钱,坐拥铁路就可以源源不断地吸收财富,好手段,不愧是我大唐最年轻的县侯,佩服佩服!”

  这声佩服的语气不是太好,众人神色严峻。

  朝野上下,也纷纷为了铁路开始合计,各部已有人开始谋划了。

  朝中买不起铁路,骊山的开价实在是太高了。

  这关中也只有骊山这样的地方有这等财力来建设铁路。

  先前还有人痛骂骊山公然与朝中分赃,现在这些声音都被铁路经营之权给盖下去了。

  坊间的议论一浪更比一浪高。

  现在的骊山是关中最富有的人家,据说这位县侯将骊山挖空了,才能藏得下他的银钱。

  仙人的家就在钱山之上。

  现在已没有人再去讨论世家了,世家已成史书上的一笔记录。

  现在人们讨论的是骊山。

  县侯常说财富来自学识,骊山的财富都是从学识中来的。

  想要财富,就要去学骊山的学识。

  贞观十七年的十一月,这天晋王李治举行了及冠典礼,当即陛下赐字为善。

  李世民将曲江池旧址的一处苑囿送给了李治,这里是汉时上林苑宜春宫的旧址。

  李治不喜欢宜春这个名字,身为骊山弟子,他将其改名为学术苑,从此这里就是晋王府邸了。

  宫里的工匠们刚将这里建设好,李治与狄仁杰走在这处新家。

  公孙小娘很开心,身为婢子,除了晋王,她已经成了这里地位最高的人,是这里的仆役与婢女的头。

  而且她有了自己的房间,这样也就不用像当初住在崇德坊的那样,因为自己的一些小举动打扰到晋王殿下看书。

  纪王李慎也在这里,他很羡慕这位皇兄,而且皇兄也在这里给他安排了住处。

  公孙小娘子抱着一个盒子而来,“晋王殿下,这是骊山县侯与汝南公主送来的贺礼。”

  “哦?”李治欣喜地接过盒子,打开盒子的盖,入眼的是一个琉璃瓶,淡青色的琉璃瓶中装着墨水。

  他又拿起一支精致的小铁杆子。

  狄仁杰看着此物,心头大动,光是从此物的光泽上来看该是用精钢打造的,而且还有镶嵌着金边。

  它呈圆柱体,两头平整,拿在手中的手感很温润。

  李治眼神好奇,觉得姐夫送了此物定是内有乾坤,看到尾端有很细微的沟壑,便用力一拉。

  “原来是个盖子。”

  揭开盖子之后,内部尖锐,在被打磨光滑的尖端反射着光。

  公孙小娘注意到了盒子中有张字条,她打开字条递上,“晋王殿下,这里还有字条。”

  李治接过字条看着。

  “稚奴,你终于及冠了,这是骊山集制造工艺最高水平铸造而成的钢笔。”

  “此物名叫骊山钢笔,切莫被改了名字,你父皇都不行。”

  ……

  看着书信,李治突然笑了,他看着纸张放声笑着,纸张有两面,后方就写着这个钢笔的用法。

  李治按照图解拆开钢笔,内部有一个用牛筋制成的气囊,按压之后将墨水吸入其中,再重新将钢笔装好,拧紧。

  命公孙小娘拿了一张纸,李治用以前在骊山拿炭笔的姿势,握着钢笔。

  心神一动,想起来是不是姐夫早就想要造这样的钢笔。

  他会意一笑,便开始书写,行书的笔迹很好看,铜制的笔迹划过了纸张,一个个漂亮字便出现在了纸张上。

  仔细看着,狄仁杰看过晋王拆解钢笔的步骤,也明白了这个钢笔出墨的原理。

  李治尝试着写了很多字,写出来的字工整又漂亮,而且笔迹很细,如此一来也不用频繁沾墨。

  狄仁杰咽下一口唾沫,他太羡慕了,从未见过如此漂亮的笔,即便是在书写的时候,这钢笔还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李治满意地收起钢笔,盖上了盖子,重新拿起皇姐与姐夫的书信看着,他笑道:“信中说此钢笔骊山一共有十支,送给本王之后只有九支了。”

  狄仁杰惊叹道:“此物精妙,处处显着尊贵之气,价值连城。”

  公孙小娘又快步来报,“殿下,陛下与皇后,还有长乐公主与太子殿下来了。”

  李治连忙起身行礼。

  李世民注意到了李治手中的钢笔,抚须道:“此物便是骊山相赠的?”

  李治双手递上,“回父皇,姐夫说这是骊山的最高工艺。”

  拿过钢笔,李世民端详着,经过儿子的诉说,点头道:“嗯,甚好,笔触流畅,而且不像用毛笔需要抬着手肘,此物当真只有十支。”

  见父皇看向皇姐,李治解释道:“姐夫就铸造了十支。”

  李丽质解释道:“父皇,女儿也有一支,在骊山的孩子,包括皇姐的两位弟子,都有钢笔,而且每一支的样式都不同。”

  她从袖口拿出自己的钢笔。

  长孙皇后接过仔细看着,“嗯,果然与稚奴的雕纹不同,丽质的钢笔上雕纹是鎏金的孔雀。”

  “稚奴的钢笔雕纹乃是一只虎,银白色的虎身夹着金线,寓意很是不错。”

  李世民抚须想着,包括眼前这支钢笔,算上骊山的弟子,好像没有朕的那份了。

  心中难免有些失落,可这也是孩子的东西。

  李世民有些不舍地将钢笔还到他手中,“收好了,此物意义非凡。”

  长孙皇后轻笑道:“他能够造出此物,想必还能造出更多,看雕纹的工艺,多半是欧阳询老先生的手笔。”

  “姐夫与皇姐说过,等弟子们都长大了,便会将钢笔赠予。”

  李世民心有羡慕也不愿意多说,只是心头有些酸,低声道:“朕的那些上好笔墨,怕是都不如他的钢笔精巧。”

第九百三十五章 晋王的游历计划

  李丽质回道:“父皇,钢笔精巧,但却不如毛笔源远流长。”

  李世民摇头一叹,知道女儿这是在安慰。

  一家人来到府邸的正堂入座,李世民神色严肃了几分,言道:“本该为你寻一门亲事的,不过骊山弟子有规矩,年满二十才能成婚。”

  又看了看身侧的李丽质,又叹道:“你皇姐至今还未出嫁,就不想着你的婚事了。”

  李治长出一口气,此刻很想大哭行礼,谢父皇放过。

  “你说说吧,之后有什么打算?”

  “儿臣想要出去游历两年。”

  李世民抬眼看了看这新建好的房子,还有这漂亮的庭院,明明这里的一切都这么好,双手在膝盖上一放,问道:“去何处游历?”

  “孩儿先去河西走廊,再去江南东道,听闻骊山想要在江南东道的海边建设,儿臣也想去看看,顺路可途经终南山,过邙山,翻越秦岭。”

  “嗯。”李世民点头又看了眼狄仁杰。

  见状,正值十四岁的狄仁杰连忙行礼,“小子愿一路跟随晋王。”

  李世民这才点头,“打算何时动身。”

  “过几日,去见过姐夫与皇姐之后,便动身。”

  看李治满脸的朝气,李世民重重点头,感叹孩子像是一夜之间就长大了,便点头道:“很好,等你回来了,朕要好好考你。”

  “谢父皇。”

  ……

  过了晌午,狄仁杰这才回到了许侍郎的家中。

  许敬宗近来喜午睡,一睡就睡到黄昏天。

  狄仁杰先将他唤醒,说着今天在晋王的学术苑的见闻。

  “钢笔?你很喜欢吗?”

  狄仁杰皱眉道:“可我不是骊山弟子。”

  许敬宗低声道:“君子不能被外物所累,你该有更大的志向。”

  “我要跟着晋王殿下去游历了。”

  “很好。”

  许敬宗颔首点头,“你也去见见骊山县侯,关中越是富足,那骊山便越发地光芒万丈。”

  狄仁杰心里清楚,对老许来说骊山就是光芒万丈的,关于骊山县侯的一切选择都是绝对正确的。

  他拿出一册奏章递来。

  狄仁杰好奇接在手里,“这是什么?”

  “你爹要回来了,明年一月来长安城,任职户部尚书。”

  许敬宗接着道:“若安排得当,他还要制定赋税之策,朝中很看重他的能力。”

  狄仁杰翻看着这份奏章,“确实想念父亲了。”

  许敬宗半躺着背对着他,“如果动身早,你还能在河西走廊见到你爹爹,走的时候不用道别了,游历之后再来长安,就是科举了。”

  狄仁杰忽又道:“昨夜,小子在许侍郎房中发现了几块银饼。”

  好好的告别气氛被打破,许敬宗赶忙起身捂住他的嘴,目光看向屋内的凶悍婆娘,她似乎没有听到。

  狄仁杰扒开许敬宗的手小声道:“要是许侍郎分出一块给小子做盘缠的话,这件事或许很快就会忘记。”

  “好。”许敬宗咬牙道:“老夫答应你了。”

  狄仁杰又是咧嘴一笑。

  十一月的关中寒风吹个不停,狄仁杰和李治俩人策马走在官道上,身后跟着三五个侍卫,公孙小娘也策马跟在后方。

  骊山的车站很忙碌,来往行人不断。

  李治命人去传消息。

  先来告别的是李泰。

  “皇兄,弟弟要去游历了。”

  李泰递给他几颗茶叶蛋,“带着吧,可以在路上吃。”

  “谢皇兄。”

  “够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