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艺术家 第1126章

作者:我最白

“我不信!”

“看看不就知道了!”

读者们几乎是一脸懵逼的点开了小说。

……

与此同时。

各洲小说界也得到了消息!

毕竟小说界也有很多人都在关注楚狂的博客,就想第一时间得知这老贼的新书动静,此刻接二连三的都被震动了!

“我的天!”

“楚狂新书出来了!”

“好像是个短篇科幻?”

“啊?”

“真写科幻?”

“他怎么还会写科幻啊?”

“不是说读者都开玩笑的么!”

“这货是把大家的玩笑当成真了?”

“去看看!”

这事儿太奇葩了,老贼放言让读者挑下本书的题材,读者故意为难他就扯了个科幻,结果这货好像真特么就写了部科幻小说出来!

……

另一边。

魏洲小说界!

魏洲的科技水平甚至不比中洲差。

在这种以“科技兴洲”为发展纲领的大环境下,魏洲的科幻小说亦是发展的极为鼎盛!

事实上。

蓝星早有定论:

世界上最经典的科幻小说,一半出自中洲,另一半就是出自魏洲!

如果只比科幻小说方面的成就,魏洲和中洲的差距非常小,这也是魏洲少数能拿出来硬刚中洲的文学领域了!

而此时。

魏洲这边不知道谁也注意到了楚狂写了本科幻小说的消息,当即把消息传到了自己所在的作家群。

“楚狂好像写了部科幻小说。”

楚狂是谁?

毕竟魏洲加入大合并才几个月,这边有些科幻作家只关注科幻,所以并不知道楚狂这号人物。

不过群里大多数人还是知道楚狂的。

魏洲加入合并后,楚狂的一些小说流传到了这边,引发过一定的反响。

只是时间尚短,还没有在全洲范围内的大规模震动罢了。

一时间。

群里倒也热闹了一圈。

“楚狂好像是秦洲那边的作家,这人非常厉害,不过据我所知,他好像没写过科幻小说。”

“秦洲?”

“有点意思啊。”

“蓝星科幻小说我们认第二,只有中洲敢认第一,至于秦洲,他们有科幻小说?”

“音乐之乡好像只有音乐。”

“也不能这么说,他们那边挺流行幻想小说的。”

“幻想小说的技术含量怎么能跟咱们科幻小说比呢。”

“不至于,不过我确实有点兴趣,在哪里可以看到他的科幻?”

“他发在博客上了。”

“短篇?”

“应该是短篇。”

“那咱就看看秦洲人写的科幻小说。”

“你去看吧,我可没兴趣。”

有人产生兴趣,开始下载博客的app。

大多数人却是没什么兴趣,只是随便讨论了几句。

原因很简单。

魏洲的科幻小说发展太好了!

从来都是其他洲的人,看魏洲人写的科幻小说。

从来没有其他洲的科幻小说,能在魏洲引发太多反响。

如果是中洲的科幻小说,这帮人倒是会来兴趣,毕竟中洲在这块是魏洲的大敌。

总而言之:

鉴于楚狂如今的名气,他这部在博客上发布的小说,终究还是引发了不少人的阅读兴趣。

林渊那边的后台数据可以看得出来。

这部《伤心者》的点击率,已经开始爆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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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这章四千字,所以耽误的久了些,继续写。

第一千零六十八章 伤心者

魏洲。

陈乐是一名科幻作家。

因为魏洲是蓝星科幻之乡嘛,所以这边的科幻作家数量,比其他所有类型的作家都多。

不过。

陈乐这个人哪怕在魏洲科幻作家中也称得上是中上层级别了。

比上不足。

比下却是绰绰有余。

今天写完小说,陈乐和往常一样刷了会群聊,结果就在某个科幻作家群里看到有人在聊楚狂。

“楚狂?”

陈乐顿时来了兴趣。

魏洲加入蓝星大合并之后,陈乐看了很多其他洲的小说,涉猎题材非常广泛。

他可不是那种因为自己是科幻作家所以只看科幻题材作品的老古董。

对于陈乐而言,任何作品都是存在价值和养分的。

而陈乐在观看其他洲小说的过程中,最喜欢的莫过于一本叫《大侦探福尔摩斯》的小说。

这部小说的作者就是楚狂!

于是他点进群聊,翻了一下聊天记录。

“有点意思。”

陈乐的嘴角微微勾起。

自己喜欢的那个秦洲作家,竟然首次尝试创作了一部科幻小说!

或许自己可以借此机会,和这个偶像搭上话,还能传授对方一些写科幻小说的经验!

术业有专攻嘛。

毕竟自己也算是魏洲科幻小说界的著名作家了。

念及此。

陈乐迅速下载了博客。

每个洲都有每个洲的大型网络平台。

合并这么久,没有哪个平台可以统一蓝星的野望。

更多情况下。

各洲网友还是喜欢待在熟悉的平台。

注册了一个博客的账号,陈乐先是关注了楚狂,然后搜到了一部名为《伤心者》的小说。

“这就是他们聊的那个短篇科幻吧。”

带着几分好奇和兴趣,陈乐点开了这部小说。

第一人称?

开头第一段就来了个“我”,让陈乐微微有些不适应。

接着看。

陈乐更加的惊讶了。

这个“我”似乎不是主角?

很大胆的结构,一般人可不敢这么写,不愧是福尔摩斯的创造者。

感慨中。

陈乐继续

剧情在文字的勾勒之下渐渐成形:

原来小说的主角叫何夕,单亲工人家庭,母亲失去了工作。

好在。

何夕的学历高,前途无限,同时他的脑袋无比聪明,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数学天才!

小说中。

母亲有大量的笔墨描写。

这个母亲虽然自己没有什么文化,但对很有文化的儿子却满心骄傲,无微不至的关怀着。

就和全天下所有深爱子女的母亲一样伟大。

何夕也和天下的儿女一样,对自己母亲有深深的爱,同时也嫌弃母亲的唠叨,和那些似乎有些过度的关心:

多穿衣服……

不要老喝酒……

不要在外面吃饭……

我把这碗汤热给你喝……

母亲的无微不至总让何夕觉得啰嗦。

趁着母亲去热汤的功夫,何夕离家前往学校。

……

【“何夕。”她低声唤了声。然后目光便急速地搜寻着屋子,她没有见到那两件塞进包里的毛衣,这个发现令她略感放心。这时一阵突如其来的灼痛从手上传来,装着粉丝汤的碗掉落在地发出清脆的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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