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我最白
“那我试试吧。”
林熙不太确定那些歌手出书会不会有人买账,毕竟以前没人这么玩过,倒是那些顶级企业家出自传什么的有不少人买账,“不过明星没有那么多功夫写书啊,文笔参差不齐也是个问题,毕竟写书一般还得是专业作家……”
“思路再打开。”
林知白道:“我会安排一些作家,跟明星接触,明星口述不就行了,文笔润色交给专业作家。”
“你鬼主意倒是挺多的,就是不知道有没有用。”
“有用的,肯定有用。”
虽然用处不如那个软件,但前世的明星出书,一直都有不错的市场。
这个世界的明星脸皮还是不够厚,亲自在书里爆一些料,不比网络八卦有趣?
再说明星也需要出书给自己镀镀金嘛。
这是双赢,林知白觉得推进这种事情的阻力应该不大。
尤其是姐姐出面。
她现在管着不少明星呢。
“另外老爸有熟悉的大牌电视演员,电影演员,甚至曲爹什么的,也可以出面咨询一下,让他们考虑出书嘛,神话出版社给出版费的。”
林知白现在就想让神话出版社业绩提上来。
蚊子再小也是肉。
况且这一块市场太空白。
明星出书的销量收益应该比蚊子肉大很多?
……
听书软件以及明星出书的计划,都需要时间。
林知白现在最缺的就是时间,所以他在这些项目落成前,也要多做一些个人的准备。
四月十号。
神话出版社对外宣布,正式与不夜侯签约!
这个消息一出,立刻在圈内引发动荡!
“不夜侯去了神话出版社?”
“之前不是在纳森出版社吗?”
“那么多出版社想挖不夜侯都失败了,神话是怎么做到的?”
“听说神话社长换人了。”
“事情跟这个社长有关系?”
“据说是神话出版社的新社长亲自给鲲鹏代表打了个电话,然后这事儿就成了。”
“真的假的?”
“神话出版社的新社长是谁啊,这么大面子?”
“神话集团董事长最小的孙子,林知白。”
“林知白?”
“神话集团最小的孙子?”
这是林知白第一次广泛性的出名。
整个出版界都知道了有这么一号人物存在。
而林知白头上最大的光环,莫过于神话集团董事长林昭穆最小的孙子。
……
与此同时。
神话出版社也对外放出消息,不夜侯新书《恶意》即将出版,这部林知白早就写好了,但一直没有发布,不过市场期待很高!
因为现在的不夜侯太大牌了。
连续三部电视剧的收视率大爆。
虽然大爆的是电视剧,但这种热度是可以间接辐射到圈的。
而神话出版社是林知白担任社长,所以某人大手一挥,直接给自己安排了最高等级的宣传资源各种造势。
刚好神话出版社有自己的宣传渠道。
于是相关新闻开始各种轰炸读者圈。
“这是一部推理……看完这本……整个神话出版社都震惊了……”
新闻很标题党。
林知白用上了前世的uc“震惊体”。
效果当然拔群,粉丝的期待值瞬间被拉满了!
“终于等到不夜侯的新书了!”
“就是,也不能光顾着写剧本啊,照顾照顾我们书迷的感受嘛,瞧瞧不夜侯现在,编剧作家身份无缝切换,那我会觉得,这件事情泰裤辣!”
“这次是白夜侯还是黑夜侯?”
“恶意……”
“看书名应该是黑夜侯?”
“黑夜侯?怕怕!”
“不夜侯之前那本《秘密》太变态了,把我都整出阴影了!”
“我感觉灰夜侯的程度刚刚好。”
“听说过白夜黑夜,第一次听说灰夜。”
“就是折中一下啦。”
“不夜侯的文风变化多端,所以称号多一些也是正常的,这很合理。”
第213章 叙述性诡计诞生了
四月十日,不夜侯新书《恶意》正式出版了。
作为神话出版社的社长,林知白第一次以纯粹的资本角度看自己的——
“华新书店三十万册。”
“龙翔书店四十万册。”
“八方书局五十万册。”
“雅致书社五十万册。”
“巅峰书店一百万册。”
“时光书局一百万册。”
“百代书店……”
林知白一脸大佬样的坐在社长老板椅上,脚直接搭在桌子上,看着出版部门的数字统计。
不夜侯的《恶意》初印一千万册,目前已经被各大书店消化了五百万册。
“通常来说初印数字由作家的基本盘决定,现在不夜侯风头正盛,所以只要作品的作者一栏写着不夜侯三个字,那么不论他写的什么内容,就冲着他的名字,保底五百万销量肯定是没问题的,然后推理部那边的编辑们,非常看好《恶意》的作品质量,所以初印直接出版了一千万册,后续应该是可以全部卖完的……”
出版部的主管恭敬道。
并没有在意社长一副玩世不恭的态度。
最近公司传说社长开会的时候,给鲲鹏代表打了个电话。
电话里就简简单单说了一句“给我个面子”,新社长就让秦洲各大出版社拼命想要拉拢的不夜侯老师加入了神话出版社——
这新社长的面子得特么多大啊!
而因为不夜侯在出版界的名气,整个神话出版社上上下下都欢欣鼓舞!
连带着林知白这个初来乍到的年轻新社长,也开始在神话出版社有了一定的威望!
有威望的社长,自然可以有资格摆出大佬姿态。
况且这位新社长听说还是集团董事长的小孙子,这种财阀子弟不嚣张才奇怪呢。
“初印一千万册的话。”
林知白问:“这在圈算什么水平?”
“前十!”
出版部主管毫不犹豫道:“不夜侯的,市场号召力现在可以排进前十!”
前十?
林知白以为自己听错了,“我……我挖过来的这个家伙这么牛?”原来我的作家马甲已经这么牛逼了吗?
“怎么说呢。”
出版部主管笑道:“不夜侯的情况,和其他大作家不太一样。”
不太一样?
林知白若有所思道:“因为编剧身份?”
出版部主管点点头,“如果单单比书迷数量,其实不夜侯的书迷数量,比起其他市场号召力排名前十的作家根本不够看,但不夜侯的编剧身份太成功了,他有庞大的剧迷基础,无数喜欢他那些电视剧的粉丝,也会购买不夜侯创作的。”
林知白失笑。
原来是这样啊。
这么说起来不夜侯也算是界的一朵奇葩。
毕竟不夜侯严格意义上来说,其实只写过三本。
《不夜侯短篇集》。
《解忧杂货店》。
《秘密》。
出道这么久才写了三本书,书迷群体自然也谈不上多么庞大。
但偏偏不夜侯在市场的号召力可以排进前十名,那靠的肯定就是编剧身份了。
前有《狂飙》。
中有《万万没想到》。
后有《征服》。
最近又有超级狗血剧《回家的诱惑》。
三部电视剧都收视率大爆,就连迷你剧都话题无数,所以有大量剧迷会为不夜侯的买账。
可这帮人能算书迷吗?
还是归类到剧迷更恰当吧。
只是神话出版社并不在乎那些买不夜侯的人,是冲着不夜侯那些电视剧来的,还是冲着不夜侯作家身份来的。
反正只要愿意花钱买书就行!
这就像林知白让姐姐找那些明星写自传。
那些明星又不是作家,肯定没有书迷,但不妨碍他们的书有销量啊,因为粉丝会买单的。
“性质有点类似呢。”林知白嘀咕。
“您说什么?”出版部主管没大听清楚。
林知白笑了笑,“没什么,你的电话好像响了。”
“是书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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