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键盘上的懒猫
第747章 彼得的故事
宿舍的门被重重关上,哈利与罗恩的说话声逐渐远去,房间里陷入了一片死寂。
不知过了多久,一只老鼠从床底下爬了出来,窜到桌上开始嘶咬零食的包装袋,大口啃食哈利与罗恩从蜂蜜公爵糖果店里带回来的零食。
比起那些给老鼠准备的食物,斑斑更喜欢人类的食物。
这种饮食风格跟斑斑曾经身为一名人类有关。
是的,这只名为斑斑的老鼠曾是一名人类,而不是老鼠。
虽然他已经使用老鼠的身躯生活了十几年,但他也曾是一名巫师,一名叫做小矮星·彼得的巫师。
没错,就是与那名被小天狼星·布莱克炸死,最后获得一级梅林爵士勋章的小矮星·彼得同名,或者说小矮星·彼得就是他的过去。
如果有人这样说,那他一定是疯了。
大家都认为布莱克疯了,彼得同样希望自己那位昔日的好友疯了。
然而,布莱克不仅没让摄魂怪弄疯,脑袋还非常清楚,甚至清楚到能从一张报纸上发现自己的踪迹。
在小天狼星·布莱克越狱后,彼得就知道布莱克没疯,特别是他从韦斯莱先生口中听到的情报得知,布莱克越狱前的种种迹象表明,对方已经发现自己还活着,所以才会不顾一切从阿兹卡班越狱,并且试图闯入霍格沃茨城堡杀死自己。
这一切竟是如此疯狂,而且小天狼星·布莱克已经尝试过一次,尽管他失败了,但彼得了解小天狼星·布莱克,那家伙绝对不会轻易放过自己。
看似受到严密保护的霍格沃茨城堡并没有表面上那般安全,布莱克知道城堡里多数密道的位置,可以轻而易举地穿过外围的守卫进入城堡。
这让小矮星·彼得一直担心受怕,害怕布莱克那天会忽然冒出来,杀死自己。
甚至,如果小天狼星·布莱克的脑子清楚点,都不用冒险杀死彼得,只要逼彼得恢复原型,让大家知道小矮星·彼得还活着,那他就该倒大霉了。
“这一切都怪你们!”
彼得望着床头柜上波特夫妇的照片,心中的厌恨在缓慢的滋生,他已经伪装成老鼠的模样生活十几年了,可人生又有多少个十几年?
他痛恨这一切。
望着照片里跳舞的波特夫妇,彼得沉默了。
他记得自己还在霍格沃茨上学的那段时间,神秘人的势力就已经遍布整个英国魔法界了。每次房屋上方出现黑魔标记,就意味着有个人死于食死徒的谋杀,那是英国最黑暗的一段时间。
彼得其实知道,詹姆一直认为自己家人患有龙痘疮与食死徒有关,就因为他们不愿意屈服、或保持中立,所以那些食死徒以卑劣的方式谋杀了詹姆的亲人。
让人患上龙痘疮曾是那些年很流行的谋杀方式,据说英国魔法界唯一的麻瓜部长就是死于龙痘疮发作。
当时,彼得劝说波特带着莉莉离开英国,远离那些危险,但詹姆拒绝了,甚至还朝着他咆哮:“我不想当懦夫,也不会躲起来,神秘人无法让我的家人屈服,也别想让我屈服,我会反抗他们,反抗到底。”
那时候神秘人的势力,根本就不是他们可以对抗的。
四人刚从学校毕业,就加入了邓布利多组建的反神秘人组织凤凰社。
其实,彼得不太想加入凤凰社,他只想安安分分的活着,但他最终还是加入了凤凰社。
彼得很讨厌波特所谓的勇敢,与史上最邪恶的魔头做斗争除了把自己的命丢了能有什么好处?
难道不是自己的命比较重要吗?
难道他打算让跟随他的莉莉也陷入危险中吗?
如果死掉了,他们连未来都没有,那还有什么意义。
大家都说神秘人害怕邓布利多,但局势仍然不容乐观,邓布利多也没有太多的精力保护他们。
好吧,在加入凤凰社后,彼得才意识到,凤凰社的崇高事业就是在试图拯救更多人,然后一起对抗神秘人。
可是,那根他有什么关系,难道为了拯救无辜的生命,把自己的生命搭上去吗?
彼得打从心里不喜欢凤凰社。
特别是在加入凤凰社后,彼得一直都在担心受怕,害怕伏地魔哪天出现在凤凰社的总部。害怕哪天出去执行任务的时候,被神秘人的爪牙逮住,严酷拷问,最终丢掉小命。
然而,噩梦很快就变成了现实!
伏地魔出现在他的家门口,很幸运的是,彼得回去的时候,没发现他们家的房子上方漂浮黑魔标记。
伏地魔并未杀死彼得与他的母亲,而是给了他一个选择。
屈服或死亡。
或者,伏地魔觉得这是在邓布利多的凤凰社安插间谍的好机会,所以彼得与他的母亲活了下来。
当初如果没加入凤凰社,或许就不会出现这样的事,他的母亲也不会因此受到波及了。
可是,没有如果。
最初,彼得其实想过向邓布利多求助,请邓布利多救他的母亲,请求邓布利多将他们藏起来,但彼得很清楚,背叛伏地魔只有死路一条。
然而,让他产生动摇的是食死徒向他展示的一切。
不管是魔法部,还是凤凰社自认为提供情报的线人,很多其实都是伏地魔的人,他的势力遍布整个英国魔法界,这一切都让彼得感到无比的绝望。
他知道自己别无选择。
“拒绝了,有什么好处?难道你活得不耐烦了吗?”
小矮星·彼得没忘记与卢多·巴格曼传递信息的时候说的话。
卢多·巴格曼显然比他要聪明多了,利用与奥古斯特·卢克伍德的关系,在魔法部找了份工作。
魁地奇不可能打一辈子,退休后好一点的话就是成为魁地奇教练,但进入魔法部魔法体育运动司显然是个更好的选择。
而且他没有被烙下黑魔标记,就像彼得一样,哪怕最后被指责为伏地魔传递消息,他仍然可以给自己找到借口。
在那次对话后,小矮星·彼得彻底妥协了,他也想通过伏地魔给自己捞点好处,很多像伏地魔效忠的巫师都这样。
在帮助伏地魔收集凤凰社的情报,彼得并没有为此尽心竭力,仅仅只是把一些不太重要的消息透露给了伏地魔。
事实上,彼得也接触不到太重要的消息。
后来,伏地魔知晓了某个预言,詹姆的儿子就是预言中的人,在得知波特一家准备躲起来后,伏地魔要求他成为波特的保密人,并许诺事成后让人给他在魔法部安排个不错的位置。
其实,彼得早就知道,就算伏地魔没有承诺那些东西,他也别无选择。
伏地魔的势力如日中天,魔法部早就被食死徒渗透成塞子,凤凰社的一切努力都没有什么用处。
在他背叛凤凰社,背叛曾经的好友后,已经没有别的选择了,彼得更没有勇气背叛伏地魔。
他还不想死。
一切比预想中还要顺利,彼得告诉詹姆,他不像布莱克、卢平,还有詹姆那样勇敢,情况越来越不妙,他害怕极了,想要躲到国外去,但很害怕卢平与布莱克说他是懦夫,所以彼得希望成为波特夫妇的保密人,然后就可以光明正大躲起来,躲到神秘人与食死徒找不到自己的地方。
詹姆同意了,还向彼得表示歉意。
“一切都已经迟了,我已经回不了头了。”彼得他变回了人形,望着波特夫妇的照片,喃喃道。
布莱克绝对不会轻易放弃,他一定会再次闯入霍格沃茨城堡,试图杀死自己。
在布莱克再次被抓住前,他必须在装死一次,恰好那只疯猫一直追着他不放,这对他来说是个好机会。
彼得将收集的几根猫毛放在地上,咬伤了自己的手掌,将鲜血涂在罗恩的被单上,然后重新变成老鼠从溜走了。
第748章 知情者
“o.w.Ls考试好像很恐怖,我听说又有人承受不住考试压力,情绪崩溃了。”
赫敏与艾伯特刚从图书馆里出来,并排走在通往格兰芬多公共休息室的走廊上,随口聊着最近发生的事情。
其实,赫敏想从艾伯特这里打听些关于o.w.Ls考试的事情。十二门课给她造成不小的压力,她有点担心自己承受不住o.w.Ls考试带来的压力,最后像其他人一样情绪崩溃。
“o.w.Ls考试的难度不高,想要获得优异的成绩也不难。”艾伯特对赫敏说,“只要你能彻底掌握教授们在课堂上提过的重点,我想你应该能轻松通过o.w.Ls的笔试与实践测试。”
其实,艾伯特并非随口敷衍,他翻阅过历代的o.w.Ls考试,发现大部分的考试内容都很相近,也就是说只要掌握了这部分知识,完全能够轻松通过考试。
“或许,这就是天才与平凡人最大的区别吧!”赫敏有点小郁闷,“对别人来说很难的考试,我看你都不怎么需要复习,还有大量的时间研究其他的东西。”
“你也很聪明,不需要妄自菲薄,就算是天才也是需要努力,更何况你也是天才。”艾伯特掏出几颗糖果递给赫敏,轻声安慰道,“你现在只是还没有彻底习惯,也许珀西能够给你些好建议,他的方式更适合你。”
“珀西建议我来找你帮忙。”赫敏小声地说。她曾找过珀西,希望对方能够给她些建议,但珀西给她的提议是,不懂的知识直接去问艾伯特,向对方请教,先掌握,再思考。
艾伯特的嘴角一抽,他确实很忙,每天有一堆事情要做,没多少时间给赫敏提供帮助。
赫敏知道艾伯特很忙,所以她也没好意思打搅他。
当然,还有其他原因,但赫敏不想给自己与艾伯特惹麻烦。
两人都有些沉默,直到他们来到格兰芬多的公共休息室入口,发现纳威·隆巴顿似乎遇到了点麻烦。
卡多根爵士不让他进公共休息室。
“怎么回事?”艾伯特上前询问。
“他一直更换口令,那些口令把我弄糊涂了!”纳威双眼含泪,凄惨地说:“后来,我只能把那些口令全部写下来了,但是那张纸被我给弄丢了!”
“说得跟真的似的!”卡多根爵士朝纳威大吼后,对艾伯特和赫敏说,“你们应该把这个傻瓜用铁链子锁进地牢里,他居然打算强行进入里面的房间!”
“奇身怪皮。”艾伯特对卡多根爵士说,“我建议你换个正常点的口令,还有你的口令换的太勤了,有不少人找我抗议过这事。”
“隆巴顿不是第一个被口令逼疯的人。”艾伯特对身边的赫敏说。
“说出口令才能开门,这是进格兰芬多公共休息室的规则,你不能指望卡多根爵士给你开这个口子,还有不要对着一幅画恳求,软弱只会换来别人的蔑视与嘲笑。”
艾伯特又转头对纳威说,“如果你经常忘记某些事情,我建议你准备一本小笔记,然后用一根链子绑在皮带上,有事就记在笔记上,忘记的话,就拿笔记出来翻翻。我记得有种可以自动补充墨水的羽毛笔,或者你也可以使用麻瓜的炭笔,钢笔或者圆珠笔。”
说着,艾伯特就从口袋里掏出一本笔记,在纳威·隆巴顿的面前晃了晃,“这可比记忆球要实用地多,你说是不是,隆巴顿?”
“谢谢你,谢谢!”
纳威衷心感激艾伯特,他感觉自己以前使用记忆球真的太蠢了,艾伯特给他提供了一个解决健忘的好办法。
只要有事情就记录下来,把笔记随身携带,他就不需要担心会把事情给忘记了。
“没想到你居然会随身带这种东西。”赫敏非常惊讶,她知道艾伯特虽然做不到过目不忘,但记忆力却也比多数人强。
“你不可能记住每一件事情,特别是在忙碌的时候,有时候笔记可比记忆更加靠谱。”艾伯特笑着说:“弗雷德与乔治也会带着这样一本笔记,他们偶尔有灵感的时候就会立刻记录下来,就是羽毛笔有点不太好用,所以他们现在都使用麻瓜的圆珠笔。”
“你们到底进不进去。”卡多根爵士忍不住抱怨道。
两人进入公共休息室后就分开了,艾伯特先跟凑在一块窃窃私语的三名舍友打了个招呼,便准备先回宿舍一趟,带汤姆下来放风。
刚上楼,艾伯特就听到楼上传来一阵匆忙的脚步声,越来越响,就好像有个暴怒的人在楼梯上奔跑。
几秒后,有人随身掩着条床单从楼梯上冲下来,他立刻侧身给对方让路。
“好像是罗恩?”
艾伯特看清楚那人的长相后,仔细回忆,暂时记不起这究竟是哪幅名场景,继续朝宿舍走去,但下方已经传来罗恩愤怒的咆哮声:“看,看……看这是什么!”
艾伯特抱着汤姆下楼后,从李·乔丹的口中搞清楚刚才发生了什么事。
赫敏的猫把罗恩的老鼠给吃了?
于是,两人就闹翻了。
“我想那只叫斑斑的老鼠对罗恩来说有特别的意义,所以他才会那样生气。”艾伯特倒是能理解罗恩的想法。
“特别的意义,他的宠物?”
“还是女朋友?”
弗雷德与乔治相互对视,忍不住咯咯笑了起来,他们显然不明白所谓的特别意义是指什么。
“是家人。”
艾伯特颇为无语的看着调侃罗恩的双胞胎,解释道:“对某些人来说,宠物也是家庭的一员。”
如果有人把他的汤姆给吃了,或者弄死了,艾伯特估计也会气疯。
“家人?”弗雷德与乔治顿时沉默了。
“所以,罗恩把斑斑看成自己的家人?原来我们在罗恩的心里就跟斑斑一样。”弗雷德重重叹了口气,露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
“我想这应该只是一种比喻,就是跟家人一样重要的意思。”李·乔丹颇为无语地说。
“不过,我们也没想到罗恩会那样重视那只老鼠,我还以为他会更在意自己的朋友。”乔治倒是听懂了,但也不能理解罗恩为什么会因此跟朋友闹翻。
“那是珀西的老鼠吧!”弗雷德咕哝道:“好像活了很久了,五年,甚至更久,我觉得那只老鼠应该快死了吧,老鼠这种宠物通常活不了太久。其实,我觉得早点死对它来说更好,至少不用承受慢慢死去的痛苦。”
李·乔丹忽然明白为什么艾伯特不让他们去找费尔奇的猫的麻烦了,他以前还以为是艾伯特喜欢猫,原来是这个原因。
“对费尔奇来说,那只猫是他的家人?”李·乔丹忽然说。
“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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